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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据说将军是重生by水水变成冰-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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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吸引了注意力。
这点时间足够常青反应了,他当机立断扔掉弓箭,他的腿没有受伤,此时猛地回身,给两人一人一个飞踢,然后夺过两人的弯刀,迅雷不及掩耳地划破了他们的喉咙。
那两个管着李司马的人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弄得大惊失色,给了李强可乘之机。
只需要一眨眼的功夫,比熊弱不了多少的李司马就把他们两个都掀翻在地,然后迅猛地又卡住另外几个没反应过来的人的脖子。
常青把弯刀扔给我,我当然晓得他是什么意思,流畅地接住,一路斩杀好几个挡路的突厥兵,跑回去割开被俘虏的战友们的绳子。
直到我接到刀了,那些坐在高台上看戏的突厥高位者们才反应过来有什么事超出了他们的预期。
他们措不及防地猛地站起来,但此时无论这些人在战场上多么英勇,本以为今日只是娱乐的他们也没有带上武器,手上只有盛满佳酿的酒杯。
常青弯下腰,从靴子里摸出那把和我一样的匕首。
毕竟是个男人,军队里练出来的功夫,他样样高我一头,投掷自然也是不差的。
他一点犹豫都没有,把匕首对准阿史那柯罗的脑袋飞了过去。
阿史那柯罗即使是人类,在这种时候也没比那只熊或是那只老虎好多少,一旦脑袋被刺穿,身体便也倒了下去,脸上的惊愕都没来得及退下去。
突厥人被突如其来的情况弄懵了。
更糟糕的还在后面,突厥营帐外响起喊打喊杀的声音。
上将军和将军率领着一大批兵马冲了进来,那些突厥将领,连逃窜的时间都没有,就不得不束手就擒。
此时我已经放了所有俘虏,还染上不少突厥人的血。
常青除了杀死突厥小王子,也割开了不少人的喉咙。
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一个很大的局,还是王良的手笔。
上将军当初根本没有固执己见,他认为王长史的计策十分正确,那些所谓的军事情报都是陷阱。
他们决定将兵力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作为好像上当的一部分,吸引突厥人的注意力,另一部分则进行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计划。
踏入突厥陷阱的那一部分毫无疑问是比较危险的,于是王良向上将军推荐了我与常青,我们两个人与李强走得最近,而李强在所有人中与他最为不合,我和他更是最近还因为吴隐城有过仇怨。
他说为了将戏演得更逼真,最好不要让当事人知道这件事。我便真的一无所知。他肯定也不想告诉常青,但常青似乎从其他不方便告诉我的途径了解到了一些。
如果不是常青向阿史那柯罗射了一箭,改变了他原本想要杀光所有汉人的想法,我想王良原本的计谋是打算牺牲全部的我们这一半人来赢得这一仗的。
而现在,除了战场被杀的那些人,只有常青被剜了一刀。
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王长史因为他出色的计谋立下了大功。
只有常青被剜了一刀。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八章

这一战之后,我们不仅杀了突厥的小王子,还正法或俘虏了数名突厥赫赫有名的将领。这一次胜利,让突厥人再无力继续抗战,只能屈膝投诚。
我们亦终于能踏上归路,离开终日与厮杀相伴、与死亡比邻的战场,不必再提心吊胆,忧心随时会遭遇到敌袭。
然而归家之路也不像我们当初畅想得那般痛快。
若是能一世安平,谁也不愿双手染血。眼睁睁看了近十年战友的死去、敌人的死去,突厥人濒死前的模样并不和我们相差多少,惨叫也不会比我们弱分毫。
常青的手臂上好药后,缠了厚厚一圈布。我把他从一片狼藉的战场残骸里扶出来的时候都要哭了,他居然还能对我笑,说一回京就有话要对我讲。
将军不知是不是对我们有所愧疚,之后找过我许多次,对他什么都提前跟我说表达了歉意。
我虽嘴上没事,心里却不可能没有丝毫怨怼,连带着对将军那张颠倒众生的脸都生不出好感了。
我一直以为将军将我和常青都当作心腹,但连告知计策的信任都没有。或许将军是担心如果知道可能死,我们两个会临阵脱逃,但若连性命都无法互相依托,称兄道弟又有什么意义呢。
不过毕竟将军的眼界比我要宽广,心也比我要大,想必为了不撼动大局,必然会如此选择。
将军暗示此番立功,我与常青的奖赏都不会少。
可说实在的,我此时对所谓功名利禄并无多大兴趣,除了想再见见父母和妹妹,再没有别的心愿了。
而且如果留下我的官职,那么这男扮女装还要继续装下去,装到那一天都每个准数,实在并非我所愿。
常青的伤养了几个月才好,主要是哪怕尽量照顾他,遥遥路途还是十分颠簸,他那么大的伤口,结痂以后还裂开好几次。尽管军医说好好调理,还是可能恢复如初的,但我每次揭开布仍觉得触目惊心。
常青每每见我表情难看,便安慰我道:“我又不是最惨的,有些兄弟都再看不见家乡了……再说,曹司马少了一条手臂都好多年了,不也好好的吗。”
的确还有更惨的,曹司马是我当将军直系下属前的长官,严肃暴躁但却不是个坏人,四年前被砍掉一只手臂,但独臂也仍杀了上百突厥人,非常英勇。只是此番论功行赏,他却未必能占到多少犒赏,曹司马少了一条手臂,意味着以后战斗力必不如前,那么圣上自然不会多么抬举他。
大家说此次圣上最器重的必会是王良,王长史早已和吴隐城之流交好,京城人脉打点得无比周整,再加上谋策之功……人人都道,王良这是要一步登天了。
快到京城的时候,常青差不多行动自如了。
回来的队伍因为混了好几个军队,并没有比出去时少多少人。京城里暂时找不到能安顿这么多人的地方,我们仍然回到了原本的那个军营,虽然许久不打理,但打扫打扫仍是当初那个感觉。
我初来此地时年仅十四岁,如今都二十一了,不能不感慨。
离正式封赏还有些日子,今年是个丰年,百姓的日子比我出去那年好过多了。再说本就要犒劳的,长官们难得纵着我们大吃大喝。
将军总算想起来他还有一个近身护卫的位置空缺着了,便挑了大何。大何与我和常青一开始便是一个帐篷的,关系自然易好。齐寻、许文、小袁又是好相处的,他很快便融入了。
听说一贯胆小怕事的大何,因为把丧妻之苦发泄到突厥人身上,也立下不少功劳。但说实话,单看他那个眼泪汪汪的样子,我不大想象得出来。
休息数日,把状态调整回来后,我几天内打算回家去一趟,最好住几天。
常青近日被将军指使来指使去,忙得脚不沾地,但一听我要回家,竟说要跟我一起回去。
我颇感奇怪,问他:“你又不认识我父母,跟我回家做什么?”
“不是说好我们是一家人的?”常青反问我,“你父母自然同我父母是一般的。”
我又想起常青那个亲生父母面容都模糊了的童年,不禁有点可怜他,并不怀疑他那个要把我父母私用的话。
“对了,你不是说有话要跟我说?”我猛地想起还有那么回事,“现在闲,你说吧。”
常青的表情却一下变得郑重了,对我严肃地道:“太草率了,总要更正式一点。”
让我老实说的话,我不觉得常青能有什么特别庄重的事情要跟我说。他都二十四了,有时又觉得和七年前没啥区别。
我摸着下巴算了算,常青就算没人张罗也差不多到该娶亲的时候,否则适龄的姑娘就都被别人挑走了。
虽然将军也还是一个孤家寡人,但将军总归身份与我们不一样,将来必是要继承家业的。且就像许文常常八卦的,将军皮相好,身家丰厚,年少有为,是京中千金思慕的对象,他别说想娶正房夫人,无论何时都有人前赴后继,哪怕是纳个妾,都要有无数美人挣破头。
此等艳福,我等小民是享受不来,也没得享受。
常青要是成亲,我心中确有些许酸楚。毕竟多年相伴,我自以为是这些年来与他最为亲近的人。而这个位置被人取代,我自有些不好受。
与常青在一起,我有时夜深人静也会偷偷琢磨一下,但天一亮就不敢多想了。不管他平时待人亲切,他也是氏族中出来的,无论旁支嫡系,想来选夫人也会偏爱那些温婉的世家闺秀。
我说白了,不过是个乡下姑娘。我娘说过,太过得意忘记自己的身份,从来都是大忌。否则当初那个想娶她当小老婆的土财主,也不会得罪知县,落得抄家的下场。
我谨记在心,如果存了希望,将来便会徒生失望。于常青,我实在不敢多有遐想,唯恐深陷泥潭不可自拔。若将来反从兄弟成了他的幸福阻碍,便是我的罪过。
仗不打了,我也不是没事做的。
如今我勉强算是进了仕途,从九品长上,有两三个人是归我随意差遣的。
因为过些天要告假回家,我得去向他们交代一下。
我一把揭开那几个小兔崽子的帐篷,里头只有十五六岁模样的小男孩,他身上几乎没几块布蔽体,一回头发现是我,连忙手忙脚乱地把裤子套上。
这种场景混几年军营就见怪不怪了,我面不改色地看着把衣服乱七八糟地裹在身上。
“大人!”傅贤挠挠头,不太好意思地低着头瞄我。
傅贤是我选亲卫的时候,从新兵里挑出来的小孩。刚刚成为我部下时,他才十二岁。因为他与妹妹一般大的年纪,看上去骨瘦如柴的样子,我一心软便选下了。战场这种刀剑无眼的地方,他这样的小鬼上去,无疑是送命,不如由我先教导几年。
他的情况与我相似,家里其他男丁都送光了。最终哪怕年纪不够,他也被抓来充数。
之后他几乎都在我身边长大,箭术剑法无不出自我,一开始傅贤说他要上进努力,立下战功回家光宗耀祖。但不知道哪天起,原本乖巧听话的孩子便变得嚣张不驯起来了,在哪里都敢和别人顶嘴。
不过,他还是十分怕我。
“其他人呢?”我问他。
傅贤一说起这个一脸气恼,告状道:“他们说最近反正没事,又刚发了饷,要去找乐子。竟敢不带我!反了他们了!”
我对着这小子的后脑勺就是一巴掌,还真以为除了我他就是老大了?!
不过,其他人要去哪儿我也想得到,无非是脂粉味儿浓的地方。在那些粗野的汉子眼里,傅贤进来是小孩,现在还是小孩,毛都没长全那种,去那种地方逛自然不会带他。
“干嘛打我,难道我说得有错?!”傅贤暴躁地回答,要不是我瞪着他,恐怕都要跳起来了,“大人,你不知道,他们竟敢嘲笑我!说我什么都不懂!还不肯比剑决胜负!让我看家!”
我按住他的肩膀,到底是男孩子,没几年都快比我高了,无视他抱怨的话,我交代道:“我过几日要出去一趟,两三天都不回来,你们自己训练,不要懈怠,有事找邵参军事。”
我话音未落,傅贤便喜形于色,无比期待地问我:“具体去几天?你傍晚前回来吗?”
“……明日便走,三日内回来。”我回答他,看这样子就知道不能指望他自己练习了。
我想想也罢,傅贤十二岁入的营,我十二岁还在鱼塘里和男孩子抢泥鳅呢。他比我们少玩这么些年,就让他这会儿补上吧。
第二日,我与常青带了点吃食作礼物,踏上回家之路。
这么些年都没再见过娘和爹,只有寥寥几封书信来往,此番归家,我甚是忐忑。
还有黑子,都说女大十八变,也不知黑子现下是个什么模样。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九章

虽说将近十年未曾回来,但我对去家的路却是一分都没有陌生。
走在熟悉的泥道上,回想起上次离开还是我十四岁时候的事,我不由得生出万千感慨来,开始能看见村子时,我愈发激动得心脏一阵抽搐。
这里是我家!
进了村子,没走几步我就见到一些认识的人,他们都比以前要老了,看到我和常青,都投来好奇的目光,并没有认出我来。
我和常青的打扮仍然一看就是当兵的,这是多年的习惯,让我改变成传得随便起来反而会不舒服。那些村民显然只是在意为什么会有士兵跑进村子,而不是发现老赵家理应死去多年的大女儿怎么跑回来了。
村民们的反应,更让我了解到我与出去时的外貌差距有多大,也因此对即将和父母见面愈发忐忑。
我家的院子还是和以前一样,用稀稀疏疏的破败篱笆围着,泥地里时不时钻出一些说不出名字的野草。门应当是不上闩的,村里都是自己人,不必担心偷盗之类的事。
不过也有不同,原本家里只有一只老母鸡,但现在里头有好几只小母鸡和一只昂首阔步的大公鸡在院子里啄食。我仔细用眼睛寻了寻,没见着当年给家里带来了唯一鸡蛋来源的老母鸡。想想也对,它原本就老得快下不动蛋了,活不到今天实属正常,可我仍觉得怪辛酸的。
常青从我的表情中读出这儿就是地方,他对我笑了笑,道:“你先进去吧,等时机合适了再出来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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