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电子书 > 浪漫言情电子书 > 喷神 >

第375部分

喷神-第375部分

小说: 喷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短短一天之内,她的粉丝数就突破了70万,第二天则是80万。毕竟,当时国内买不起苹果产品又想喷的人,还是积压得挺多的。而公然怼苹果、还理由正当、不透酸的舆论资源,却相对稀缺。所以只要逮住一个,很多人都会宣泄那种关注的快感。

    就好像,如果一个人公然怼有钱人、但理由不正的话,穷人好歹还要掂量掂量,如果自己附和的话,会不会被打上“因为买不起、所以喷。没本事,所以吃不起葡萄说葡萄酸”的标签。

    而如果理由正确,打消了穷人们被贴标签的顾虑,那么暴民的喷欲彻底释放时,效果是很惊人的。

    当然了,也不是说那些讨厌苹果的网民就真是好人、或者不是好人。事实上,这里面也是分成三类的:

    一类是真的有文化、有涵养、有自我意识,然后对自由意志非常看重,所以不喜欢暴君乔老贼。他们是买得起,不屑于买。

    也不排除,有一部分纯粹只是因为穷到了极点,所以喷一喷发泄发泄。

    最后还有一类也不容忽视,那就是那些虽然穷、买不起苹果,但人格和学养确实不错、也见识非凡。也是有的

    (一言以蔽之,我没说不用苹果的人就一定比用苹果的高贵,因为人们不用苹果的理由、动机也可以分成好几类,有高下之分。所以,不要引战。)

    但不管怎么说,冯见雄让马和纱追求的效果,是结结实实地达到了。

    任何一件事情,能够在舆论上第一次做,总是能引起轰动的。

    ……

    博文如同一道鞭子,抽得拉蒙德先生脸上火辣辣的。

    “砰!”拉蒙德重重地锤了一掌办公桌。

    他来华夏这些年,看惯了果粉们的低三下四,看惯了华夏消费者的卑躬屈膝、顶礼膜拜,还是第一次见识有“消费者”身份的人那么无耻、那么死皮赖脸地贴着苹果犯贱。

    毕竟,这次他本来要对付的,并不是商业上的竞争对手、敌人,所以他压根儿没做好这种被怼回来的心理准备。

    不仅是他,整个苹果大华夏区的品牌运营部门、法务部门,其实都没这种心理准备。

    因为在他们看来,一个人买了苹果的产品,那就首先该是苹果这个品牌的粉丝对吧?人对自己的粉丝做点粗暴的、进攻性的事情,粉丝是很少会怼回来的。

    就像一些演唱会上,如果歌星出演粗鄙,现场买了票的观众是很少较真的如果你较真,你干嘛还掏这几百上千块的钱去看他?

    像马和纱这种明明不是苹果粉丝、还偏偏突破重重封锁、排除万难买个iphone…3gs手机来发微博,最后还对苹果那么强硬,这不是闲着没事干、花钱找罪受么?

    可是,事情闹到这么大,已经没有善了的可能性了。微博上线三四个月以来,很多功能都完善了,早期用户积累了也不少,转发的生态链、关注链已经建立起来了。

    这些动态,被无数人转发,任何一方当事人再认怂退让,都是极大的商誉损失。

    所以,哪怕一开始苹果大华夏区没打算把这个官司打下去,如今也是骑虎难下,只能硬打了。

    从蔡律师和小许那里搜集来的第一手资料,也层层汇总到了拉蒙德这里。

    从那些证据里,拉蒙德看到的是一个不但拒不交出非授权测试版app安装文件的泄露者、也拒不交出破解系统和root技术的获取渠道。甚至最后还公然在微博上发文嘲讽苹果公司“打假行为”的死硬者。

    只能硬肛了。

    一个个人,能够把一家国际巨头逼到这一步,也是醉了。偏偏这里面闹大的每一个步骤,单独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巧合与人畜无害,但偏偏在一连串精微奥义的法条法理之间穿梭编织,最终形成了眼下的局面,让任何人都不知道是何时何地被这张大网缠住的。

    像蛛网,虽然捆得不紧,但黏腻,恶心,挥之不去。

    “拉蒙德先生,很高兴能与你合作,不知有什么吩咐。”一个四五十岁的资深律师,走进他的办公室,轻声询问了一句。

    对方是今天特地从京城飞来的。

    “杜先生,坐。”拉蒙德抬起头,看了对方一眼,难得地拿出了几分礼貌。

    对面这个律师,是他特地请来的,也是国内排名前几名的知识产权界大律师,京城鼎革律师事务所的杜丘明杜主任。

    别看这杜丘明曾经被冯见雄坑了一把,起码因此每年亏掉数千万,也丢了两家大客户。但人家毕竟是四九城里前三的知识产权界大律师,根子还是在的。

    何况,要不是杜丘明眼光狠辣、做事也缜密,他当初还真没本事跟风冯见雄在国知局复审委那堆捞钱的策略呢毕竟,比杜丘明还笨的那些人,压根连冯见雄的猫腻都看不出来。

    他好歹是看出来了、只是动作慢了几拍。

    考虑到在国内打官司的,必须是中国律师。而那些美国律师如果不在中国考个执照,是没资格来执业的,所以这种起诉中国国内个人的官司,苹果大华夏区也只能让国内顶级律所的打国内官司的律师来管了。

    那些苹果在美国的顶级律师,这儿一律用不上。

    而杜丘明当初已经决定潜伏爪牙、暗中盯防,誓死要报当初被冯见雄坑的一箭之仇。

    所以,听说有苹果这样市值全球前几名的顶级巨头请他对付冯见雄,简直是大喜过望,恨不得全部身家性命都压上去打包票,向雇主证明自己绝对要把冯见雄干掉。

    一拍即合,才有了如今这一幕。

    “我们公司正式决定起诉马和纱,以及其他一些足以证明有主观故意破解ios系统、并在iphone…3gs上运行微博app的用户。杜先生,希望你给我一个满意的方案。”

    杜丘明在沙发上坐下,最后确认道:“起诉个人?理论上当然没问题,但是这样的案子拖不死对方,就算打赢了也没多少钱,拉蒙德先生心里应该有准备吧。”

    “我们不是为了钱!”

    ……

    跨国大公司对付小身板儿被告,甚至是对付小身板儿原告也就是说,当那些跨国大公司自己是侵权方、侵害了别人的权益,被告了的时候最常用的一招,就是先应诉,然后拖。

    拖诉讼进程。

    那些起诉标的额很高的官司,比如专利侵权,往往意味着诉讼费也很高,而且商事类官司往往不允许减免、缓交诉讼费。所以国际巨头要是侵害了一些小公司或者个人的技术专利,个人要提起起诉时,往往连预交的诉讼费都凑不齐。

    即使凑齐了诉讼费,很多案子的律师费更是高昂,而且属于不花大钱请名律师肯定打不赢、拖不够,那么受害人也就只能追求快速庭外和解、稍微拿几个钱见好就收了。

    反正,打官司这种事情,拖一天就是一天的成本。本钱大的对付本钱小的,最简单也最无脑的,就是拖死。

    但是,这一招在如今苹果要对付马和纱等人时,却无效。

    对方只是普通消费者,就算有侵权,苹果提的索赔标的也不会高,诉讼费往顶天了写也没多少钱。

    何况马和纱的律师板上钉钉显然就是冯见雄了。因此靠诉讼费和律师费直接拖死对方,已经想都不用想了。

    巨头和小人物,重新站回了同一条起跑线。

    这些困难,杜丘明都不得不先和拉蒙德说清楚,免得事后责任扯皮。

    拉蒙德忍着恶心,表示都知道了,不想再纠结这些点。

    他只是需要敲山震虎,把面子找回来,把大义名分赢回来,就够了。

    “行,那我说下面一点吧既然你主要起诉马和纱,按照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这事儿也没有明显的侵权行为地,所以我得去金陵的法院起诉。即使考虑到‘重大涉外’,一审也就放在金陵市中院审理了。这个没问题吧?”杜丘明捋顺了思路,把第二个麻烦点跟拉蒙德摊牌了。

    “这有什么问题么?我们美国人不在乎再哪个法院开庭,都一样!我们有道理还怕他们主场作战么?金陵又怎么样,对于苹果公司来说,中国任何一个地方都是主场!”拉蒙德傲然说,似乎在责怪杜丘明有些小肚鸡肠。

    他并不觉得在哪个法院打官司这种小问题,值得被考虑。

    “您这么想,那就最好,我只是提醒。那就过掉吧。”杜丘明也不生气,仅仅只是确认,“我还有最后一个疑难点希望向你确认你希望以哪一家公司的名义提起这些诉讼?”

第174章 我自岿然不动

    “你希望以哪一家公司的名义提起这些诉讼?”

    面对这个问题,拉蒙德有些不理解。

    他理所当然地说:“按照惯例,侵权诉讼都是让苹果贸易(沪江)有限公司出面的。”

    杜丘明无奈地摇摇头:“我就知道,你会提惯例可是,马和纱的行为,没有侵犯到苹果贸易(沪江)有限公司一丝一毫的权利,它又有什么资格作为适格原告呢?马和纱破坏的是‘计算机系统’,侵犯的是计算机软件和系统的完整性。

    可是,对ios也好、app…store也好的经营,并不在苹果贸易(沪江)有限公司的经营权限和范围内,这家公司只负责苹果公司在华的硬件销售,我说的没错吧?”

    拉蒙德终于意识到了这个麻烦,他自言自语地斟酌着:“可是,苹果大华夏区本身只是一个管理机构,不是法人,也无法提出诉讼,这点我也是知道的。那么,能让卢森堡的itunes公司来提起这个诉讼么?”

    杜丘明无奈地双手一摊:“理论上,卢森堡itunes公司在国内都没有任何经营机构,也不属于在华有任何经营行为的企业,很显然,它不适格理论上,它都不算在中国做过生意。”

    这个道理,很多不学法的看官可能会觉得难以理解,但是如果换个例子侧面对比一下,就能听懂了:

    比如,要是有一个买了索尼ps4游戏机的玩家,买的时候买的是国行的机器,然后备份了之后,刷成联港服买psn数字版游戏。要是哪天他破解自己的游戏机、运行某些盗版的、但是同时只在港服psn上销售的数字游戏,然后港服要告他侵权,那怎么告?

    理论上,这是没法告的。因为索尼港服本来就无权在中国大陆卖任何东西,所有的交易都是人家个人行为、把国行机备份后刷了港服去买的。

    说难听点,大致就跟一个人偷渡到香江买东西、然后再不交税偷渡拿回国内用一个性质。

    这种情况下,港服的运营公司哪来的权利要求中国法律在中国国内审判、保护它的经营性权利?

    你丫压根就不是一个有资格在国内做生意的主体好伐。(当然,如果是非经营性的权利,还是可以保护的)

    拉蒙德觉得问题被设计得越来越棘手和复杂了。

    他搓了搓手,直截了当让杜启明报答案。

    “那你说,这个案子有什么办法起诉?”

    杜丘明眉头微微一挑,说道:“有办法,让苹果母公司直接在国内提起诉讼所以,如果你要告,我需要你给我以苹果总公司名义提出的委托书。

    苹果公司是所有受害的最后总承载主体,也有充分的在华经营权限,也是苹果一切商标、品牌的持有者。因此,其在华起诉的事由会非常充分,哪怕最后按照商誉侵权来告,也可以。”

    杜丘明说这番话的时候,理由那叫一个头头是道。但他内心显然还有更多的考虑。

    如果,他能成为一次苹果总公司的委托律师,哪怕只有这一次、这一个案子。

    对他这辈子在行业内的逼格,又将有多大的提升?

    到时候,他就是“被苹果公司委托过的律师”了,想想都逼格爆棚啊!以后无论什么行业研讨会,还不都把他当最权威的存在供起来?

    “苹果公司?这不可能!”拉蒙德像火烧屁股一样跳了起来,差点儿试图把杜丘明赶出去,

    “你在做梦?让苹果大华夏区,或者苹果贸易(沪江)出面,起诉几个自然人消费者,这已经是很给他们面子了!

    哪怕他们最后输得体无完肤,他们都能借这个案子博取到重大的社会关注、获取无数曝光和话题度!别觉得苹果贸易(沪江)是什么小公司,那已经是价值百亿美元的大公司了!要是你让苹果母公司出面,以后跟风闹事的人会多到什么程度?苹果公司岂不是要变成菜市场?那位先生不会答应的!”

    杜丘明一脸“感同身受”的表情,先虚心接受了拉蒙德描述的事实。

    不过,他并没有实质性退让。

    也没有答应。

    一个顶级律师,是从来不会跟客户说“这事儿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