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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7部分

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517部分

小说: 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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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考了大学,参加工作,就可以为家里减轻负担了。老板娘说。



 



长身体的时候,再多吃一份。老板娘总是用笊篱再烫一掬米粉放进我碗里,免费的。



 



你要好好学习,别让家里爹娘操心。老板娘还经常一边炒码一边回头看着我说。



 



炒码是湖南米粉的一种特殊浇头,简单来说就是把调配好的浇头炒热,然后淋在米粉上,滚油带着热辣浇头的浓郁香味融入汤汁当中,会让一碗平静的米粉拥有沸腾般的激烈。



 



老板娘拿手的是三鲜炒码米粉,猪肝片被她先用滚油炸过一道,外皮酥脆之后,再和上青椒丝、鲜豆皮、鲜笋丝一起炒,炒得鲜香四溢、锅里哔剥作响时,她再起锅,哗啦一下全部倒在刚盛入汤碗的米粉上。酱色的热油汁在白嫩的米粉上缓缓淌过,流进汤里,上面再被盖上一个焦黄煎蛋。



 



快吃快吃,过一会儿米粉就烫烂了不好吃了。她紧赶着把米粉端上桌,然后擦擦汗准备下一碗米粉。



 



其实老板娘用的米粉是机制米粉,口感一般,汤头也普通,但炒码惊艳,所以生意一直不错,手里也攒了笔小钱,后来她老公也下岗之后,两人合计了一下就把米粉摊撤了,在学校门口附近开了个小小的渔具店。



 



中学门口附近的渔具店,生意自然不会太好,我每次路过时,不是看到老板在打瞌睡,就是看到老板娘在打瞌睡,或者两人一起打瞌睡,手里捏着苍蝇拍。



 



我路过时,看他们几乎都是在打瞌睡,直到有一天一个高中男生被两个保安架着出来。



 



那个高中生是学校里有名的混混,他表情痛苦,闭着眼像是昏厥了过去,两条腿垂在地面上拖着,裤子被血液浸透了,草绿色的校裤变成了墨绿色。保安一左一右吃力地抬着他胳膊往校门外走,他的两条血腿在水泥地面上拖出了长长的血迹,我从来没想过一个人会流这么多的血,我看到长长的血痕后面是老板娘在嚎啕大哭着追赶,老板在忙着拉上渔具店的卷帘门。



 



后来那个渔具店就再也没开过门了,老板娘在原来的地方又支起了米粉摊,继续卖炒码三鲜米粉,仍然很好吃,我每天早上都吃,她也还是每次都免费给我多加一份,她的老公则在米粉摊旁边架起一口小锅,滋滋滋地煎一种叫做糖油粑粑的甜点,学生们都很喜欢。



 



我去其他学校读高中后,过两年偶尔再回到这儿,老板娘还认得我,热情地招呼我吃一碗炒码三鲜粉。



 



你考了大学,参加工作,就可以为家里减轻负担了。老板娘说。



 



长身体的时候,再多吃一份。老板娘用笊篱再烫一掬米粉放进我碗里。



 



我听老板娘声音有些哑,抬头时,就看到当年那个高中男生拄着拐,走到小锅面前,闷不说话,滋滋滋地煎糖油粑粑。



 



……



 



之后的某个假期,我再回乡下,却发现奶奶家对面的米粉店关了门,原本门庭若市的店面,只趴着一条眼神冷漠的老狗。



 



邻里有说这家老板搬去了更远的地方,有人说老板回北京继续给首长当大厨了。但就算是和老板最熟稔的常客,也说不出确切。



 



再也唆不到这么好的粉了。老食客们扼腕不已。



 



乖孙,我再也不能给你端粉了。奶奶躺在病床上,摸着我的脑袋说。



 



我哭着说奶奶我还一碗粉都没为你端过啊。



 



许久后我再想起这家米粉店时,舌畔生津,犹有鲜味缭绕,只觉得神往不止,便想起那些晚上,窗外远处响起的叮叮咚咚的砧板敲击声,还有那些清晨,奶奶被汤碗烫得通红的手指。



 



再过些年,我走过了许多路,透过车窗,注视远方。我看见昏黄的田野,冷漠的夕阳,以及飞驰的工厂。我看到谁的青春在沿途流浪,我看到蚂蚁一样的魂灵和目光,我看到看不到的熙熙攘攘,我看到飞鸟在空中挣扎、死亡、重生,我看到许多人和我一样或不一样,我看到银色的时间在流淌。我在路上学会了遗忘。



 



只是有些东西你永远忘不掉,像一碗三鲜米粉,或者是某个老味道,某个老旋律,某个眉目依稀相识的老面孔,某个被风拂过的瞬间,某个喘不上气的心跳。你总是在向前走,记忆在原地驻足停留,你回头招手时,它轻轻微笑,却永远不会,再靠近你了。



 



 



 



叫兽易小星,《万万没想到》导演。微博id:@叫兽易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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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573 姐妹

t@xt‘小说天〃堂

作者远航



 



一、阿玉



 



我和阿玉认识那年,我四岁。她也四岁。



 



我家刚搬到一处地方,幼儿园还没有落实。父母双职工,无奈之下只好每天出门前把我锁在家里。我家没有电视,自然也没有游戏机,一切现代化文明都没有,我不认字,无法读书,便跑到阳台去消磨时光。



 



那天我正在阳台眺望院子里的隐隐约约的花坛,隔壁阳台门一响,也钻出个小姑娘来。她穿什么戴什么我总是不记得了,但记得她手里攥着一个苹果。



 



她看到我,扭过身子来上下打量着,笑嘻嘻问我:“你是谁?”



 



我们搭上话,她告诉我她住在隔壁,我告诉她我刚搬来,我说我的爸爸妈妈上班去了,她说她的也是,不过她奶奶在家,奶奶给她吃苹果,她便跑到阳台来吃。



 



她一边说着话,一边咬了一口苹果,我至今坚信,当时我一定听到了清脆的“咔嚓”一声。那声音听起来真香。



 



我还没到有城府懂掩饰的年龄,脸上的馋相大概被她看见了,她看看我又看看苹果,突然把苹果从阳台上空丢了过来。老式的楼房,两个阳台相距也只有一米,我看到苹果在空中划出漂亮的曲线“咕咚”掉在地上,我捡起来,苹果磕坏了一小块,旁边有两个小小的牙印。



 



阿玉笑得极欢快,她说你快吃,我家还有。



 



之后的日子里我一直跟着阿玉混,她家成了我的托儿所,她奶奶待人极好,会做极地道的炒疙瘩和腊八粥。吃完饭常常从衣服里摸出两颗酸三色的糖块,我们一人一块,含着躺倒在床上午睡,其实睡不着,便叽叽咕咕吹一些“我哥哥是孙悟空”,“我认识七仙女”这样的牛皮。



 



我和阿玉的友情从4岁一直走到9岁,我们吃在一起,玩在一起,常常央求父母睡在一起。9岁我家又一次搬家了,搬到北京城的另外一边,天边一样的遥远。



 



搬家那天,我几乎是被妈妈硬从阿玉的怀里掰出来,抱上了车,阿玉大声哭喊着挣脱奶奶扑过来要跟我走。那是我至今为止经历过最撕心裂肺的分离。



 



痛过失恋。



 



 



 



二、阿杨



 



搬家后我就转学了。小学四年级插班。我性子不算怯弱,但很慢热而被动。



 



尤其我厌恶搬家,厌恶转学,厌恶离开所有一起长大的朋友和同学,重新来过。



 



新学校的教室在我看来像魔王的洞窟,班主任像狼外婆,同学们像西游记里的小妖怪,我每天能不说话就不说话,没有表情,下课就一个人坐着,带两本从家里拿来的闲书读。



 



没有人喜欢我。阿杨是第一个。



 



那天我们小组值日,我被分配了最糟糕的活儿,墩地。最累,也要最后才能走。而小组长说了让我墩地后,另一个小姑娘的声音就响起来,特别脆生生特别爽利的,她说:“我也墩地。”



 



我打量那姑娘,她是坐在我们这组前排的,小小的个子,发黄的自来鬈的头发,她看到我打量她,就冲我一乐,龇出两颗虎牙来。



 



别的同学擦完桌子扫完地以后,陆陆续续背着书包走掉了。教室里只剩下我们两个。我拎起水桶,她几步跑过来,把手搭在水桶的把手上,极张扬地对我说:“往那边点,给我腾个地儿。”我把手往旁边挪一挪,她于是也挪一挪。我们一起拎着水桶去厕所接水,又一起拎回教室,一路上她的手挨着我的手。



 



我出汗了。



 



墩完地我们一起走出学校,放学时分的校门口,全是各色摊位,她小小欢呼一声,拉着我几步跑到小摊子前面,郑重地拿出一块钱,买了一根双棒。她撕开包装纸,把连在一起的冰棍一掰两半,一半给我,一半自己拿在手里,咬一口,又龇出虎牙笑了一个。



 



那天阳光晴好,照得我满眼生花,我觉得我又看到几年前站在阳台上的阿玉,洒脱地一甩手,丢过一颗苹果。



 



 



 



三、阿乐



 



我和阿杨形影不离地相处了三年,在升入初中的时候,因为选择了不同的中学终于让我再一次尝到分离的滋味。



 



阿乐是我的初中同学。准确说,她是我同桌。



 



那时我的性格已经被阿杨锻炼得外向张扬,爱笑爱闹,甚至有点自来熟。阿乐从小家教极严,3岁学芭蕾,5岁背古诗,长到13岁,便是整日不苟言笑的小小淑女一名。我至今记得,她的桌面永远整洁清爽,书包里书本文具分门别类地放在不同的夹层,每一本书都要包两层书皮。她不爱同人讲话,也从不疯闹。在我们都玩得一头热汗满身尘土的时候她依然身不沾尘,修长的脖子挺起来,像一只天鹅。



 



所以说从我第一眼看到她,我就讨厌她。同时,她也讨厌我。



 



后来我们说,这是多动症和自闭症之间的不可调和的矛盾。那时候我们已经是蜜里调油的好友。



 



我们友情的契机是一只水壶。我攒了很久的钱,买了一只进口的水壶。淡蓝色,上面画着可爱的熊,外面有厚厚实实的一层保温层,壶盖拧下来就是杯子,还带着熊耳朵。我对它爱逾性命。



 



事故发生的那天她路过撞掉了我桌上的水壶,别的同学接着路过,没看到一脚踩上去,水壶的保温层裂了,水壶坏了。



 



我大发雷霆,她依旧沉默,我心里恨恨地说她就是我这辈子最讨厌的人了。



 



没想到几天之后她赔给我一个水壶,和我的不一样,但同样好看而精致,能看出价格不菲。她一边把水壶递给我,一边说:“找了几天也没找到一样的,你先用这个,回头我再给你买。”



 



我默默地纠结了一上午,终于不得不承认,对比她用几天时间来帮我找一个相同的水壶,我为了一点事情大发雷霆实在是太丢脸了。而且这个人,好像居然是个不错的人呢。想来想去我就坐立不安起来。斜眼去看她,她低着头,一如既往极工整地写着课堂笔记。



 



午休时我再也坐不住了,跑去小卖部,把整个星期的零用钱都买了她爱吃的零食。其中包含一支在当时的我看来是天价的,价值四块五的可爱多。把零食给她的时候我们都有点尴尬,大眼瞪小眼了一会儿,我就看到她拆开了那支让我心疼得滴血的可爱多,咬了一口,示威地冲我乐了一个。



 



我当时真想踹她。



 



我们就这样成了朋友,她每个学期开学的时候不厌其烦地为我所有的书本都包上两层书皮。而我在学校楼后面发现一片布满杂草的荒地,人迹罕至,午休时便拿一只随身听,两人一人一只耳朵拉她一起躺在老高的杂草丛里,天蓝幽幽的。



 



初三的时候我们一起约定考本校,然后我们都成功了。可中考发榜之后,我便被父母送去了国外读书。我已经不再像离开阿玉时那样大哭大闹。千里之外的异国,国际漫游还无比昂贵的年代,下了飞机我只打了两通电话,父母的,她的。



 



我给了她我的地址,九月以后便收到她的信,她说高中开学了,九月一日那天她在走廊里看到张贴的分班名单,还有我的名字——和她同一个班。



 



我看到那封信的信纸上,坑洼不平的水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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