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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春抄-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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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死了?

他莫涯才不信!困顿了一会,莫涯推开小二,一路小跑跑到他们以前住的地方。

果真,人去楼空。

门、窗、柱子上,都帖满了各种各样的灵符,满鼻子一股香火味。

春风温柔,连带房上老鸦叫唤得都不是特吓人。

布置得一点都不凄凉。

莫涯几乎笑出声:“骗人。”他蹲下身,打开怀里包包子的纸包,一口一口慢条斯理地吃起了素包。

一口接着一口。

慢吞吞的,却不停顿。

突然,他的手一颤,怀里的包子滚落在地。莫涯依旧蹲着身,一步一挪地去捡。

包子沾了做法的香灰,莫涯瞧了瞧,一口咬下。

这香火味,难闻透顶。

还是那绪身上的味道好闻。曾经莫涯夸大师体味清新出众,那绪谦虚道这是灼情咒关系。

一直以为那种感情回忆起来,是份温暖;而今来看,却是开心。

真的开心。

对了,那灼情咒……

莫涯突然像被雷劈到了,整个麻木了。

灼情成咒,莫涯多少也会有所感应,而如今,却是空荡荡的。

一无所有,再无羁绊。

灼情咒,已经解了。

这个据说唯死才能解开的咒印,解了。

三年里,那绪总是轻轻叹息,轻轻笑,永远是淡淡地一笔,绝不抢眼,轻如风。

忽而风已过,什么都没有留下。

而这世上再也没人陪他喜怒哀乐了。

第二十九章

衍云寺,三百年古刹,铜钟因为常被擦拭,连上面铭文都已经模糊。

那嗔站在石墩上面,小肥肚子吸气,数数乱了,实在搞不清自己已经撞了多少下钟,于是胡乱又撞了几下收场。

每天撞钟,替师哥祈福,他是很虔诚的,只是算术不大灵光而已。

敲完之后,他就一溜小跑,去后院看他的师哥。

回来也有十多天了,师哥是在第十一天醒来的,现在每天能清醒大约一个时辰。

“师哥。”跑到屋外,他踮脚,趴在窗台,喊一声那绪。

如果那绪没有醒,他就会去吃早饭,吃好了再来喊。

没有反应,小吃货有点不甘心,又喊一声:“师哥。”

那绪似乎听见了,虽然很累,但还是张开眼,聚齐焦距。

“无音师侄告诉我,今天早饭吃豆沙包。”见师哥醒来那嗔很高兴:“师哥你最喜欢吃豆沙包的皮了,我带点来给你吃。”

那绪还没有力气说话,只好努力配合眨一下眼睛。

自己喜欢吃包子皮,是因为小吃货只吃豆沙不吃皮,而万佛寺很穷,不能经常吃得起豆沙。

看来那嗔还没明白这点,甚好。

“师哥你有两颗心,为什么我一直不知道?那天……,我看见你坐在那里,胸口血淋淋一个洞,我真的以为你死了……”

虽然这句话说过已经不止一遍,但那嗔还是又一次扁起了嘴。

“你……为什么……会回客栈来?”终于,那绪沙哑着嗓子,说出了他的第一句话。

“白泽,是白泽喊我去的。”见他说话,小吃货乐坏了,顿了一顿,一撅屁股就朝大殿奔去,嘴里欢快地嚷着:“大师兄,大师兄,师哥说话了,他好啦!”

很快,那言就被小吃货拖着手过来了。

那嗔那绪们的大师兄,现在已经是衍云寺的主持了,是个素不多话的人。

“刚才师哥说话了,很清楚的!”那嗔兴奋,连豆沙包子都差不多忘记。

那言低了头,替那绪搭脉,脸色渐渐凝重。

“豆沙包……要没了。”那绪看着小吃货。

小吃货立刻绝尘而去。

那言还在搭脉,霜挂一样的脸色,接着又打开白布,看他伤口,脸上那霜是越挂越厚。

“大师兄已经尽力。”那绪温声。

“我的医术一向都不如你。”

“也未见得。”

“到底,是什么……,值得你这样!

一向寡言的大师兄终于也动了一分怒气,可见对那绪也不是没有情意。

大概是因为太累,那绪并没有接话,只深深吸了口气。

的确是不值得,那天他们分别,莫涯甚至没有回头,一路绝尘而去。

他只为第九重门而来,再无其它。

心底里再明白不过,却还是伸出手去,五指做刀,剜下一颗心来成全他夙愿。

这样的傻子,世上除了他那绪,大概是不会有第二个了吧。

“我已经放下。”隔许久,他低语一句。

“什么?”

那绪将头转向窗侧,那光明投射的地方。

是啊,他已经放下。

如果莫涯待他是真,那他并不介意为他抛弃一切同坠阿鼻地狱。

可他并不是真。

那么就放下吧,有一颗心曾属于他,挖于他,够了。

那绪的魔障,从此解了。

就好比那个刻在胸口的灼情咒,和心脉相连,如今也被挖断,一并解了。

“无论能不能活,那绪都已经解脱,所以师兄不必执着。”

而后,那绪就合上了眼,一整日的,陷入了昏睡。

“师哥今天都没醒。”

第二日,吃了玉米渣子粥的那嗔各方面都很不如意,给那言磨墨,也是一点也不尽心。

那言照旧的不说话,低着头,似乎百般纠结该如何落笔。

“大师兄给谁写信?”那嗔靠过来,因为肚子不饱,所以吸手指安慰,吸得满嘴乌黑。

“谛听。”

“啊?那家伙,早就不见了!师哥没管他,就不知跑哪里去野了。”

“他在地藏王那里,很快,就要成为地藏王的坐骑。”

“啊?”

“只是不知……”那言说了半句,看了眼小吃货,还是将话咽了下去。

只是不知,他将肉身给了那个凡人之后,还能不能熬住苦痛,重新修出人形。

而且地藏王的狱水,如今是救活那绪唯一的希望。

不知谛听能不能偷到。

那言叹了口气,事情紧急,虽然这封信会叫谛听十万分的为难,但他还是落墨,一笔笔写了下去。

和尚死了。

那一日自己在掌心捏的粉碎的,果然是和尚的心。

明白到这些之后,莫涯蹲在客栈的地上,一点一点,把剩下的素包撕开吃了。

万佛寺很穷,和尚一向不喜欢浪费。

他也不喜欢看人哭。

所以莫涯不哭,只是蹲在地面,看着那些香灰被风扬起,一会聚集,一会又散落。

就这么蹲着,大半个夜,天色渐渐由乌黑变成浅蓝,一直蹲在屋顶的椴会终于不再耐烦,透过窗口跃进了屋里。

“我们回去吧。”他道,声音莫名的温柔:“他已经死了,而你对他,不过就是内疚。”

莫涯转过头来,眼眸寒星一般,定定看他,道:“回去?回哪里?如果是地狱,那我奉陪!”

椴会就叹了口气,将手摊开,做了个勒紧缰绳的动作。

穿在莫涯锁骨处的枝条有了反应,立刻收紧,紧紧扼住莫涯咽喉,随即又穿他后肩胛骨而出,枝条生长,牢牢扎进客房的一根大梁,把莫涯锁住。

“这个枝条,叫做攀我。我用我的血浇灌过它,从此以后,它就是我的缰绳。”椴会过来,蹲在莫涯身侧,果然一只眼明一只眼暗,抚着莫涯锁骨,道:“所以,你不需要反抗我,反抗是没有效的。”

莫涯不语,仍旧看着他,嘴唇因为干涸太久,顺着裂缝一丝丝渗出血来。

“你失血太多。”椴会从怀里掏出一只小罐,挑出些黑色的药膏,撕开莫涯衣领,敷在他右肩那个骇人的伤口:“不过你放心,有太岁附体,你已经不再是凡人,恢复也会快很多。”

“所以,那第九重门,从来都不是什么时光门,里面关着的,一直就是太岁?”这是莫涯第一次寻求真相。

椴会击掌:“没错,你一向不笨,只是被仇恨的猪油蒙了心。”

“打开这扇门,需要和尚的心?”

“是,因为前世渊源。需要和尚的心,需要他重蹈覆辙,明知被欺被负,还挖一颗心给你。”

莫涯就不说话了,那“攀我”勒住他的咽喉,将他气息一分分夺去,他却是从未有过的清醒。

果然,自己的存在,过去现在未来,都只是个百死不赦的祸害。

“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养大我,又让我亲手杀了自己的家人?”隔半晌,他道。

“如果我告诉你,你便甘心去死了么?”椴会过来,紧紧捏住他下巴,看着他双眼:“我不会告诉你,我要你永不甘心!”

“我若不死,你便一定会死。”

“很好,你跟我回去,有的是机会。”

“为什么?“莫涯将眼眯了起来:“就凭你这根破藤条?”

椴会就不说话,仍旧蹲低,依稀在期待什么。

没过一会,他期待的事便发生了。

异常诡异的,那根叫做“攀我”的藤条开始发烫,似一块烙铁,渐渐开始生烟。

莫涯颈部的皮肉开始翻卷,而通身却开始发冷,似坠冰坛。

那根藤条似乎汲取了他所有热量,然后在他颈部释放,火烧岩石一般,似要把他咽喉烫穿。

“就凭这个?”莫涯嘶笑,唇上伤口撕裂,鲜血淋漓下落:“你莫要忘了我是谁,自己是怎么将我养大!”

椴会仍不说话,只到客栈角落,拿了桌上铜镜,对住莫涯双眼。

在那面并不如何光亮的劣质铜镜里面,莫涯却仍是看了自己的变化。

他的双眸在变色,由中心开始,一路细缝已经变成了琥珀金色,而且正逐渐扩大。

“你知不知道,你昨天晚上杀了多少人?”椴会在一旁解说。

“一共二十九个,包括两个七八岁的小和尚。”解说继续:“而且全部开膛破肚血肉分离,莫涯,你什么时候变得这样丧心病狂?”

“人不是我杀的。”骤然之间,莫涯开始明白。

“没错,如今在你身体里面,住着一个太岁。被关了快三千年,他是绝对绝对的丧心病狂。”

“如今他还很弱,没适应你的身体。但当你意识特别混乱,或者遭遇极大痛苦的时候,他就会趁虚而入,占据你的头脑和身体。”

“比如说现在。你很久没有和我交合,‘攀我’就会想念,吸收你的热气,烙穿你,动摇你的意识。”

“琥珀金色的眼,你看,和你多配。”

说完这一切,椴会退后,用一种打量完美艺术品的姿势,不无骄傲地看着莫涯。

“太岁贪欢。而贪欢过后,你就会醒来,看着自己是用多么卑贱迎合的姿势,狗一样被我压在身下。多完美,是不是?”

最后的最后,他张开双臂,无限感慨结语,右眼迎着晨起第一道光亮,流下了长长一道清泪。

作者有话要说:而贪欢过后,你就会醒来,看着自己是用多么卑贱迎合的姿势,狗一样被我压在身下。多完美,是不是?

磨牙同学,真正生不如死。

作者同学,真正丧心病狂。

第三十章

那言一封平常信,字里行间,却满含期待,重情重义的谛听怎么会不来。

三天后的傍晚,油光碧绿的狱水,顺顺利利滴在那绪伤口上。

半个时辰后,那绪终于艰难又抬起了眼皮子。

那言伸手探探这个笨师弟的脑门子,又重新拧了一把湿漉漉帕搭那绪额上。

那绪见到谛听一怔,喉咙咕噜着话音,异常含糊,谛听笑着按住他:“不用动嘴说话。我听得见知道你的心声。”

那绪眨眼,表示明白。

“狱水起效,那绪应该没有大碍。我寺内还有些事要打理,你们先聊。”那言起身离开,轻轻把门带上。

谛听目送那言离开,扭头冲着那绪笑:“你放心,游光被我设法扔回昆仑了,不混出人形,我想他是跑不出来了。”

那绪又眨眨眼。

谛听掖了掖那绪的棉被,“好了,我该回去了。”

那绪不动声色,吃力地用指尖碰碰谛听的。

细细的阳光,恰好投进谛听的眼,他眉眼弯弯,笑容非常非常可掬:“你不是托那朵转世的花,带过口信么?那杠头不是也没来吗?”

其实,不来也属是正常。

地府,哪里这么好闯?擅闯地府的人都没有好结果,有的甚至更傻,居然与地藏王打赌,认为自己就算喝了一百碗孟婆汤都不会将对方忘记,结果呢,输的只有自以为是的自己。

如此凄凉的结局,谛听自然不希望高守会来找死。可是,心里总有这么个念想,总有份凤毛麟角样的期盼,所以每逢有人擅闯地狱,他总会咬牙化出个人形去看;看了后,总是吁了口长气,然后小小的失望。

回来后,熬不住,打回原形,身体痛不欲生。

于是,小失望也就跟着痛,烟消云散了。

那绪静静瞧谛听。

谛听肩上有片落花花瓣,春光大好,那片花瓣离枝也娇艳欲滴。

谛听最最怕疼,而且爱臭美,尤其爱他自己原先那个人形,时时注意不爱显现真身。

然而他就轻易将肉身给了高守,如此轻易。

所以那天,那绪作弊托将转世投人胎的落花,特意捎给高守一句话。

只是,什么反应都没有。

罢了,不说了,越说越傻。

等那绪睡去,谛听离开屋子,身体费力地抵住门,急喘气,后背早已汗湿衣衫。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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