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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汉书 作者:(汉)班固-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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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各一人,仆射二人主领诸乐人,皆不可罢。竽工员三人,一人可罢。琴工员五人,
三人可罢。柱工员二人,一人可罢。绳弦工员六人,四人可罢。郑四会员六十二人,
一人给事雅乐,六十一人可罢。张瑟员八人,七人可罢。《安世乐》鼓员二十人,
十九人可罢。沛吹鼓员十二人,族歌鼓员二十七人,陈吹鼓员十三人,商乐鼓员十
四人,东海鼓员十六人,长乐鼓员十三人,缦乐鼓员十三人,凡鼓八,员百二十八
人,朝贺置酒,陈前殿房中,不应经法,治竽员五人,楚鼓员六人,常从倡三十人,
常从象人四人,诏随常从倡十六人,秦倡员二十九人,秦倡象人员三人,诏随秦倡
一人,雅大人员九人,朝贺置酒为乐。楚四会员十七人,巴四会员十二人,铫四会
员十二人,齐四会员十九人,蔡讴员三人,齐讴员六人,竽、瑟、钟、磬员五人,
皆郑声,可罢。师学百四十二人,其七十二人给大官挏马酒,其七十人可罢。大凡
八百二十九人,其三百八十八人不可罢,可领属大乐,其四百四十一人不应经法,
或郑、卫之声,皆可罢。”奏可。然百姓渐渍日久,又不制雅乐有以相变,豪富吏
民湛沔自若,陵夷坏于王莽。
    今海内更始,民人归本,户口岁息,平其刑辟,牧以贤良,至于家给,既庶且
富,则须庠序、礼乐之教化矣。今幸有前圣遗制之威仪,诚可法象而补备之,经纪
可因缘而存著也。孔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
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今大汉继周,久旷大仪,未有立礼成乐,此
贾谊、仲舒、王吉、刘向之徒所为发愤而增叹也。
    
      ●卷二十三 刑法志第三    
 夫人宵天地之貌,怀五常之性,聪明精粹,有生之最灵者也。爪牙不足以供耆
欲,趋走不足以避利害,无毛羽以御寒暑,必将役物以为养,用仁智而不恃力,此
其所以为贵也。故不仁爱则不能群,不能群则不胜物,不胜物则养不足。群而不足,
争心将作,上圣卓然先行敬让博爱之德者,众心说而从之。从之成群,是为君矣;
归而往之,是为王矣。《洪范》曰:“天子作民父母,为天下王。”圣人取类以正
名,而谓群为父母,明仁、爱、德、让,王道之本也。爱待敬而不败,德须威而久
立,故制礼以崇敬,作刑以明威也。圣人既躬明哲之性,必通天地之心,制礼作教,
立法设刑,动缘民情,而则天象地。故曰:先王立礼,“则天之明,因地之性”也。
刑罚威狱,以类天之震曜杀戮也;温慈惠和,以效天之生殖长育也。《书》云“天
秩有礼”,“天讨有罪”。故圣人因天秩而制五礼,因天讨而作五刑。大刑用甲兵,
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大者陈诸原野,小者致之市
朝,其所繇来者上矣。
    自黄帝有涿鹿之战以定火灾,颛顼有共工之陈以定水害。唐、虞之际,至治之
极,犹流共工,放讠雚兜,窜三苗,殛鲧,然后天下服。夏有甘扈之誓,殷、周以
兵定天下矣。天下既定,戢臧干戈,教以文德,而犹立司马之官,设六军之众,因
井田而制军赋。地方一里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方十里;成十为终,终十
为同,同方百里;同十为封,封十为畿,畿方千里。有税有赋。税以足食,赋以足
兵。故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十六井也,有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
六十四井也,有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备
具,是谓乘马之法。一同百里,提封万井,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园囿术路,三
千六百井,定出赋六千四百井,戎马四百匹,兵车百乘,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也,
是谓百乘之家。一封三百一十六里,提封十万井,定出赋六万四千井,戎马四千匹,
兵车千乘,此诸侯之大者也,是谓千乘之国。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万井,定出赋
六十四万井,戎马四万匹,兵车万乘,故称万乘之主。戎马、车徒、干戈素具,春
振旅以搜,夏拔舍以苗,秋治兵以狝,冬大阅以狩,皆于农隙以讲事焉。五国为属,
属有长;十国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四为州,州有牧。连
师比年简车,卒正三年简徒,群牧五载大简车、徒,此先王为国立武足兵之大略也。
    周道衰,法度堕,至齐桓公任用管仲,而国富民安。公问行伯用师之道,管仲
曰:“公欲定卒伍,修甲兵,大国亦将修之,而小国设备,则难以速得志矣。”于
是乃作内政而寓军令焉,故卒伍定虖里,而军政成虖郊。连其什伍,居处同乐,死
生同忧,祸福共之,故夜战则其声相闻,昼战则其日相见,缓急足以相死。其教已
成,外攘夷狄,内尊天子,以安诸夏。齐桓既没,晋文接之,亦先定其民,作被庐
之法,总帅诸侯,迭为盟主。然其礼已颇僭差,又随时苟合以求欲速之功,故不能
充王制。二伯之后,浸以陵夷,至鲁成公作丘甲,哀公用田赋,搜、狩、治兵、大
阅之事皆失其正。《春秋》书而讥之,以存王道。于是师旅亟动,百姓罢敝,无伏
节死难之谊。孔子伤焉,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故称子路曰:“由也,
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而子路亦曰:“千乘之国,摄虖大国之间,加之以师
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治其赋兵教以礼
谊之谓也。
    春秋之后,灭弱吞小,并为战国,稍增讲武之礼,以为戏乐,用相夸视。而秦
更名角抵,先王之礼没于淫乐中矣。雄桀之士因势辅时,作为权诈以相倾覆,吴有
孙武,齐有孙膑,魏有吴起,秦有商鞅,皆擒敌立胜,垂著篇籍。当此之时,合纵
连衡,转相攻伐,代为雌雄。齐愍以技击强,魏惠以武卒奋,秦昭以锐士胜。世方
争于功利,而驰说者以孙、吴为宗。时唯孙卿明于王道,而非之曰:“彼孙、吴者,
上势利而贵变诈;施于暴乱昏嫚之国,君臣有间,上下离心,政谋不良,故可变而
诈也。夫仁人在上,为下所卬,犹子弟之卫父兄,若手足之扞头目,何可当也?邻
国望我,欢若亲戚,芬若椒兰,顾视其上,犹焚灼仇雠。人情岂肯为其所恶而攻其
所好哉?故以桀攻桀,犹有巧拙;以桀诈尧,若卵投石,夫何幸之有!《诗》曰:
‘武王载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遏。’言以仁谊绥民者,无敌于天下
也。若齐之技击,得一首则受赐金。事小敌脆,则偷可用也;事巨敌坚,则焕然离
矣。是亡国之兵也。魏氏武卒,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个,置戈其
上,冠胄带剑,嬴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如此,则
其地虽广,其税必寡,其气力数年而衰。是危国之兵也。秦人,其生民也狭厄,其
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势,隐之以厄,狃之以赏庆,道之以刑罚,使其民所以要利于
上者,非战无由也。功赏相长,五甲首而隶五家,是最为有数,故能四世有胜于天
下。然皆干赏蹈利之兵,庸徒鬻卖之道耳,未有安制矜节之理也。故虽地广兵强,
鳃鳃常恐天下之一合而共轧己也。至乎齐桓、晋文之兵,可谓入其域而有节制矣。
然犹未本仁义之统也。故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以直秦之锐士,
秦之锐士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桓、文之节制不可以敌汤、武之仁义。”
    故曰:“善师者不陈,善陈者不战,善战者不败,善败者不亡。”若夫舜修百
僚,咎繇作士,命以“蛮夷猾夏,寇贼奸轨”,而刑无所用,所谓善师不陈者也。
汤、武征伐,陈师誓众,而放擒桀、纣,所谓善陈不战者也。齐桓南服强楚,使贡
周室,北伐山戎,为燕开路,存亡继绝,功为伯首,所谓善战不败者也。楚昭王遭
阖庐之祸,国灭出亡,父老送之。王曰:“父老反矣!何患无君?”父老曰:“有
君如是其贤也!”相与从之。或奔走赴秦,号哭请救,秦人为之出兵。二国并力,
遂走吴师,昭王返国,所谓善败不亡者也。若秦因四世之胜,据河山之阻,任用白
起、王翦豺狼之徒,奋其爪牙,禽猎六国,以并天下。穷武极诈,士民不附,卒隶
之徒,还为敌仇,CA76起云合,果共轧之。斯为下矣。凡兵,所以存亡继绝,救乱
除害也。故伊、吕之将,子孙有国,与商、周并。至于末世,苟任诈力,以快贪残,
急城杀人盈城,争地杀人满野。孙、吴、商、白之徒,皆身诛戮于前,而国灭亡于
后。报应之势,各以类至,其道然矣。
    汉兴,高祖躬神武之材,行宽仁之厚,总揽英雄,以诛秦、项。任萧、曹之文,
用良、平之谋,骋陆、郦之辩,明叔孙通之仪,文武相配,大略举焉。天下既定,
踵秦而置材官于郡国,京师有南、北军之屯。至武帝平百粤,内增七校,外有楼船,
皆岁时讲肄,修武备云。至元帝时,以贡禹议,始罢角抵,而未正治兵振旅之事也。
    古人有言:“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鞭扑不可弛于家,
刑罚不可废于国,征伐不可偃于天下。用之有本末,行之有逆顺耳。孔子曰:“工
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文德者,帝王之利器;威武者,文德之辅助也。夫文之
所加者深,则武之所服者大;德之所施者博,则威之所制者广。三代之盛,至于刑
错兵寝者,其本末有序,帝王之极功也。
    昔周之法,建三典以刑邦国,诘四方:一曰,刑新邦用轻典;二曰,刑平邦用
中典;三曰,刑乱邦用重典。五刑: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
杀罪五百,所谓刑平邦用中典者也。凡杀人者踣诸市,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
宫者使守内,刖者使守囿,完者使守积。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舂槁。凡有
爵者,与七十者,与未B062者,皆不为奴。
    周道既衰,穆王眊荒,命甫侯度时作刑,以诘四方。黑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
髌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盖多于平邦中
典五百章,所谓刑乱邦用重典者也。
    春秋之时,王道浸坏,教化不行,子产相郑而铸刑书。晋叔向非之曰:“昔先
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御,是故闲之以谊,纠之以政,
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惧其未
也,故诲之以忠,竦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莅之以强,断之以
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
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侥幸以成之,弗可为矣。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
今吾子相郑国,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
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争端
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货赂并行。终子之世,郑
其败虖!”子产报曰:“若吾子之言,侨不材,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偷薄
之政,自是滋矣。孔子伤之,曰:“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导之以政,
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
孟氏使阳肤为士师,问于曾子,亦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
而勿喜。”
    陵夷至于战国,韩任申子,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增加肉刑、
大辟,有凿颠、抽胁、镬亨之刑。
    至于秦始皇,兼吞战国,遂毁先王之法,灭礼谊之官,专任刑罚,躬操文墨,
昼断狱,夜理书,自程决事日县石之一。而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
愁怨,溃而叛之。
    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蠲削烦苛,
兆民大说。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攈摭秦
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
    当孝惠、高后时,百姓新免毒蠚,人欲长幼养老。萧、曹为相,填以无为,从
民之欲而不扰乱,是以衣食滋殖,刑罚用稀。
    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劝趣农桑,减省租赋。而将相皆旧功臣,少文多质,
惩恶亡秦之政,论议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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