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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夫君,别忘记休我-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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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员外家的樱桃园附近还有一片桃花林,每到这个时节,绯云一片,是雁安最好看的风景。
    薛玲珑一只小手拎篮子,另一只则拿着樱桃往嘴里塞,小小的红嘴巴,珠圆玉润的大樱桃,吃的不亦乐乎。
    本来简珩不想来的,他比同龄的小孩早熟,不太爱与他们玩,薛玲珑为了吃樱桃连哄带骗把他拐出来。
    简珩抄着两只小手,跟个小大人似的,幽幽道,“吃吃吃,就知道吃!看看人家多秀气,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说着目光飘向十米开外的秦家小姐秦如眉。
    秦如眉是本镇最漂亮的姑娘,而且还有个神仙似的的爹,一家子都好神秘。
    秦如眉也发现了简珩,立刻一瘸一拐的迎上来,“珩哥哥好。”
    “秦妹妹,你怎么一个人站在这里?芳茵呢?”他一说完,薛玲珑就要吐了,还秦妹妹,她还是比较习惯他真实的嘴脸,这副斯文败类的样子实在……
    “我摘樱桃的时候扭了脚,她去给我娶冰。”
    “让我看看严不严重。”
    薛玲珑很不习惯的一哆嗦,这还是她认识的简珩嘛?
    没有肿起来,就是擦破了点皮,不算严重。简珩捏了捏秦如眉的脚踝就猜出大概。
    “珩哥哥,你扶我去那边歇一会吧?”没想到能碰上简珩,秦如眉特别开心,也特别想支开薛玲珑。
    简珩对漂亮的女孩子格外有耐心,果真扶着人家走了。
    那我怎么办?薛玲珑不喜欢被忽视的感觉,叉腰道:“等等我!”
    简珩忽然想起薛玲珑,笑道,“差点把你忘了!过来。”
    她屁颠屁颠走过去,谁知简珩将秦如眉往她身上一放,“你背她过去。”
    “为什么不是你背?”薛玲珑与秦如眉几乎异口同声。
    秦如眉更想要珩哥哥背,而薛玲珑气的要命,你要讨女孩子开心干嘛不自己背?
    “你还想不想吃樱桃?”简珩提醒了句,心里却骂玲珑白痴。
    “明明你的力气比我大,为什么要我背?”她还不服气。
    “走,跟我回家练字。”
    “背,我背还不行。”她立刻妥协。
    面对残酷的选择,根本就不需要过多思索,薛玲珑认命的弯腰,吃力的背起比她还高一点的秦如眉。
    一来不想练字,二来夫人特别疼爱简珩,如果发现简珩使唤不动她,那可就不妙,她可不想再过吃不饱穿不暖的苦日子。
    这厢秦如眉有些难过的咬着下唇,楚国虽然民风开放,但是作为女孩子,她也不好意思强求珩哥哥背着她。
    三个孩子来到专供休息的凉亭,这里有专门煮茶伺候的小丫鬟,安排的十分周到。不一会芳茵就寻过来,给秦如眉冰敷脚踝,又拿了药膏涂抹,她的伤处渐渐不那么疼痛。
    出了大力气的薛玲珑捧着杯盏喝了好几大口茶,忽然瞥见程家的小少爷往这边赶来。
    程绍凡与简珩天生互相看不顺眼,大概是一山不容二虎吧,本来程绍凡是雁安最聪明的小孩,却被不知从哪冒出来年纪还比他小的简珩夺了风头,能高兴才怪。
    她赶紧拉着简珩道,“喂,快看快看,他来了。”
    “看见啦。”简珩没好气的夺回自己的袖子,附在她耳边咬牙道,“真后悔带你出来。”
    为嘛?她一脸的无辜,眨了眨黑琉璃似的眼睛。
    因为简珩最怕别人知晓他小小年纪就成亲,而程绍凡恰恰是掌握这个秘密的家伙。
    终于想起这点的薛玲珑忽然有了不妙的预感!

  ☆、第3章 承诺对他好

程绍凡迈着小方步朝这边走来,紧跟其后的是他的小厮程福。
    今年十一岁的程绍凡长相俊秀,个性却很张扬,一般的小孩子都不敢惹他。
    前面那个不是简珩么?程绍凡清楚的记得就是这个家伙,总是一副很淡定很从容的样子,却抢走了所有属于自己的风头。再一眼,又瞥见粉嫩可爱的薛玲珑,他计上心来。
    “简少爷,许久不见!”程绍凡走过来,人模人样的打招呼。
    “程少爷。”简珩拱了拱手。
    秦如眉起身,微微屈膝见礼,“程少爷。”
    这帮少爷小姐互相寒暄的时候,薛玲珑作为跟班老老实实躲在后面,觉得大腿有点痒,她挠了挠,就听程绍凡忽然说,“这不是弟妹么,简兄好雅兴,今天把小娘子都带出来了。”
    果然,程绍凡逮到机会就要说出来,而刚一接收这个消息的秦如眉好半天才根据字面的意思理解了内容,震惊的捂住嘴巴。
    简珩问,“你有意见?”
    程绍凡噎了下。
    见简珩依然是那副抄着小手,镇定自若的模样。
    没有收到想象中的效果,他不禁怒火中烧,“想不到你们已经如此恩爱,公然出双入对。”
    简珩一口打断他,“你哪只眼看到我们恩爱?”
    “你又怎么证明你们不恩爱?”
    “我为什么要证明给你看?”简珩笑道。
    程绍凡的脸黑了,秦如眉还有另外几位被吸引过来的小孩子震惊之余,逐渐被简珩的从容吸引,猴急猴急的程绍凡被他的气度衬托的好似一个小丑。
    这也是薛玲珑最佩服简珩的地方,这么小就能做到喜怒不形于色。
    “你怎么可以这种无所谓的态度,秦妹妹都要哭了!”程绍凡大义凛然,俨然忘记挑事的人是自己。
    秦妹妹哭不哭关我家简珩什么事!薛玲珑偷偷腹诽,冲程绍凡翻个白眼。
    对了,有段时间简珩跟老爷商量休掉她,被回绝之后还愤懑的问:既然随便娶个人都能冲喜,为什么不是秦如眉?
    从那时候起薛玲珑就隐约猜到简珩喜欢秦如眉,这下可糟了,她跟他的jian/情,啊呸,是隐情,被秦如眉知晓,简珩和秦如眉这对苦命鸳鸯怕是要孔雀东南飞了(读书少就不要乱用词啊薛玲珑)
    “程公子,我看是你自己喜欢秦妹妹吧!”薛玲珑立刻挡在秦如眉身前,也挡住了程绍凡的目光。
    揭短,谁不会啊?她暗笑。
    秦如眉登时面红耳赤,求救的望向简珩。
    简珩抚额,如果薛玲珑死了,那一定是嘴快死的。
    “哎呀,你拉我做什么?”薛玲珑十分不情愿的被简珩掀到身后,只见他抄着手对秦如眉道,“秦妹妹不要介意,她一向口直心快。”
    秦如眉两靥绯红,却不想简珩为难,轻轻摇了摇头。
    简珩又用只有程绍凡才能听见的声音道,“欲盖弥彰。”
    程绍凡脸色大变,结结巴巴嚷道,“简,简珩,你胡说什么?秦妹妹,你别听薛玲珑瞎说,我不喜欢你,啊,不对不对,我不是不喜欢,我的意思是……”
    越解释越口干舌燥,感觉说什么都不对,且也不是个解释的场合,程绍凡不得不气哼哼的甩袖走人。
    原来小小年纪的程绍凡也很不单纯啊。
    “你看,要不是我他能走这么快?”薛玲珑不服气撅起小嘴。
    简珩不理她,辞别秦如眉就甩袖离开,薛玲珑气哼哼跟在后面。
    “我有的是方法打发他,而你却用了最差的一个,女孩子的名声很重要,你当众揭穿程绍凡,秦妹妹只会难堪。”似乎觉得有必要给她上一课,简珩斜着眼对她说。
    啊?那我可要向秦妹妹道歉。薛玲珑知错就改,可她又疑惑道,“可你那句‘欲盖弥彰’不也肯定了我的话?”
    “反正已被你说穿,再说什么都多余,我也就不妨给你的话润色润色。”简珩挺厚颜无耻的。
    “那我也是女孩子,程绍凡喊我弟妹,你怎么不削他?”换成秦妹妹你就紧张啦?薛玲珑还是不服气。
    “难道你不是?”简珩反问。
    薛玲珑挠了挠头,对哦,她本来就是他娘子嘛!但是她又想起另一个不服气的地方,“你还当众否认我们恩爱,我也很没面子。”
    “谁跟你恩爱了?你懂什么叫恩爱?”简珩险些破功。
    “就是关系好呗,我可是掏心掏肺的把你当自己人。”薛玲珑不假思索的回答,既然是自己人,为什么要拆自己人的台?
    其实八岁的简珩早已有了朦胧的男女意识,出于小男子汉的尊严,有个长得不如自己好看的媳妇并不是什么光彩事!
    此时又见薛玲珑两条土土的麻花辫,以及颜色俗里俗气的花布裙子,母亲为什么就不能好好打扮下她,再想想进退有度仙女似的秦如眉,他顿时头疼,越看薛玲珑越不顺眼。
    可惜被人看不顺眼的薛玲珑还毫无所觉,回去的路上一会拔根草,一会摘朵花,甚至像往常一样与简珩手拉手。
    可是这一次,简珩把手一缩,板着脸道,“以后没我应允,不准碰我。”
    什么人呀,喜欢牵手的是你,如今不要牵的也是你,毛病真多。薛玲珑随他高兴,“好好,遵命我的大爷!”
    谁知走了两步就看不到他人影,薛玲珑扭身不解的望着他,他立在原地,小小的身体却将广袖衣袍穿出了种超然的气度,谁又知道十年后的他将成为六国竞相争抢的第一谋士。
    “阿珑,你可要记得今日所说的话。”他抬眸,薛玲珑不禁愣住,仔细想想,又不明白有什么可吃惊的,不就是那双眼睛白的地方若湛湛晴空,黑的地方如夜幕星辰么。
    她挠了挠头,忍不住问,“我说的哪句话?”这就是话痨不好的地方,说的太多,不知道哪句对哪句。
    “你掏心掏肺的把我当自己人。”他对薛玲珑这个白痴的耐心一向好的出奇。
    “这句啊,绝对不忘,我一辈子都会对你好。”薛玲珑拍着胸/脯保证。
    当初不情不愿的被卖给简家,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薛玲珑越来越明白,正是如此,才在乱世当中活下来,也在这世外桃源般的雁安享受了难得的安逸。
    她的一切包括命都是简家给的,理所当然对简珩有着坚不可摧的忠诚与拥护,这是简夫人对她的要求,也是她坚持不懈的原则。
    “包括有天我发现你不适合我,转而跟别的女孩子成亲,你也不得离开我。”简珩补充。
    虽说如此有些自私,可简珩觉得反正薛玲珑也没地方可去,更无亲人可寻,留在他身边才是最好的选择。
    她的性格,做妾倒也没问题。
    薛玲珑不假思索的点头,“当然,你就是我的家人,我为什么要离开你?”当不成夫妻就当姐弟,无论哪个她都没意见。
    简珩嘴角略微抽了抽,薛玲珑比他想象的还要单纯,不,是蠢啊。可他喜欢的正是这种心宽且毫无心机的个性,将来无论发展成何种关系,他必定会待她好,呃,好吧,这个有点困难,还是尽量待她好吧。
    “那么现在,”他清了清嗓子,板着脸伸出小手,说,“过来。”
    就知道你忍不了太久!薛玲珑笑嘻嘻蹦过去,豪爽的抓住他的手,两只小手一样大,一个胖一个瘦,不用说,那只胖乎乎的肉爪子是薛玲珑的。
    “你怎么这么胖?”他问。
    “我还没嫌你瘦呢!”
    在她老家,脾气好心眼好的人才会白白胖胖招人喜爱,简珩这种坏心眼的八辈子也胖不起来。
    可惜这是古代,否则有个很好的词,非常适合简珩——心机表。
    很多年后薛玲珑才后悔不迭,十岁她就被八岁的简珩忽悠着立下誓言,欺负她脑子不好使啊!
    现在,她根本不识愁滋味。
    回去的有点早,夫人和红娟姐姐正坐在靠窗的大炕上绣花,对她与简珩公然牵手的行为视而不见。
    薛玲珑满脑子都是今天的趣事,一进屋就将简珩忘到脑后,屈膝对夫人见礼,就喜滋滋爬到炕上,口沫横飞的讲起来。
    夫人虽然喜静,但喜欢听别人讲话,尤其是薛玲珑,听她讲完程绍凡的事,峨眉轻轻一蹙。

  ☆、第4章 岂知不是大智若愚

简夫人余光瞥了下门口,发现简珩早就离开,才对薛玲珑语重心长道,“秦家小姐出身名门,将来自是要入擎苍学院读女学,简珩对她十分爱重。”
    这个她知道,擎苍学院嘛,将来简珩也会进去,反正她感觉简珩肯会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
    可是薛玲珑,你能不能关注一下最后一句啊,你夫君对人家爱重。
    看着薛玲珑没心没肺的傻笑,简夫人忽然觉得自己的试探有点多余,这就是个十岁的孩子,感情方面完全没开窍,而且与秦家小姐一同侍奉简珩也算她的造化。
    说到秦家小姐,薛玲珑经过简夫人的一番谆谆教诲,明白了一个大道理:女子当以言行饰己身。
    不当的言行即使出发点是善意的,也会给别人造成困扰。
    就好比秦小姐这样矜贵的美人,被她当众吆喝程绍凡喜欢她,得多羞恼,不是每个人的脸皮都如她一般厚。
    薛玲珑从这件事学会了什么场合说什么话。
    性格爽朗固然是好事,但是一言一行如衣服,不同场合便需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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