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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江湖遇乱世-第26部分

小说: 江湖遇乱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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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壮汉走到霍隽面前,哈哈大笑,提起铁叉,叉尖指前远处另外两只死狼,跟霍隽说了几句。

    霍隽一听不尽大失所望。原来,对方的话他一句也听不懂,本来从这山林中穿行了一天,好不容易见到当地猎户,想求他指路。这下可怎么办才好?霍隽探寻地问道:“老兄会说汉语吗?”

    壮汉眉头深锁,迷茫地摇了摇头。

    只听‘噗哧’一声清脆的笑声,就像百灵鸟一样清脆。霍隽一看,原来是下萧绰。她早已站起,刚才稍稍惊吓半晌,又立刻恢复了常有的神态。

    萧绰道:“他说得是女真语。女真族属于辽国的臣族,我倒是会一些女真话。他刚才问你,那两只狼是你打死的吗?说你是英雄!”

    霍隽点点头道:“你会汉语,又会女真语,你还会什么语言?”

    萧绰道:“西夏,鲜卑,西番,回疆,大理,还有一些地方话也略懂一些。”

    霍隽不尽张大嘴巴,久久的功夫才合拢。

    而萧绰早已和这壮汉攀谈起来。两人有说有笑,谈得甚是愉快。

    那年轻的少年也捆绑好两只狼,他把两只狼像串成串似的,一前一后并排绑着。然后牵着粗绳的另一头,在雪地上拖着两只狼,来到霍隽近前。

    那两只狼每一只的体重何止这少年的两倍,可是这少年却经验老道的会借力使力,拖起两只狼来,表情甚是轻松。

    少年见到霍隽也哈哈大笑,用手指着他笑,笑起来没完没了。许久方停,依然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了几句话。

    霍隽虽然不知道少年在说什么,可看出来少年是在讥笑自己。他把脸一沉,向萧绰问道:“他在说什么?”

    萧绰道:“他说天还没黑,你这个吊死鬼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呢?”

    壮汉厉声呵斥住少年,又忙上前对霍隽摆手说些什么,看表情像是在陪礼道歉。

    霍隽又怎么会跟一个小孩子一般计较,何况他这个长像不仅亲朋在背后嘲笑过,就连对手也在明面上讽刺过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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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完颜酋长() 
霍隽把眉头舒展开来,也连连冲着壮汉摆手,他道:“不用客气!好说!好说!”

    壮汉也连连摆说,又叽哩咕噜地说了几句。

    两人谁也听不懂谁说得是什么,谁也不明白谁比划的什么意思。当下把头都转向萧绰。

    萧绰道:“此人是女真族完颜部酋长乌骨迺。”又指了指那顽皮的小男孩道:“这是他的儿子叫阿古舒。我告诉他们我们要去辰州迷路了,乌骨迺邀请我们到他住地去做客。”

    果然乌骨迺用大母指,指了指自己的鼻尖,道:“乌骨迺!”又用大母指指了指霍隽,霍隽明白他的意思,连拍拍前胸道:“霍隽!”

    乌骨迺道:“汉人?”又向萧绰看了一看问道:“你,契丹,他是汉人,你们两个怎么会在一块呢?”

    萧绰先把乌骨迺的问话翻译给霍隽,问霍隽道:“你告诉我怎么回答他,我就怎么回答他。”

    霍隽不尽暗自点头,萧绰是怕自己怀疑她跟这女真人有勾搭,然后把自己卖了。

    霍隽道:“你看着办吧,我信任你!”

    谈话之间,天色已渐渐暗下来。霍隽和萧绰跟着两人往他们的酋部走去。

    壮汉和少年分别拖着两只狼,行走在厚厚的雪地上,却显得分外轻快。两人对对这一带地势甚熟,虽在黑暗的雪地里不会迷路。

    四人转过两山坳,只见东南方山坡上黑压压的扎了数百座兽皮营帐。乌骨迺打个一声口哨,营帐中便有人迎了出来。

    霍隽跟着乌骨迺父子走近,只见每一座营帐前都生了火堆,有的火堆旁围着女人,一边闲聊一边在做些针线活,她们相谈甚欢其乐融融。

    每个营帐外面都挂着很多兽皮,还有些没有宰杀的一些小麂鹿、锦鸡等被圈养起来。

    女真族人见到乌骨迺都上来打招呼,乌骨迺也热情地和他们点头回应,遇到有的小孩子上前摸摸小脸,拍拍肩膀。

    乌骨迺把霍隽两人介绍给女真族人,女真族人都很好客,热情的拉着霍隽和萧绰的手嘘寒问暖,把两人往自己的帐篷内相让。

    萧绰和他们说了几句客气话,女真族人见萧绰居然会他们女真族语,更显亲热。而霍隽只知道傻笑来回应族人的热情。

    早有几名妇女把乌骨迺和阿古舒手中的狼尸取下,拿到帐外用石块架起的几口大铁锅旁,有的妇女开始收拾狼尸,有的开始引柴点火。

    不一会儿的功夫,那木柴已烧得劈啪作响,大铁锅内的水已开始冒着袅袅的白气。

    几名男子接过乌骨迺和阿古舒手中的猎叉和弓箭。阿古舒小脸红扑扑的,兴奋地讲起这次和爹爹捕猎的经过,又手舞足蹈地讲起霍隽持剑毙狼的情形。

    众人纷纷围到霍隽和萧绰身前,伸手翘起大拇指,不住口的称赞。

    乌骨迺请大家一起到他的帐篷中相叙,几个年长的,在族中有身份的人,跟着乌骨迺父子簇拥着霍隽两人进了最大的一座帐篷。

    早有各个帐篷的主人,送进来一些干果、熟肉和美酒。满满地摆了一地桌,地桌底下铺着虎皮做的地毯。大家围着地桌习地而坐。

    外面的大铁锅中的水已滚开,手脚麻利的妇女们早把狼肉收拾干净,切成大块放入锅中,四只狼足足用了四口大锅。妇女们逐个锅中放入一些盐巴和其它佐料,顿时,空气中开始弥漫着食物的香气。

    乌骨迺和和阿古舒就是后来金朝开国皇帝完颜阿骨打的爷爷和大伯。乌骨迺后来被尊封为景祖。他当完颜部酋长的此时,女真人酗酒成风,世祖和哩布,就是阿骨打的爹爹,曾醉后骑驴入定,不过现在和哩布还没有出生呢。

    他们喝酒的办法豪放到不用杯子,而共用一只酒桶,大家依次舀酒痛饮。此刻的桌上每人面前摆着一个小木桶,木桶内装着辛辣的红高梁。

    女真人和汉人不同他们,直接就着木桶喝,也不各自相互斟酒。只是各自举起酒桶表示劝酒,然后各自豪饮。

    这正对了霍隽的脾味,他喝酒时就喜欢痛痛快快地畅饮,不喜欢那些凡俗礼节。

    帐帘打开,四名妇女端着四盆顿得喷喷香的儿狼肉进来。狼肉的香气立刻令霍隽垂涎欲滴。儿狼肉上桌立既夹起一块,大嚼起来。桌上几名女真人也不像汉人酒席那样相互夹菜相让。

    他们各自夹肉各自吃各自的,只是吃喝同时彼此谈笑风声。霍隽见萧绰迟迟不肯动筷,知道她一个女孩家,毕竟有几分矜持,于是把萧绰面前的空碗夹满了吃食。

    霍隽半月来唇不沾酒,这时女真族人一桶酒、一桶酒地取将出来,霍隽喝了一桶又是一桶,意志酣畅。

    女真人所酿的高粱酒入口辛辣,酒味极劣,但性子猛烈,霍隽喝了十来桶却仍是面不改色。

    女真人以以乌骨迺为首,都是好酒量,认为酒理宏大为真好汉,可此时,桌上众人已是面带红色,看霍隽依然如常,自是人人敬畏。

    直到喝到三更时分,酒席方散。乌骨迺把自己的帐篷让霍隽两人。霍隽也不懂其意。

    待人全走散了,账中只剩他和萧绰两人时,霍隽问道:“你和乌骨迺是怎么说的?为什么给咱俩安排在一个帐篷里?”

    萧绰道:“我说我是你没过门的媳妇!要不然还能怎么样?”

    霍隽突然双眼泛光,兴奋得脸都红了。刚才喝了那么酒都未曾改色过。

    萧绰黛眉轻皱,上下打量霍隽道:“你高兴什么?难不成你当真了?这都是假的!,你就在这儿睡吧,我去内室里面。”

    说完,萧绰瞪了一眼霍隽,转身走进用布帘遮着的内室中去了。

    这帐篷内甚是宽敞,帐篷内用布帘做隔段,还分成几处内室。霍隽看着萧绰的背影一闪消失,自己兴奋的表情也僵在了那里。

    半晌,‘啪’地一声,霍隽重重抽了自己一个嘴巴。自言自语道:“霍隽啊霍隽,亏你还是河东五十寨总辖大寨主,就算活到二十五岁,还没有小姑娘看得上你,今天突然有人编瞎话说是你媳妇,你也不用高兴成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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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飘洋过海() 
霍隽和萧绰在女真完颜部落住了两日,两日后方才离开。

    女真部族人实在是太热情,让霍隽很难推却,再有,这些日子奔波劳顿,自己也倒罢了,就怕萧绰一个小姑娘受不了。

    霍隽和萧绰出了女真部后,一路向东,越走霍隽越感觉天气好像变得暖一些了。再走,竟然感觉清风扑面,似乎春暖花开之时的感觉似的。

    此次出行,早有女真部人为两人准备了两匹马,和干粮银两,此时两人各自骑在高头大马之上,自然比刚从北院苍惶出逃时条件和心境要好得多。

    霍隽从来没有来过此地,他也不着急,和萧绰缓辔而行,欣赏着沿途的风光。

    此时虽然是冬季,道路两边尽是一片荒凉,可霍隽却觉得沐浴在春风里,心里很美很美。

    辰州地处偏辟,虽属辽国境地,但这里却如同被人们忘记了的一块净土。偶见几个村落,但人烟甚少。

    只见家家户户院外都晒晾着一些海鱼、海带之类的海物。

    霍隽感到奇怪,对萧绰道:“此处看来好像是渔村,那么此地一定有海了。”

    萧绰道:“当然了,我们辽国朝中,要想吃河鲜只要去辽河去取就可以了。如果想吃海鲜,都是辰州这儿的地方官员进贡来的。”

    霍隽点点头,道:“哦,那这儿的海是什么海?我们来到海边怎么能出辽国呢?”

    萧绰很奇怪地看了霍隽一眼,像是从来未曾见过他似的。她道:“这的海叫渤海,我们正是要从海上划船出辽国呀!”

    萧绰说得那么天经地义,那么理所当然。可在霍隽听来脑袋却觉得“嗡”的一声震响。

    他突然语无伦次地大叫:“什么?你说什么?”

    萧绰道:“出辽国必经之路就是雁门关,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否则哪里有路可走?所以只有走海路了,难道你晕船吗?”

    霍隽道:“我、我……你、你!”

    霍隽正吱唔着不知说什么是好,突然眼前海浪声此起彼伏。霍隽不尽向声音处望去,顿时人呆住了。

    眼前的大海,伴着海涛,海天一色,没有地平线,没有浪,没有船,甚至没有海的味道,只是静静的,茫茫的一片。

    冬天的海是如此的宁静,如此的寂寞,如此的高傲,如此的勇敢。

    可是霍隽不是来欣赏海景的,甚至刚来辰州时的好兴致此刻都已烟消云散了。

    他从小在河东长大,是个地地道道的“旱鸭子”,别说不会游泳,就是看到这茫茫的大海,都有些眼晕,如何能划船走海路呢?

    难不成这将近一个月的坚难跋涉,全要白费?少不得还得按原路返回?都怪自己当初只顾着赶路,没问明白!可是这小姑娘,她怎么也不告诉明白呢?

    想到这里,他瞧了一眼萧绰,怒道:“你走吧!以前我对你还有些愧疚,现在咱们之间的债一笔勾销!”

    萧绰道:“你挟持我一个女孩家觉得有愧疚是应该的,可为什么就要勾销呢?难道我做了什么有愧于你的事情了?”

    霍隽道:“不用你管,反正我答应你了,出了辽国就把你放了,你走吧!”

    萧绰看了霍隽片刻,突然道:“我明白了,原来你是怕水。没关系,我会,我可以划船带你走海路的。”

    霍隽道:“为什么帮我?”

    萧绰道:“你说出辽国会把我放了,如今还没有出辽国,我当然要把你送出海了。”

    萧绰说完已然下马,又对霍隽道:“下来!”

    霍隽道:“什么?”

    萧绰道:“如今这马已经没用了,我们用这两匹马到一户渔家去雇一艘比较大一些的船,好行海路啊!”

    萧绰果然雇了一艘大船,船头扯着一面大白旗。又了雇七名船夫。这两七名船夫都是当地渔家的,冬季里无事可做,如今突然遇到主雇,就是价钱少些,也比闲来无事要强,当下都喜不自尽地答应下来。

    霍隽从来没有坐过船,虽见这船四平八稳,可也有些心慌。待船夫们把大船推入海边,搭上甲板,自己在岸上,却迟迟犹豫不决。

    萧绰走到他前面,对他笑笑,道:“你怕了吗?”说完,跳上船板。不去理他。

    霍隽突然一跺脚,像似做出了什么重大决定似的,他追了过去。

    船上果然四平八稳,霍隽从船首看到船尾,又从甲板一路看到舱底,到处仔细观瞧,只见这船前后上下都油漆得晶光灿亮,竟是一艘新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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