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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部分

万羽堂契约-第263部分

小说: 万羽堂契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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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天遗呵呵笑着回答:“从未实用过,是我最近刚刚想出来的。把握嘛,无非是五成,要么成功,要么失败呗”顿时气氛有些凝固,只有他一个人在尬笑。

    沈玉璃沉默了许久,才重又开口:“五成这么高的几率,不妨试一试。麻烦神医您开始准备吧。”

    陆天遗忽然臊红了脸,像个老小孩一样忸怩作态。连他哥都以为他犯毛病了。陆天遗咳嗽一声清清嗓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准备嘛,老夫这里一两天就可以齐备,就是沈社主您也得准备准备。”

    沈玉璃诧异:“我准备什么?”

    陆天遗斗胆俯身耳语了一句。沈玉璃闻言,脸上闪过一抹尴尬的笑。

    “无所谓,医者父母心,重要的地方挡好了就行。”

    陆天遗放下心来,又提醒道:“沈社主您的病灶在宫内,一旦剖去,或许会影响日后生育,您可得考虑好了。”

    “无所谓。”沈玉璃喷出一声笑。老娘几十岁人了,儿子都快成家了,还在乎那个?“总之快些准备。”

    “遵沈社主吩咐。”陆天遗就此和徒弟退下。

    二人走了,陆天留近前一步劝阻道:“沈社主三思,他若侥幸成功便罢,若一旦失败,您可是就连三个月都没有了呀!”

    沈玉璃坦然笑道:“有三个选择,要么死,要么只有一年左右的寿命,要么可以活得更久。如果换做是您,会选择哪一个呢?”

    陆天留叹了口气:“那还望沈社主准许老夫尽量做些适当的辅助工作。”

    沈玉璃点头同意:“可以,不过不得干涉你兄弟所用的方法。”

    几天后,木兰居的内院支起一顶帐篷,按照陆天遗的要求,帐篷被洗了十几泡,已经发白,看不出来原先的颜色了。而帐篷里已经被滚烫的水汽蒸过好几遍,这回周围围了一圈缶,缶内盛满冰窖里拿出来的存冰。

    沈玉璃服下蒙汗药躺在里面,身上盖了两层洁净的棉布,小腹部位则留有一个口子,方便陆天遗下手。而她周围站着四个人,乃是陆氏兄弟和各自的学徒。

    “师父,好了。”学徒递过来冷却后的一把短小的快刀。

    “手洗干净了吗?”

    “照您吩咐,用烈酒的原浆洗干净了,到现在手还辣着呢。”

    “好,给我吧。”陆天遗深吸一口气,接过刀轻轻一划,就破开了病人的腹部。

    “纱布。”

    他哥哥陆天留此时成了他的助手,递过来事先准备好的薄纱。

    血液吸走,几人才看清腹腔里各器官的排布,不免啧啧称奇。

    陆天遗神情很平淡,过去他不知道偷偷解剖了多少鲜尸,人身体里的五脏六腑、肠子尿泡早就见惯了。

    “把上面的囊拨开,轻轻地,子宫还在里面。”陆天遗语气很轻松,但脑门已经渗出了一层汗。毕竟眼前躺着的不是尸体,而是一个活人,他用肉眼都能看出腹腔内各器官有节奏的律动。

    “找到了,微刀。”陆天遗所说的微刀就是比小刀更小的刀。他握紧拳头把指节捏得咯咯响,没有立即接过工具,像是有些犹豫。

    “怎么了?”陆天留问他。

    “肿瘤已经和宫颈粘连,如果要摘去肿瘤,恐怕”陆天遗觉得,他现在面对的问题已经超过了自己的学识范围。

    可陆天留看了眼宫颈,却说:“不用摘,用剥的。”

    陆天遗盯着藏在宫内的小孩拳头大的肿块,拧起了眉头。最终,他听从了大哥的建议,轻轻划开一道口子,用另一只手稍稍用力,奇迹出现了,那颗红色的肿瘤竟像打了蜡一样滑了出来。

    *此处以宋代人的视角叙述。事实上癌症最早是由希腊的一位名医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公元前460-370年)提出的。

第四三五章老子降世() 
四个人从前到后忙了整整两个时辰才算完工,他们都明白沈玉璃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要忍耐术后的剧痛。从肚子里摘个东西出去,寻常人痛就要痛个半死了。除此以外,那年头能有多干净的手术环境,运气不好还可能花式感染,肚子缝上不久就死也是有可能的。

    “剩下的就看沈社主的造化了。”

    看着昏睡的沈玉璃被抬回寝室,四名郎中脱去被汗和血液浸湿的棉麻白袍子,正好用冰缶里融化的凉水洗把脸缓缓,再换上干净衣服,坐在廊檐下为他们特地准备的躺椅上好好休息。

    像吸水一样吃了片西瓜后,陆天遗才想起来问陆天留:“大哥,你是怎么知道肿块直接可以剥出来的呢?愚弟以前剖过患癌而死的病人,身体里的瘤都是到处粘连,遍布全身的,作为尸体都极难处理。”

    陆天留这回才说出隐瞒了多年的实话:“其实我也剖过人尸。很偶然的一次机会,我的徒弟不小心把提纯了几十遍的红豆杉树桨打翻在尸体腔内的肿瘤上,你猜怎么着?肿块的表面竟然慢慢变得光滑了,切起来容易了许多。我突然意识到,癌瘤是活的,它会一直长下去,侵蚀脏腑,令人痛苦地死去。但红豆杉这种东西尽管有毒,却能遏制它的生长,对于病患来说是利大于弊的。所以在今天之前,我一直让沈社主服用我以红豆杉、灵芝、蟾蜍、冬虫夏草、牛黄、山豆根、马勃、重楼、苍耳子等十余味药材精心调配的药剂一个多月,才马马虎虎控制住了沈社主体内癌瘤的生长。这也亏她性情开朗,为人乐观,药剂方能短时间内就起到此等效果。”

    陆天遗终于甘愿称赞起了他:“弟执迷偏方,行医太过大胆,至今未医死一人,实属侥幸;而大哥精通药理,懂得调养之法,如春风化雨消弭恶疾,弟不及也。”

    今日二人的成功合作,总算消除了他们之间多年来的隔阂。

    木兰居这边算是安歇了,可分社大院又出状况了。

    按耶律宓的说法怀胎五个多月,实际上是七个多月的李丹晨突然腹痛难耐,负责照顾她的侍女叫来稳婆,稳婆来了便意识到大事不妙,今天要早产。

    耶律宓还被责怪了一通:你为什么要少说两个月?

    其实耶律宓也是好心,她当初是希望沈玉璃能格外开恩,多给李丹晨及其腹中胎儿几个月活的,不料想好心办了坏事。

    “别愣着了,赶紧一块儿帮忙。”稳婆招呼她。

    屋内李丹晨躺在榻上,把帐子扯出一条条洞,挣扎地满头大汗。她看见稳婆进来,恳求道:“求大娘一定要保住奴家的儿子。”

    稳婆也是觉得她疼糊涂了:“还没生出来你怎么知道是男是女?”

    李丹晨失了智一样笑了声,道:“这点自信我还是有的啊——”还好,她总算在大叫之前把话说完了。

    接生这种事男人不能参与,所以人手有限,稳婆有条不紊地吩咐各侍女负责不同工作。她看见耶律宓像根柱子一样杵在屋内,不免数落道:“见眼生情,你就不会随手帮个忙吗?这么大岁数了不知道帮人接生该干点什么吗?”

    说实话,耶律宓活了快三十年,也就经历过周围人仅仅两次产子,但没帮过忙,而她自己更是对生孩子一点都不了解,早就白瞎了大好的青春。

    稳婆见她像根木头,比其他人高大一些,看上去还挺结实的,应该适合干体力活,于是吩咐道:“那你就负责倒水,快去拎水壶端盆!”

    耶律宓一盆一盆泼着血水,每次重新进门,都会看见李丹晨被汗浸湿的、痛到扭曲的脸。和那张脸搭配的,则是各种调门的鬼哭狼嚎声,令人不忍卒听。倒了第四盆回来,李丹晨的叫声从刺耳的叫声变成了低沉的呜咽,这说明她的体力已经消耗了大半,这种时候孩子再不出来可就难了。

    耶律宓看着李丹晨,李丹晨躺着的角度也刚好正面看着她,而且用的还是哀求又带着绝望的眼神,把她盯得有些害怕。

    就是这个女人,为了自己在万羽堂中的地位、为了自己将来的利益,和元敬阳那畜生一起把我最知心的闺中密友硬生生地逼疯了。你现在就要力竭了,和那未出世的孩子一起命丧黄泉,难道不是报应吗?活该!耶律宓心里骂着,可她看着李丹晨痛苦而又孱弱的神情,却又不忍心。她本来就是因为我求情才活下来的,我怎么能眼睁睁看着她死呢?可是她的确是害雨儿妹妹的元凶,如果就这么死了,才是老天开眼呢!

    在内心两种思想斗争了许久后,众目睽睽之下,耶律宓丢下热水盆,走到床边,把手高高扬起,伴随着一句“你这个凶手”,啪——她赏了李丹晨一个耳光。

    紧接着,她坐在床沿,扒过李丹晨的右手,紧紧握住,任凭对方塞着抓出来的棉絮的指甲嵌进自己的皮肉。

    “加把劲,不要认输!”

    这句话不知拥有怎样神奇的魔力,竟让李丹晨重新积攒出了力量,灌注到那一点上。

    “生了、生了!”随着稳婆接近欢呼的喜悦叫声,微弱的啼哭声响起,一个皮肤通红,身体瘦弱的男婴孩降生了,因为是早产,他只有四斤多重,看起来也十分虚弱。

    稳婆擦干婴儿的皮肤,用事先准备好的襁褓裹好,抱在怀里细看时却愣住了。

    “是男孩吗?”李丹晨问完这句话就没力气再开口了。

    稳婆半天没回答,旁边的侍女瞧着婴儿,惊愕道:“这孩子的胎发,怎么是白的?”

    要说白化病自古就有,她们本应平常心看待,但问题在于,这名男婴仅仅是胎发白色,眉毛可是正常的黑色,而且通身皮肤也没有一块是异常白的。

    “把帘子拉开点。”稳婆吩咐,侍女将窗帘拉开一些,让阳光透进来。

    稳婆站在光照的地方,褪去襁褓,把孩子对着阳光举起。据说刚出生的婴儿在阳光下的影子叫魂,魂越浅证明孩子越好。稳婆本以为这婴孩是个妖孽,在阳光下一试却发现事实和她起初认为的恰好相反。于是她用一句话给这个孩子下了人生定论:

    “嗐,没事,这孩子魂淡。”

第四三六章战后初会() 
孩子,当你出生的时候,整座木兰山的森林轻声唤出了你的名字,魂淡。

    孩子,我骄傲地看着你一天天长大,成为流氓的化身。

    你要记住,我们一直都是以阴谋与暴力管理这个社团。

    我也相信你会谨慎地使用自己强大的权力。

    但,真正的胜利,孩子——是鼓舞你的弟兄心中的斗志。

    我告诉你这些,总有一天,我的生命将抵达终点,而你,将加冕为总堂主。

    ——一位父亲的临终叮咛

    李丹晨诞下的早产男婴因为初生时的魂魄很浅,被认为命硬,又因为贱名好养活的习惯,被取小名为魂淡;同时因为天生白发,皮肤发皱像个小猿猴,和春秋时的老子相似,所以又得了个外号叫老子。在之后这孩子学会说话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自称“老子魂淡”,有时因为前面加了个“我”,经常遭到父母的训斥与殴打。但实际上,除了他亲爹以外,其他人都十分赞同这孩子的说法。

    而现在,他的那个魂淡老子已经利用在神农架所得宝贝的一部分,同皇城司的长官杜行之进行了某种交易,此刻正带着禹边云一路往鄂州而来。

    什么,帮四大营扫清八卦庄?想都别想,老子不可能再做出头鸟被人当枪使了。

    元敬阳来鄂州只有一个目的,向沈玉璃索回自己的家属。反正军社间战事已经结束,他又有个开国男的爵位,靠着这种身份,正儿八经的组织是不会把他怎么样的。

    路上,禹边云忍不住向元敬阳表述了自己的意见:“有些话我也是憋了很多年了,今天不得不说一说了。你说你是个保镖我相信,说是哪门哪派的头领,我还真不信。哪儿有当大哥的把自己武装到牙齿的,这也太掉价了。”

    的确,元敬阳身为平江长洲开国男,万羽堂总堂主,却穿着半身甲,大夏天还戴着绒围脖,背上背着木弓和火铳,两袖一边是袖剑、一边是袖箭,腰上挂着太刀、插着匕首,两只靴子里也藏着短兵,除此以外满身还挂着风干的野味以及被水玉球塞得鼓鼓囊囊的小口袋,怎么瞧怎么像一个刚刚从战场上狠狠抢掠了一笔战利品后退下来的贼配军。

    元敬阳驳斥道:“要不是靠着这些东西,我能活到今天?”

    禹边云疑惑道:“需要这么多吗?你瞧我,就只有这个——”说着,他有意地打开折扇扇了几扇。

    拉倒吧,你去神农架里就只有一把扇子试试?元敬阳心里这么说,嘴上却没有搭茬,只管赶着驴车往前走。软鞭抽在驴屁股上发出啪啪的响声,元敬阳才想到一个问题:马没了。

    玉泉山堡一战后,所有物资都陷入敌手,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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