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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部分

衡门之下-第76部分

小说: 衡门之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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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伏廷抿唇,竟然还觉得挺有道理的。
  有时候的确佩服她,一颗心能如此的有韧性,不等别人来安慰,自己便先将自己安慰好了。
  栖迟坐着,他站着,她的手指挨着他玄甲的前襟。
  这种铠甲通体铁质,十分厚重,她用手指拨了一下上面冷冰冰的铁片,问:“为何不卸甲?”
  伏廷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栖迟一下明白了:“随时还要回前线是不是?”
  他颔首:“突厥还会有动作。”
  战事还没有结束,他是特地为了她和孩子赶来的。
  栖迟也明白,见他肩头铁片上还沾了干透的血迹,便知他一路过来一定是与突厥兵交手了多次,跟着便想起了仆固辛云的话,所有所思道:“他们这次入侵得太过蹊跷了,像是有帮手,时机又寻得这么准,像是冲着你我来的。”
  伏廷沉默一瞬,说:“我已有数,只是不敢确定。”
  不是不确定,而是不敢确定。栖迟细心地察觉到这点细微的差别,不禁看了看他。
  伏廷却没说下去了,他伸手扯了羊绒搭在她膝上:“歇着,这些事都交给我。”
  栖迟“嗯”一声,虽然他说还没确定,这一句话,却还是让她有了种心定感。
  “大都护,有军报送到。”帐外一个近卫低低禀报。
  伏廷神色立时收敛,直起身说:“我先出去,让李砚进来,他该急了。”
  霸占她到现在,也该让他们姑侄说说话,趁机也将战事的事转开了。
  栖迟看着他走出去,人已坐正,早已挂念着侄子。
  李砚后脚就进来了,身上雪白的锦袍已经脏了,一条手臂上包扎着布条,一看到她竟然什么也没说出来,在帐门口安安静静地看着她。
  短短几日,他已瘦了一圈,栖迟看着心疼,招了招手。
  李砚缓缓走近,这才道:“姑姑,我一路上都挺好的,没遇着什么凶险,弟弟也乖。”
  “真的?”栖迟看着他,知道他又是不想叫她担心。
  李砚点头,看一眼床上的弟弟:“真的,就算有凶险,逃过了也就不算凶险了。”
  栖迟抚一下他胳膊上的伤,冲着他微微笑起来:“你已长大了,是真正的光王府世子了。”
  若她哥哥能看见他如今的样子,不知该有多骄傲。
  ※
  天黑如墨,穹窿似盖,笼罩着草场。
  大都护带子入部中,这对一方胡部而言是莫大的荣耀。
  仆固京不可怠慢,少不得就要着手庆祝。
  几个部族里的男子掳着袖子,兴冲冲地在草场上要宰羊,忽有一个兵小跑着过来传话:大都护下令不必费事,战事当前,一切从简。只需要为夫人多找几个仆妇照顾孩子即可。
  仆固京原本还在旁亲自指挥,得了这命令只好作罢,感慨一句:“大都护实在节俭,为了北地连头一个孩子也顾不上。”说着连叹两声气,摆了摆手,遣散了族人。
  仆固辛云站在他身旁,朝远处亮着灯火的胡帐看去,想起那位夫人一向手笔很大,大都护如此在意她,岂会不庆祝呢,说不定是自己庆祝了吧。
  ……
  胡帐里,灯火燃了好几盏,照得亮堂堂的。
  帐门拉得紧,桌上摆着一只装着热水的木盆。
  新露抱着刚刚洗完澡的孩子送到栖迟跟前来,叹息着道:“若是在都护府里,从出生到现在哪一日都该是热闹的,可现在三日都早过了,才得以为小郎君行三朝礼。”
  栖迟接过孩子,无奈一笑:“那也没法子,谁叫这孩子会挑时候来。”
  三朝洗儿是生子三日后的礼节,原本不管是洗澡水还是行礼的人都有讲究,洗澡水要用桂花心、柑仔叶、龙眼叶、石头仔及十二枚铜钱煮成,亲朋好友都得出席。
  可现在是在前线,只走一个形式罢了,只有往洗澡水里扔钱的那一步,栖迟没略过,是自己来的。
  通常是扔碎钱,她没碎钱,身上倒是有些飞钱,也沾不得水,最后新露洗一下她便压一张飞钱。
  带着的全都给了,若非只带了这些,怕是还要继续。
  就连新露都说:家主这是想将全部身家都给儿子了。
  栖迟也是心存愧疚,这孩子一出生就遭了回罪,就想给他所有。
  桌上还放着仆固部送来的两身小衣服,赶不及做,是别的孩子的,有些大,但也还能穿。
  新露不禁又嘀咕,想她和秋霜为家主的孩子做了多少小衣服,皆是上等的名贵绸缎制成的,不想遇上这种凶险,一件也没带上。
  “这下连衣服也是百家的了。”栖迟笑着说。
  刚给孩子换上衣裳,帐门掀开,伏廷走了进来。
  新露立即见了一礼,退出去了。
  栖迟看着他:“你回来晚了,错过了一回礼。”
  伏廷看了眼孩子,小家伙躺那儿,穿着宽大的胡衣动了动小胳膊。
  他第一回 当父亲,哪里知道这些礼数,料想都是贵族里注重的。
  “那就下回,”他说:“下回不会错过了。”
  栖迟看着他在铠甲外又配上了刀,心里有数:“军报送到的消息不好?”
  “突厥有动作了。”他说。
  栖迟也猜到了。
  外面传来两声脚步响,但没出声。
  她却已听见了,问伏廷:“又有人来找你了?”
  “嫂嫂,是我。”外面罗小义低声回:“没事,你与三哥说话吧,我等着就好。”
  伏廷看了看孩子,转过头,握着她胳膊轻轻一推,携着她走到床尾,离帐门远了,才低下头看着她说:“大夫说大概要休养多久?”
  “至少也得出月内的。”栖迟说。
  伏廷想了一下,说:“我将兵马留在附近,也会交代仆固部,待你休养好了,我再来接你去我营中。”
  如果不是知道她现在需要静养,他甚至想现在就带她走,此后只将她放在眼前。
  或许真该像她说的那样,学一学汉光武帝刘秀,将阴丽华直接带在身边。
  栖迟听了这话,便知他是马上要走了,眼睫垂下,点点头,想想还是叮嘱一句:“小心。”
  “嗯。”伏廷看她垂着眼,就自然而然盯住了她的唇,回味先前亲她的模样。
  栖迟抬头看他,他脸一半在明一半在暗,漆黑的眼珠敛在深深的眼窝里。
  到后来床上的孩子哼哧两声,好似要哭了,才一下把两人给拉了回来。
  他手掌在她腰上轻轻摩挲着,心想这小子真是选了个好时候,眼里竟带了点笑。
  ……
  罗小义在外面等了好一会儿,伏廷才走了出来。
  他立即走上前去,压低声说:“按照三哥的排布,果然有动静了,也许是那蛇出洞了。”
  伏廷点一下头,回头看一眼帐门,往前走:“马上走。”
  二人穿过草场前行。
  伏廷走在前面,没听见罗小义再说半个字,扭头看了一眼:“曹玉林没答应?”
  罗小义顿时回了神似的讪笑:“嗨,三哥真是料事如神。”
  他沉沉低斥一句:“说你怂货还不认。”
  罗小义又不做声了,他总不能死缠烂打,只叫人家不快活罢了。
  伏廷点到为止,这种事情,他毕竟也插不上手。
  作者有话要说:月内:婴儿出生到满月的一个月称,就是今天说的月子。
  …………………………
  口齿伶俐罗小义:不快乐。
  打仗分别伏小廷:不快乐。
  宝宝:就我无忧无虑最快乐~


第七十六章 
  北风吹过; 气候已寒。
  榆溪州城外; 贺兰都督一遍又一遍地踱步,憋了一肚子的气发不出。
  背后是被大火烧了一半的城池; 一旁是几具排在一起的尸首。
  他在前线与几位都督奉命抗敌时,忽而接到大都护军令,命他个人返回榆溪州善后; 方知突厥竟杀入了他城中,甚至还掳劫了好几位夫人; 连同他自己的夫人也在内,甚至就连大都护夫人也险遭毒手。
  远处,一队人马快马而来。
  贺兰都督举目望去; 脸色一正,连忙快走几步迎上前,掀了衣摆跪下。
  快马至; 齐齐勒停。
  伏廷一马当先; 居高临下扫了一眼周围情形,问:“查清了?”
  贺兰都督皱眉禀报:“回大都护; 查清了,当日纵火的就是身后这些人。”
  “自尽了?”伏廷冷眼看着; 那一排尸首五六人; 每个人嘴边都拖着黑血; 有服毒迹象。
  贺兰都督回:“正是,他们早有预谋,一暴露便自尽了; 和城中被俘的那些突厥兵一样,说好了似的,全也自尽了。”
  伏廷打马上前,绕着尸首缓缓走了一圈,抽出腰后的刀拨了拨其中一个的脸,打量了一番五官,说:“这不是突厥人。”
  虽也是胡人面貌,但与突厥人特征不同,寻常人看不出来,他却一眼就能分辨。
  罗小义跟在后面道:“怎么回事,这几个胡人跑进城来帮突厥人放火?”
  贺兰都督心里又窜出气来,也不好在大都护跟前发作,忍着道:“是,这几人是打后方来的,正是因为觉得他们来处不是突厥,才得以顺利混入城中来……”
  他越说越气,榆溪州前方是边境,后方自然是北地和中原。城中守军见他们自榆溪州后方而来,还以为他们是自己人,因战事被困走投无路才收留的,没想到他们入城后趁着夜晚以突厥语放火,引发混乱,以至于叫后至的突厥军有了攻开城门的机会。
  放他们进入的几个守军得知消息后,自认愧对北地和百姓,当即就拔剑自刎了。
  什么也没问出来,又遭受如此损失,还折损了几员守军,叫他怎能不气愤。
  伏廷一言不发,收刀入鞘。
  贺兰都督深感渎职,上前战战兢兢听命。
  他这才开口:“重整榆溪州,收敛牺牲将士,待战后厚葬。”
  一连好几句,没提到处分他的事,贺兰都督便知是要战后再说了,垂头领命。
  罗小义正想上前来与伏廷商量一下这事,远处有斥候快马赶来报信——
  “大都护,前线诸位都督受到突厥进攻了!”
  伏廷看他一眼,策马就走。
  罗小义会意,只好暂时收声,跟他前往战场。
  ※
  几位都督所在地位于榆溪州东北方,而伏廷的军营横挡在榆溪州正西方。
  除此之外,伏廷还叫罗小义抽调了两支人马于暗处排布,其他人尚不知晓。
  几方人马如四方之足,环绕榆溪州分布。
  天陡然阴沉了,云往下坠,北风转烈,呼号而起。
  就在东北方各位都督率军抵挡的时候,另一支突厥骑兵悄然跃进边境,往军营处袭来。
  军营中旌旗如常,甚至连造饭的炊烟也如常。
  铁蹄毫不留情地冲了进去,弯刀起落,劈开营帐,突厥语的喊杀声四起,随即却又徘徊四顾。
  营中根本一个人也没有。
  旌旗,炊烟,不过都是假象。
  接着另一股喊杀声便来了。
  浩浩荡荡的烟尘自远处压近,此地如瀚海,那里便如海上掀来的一道风浪。
  对面的高处,伏廷正坐在马上。
  马匹上也覆上铁甲,他的手按在刀上,眼看着远处。
  冲过去的风浪是他军中的步兵,快马近前后立即翻身而下,个个手里都提着长柄雪刃的快刀。
  那是陌刀,用于斩马,专为对付突厥战马而制。
  横刀扫过,马蹄斩断,骑兵倾倒,优势不再。
  烟尘里送来血腥气。
  罗小义戴上盔帽,问:“三哥,这批骑兵不多,应当只是先头部队,我们可要动手?”
  伏廷紧盯着下方,双眼如鹰:“再等。”
  话音刚落,远处马蹄隆隆,又是一队骑兵来了。
  罗小义骂了一句:“狗日的突厥还是这么狡诈,这么多年还是花样百出。”
  伏廷不语。
  突厥既然先火攻了榆溪州,必定是早有一支部队在榆溪州境外盘桓等待,便能里应外合的夹击。
  可惜榆溪州未能拿下,但他们的大军也不会白放着,还是会攻进来,只不过改成了突袭军营。
  忽而,伏廷看见了队伍中举着的旗帜,突厥文写就的一个阿史那的姓氏。
  两军交锋,却见对方新到的这支骑兵当中有人下了马,竟也拿出了陌刀,挥向了他的骑兵。
  “他们怎会有我朝的陌刀!”罗小义惊诧大喊。
  伏廷冷声:“上!”
  一声令下,后方一支队伍驰出,漫坡往下,如一股黑色湍流泄洪,席卷而去。
  罗小义也想策马而去,被伏廷按住:“别急。”
  他们还需等待。
  罗小义道:“三哥何必拦我,我是瞧见那条蛇了。”
  下方阵中,厮杀之时,对方队伍后方坐在马上的主帅暴露在旗下。
  那是个利眼白面的男人,身服突厥褐甲,盔帽下压着辫发,一双眼阴沉沉地往上,盯着伏廷。
  伏廷也看到了他,远离百丈远,那人被左右包围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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