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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江湖遇乱世-第25部分

小说: 江湖遇乱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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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隽和金不怕坐在两匹枣红马上并辔而行,萧绰跟霍隽同乘一匹马,她就坐在霍隽的身前。

    萧绰的穴道还未解开,但她的神态依然淡定,这样一个小女孩,给了霍隽很大的震憾。

    霍隽看金不怕悠闲地看着路途风景,不尽摇了摇头,催促道:“辽国将士很快就追上来,咱们还是快快逃出雁门关吧!”

    金不怕道:“他们追来又怎地?我老叫化子还怕他们不成?老叫化子从来都没骑过马,今日好不容易享受一下你莫我催我!”

    霍隽道:“单就一个猪妖你都很难应付,如果其他的妖怪再来你当如何?还有,这梅山七妖都是听从国师彦容的,可见这彦容的武功一定比梅山七妖要高出许多。如果彦容亲自出马,你当如何应付?”

    金不怕道:“来一个打一个,来二个打一双,宁可打斗中死,也不苟且偷生。”

    金不怕又看了看霍隽,突然想起一件事,道:“对了,我今天来找你,就是因为没和你比完,你就悄悄溜走了,这可不算,咱们再来比过!”

    说完,他就要取出绿玉竹棒和霍隽打斗。

    霍隽一看这金不怕实在难缠。突然向前一指,道:“你听,猪妖的声音。”

    金不怕向前看了看,并没有看到什么人。他道:“你耳朵这么灵吗?不过,猪妖追来应该是在后面追来,你怎么指向前方呢?”

    霍隽一皱道:“只怕他轻功了得,已先咱们一步,在前方等着咱们了。”

    金不怕道:“好小子,老叫化子这回可要痛快地比一场了。”

    他又转头瞧瞧霍隽道:“咱们先和他斗完,然后咱两再比,你看如何?”

    霍隽点点头道:“很好,你还能分清里外。咱们现在就去。不过我这马上驮着个女孩,马的速度肯定会比你慢,你在前方先行,我在后面跟着就是!”

    金不怕看了一眼萧绰,点点头,对霍隽道:“好吧,我得快些,以免那猪妖等得不耐烦先走了,这头一仗当然是我先和他比了!”

    说完金不怕快马加鞭跑了出去。

    两人的马本是战马,脚程比平常的马要快得多。片刻功夫,金不怕就消失在霍隽地视眼当中。

    霍隽微微一笑,突然调转方向,向着金不怕相反的方向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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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女真境地() 
金不怕一路上快马狂奔,马不停蹄,直奔到日头落西来到了中京大定府也未看到猪妖的影子。

    他不敢耽搁,一路南下,直奔到雁门关,前方别说没有猪妖,回头瞧瞧竟连霍隽的影子也没有了。

    当下又弯回去找霍隽,早有大队人马风尘仆仆的赶来。为首的正是猪妖。这下金不怕才知道上了大当。当下气得狂叫。

    但是自己人单势孤,金不怕虽然好斗,但他也不是傻子。当下弃掉马匹,绕山路,施展轻功脚力,一口气奔到了晋阳才停下。

    辽兵追到雁门关就再不往前行了,因为雁门关外已属北汉境地。大队人马只好先行回去再做计议,何况,还有立新皇帝这件头等大事要办,就连萧思温本人,也只好把自己的女儿的事先放放。

    当下只派了猪妖暗地找寻。萧思温随着众人赶奔了皇宫。

    出辽国,雁门关是必经之路。可霍隽为了躲避金不怕的纠缠,偏偏要往北而行。

    本来他已打算把萧绰放掉了。可是,本来自己对辽国的地形就不太熟,这样又往相反的方向行使,简直越走越迷糊。只好让这小姑娘做一下向导了。

    霍隽早已把萧绰的穴道全部解开了。萧绰也不喊不闹,更没有试图逃走。她真就像是一名向导一样,霍隽问什么她回答什么,霍隽不问,她决不多说一句。这样沉稳的个性,就连阅历丰富的蔡容都做不到。

    两人一路往北走,越行越冷。行到通州之时,已是白雪茫茫,冰天雪地的景像了。

    霍隽已经走了两天的路程了,一路上他专门挑偏辟之路。这两日,两人只吃了一只烤鸡,还是霍隽到了一处农家偷来,自己晚间在荒地上烤的。

    这萧绰一路也无话,霍隽问她什么她就答什么,决不多说一句话,霍隽给她吃的她就吃,也决不嚷饿。

    可是经过这两日的同行,萧绰看出霍隽是个光明磊落之人。两日中,两人在破庙中安歇了一晚,萧绰睡觉、解手之时,霍隽从不龌龊偷窥。对自己从没有一丝歹意。

    萧绰渐渐对霍隽的戒心放松了。

    此时,霍隽虽然穿着棉衣,但是也禁不住浑身打颤。他问萧绰道:“姑娘不怕冷吗?”

    萧绰道:“我从小生长在这里,自然比你抗冻些。”

    霍隽道:“不如我们到市镇去买些衣物吧。”

    萧绰道:“你要不怕我跑,就去市集吧!反正越往北走,天气就会越寒冷的。”

    霍隽道:“我怕辽国到处张贴告示在捉拿与我,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才挑偏辟小路走的。并不怕你跑,我只是让你做一下向导而已,出了辽国我就将你放了。”

    萧绰道:“我爹爹决不会把这事大肆喧扬的,因为事情只要喧扬出去,就知道我被挟持走了,那么以后我嫁人就有伤清誉了。何况,现在朝廷中一定在以立新皇帝的事情为主。根本管不到你头上。”

    霍隽道:“你告诉我这些,岂不就是告诉我,只管放心大胆地挟持你了?”

    萧绰道:“你说了会放了我的,就一定会放了我的。何况你一直把我带在身边只能是累赘,对你没有什么好处的。”

    霍隽点点头,道:“好吧,到了市集你去买东西,我穿着太过扎眼。”

    萧绰果然买来了貂皮大氅,和一些烧饼。霍隽越来越觉得这个小姑娘虽然年纪轻,可就像一本诗书,怎么品都有无现的韵味在里面。

    霍隽心想,如果把萧绰送给我那河东四十九寨的没有完婚的弟兄,他们一定会为了这女孩挣抢得头破血流。

    又一想,我怎能有这种想法,人家既然这么信任我,我就必需说到做到把她放了。

    再一想,这是不是这姑娘使的小伎俩?故意把我捧到大侠大义的位置上,让我下都下不来;然后她才能确保自己安然无恙。

    这个小女孩在这么小的年纪要是就有这样的心计,那么她实在是太可怕了。

    两人一路前行,萧绰的心境越来越放松。她从来没有像这样自由过。而霍隽的心境却越来越紧张,他竟然有些害怕这样的一个小女孩,竟然开始惴测她说的话每一句的意思了。

    这一日,两人来到一片山林之中,山林中地下积雪数尺,皑皑白雪皎若云间月,霍隽只好和萧绰下马,牵马坚难而行。

    霍隽越走越觉得不对,他道:“你该不会把我丢在山林里,让我喂狼吧!?”

    萧绰噗哧一笑,她笑得那么美,要把这满林当中的雪都要融化似的。她道:“你什么时候怕我一个小女子了?现在已到沈州了,这里属于女真族境地。我对这里也不太熟,只能辩着方向一直往北走,就会到辰州的。”

    霍隽道:“到了辰州呢?我怎么觉得你是在绕个大圈呢?”

    萧绰道:“我开始信任你了,你却开始不信任我了。不过事到如今,信与不信,你也别无他法,不得不跟着我走了。”

    霍隽道:“我还怕你耍花招不成?反正要死一起死。”

    山林树木并不算太过繁茂,有许多株白杨已被从根部砍断,很可能是当地猎人取走做烧火之用。

    霍隽只觉得风声尖锐,在耳边呼啸来去,刮在脸上特别的疼。再看萧绰脸冻得红扑扑的,深一脚浅一脚趟着积雪前行,但依然坚毅不拔的表情。

    霍隽突然心生感动。要不是因为自己,这小姑娘还在温室中享受着温暖,怎么能到此地来受罪。

    霍隽看了看阳光,阳光已偏西了,天色已灰朦朦的一片了。他把自己的貂皮大氅解下,给萧绰披上。

    他道:“这一路都是靠着阳光来辩别方向的,再过些时候,咱们要走不出这山林,日头就落山了。咱们就只有这山林中睡了。”

    萧绰道:“在这儿过夜也不会冻死的。你武功了得,多砍些白杨,点着篝火来烤就可以了。不过……”

    霍隽道:“什么?”

    萧绰道:“要是碰到豺狼虎豹就糟了。”

    霍隽拍拍胸脯道:“那又怎样?凭我的武功,还怕那些畜生不成?”

    话还未毕,猛听得“呜”一阵大叫,却是群狼嚎叫之声。

第五十三章 与狼共舞() 
两人听到儿狼嚎之声,不由得向声音的方向望去。萧绰立时吓得脸色雪白,比地下的积雪还要白。

    四只狼迈着轻快的步子,向两人一步步逼进,霍隽霍然站到萧绰的身前。又转头看了看她,脸上竟然出现快意地表情。他道:“你这样才像个小女人。快快退到树后。”

    四匹狼一前三后,排成三角形一步步逼近,森白的獠牙、凶残的目光,令人胆寒。

    头狼发出一声威胁的低嚎,然后步伐逐渐加快,十五丈、十丈,五丈,进入捕杀前奏,它强健有力的后腿一缩,“嗖”地一下,腾空而起奔着霍隽袭来。

    其它三只狼却分别奔着萧绰和战马袭去。

    萧绰虽然吓得脸色雪白,但还不至于吓得动不了身,听到霍隽吩咐,她突然向后一闪身就要躲到白杨树后,可狼的速度比她快多了,一只狼猛然向她扑来,瞬间狼爪已离她娇俏的脸庞一尺距离了。

    霍隽看到四只狼分别攻击,他怕萧绰出现意外,当下闪身躲过头狼的一扑,斜着跃到萧绰身前。

    “砰”的一声响,对准那扑向萧绰的狼狼头就是一掌。使的乃是霍家拳法的一招“朱门别客”。那头恶狼翻身摔了个斛斗,嚎声如雷,又向霍隽扑来。

    霍隽见自己的一招竟未将这只恶狼拍死,反而更加激发了他的斗志,不尽挑指赞道:“好家伙!真有你的!”

    俗话说好虎架不住群狼。如果在山林中遇到虎还好对付一些,因为老虎一般情况都是单只出来活动。而狼不同,狼一般都是集体出现。像今天这四只狼都属于少的。

    狼这种动物特别抱团,见同类生命受到威胁,都集体过来相助。而且狼的头骨比较猛虎头骨不相上下,都是头坚骨粗。刚刚霍隽情急之下使出了八分功力,竟把他自己震得双手发麻。

    此时那匹战马早已让其它两只恶狼咬死,这战马争战杀场多年,却被两只狼惊吓得连叫都没有叫声,就当场毙命了。

    两只狼转身扑向霍隽。此刻四只狼从不同方向把霍隽包围,分次向他扑去。

    霍隽道:“好招数!”

    说罢,手中七灵宝剑已挥去,只见‘唰’地一道寒光形成一道光环,只听“嚎嚎”几声乱叫,四只狼已全部甩出数丈之外倒下。

    狼的脾性属于越斗越勇的,只要没有死透,就会一直战下去。当即,有两只狼只是伤到了退腿,竟站了起来,步履蹒跚地走了几步,渐渐的靠近霍隽,离十来步远时,又跃走扑去。

    霍隽不尽赞叹道:“有个性!我喜欢!”

    这种宁死不屈的性格,恐怕有些人都做不到。霍隽不尽喜欢上了狼的精神。竟然不忍下手杀死两只狼了。

    当即回身一扑,把萧绰压在自己的身下卧倒。“嗖、嗖”两声,两只狼从两上身上蹿过。

    没等两只狼落地,“铮、铮”地两声弓鸣,两枝利箭不知从何处飞出,“噗、噗”两声贯穿了那匹头狼的腹部。

    箭的力道很大,箭簇钻出,扎进了雪地里,两只狼发出一声悠长的惨嚎,双肢哆嗦着匍倒在雪地上,鲜血迅速染红了一片。

    霍隽又惊又喜,忙站起身看向前方。很快发现坡边几棵白杨树后露出两个身影,一步步向霍隽走来。

    头前一人身材魁梧,三十岁出头,脸部非常有立体感,他鹰勾鼻子,鹰眼,眼窝深陷,颧骨突出。两撇八字胡,显得神彩奕奕。

    他穿着穿着灰青色直裰,上身斜披了一块破破烂烂的兽皮,背着一张捕猎的长弓,手中拿着一杆铁叉,踩在厚厚的积雪上,仍可以看出步伐铿锵有力。

    壮汉身旁是一个年纪在十一二岁的少年。他提着一张弓,虎头虎脑的,小家红扑扑的圆脸蛋儿,虽然脏兮兮的,却壮得象个石墩子。

    穿着件破羊皮袄,通红的小手中也拿着一杆小形的铁叉。他的腿虽粗短,却抬得很高,瞬间竟跑到了两只狼前,他麻利的从腰中取出粗绳,熟练地开始捆这两只死狼了。

    那壮汉走到霍隽面前,哈哈大笑,提起铁叉,叉尖指前远处另外两只死狼,跟霍隽说了几句。

    霍隽一听不尽大失所望。原来,对方的话他一句也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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