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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冰荷掬兰-第3部分

小说: 冰荷掬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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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是连日来为了出阁之事心神不宁而累积许多疲倦,再加上大半夜被唤起梳妆打理,此刻独自静静吹着风,眼睛眨着眨着,竟就这么缓缓入睡。
  驿站内最大厢房里,十数个仆役手脚俐落的打扫布置,椅子铺上绸缎做成的柔软坐垫,茶几上摆放着数本书册,还沏了一壶上等白毫乌龙,窗台前点上气味雅致的薰香。
  “都打点妥当了吗?”一个总管模样的年轻男子前前后后检查着。
  “对了,贝勒爷惯用的宣纸和笔墨拿出来放好。”
  临康可说是王府最精明的小厮,几年前被王爷亲自指派担任大贝勒的随身总管,这可是一等一的荣耀,他自然得小心打点各项事务。
  “手脚精细点儿,可别弄坏了这些文房四宝。”可都是御赐的珍贵文具呢!“好了,我去请贝勒爷来此休息,你们全都下去。”
  礼亲王府是八旗当中地位尊爵高贵的镶黄旗贵族,不但有着世袭的爵身份,礼亲王更是被当今对上重用的南书院大臣,然则府里的嫡长子兰泗贝勒却对仕途不甚热中,也不重视奢华享受;临康当初被派去伺候兰泗贝勒时,着实惊讶于他那间满是书册、除此之外并无华丽摆设的房间,王爷和福晋每每将皇宫赏赐的珍品指派给他使用,只不过兰泗贝勒除了文字书画之外,其余全视为无物。
  他谨慎巡视房间后,快步走到前院迎请主子入内小憩片刻。
  才来到前廊,就看见兰泗贝勒站在屋檐下怔怔看着雨景,但雨势越来越大,将他半边衣裳都淋湿了。
  “贝勒爷!请至二楼厢房休息。”他迅速撑起一把伞。“您身上都给淋湿了,怎么其他小厮们都没来伺侯着?”
  “我让他们去歇息了。无妨,你别紧张。”他微微露出笑意,这个年轻认真的小总管可真是尽心尽力、全天紧绷精神,连他有时都得提醒他放松些。
  “贝勒爷走好。”他必恭必敬的指路!兰泗上路。
  “行了,你也下去吧。”兰泗坐在窗边品茗热茶,随手拿起书卷翻看。
  小总管看向主子,崇拜之情油然而生;清磊俊雅的五官形貌,白皙干净的面容,透着一股浑然天成的斯文书卷气,举手投足无不散发高尚却不骄纵的贵气,难怪会被称为八旗子弟中独一无二的书香贝勒爷。
  “小的就在门口侯着,贝勒爷随时可以喊我进来。”说着,就退了出去。
  兰泗原想叫他不用在门外侯命,却也知道依照往例,此人是绝对赶不走的,只好由着他了。
  这一趟可能要花上月余才到得了边关,听说塞外景色壮丽辽阔,他虽然身为旗人,但是打从出生就在北京,从没享受过塞外恣意驰骋的乐趣,既然已经是非去不可,那就趁此机会体验一番。
  只是,此去千里,再也顾不了京城里的一丝一毫……
  “什么?但这驿站只此一间堪用的厢房,若她也要在此歇脚,那不就要惊扰到咱们贝勒爷了。”小总管略为激动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听得出来他已刻意压低,却仍掩饰不了不满的语气。
  “但是也不好拒绝人家……”驿站的小官员也颇为难。
  兰泗放下书卷推门探问:“有什么事吗?”
  “这……”两人看见打扰了主子,都有些惶恐。“打扰了贝勒爷读书休息的雅兴,这真是……”
  他挥手示意无妨。“也有人想在驿站休息吗?可别太过无礼将对方赶走,我同他共用厢房又有何妨?”
  “不是的,只怕有些不方便。”小总管知道兰泗不爱仗着贵族身份独享特权,连忙解释:“对方是福大人今日出嫁的闺女,恐怕就算咱们愿意,新娘子也不想呢。”
  福大人的女儿……
  兰泗心念一动,倏地想起昨夜敦华所言,那可真是太过巧合啦。
  “这样吧,你帮我递个口信,就说敦华格格的大哥邀她前来厢房,以茶代酒,算是替她送行。”既是小妹的手帕交,又如此凑巧在驿站碰上,岂有不见的道理。
  “是。”
  初荷听完小总管的传话之后,脸颊禁不住泛红起来。
  怎会有如此凑巧之事!本以为今生再无相见之日,没想到才刚出城竟又碰上,难道是天怜她的痴心?
  “既是敦华的大哥要为我送行,初荷自是却之不恭。”她故意口称“敦华的大哥”,而不说出兰泗二字,然即便是如此,也让她不由得紧张起来。
  “那我帮小姐稍微打理一番,等会儿就扶她上二楼厢房。”丽儿年纪尚幼,不懂观察揣测主子心思,压根儿没发觉初荷的手足无措,只是开开心心,觉得遇上尊贵贝勒爷真有意思。
  当初荷在丽儿搀扶下步上二楼厢房,竟觉得心脏仿佛提到了胸口似的,尤其是听到房内传来那熟悉的清朗声音。
  “进来。”
  “贝勒爷,咱们小姐来了。”丽儿兴奋的喊着。
  初荷发现自己这一刻真是庆幸有丽儿这么一个可爱婢女,多多少少缓和了她内心的忐忑。
  “很巧吧?”兰泗微笑着看向她们。
  初荷看着他淡雅斯文的笑脸,跟那日探病时相比,气色精神都好多了,看来身体应该复原得差不多了吧。
  初荷慢慢走进厢房,方才推门而入时正好瞥见兰泗将毛笔搁下,显然之前正在挥毫。
  “你也下去歇息吧,待我跟你家小姐用完膳,自会差人通知你。”兰泗一如往常的斯文有礼。
  丽儿嘻嘻笑着告退。她这是第一次如此近看兰泗贝勒,难怪总是听说许多格格和官宦人家的女儿们都对他十分倾心,儒雅清俊的外貌以及透着贵气的书卷味,她从没见过这等天人般的翩翩美男子呢。
  “初荷想吃些什么,我命小总管尽量张罗。”他亲自重沏了一壶茶,替她斟满。
  “驿站附近地处偏僻,就别费心了。”她向来不注重吃喝,倒是对于兰泗第一次喊她的名字暗自羞赧。
  “是吗?我以为女孩子家总会有特别爱吃的小点心。”至少有个人就是如此。
  初荷瞧他神色微显落寞,知道他想起了谁,连忙岔开话题。
  “贝勒爷方才在写些什么?我可以看看吗?”她站起身看向桌上宣纸。
  “你喊我什么?”兰泗笑起来,觉得颇有趣。“怎么如此拘谨。”
  初荷原本已经平抚了心情,这下子耳根又燥热起来。“那不是您的封号吗?”
  “怎么要嫁人了还这么傻气?若是不嫌弃,你也跟敦华一样喊我大哥吧。”他又笑了。
  “那……我知道了……”很少看见兰泗笑得如此开怀,他真该多笑,那真是最好看的模样。
  只是她并不想跟敦华一样喊他大哥。
  “我这只是随意写写,打发时间罢了。”兰泗见她好奇望着纸张,于是解释着。
  蝶影纷纷,百花竟争妍。
  初荷盯着纸上那俊逸笔迹,尤其是最后一个妍字,她知道正是那人的芳名,可见得兰泗并非随意写写,他只是舍不得离开京城。
  “好一个百花竟争妍。”她喃喃低语,满是羡慕那个被兰泗爱着的女孩儿。
  “来,你也饿了,吃些食物好好养足精神。”他开门示意小总管伺候两人用膳。
  看着仆役们摆上好几碟精致小菜和香气四溢的热汤,初荷等到厢房内又只剩下他两人时,忍不住大着胆子央求。
  “你……可以写些字送我,就当作是送别之礼吗?”连她自己都没想到就这么脱口而出心底的愿望。
  兰泗愣了一下,随即微微笑着。“这有何难。不过,可得等我们饭后才能动笔。”
  初荷漾开笑意。想来也是好笑,自己多年来倾心于他,这却是第一次两人能够单独面对面好好交谈。
  “初荷今日看来有些不同于以往。”兰泗向来心思细腻,早发现了她平日并无上妆习惯,似乎也不注重服饰打扮。
  “这不过是徒具形式罢了。”她低语。
  兰泗微怔。他每每在官宦子弟聚会场所看到的女孩儿,都是絮絮叨叨说着梳妆打扮涂脂抹粉的事儿,可从没见到哪个竟然用“徒具形式”这般冷调的说法。
  “我总算知道为什么你会和敦华交好了。”可不是吗?敦华向来自视甚高,压根儿不将寻常人看在眼里,却十分看重福大人庶出的小女儿。
  初荷微微笑着。“不知这是褒是贬?”
  “总是格外不同。”他不刻意说些褒扬的话,但着实认为眼前女子跟敦华一样气质独特。“来,我们以茶代酒,算是互相道别。”
  他亲自替初荷斟满茶杯。
  “一路顺风。”兰泗看向他。
  初荷直勾勾看进他那对黑白分明的澄澈眸子,忽然涌出前所未有的感伤与不舍,禁不住眼波闪烁,却在接收到兰泗疑惑的询问眼神时迅速低下头。
  “初荷先干为敬。”她一古脑儿的饮完一杯热茶,然后取出手帕擦拭嘴唇。
  兰泗暗叹一口气,对于初荷即将面对的婚姻颇感同情,但心知肚明此事已毫无转圜余地,因此岔开话题。“等会儿你想让我写些什么?”
  “就写此情此景吧,能够选在同一日出城,还在驿站碰面,这可真是不容易的巧合。”
  “的确是很不容易的巧合。”兰泗学她说词,说着就站起身来移往书桌,自己磨墨铺好宣纸。
  初荷瞧着,为他儒雅且专注的磨墨动作而心折。
  兰泗提起笔,略为停住想了一下,便下笔流畅书写。
  城郊小驿站 雨中两两相送行
  此去千里 后会有期
  末尾落款题上兰泗赠于初荷。
  她站在一旁低低念着字句,再看着字迹流转之处虽然一笔一划十分好看,却无半分刚才那张“百花竟争妍”所透露的浓烈情感,不禁又有些失望。
  “等干了再收起来。”兰泗看向她,却忽然愣了一下。
  初荷不解,朝他视线低头一看,赫然发现兰泗盯着她颈上挂的那块玉佩,这下子瞬间耳根燥热,有如小孩童偷东西被当场逮到。
  “这玉佩……”她太过大意了,平日都是塞进衣服里面,方才在轿子里百般无聊,才会取出抚着玩儿,哪想得到竟会被原物主看见呢!
  “色泽和雕工都挺精巧雅致,是你父母亲特地准备的嫁妆吧。”他那一眼瞥见时怎觉得好眼熟?
  “不是。”看来事隔多年,他应该早遗忘了。“这可说是一位故人给的吧。”
  既然认为此玉佩精巧雅致,怎么当年压根儿没想回头捡?初荷暗暗在心底反问。
  “你出嫁之日还配戴着,显见是一个很重要的朋友。”兰泗礼貌性的随口问,并无探其隐私之意。
  初荷随意应了一声,只希望他别再说关于玉佩的事。她极少感到如此困窘与心虚呢。
  “贝勒爷,雨已停了,不知咱们何时要启程?”小总管在门外恭问。
  “是啊,也该离开了,此刻赶去下一个驿站刚好傍晚。”兰泗盘算着。“你们的队伍往西边走也是一样,现在启程,可在入夜前抵达一间客栈。”
  “是啊,也该走了。”初荷点点头。
  “临康,你去唤初荷小姐贴身婢女前来。”兰泗走去开门吩咐。
  “咱们也该离开了。”
  “是。”小总管不敢怠慢半分。
  终须一别。初荷听见丽儿的脚步声,就立即告辞,转身前将兰泗的模样看进心底,毅然迈步离开。
  兰泗拾起搁在茶几上的书卷再度翻阅,一边等着小总管前来,一边翻书喝茶,却忽然眉眼扯动,讶然愣住。
  那玉佩的温润色泽与雅致雕工……他想起来了,玉佩主人不就是……
  ——可说是一位故人给的。
  再想起方才初荷的小女儿羞态与急欲掩饰的惶然心虚,难道她……
  兰泗一刹间心思百转,手上书卷啪的一声掉落在地。
  果真是一去千里。兰泗风尘仆仆抵达边疆营区已是数十日之后,放眼所见尽是辽阔大漠与牛羊成群;策马奔驰,强烈如刀割一般的冷风直直打上他的脸庞。
  此情此景迥异于他在京城所习惯的一切。
  不仅如此,他虽然贵为贝勒,且身为圣上钦差,却也和一般士兵同样住在帐棚内,每日陪着将领操兵演练,倦也便跟着大家席地而睡,更别说是饮食起居,当然再无京城里的精致讲究,日日粗茶淡饭,甚且跟着打猎烤肉,豪迈而食。
  初期真是苦不堪言。兰泗这才明白无论他以前在京城里如何不仰赖王府,或是他如何的想摒弃尊贵奢华的生活享受,但终究来说他仍是养尊处优的贵族子弟,来到边疆才真正切身体验到寻常人的生活。
  但他并不以为苦,这番折腾反倒让他再无多余心思去遥想北京城那段痴心苦恋。
  反而是小总管每每哭丧着脸追在他身边恳求:“贝勒爷,您好歹回自己的帐棚内歇息一下,这睡在粗石子上面可是会生病的。”
  要不就是凄惨无比的上气不接下气喊着:“贝勒爷,您已经骑马演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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