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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部分

11-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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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少商把脸埋在顾惜朝的肩窝处,嗅着怀里人身上淡淡的清爽的味道,轻轻地说着:“只是,你可又想过,当时我回到六扇门却找不到你时的心情么?”
感觉到怀里的身体僵了僵,戚少商的手环得更紧。


那天晚上,戚少商一页页翻着那本《七略》,一边回想着诸葛神侯的话。
他能猜到顾惜朝是去了哪里,为什么要去。
他也能理解顾惜朝留下《七略》的用意,以及新写在《七略》最后的那句话的意思。
只是,他隐隐的还是有点不是滋味。
那人的骄傲、任性、心思,他都明白,可是,那人可曾想过自己的心情么?


“……我只是觉得,你能看懂我的意思,也不会阻止我来边关,那也就没有必要等你回来再走了……”
也不知怎的,让那人一说,顾惜朝觉得,本应该是理直气壮的事情也开始有点心虚了。
原来自己,竟是没想过那人的心情的……
听着顾惜朝的回答,戚少商忍不住又叹了口气。
这个人,总是这样,真是任性的小孩!
双手搭上顾惜朝的肩,扳过他的身子,深深望进那双墨黑的眼中。
“惜朝,我不会阻止你实现你的理想,也不会困着你守着你。只是希望,你能在这之前告诉我一声,不然我会担心你。”
听着戚少商的话,望着那双满是温柔的大眼,顾惜朝只觉得心里一动,像是心底的某根弦被轻轻拨了一下,便不自禁地点了点头。
下一刻,那张曾被他嘲笑为“包子”的脸上便泛起了一深一浅两个酒窝。
眼看着眼前的人笑得欠扁的一张脸越贴越近,顾惜朝才像是突然醒悟一般,一把推开戚少商。
“戚包子!你别得寸进尺!”
果然,眼前人的包子脸上不负所望的起了皱儿。
“惜朝……我们一个月没见了,你就一点都不想我么……”
顾惜朝看着那张带皱的包子脸,忍住笑,伸手戳了戳那包子上的两个小窝窝,“我都答应做决定前知会你一声了,你还想怎么样?”
抓住那只在自己脸上作怪的爪子,戚少商笑着,再次凑近眼前人小巧精致的耳垂,“顾公子,你说我想怎么样?”
说完还在那耳垂子上舔了一下。
顾惜朝只觉得全身的血似乎一下子都涌上了脑袋,直烧得满头烟霞烈火。想推开他,无奈手被捉住,身子也早软了大半。
“你、你不是要赶回去……”口头上挣扎……
“我告了一个月的假。”
“但、但这里是军营……”继续挣扎……
“这么晚了,不会有人进来的。”
“可、可是我明天还要……”
“顾公子,你再罗嗦下去,明天就真的不用起来了。”
“唔……混蛋……”
军营一角唯一的一盏灯,在晃动了几下后,也终是隐于黑暗……

河蟹河蟹河蟹河蟹河蟹

“惜朝……”手里把玩着一撮卷发,戚少商问,“怎么,睡不着么?”
顾惜朝翻了个身,往戚少商怀里蹭了蹭,天有点凉了。
“惜朝?”拥紧自动投怀送抱的情人,戚少商又问。
“包子……”怀里的人闷闷地喊了一声,“给我讲故事吧。”
“恩?”听到情人要求,戚少商有点意外,“你不是总说我的故事很无聊很白烂不好听么?”
怀里的人沉默了一阵,抬起头对上戚少商的眼睛,“是非常无聊。”
戚少商不禁翻了翻白眼,一副“那你还要听”的表情。却听顾惜朝又道:“虽然很无聊,但这一个月不听,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看着那包子上又陷下去两个小窝窝,顾惜朝忍不住伸手戳了戳,觉得不够,又戳了戳。
“喂喂……”戚少商一脸无奈地抓住那只爪子,“再戳就要戳穿了!”
“哼,”顾惜朝抽回自己的手,“你讲吧。”
“要听什么?”
“随便。反正你也就那几个故事。”
“……好,那我们还是来讲那个书生和大侠的故事吧。”
“……”
“怎么了?”
“没……我只是在想,为什么你的故事总是书生大侠还一定是大侠被书生追杀得落花流水?难道世间的所谓大侠都这么没用一个书生就能杀得他走投无路?”
“咳咳……”大侠咳嗽了两声,“不是故事么……而且那书生也不是那百无一用的书生不是……”
“随你怎么说,反正故事都是你编的。”
“……”九现神龙能屈能伸,我忍!“今天的故事,发生在那场追杀之后……”


离那场鲜血淋漓的追杀已经过了三年。
人总是善忘的,江湖上每天发生多少事,哪件不比那血淋淋的追杀有趣?更何况,传说那场追杀的两个主角,一个入了公门名满天下,一个死了老婆疯疯癫癫不知去向。主角们都已经有了结局,这过程也就只是茶余饭后的一点闲话罢了。

这天,那位传说入了公门名满天下的大侠正坐在茶楼上喝茶。
大侠以前是不怎么喜欢喝茶的,比起喝这种淡淡的清茶,他更喜欢喝酒。尤其是那一口下去满头烟霞烈火的烈酒。
他觉得这酒里有一种男儿血性,一口下去热辣辣地冲进胃里,连心都跟着热了起来。他喜欢这种感觉,尤其是跟他的兄弟们在一起喝酒的时候。
想起他的兄弟,大侠不禁皱起了眉头。
这三年来,他已经很少跟他的兄弟一起喝酒了。
他从来都是不缺兄弟的,虽然那场追杀中,他有无数的兄弟为了救他保他而送了性命,却依然有很多人愿意跟他结交。他是那种,让人看了就想跟他结交的人。
偶尔,他也会陪公门里的兄弟们一起去喝酒。看着那些个兄弟大碗喝酒,直到喝得酩酊大醉,他却总是喝得很慢。
大侠觉得这酒喝起来跟以前不一样了。少了点什么又多了点什么,总之不是以前的滋味了。
所以这三年来,大侠从未醉过。

叹了口气,大侠决定收拾收拾心情,去见那个传说死了老婆疯疯癫癫不知去向的书生。

书生是大侠的兄弟带回来的。
说是因为书生的仇家太多,公门里安全。说完还看了大侠一眼。
大侠知道他兄弟的意思,苦笑着回答,放心。

三年前的追杀,江湖上记得的人已不多了,就连当年追着他砍的书生也疯疯癫癫的早忘了这一切。
大侠看着跟在他兄弟身后,那个安静的青衣书生,下意识地握紧了剑柄。
三年不见,那书生还是一身青衣黄衫,只是不见了腰上的小布兜。卷曲的头发长了许多,却还是被一支乌木簪子挽起一个发髻整齐地别在脑后。清俊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原本亮如繁星的眼睛也似蒙上了一层薄纱,黑而无神。
大侠就这么紧紧地盯着书生,直到书生跟着他的兄弟走进了公门的偏院。
从那以后,大侠和书生就住在了同一个屋檐下。


“真不愧是大侠,面对仇人也能这么淡定,还想着帮他兄弟守那什么约定。”顾惜朝撇了撇嘴,无不讽刺地道。
“……也许那个大侠并不是为了帮他的兄弟守约定。”
“恩?”
“没什么,继续听故事吧。”


大侠觉得,他其实还是很恨书生的。
好几次,他望着偏院的大门都会涌起一种冲动,想冲进去为他死去的兄弟报仇。
只是每每涌起这种冲动的时候,心底里都会有个声音阻止他把这一想法付与行动。
大侠不想去深究那个心底里的声音是什么,他只告诉自己,他答应了他的兄弟不杀那个书生。
不杀就不杀,就当他不存在好了。大侠这样想。

然而老天似乎不想让日子就这么安稳地过下去。
一天晚上,书生的一个不知道是从哪里得到消息的仇家,翻进了公门的偏院。
大侠的兄弟出门办案去了,偏院里除了那个废了武功又疯疯癫癫的书生没有别人。
那仇家见到书生,眼睛都红了,提着刀便向书生的头上砍去。
但这把刀却在离书生两寸处被架住了。
大侠格开那人的刀,不动声色地把书生护在身后。
你不能杀他,我答应了铁手要护他周全。大侠如是说。
戚大侠,你怎么能护着这个魔头!你忘了你那么多兄弟是怎么死的了么!!那仇家红着眼吼道。
大侠神色黯了黯,无言以对。
趁着大侠这一瞬的恍神,那仇家又提起刀向书生头上劈去。
刀光闪过,大侠才像是回神一般,一剑震开那仇家的刀,一手把书生护在怀里。
吐出一口血,仇家自知今日报仇无望,只好越墙而去。
大侠低头看着怀里的书生,觉得自己的心乱了。
刚才的那一瞬,看着那把刀快劈到书生头上,他想也没想就出手了,用了全力,还伤了那场追杀中活下来的寥寥无几的一个兄弟。
大侠觉得,也许自己该去面对那个心底里一直不愿去深究的声音了。

从那以后,大侠总是会带着一壶酒去找书生。
书生总是安静地坐在桌前,不看他也不理他。
大侠也不介意,总是自顾自喝酒,然后絮絮叨叨地讲他以前的一些事情,还讲他和他的兄弟今天办的什么案子。讲到兴头还会起身舞剑。
最后,一壶酒喝完,大侠便拎起空了的酒壶离开。

从此,日子就这么安安稳稳地过了下去。
大侠不知道书生什么时候会清醒过来。只是他觉得,在这么些跟书生喝酒聊天——虽然只有他一个人在喝在说——的日子里,有些东西慢慢淡了。
他觉得,也许哪天,等那书生清醒了,他可以把自己心底里的那个声音,完完整整地告诉那个书生……


“……完了?”
“恩。”
“没头没尾。无聊。”顾惜朝翻了个身,闭上眼睛仰躺着。
“是你要我讲的……”戚少商有些无奈。
“……那大侠就这么放过了书生?他忘了那些仇了么?”闭着眼睛,顾惜朝问。
“不是忘了,”环在顾惜朝腰上的手紧了紧,“只是大侠觉得,有些东西,比这‘仇’,更加重要了。”
“……”
“好了,故事听完了,睡吧。”戚少商拍了拍顾惜朝的胳膊,也闭上了眼睛。
“包子……”
“恩?”
“你看了我留下的《七略》吧?”
“恩。”
“那最后新写的那句……”顾惜朝的话没有说完。
戚少商睁开眼睛,看着眼前人脸上在黑暗下也能看清的一点微红,不由低笑了几声,“看到了,‘此情若是久长时……’,嘿嘿……我还真没想过,你会有大胆向我告白的一天……唔!”
话没说完,就被顾惜朝一肘子打在肚子上。
揉着肚子,戚少商脸上的笑却丝毫未减。
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呢?
“今天的故事是关于一把剑的。”戚少商看着顾惜朝手中紧握的逆水寒,舔了下嘴唇,道。
“喔?”顾惜朝眯了眯眼,也不说什么,只等着听故事。今天他拿着逆水寒耍弄了半天却是很不顺手,对于使剑的人而言,若是使得不顺手再好的剑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戚少商拉过顾惜朝坐下,想要拿走他手里的剑,但是顾惜朝却有点固执地不放手。叹息了一声,戚少商开始讲今天的故事。

我要讲的是一把可遇而不可求的名剑,据说它是由剑圣无名亲手制炼,剑内藏有无名亲手绘制的剑簿。无名用这把剑一共斩杀了一百二七个江湖败类。
无名的一生是一个传说,他的事迹一直为后辈所景仰,但是他是怎么死的却无人能知,数百年后一个青年侠客捡到了他的剑,无名剑。这个青年叫朝,是个很年轻很英俊的小伙子,波浪一样的头发束在脑后,只留了几屡在额前,很是好看。
朝花了三年的时间将剑谱内的招式练熟,然后带着无名离开。朝是个有志气的男人,十分崇拜英雄侠士,他的梦想就是成为像无名那样的剑侠。但是朝很穷,他在江湖上的第一件要做的事是如何养活自己。为了养活自己他在地边摆了个场子卖艺。
但是朝的日子过得依旧很紧巴,冬天到来的时候他终于变得身无分文了,身上值点钱的除了无名剑基本都被典当卖了,一身破烂的衣服根本无法抵御寒冷的冬风。
就在他快被冻死的时候,一辆马车停在了他面前,两个仆人将他拖进了马车。
救下朝的是扬州顾家的小公子顾砚,是个博学的秀士。
朝就这样做了顾家的仆人,被分在小公子这边,专门替小公子打扫庭院。
顾砚是扬州第一的才子,他有一个漂亮的未婚妻叫墨云惜,富家人家的女儿,从小便聪慧过人;喜欢舞刀弄枪。十二岁那年她从一位高人那里学得了绝技神哭小斧,许多武学名家都败在她的手里。因此她显得比男子还要傲性,言语中总透着那么股冷漠的寒意,像冬天从天而降的雪花,冷艳不可触摸。
朝却喜欢上了这个冰冷骄傲的女孩,每次墨云惜来见顾砚,他都会有意无意地躲在一边偷偷地看她,可是当墨云惜回头时他又会立刻脸红地转过头来跑掉。
不过,这也只是这个傻小子的单相思而已,墨云惜当然不会喜欢他这样的穷小子。
可是有一天,墨云惜竟然主动来找朝,朝简直就是受宠若惊,不过墨云惜却不是来给他好脸色看的。
墨云惜一见到朝就用她特有的冷冷的声音问朝:“你喜欢我?”而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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