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电子书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夫君,别忘记休我 >

第1部分

夫君,别忘记休我-第1部分

小说: 夫君,别忘记休我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书名:夫君,别忘记休我
作者:周乙




简介:
赖账却死不承认的腹黑男主+迟钝不开窍白莲花,六岁成亲那天开始,简珩一直谋划休妻,最后他忘记了。
1、暖虐路线的宠文,女主被男主养得太娇气
2、喜欢的不要大意的收藏~
3、蠢萌空历史,豪门世家
==================

  ☆、第1章 冲喜小新娘

嫁到简家那年薛玲珑刚好六岁。
    云歌城大旱六个月,饿殍千里,为了糊口,老百姓不得不卖掉幸存下来的牲口和闺女。
    薛玲珑的买主在雁安一带算大户人家,给了爹不少银子,爹千恩万谢。娘有些不乐意,毕竟是自个儿身上掉下的肉,然而怀里十月怀胎生下的心肝儿子让她不得不忍痛舍弃赔钱的丫头。
    小孩子的心很敏感,薛玲珑早就察觉不对劲,爹爹全然不顾她的感受,还是将她塞给一个陌生人。
    薛玲珑拽着爹爹衣袖不撒手,小嘴瘪了瘪,眼泪却被吹胡子瞪眼的爹愣生生吓了回去。
    好歹父女一场,玲珑爹瞅着唯唯诺诺的闺女不禁有些心软,叹口气,哄着她,“弟弟还小,爹又养不活你,走吧,孬好有口饭吃。爹希望你平平安安的,到了别人家多干活,说好话。”
    “多干活,说好话”,薛玲珑一一记在心里,还来不及抓着爹胳膊商量“我以后多干活,少吃饭,可不可以不要卖我?”,爹已经把她塞进了简家的马车。
    初到简家,薛玲珑呆呆坐着,不吃也不喝,眼瞅着快不行了,被红娟姐姐强行灌了碗稀饭,半夜的时候却尽数呕光。
    朦朦胧胧间,她听见大人的叹息:
    “这哪是给我儿子冲喜,简直晦气。”
    “慧朗大师选的人不会错,这该怎么办?”
    “老爷夫人,我觉得这个小丫头是伤心过度,想开了就没事,毕竟这么小就离开父母。”
    “实在不行就请慧朗大师再卜一卦,就不信除了小丫头没人了。”
    “夫人别急,丫头可怜,这么小就被卖来卖去,以后不知要遭遇什么磨难。即便咱们不要这个儿媳妇,留下来做个粗使丫头也是好的。”
    “就你老头子心软。”
    “夫人也是心软的刀子嘴呀。”
    对话的声音很小,薛玲珑竖起耳朵勉强听见“卖来卖去”,“刀子”,顿时毛骨悚然,发了一身冷汗,病也好了大半。
    翌日,红娟姐姐端来清粥小菜,还有四喜包子,薛玲珑不再反抗,吃着吃着胃口上来,吃相也就略略难看。
    早已记不清上次吃肉的时间,此时清香的米粒,浓稠的肉汁征服了她贫瘠的味蕾,本就是对未来模糊的年纪,薛玲珑在这一刻只知道乖乖的吃饭。
    吃完饭,红娟姐姐问她叫什么,会些什么?
    她掰着手指一一回答,“我叫薛玲珑,姐姐喜欢叫我阿珑,红娟姐姐若喜欢也可以这么叫。我会的东西很多,比如洗衣服、劈柴、割草喂猪,种地等等。”
    “我可叫不得姑娘阿珑,那是留给小少爷叫的。”红娟觉得小姑娘挺淳朴的,笑嘻嘻捏了捏她的小脸。
    谁叫都一样。
    玲珑不在乎这些,还在念着爹的六个字“多干活,说好话”。
    别看她年纪小,洗衣做饭,烧水劈柴样样精通,用做饭婆子的话说:简直能当头小牛使唤。红娟姐姐却笑着拉她回屋,“各人有各人的分工,姑娘要做的不是这些。”
    她点点头,一一记下自己该做的。
    洗漱干净,穿戴一新后,她就去给老爷夫人磕头。
    老爷夫人真年轻,看着不比姐姐大多少,样子也好看,好似年画里的人物。
    乍一看薛玲珑,还真是个小黑孩,干瘦干瘦的,虽然不丑,却也看不出哪里好看。简夫人微微皱眉,简老爷却笑呵呵的。
    “怎么这么黑?”简夫人小声道。
    “听说原来不黑,从云歌城那么远走来,晒得。”简老爷似乎很喜欢眼神淳朴的薛玲珑。
    似乎要印证简老爷的眼光,好吃好喝的供养了半年,玲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白净圆润起来,嫩的几乎能掐出水,红尘无垢般的清眸盈亮亮的,最特别的是她右脸颊有个甜甜的梨涡,梨涡中央还有颗鲜红欲滴的小痣,奇怪的很,却也动人的很。
    简夫人这才放下担忧,接受了这个童养媳。
    小少爷在寺院祈福的日子圆满结束,不日就要归来。
    身为女主角的薛玲珑被放进洒满干花瓣的浴桶里泡着,里外穿戴一新,末了,头上还被盖了个红纱,害的她走路都磕绊,又碍于大人的威严不敢乱动,最终像个木头似的被人挪到新房。
    新房红烛高照,到处贴着大红的双喜,被窝还藏着许多零嘴儿,有红枣、花生、桂圆、莲子等等。
    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这下薛玲珑才恍然大悟,我成亲了!
    红娟姐姐安慰她不用紧张,小少爷命格不好,需要她来冲喜,将来也不会亏待她的。
    紧张倒不至于,就是有点突然。
    夫君比她小两岁,旅途疲乏,也不用来新房,她自己守着就行。
    跟着爹娘的时候,玲珑从没睡过床,都是草苫子就地打铺,也没吃过足有八种馅料的水晶糕,每天不是野菜便是窝窝头,就这个还吃不饱,睁开眼还得赤着脚上山砍柴。
    面对现在的好日子,她竟也说不上开心,但也不难过,只是有一点淡淡的失落。
    翌日天微亮,雄鸡报晓,玲珑就穿戴整齐,用冷水洗了把脸,在红娟姐姐的带领下去照顾素未谋面的夫君。

  ☆、第2章 婚后生活二三事

四岁的简珩(音同横),漂亮的无法形容,活像一尊精致的陶瓷娃娃,让薛玲珑爱不释手,那种怜爱至纯至臻,毫无瑕疵。
    每每捏着他的小手小脸,玲珑就会想起自己的弟弟,对简珩不由得又亲近了很多。
    然而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弟弟了,爹娘早已带着他远走高飞。玲珑想哭,却用力微笑,乌黑的眸子温柔的盯着天真无邪的简珩。
    简珩不怕陌生人,尤其还是一个漂亮的小姐姐,他笑眯眯的,完全就是个惹人怜爱的小可人。
    五岁就开始照顾弟弟,面对四岁的简珩,薛玲珑显得得心应手,比大人想象的要熟练许多。
    简家宅子特别开阔,光是花园就比寻常大户的两个还大,人口却十分简单,除了老爷夫人小少爷,便是两个大丫鬟,两个二等丫鬟,三个做饭婆子,六个粗使小丫头,还有两个小厮,再加上薛玲珑,一共十九口人。
    相处久了,玲珑才慢慢觉得怪异,准确的说是神秘。
    夫人喜欢清静,很少邀请客人,偶尔来一个,也是个披着袈裟的怪和尚,或者举止奇怪的美人儿。
    美人儿喜欢简珩,总笑眯眯的喊着“乖孙子,快些长大,跟奶奶回岛上过日子”,每逢此刻,老爷就会一脸紧张的夺过宝贝儿子,不乐意的喊“娘,您这张千年老妖的脸会吓到孩子”。
    玲珑大骇,美人儿怎么看也不比老爷大多少,老爷怎么喊人家娘?
    青梅竹马表面上是一个令人浮想联翩的词汇,可是如果你的青梅清楚的见证过你变成男人之前所有的糗事,记得你未发/育好的身材,甚至还比你大两岁……每每想到此,简珩暗恼,一定要想方设法甩掉薛玲珑这个“糟糠之妻”。
    简珩活泼好动,却不像一般小孩那样爱哭闹。玲珑和丫鬟每天都会陪他在花园嬉戏,渴了就喂水,饿了喂糕点,累了抱一抱,日子简单却充实。
    在简家,她的见识也比跟在爹娘的身边增长好多,惊讶的发现世上原来有那么多好吃的好玩的。
    玲珑的个子一天天长高,始终乖巧听话,简夫人越看越满意,觉得玲珑一定会成长为理想的贤淑儿媳妇,代替她与老爷服侍儿子一生。
    殊不知在简珩的带领下,薛玲珑已经离淑女的道路越来越远。
    简珩六岁就带着薛玲珑上房爬树,有回裤子被树枝刮破了,还是玲珑给他缝好才躲过红娟姐姐的审查。
    两个人迷上弹弓,这可巧了,薛玲珑很擅长做这个,在乡下,每个小孩都会玩,而且打的也准。
    “看我,用这个,嗖的一下,就能瞄准树上的小鸟。”玲珑开始教简珩。
    简珩提醒她,“你都嗖了两下,怎么一个也没瞄准?”
    “我再打一下。”她的准头素来还不错,却也难免有失手的时候。
    这回总算瞄准,薛玲珑心中溢满骄傲,不用回眸,也能想象出小屁孩对她无与伦比的崇拜眼神。虽即如此,她却故作淡然,“一年多没练,手有些生……”
    话音未落,弹弓已被简珩拿去,小小的他在正午明辉的剪影里眯了眯眼,当着玲珑的面两弹齐发,连中三只麻雀!
    玲珑使劲揉了揉眼,呆住。
    “你确定之前没玩过弹弓?”她不信。
    简珩点头,“不就是瞄准目标嘛,慧朗大师教过我弓箭。”
    弹弓和弓箭能放一起比吗?原来他经常去寺庙就是学这个,薛玲珑哑然。
    这一年的简珩六岁,老爷正式授课。
    只睡了午觉的功夫,薛玲珑就发现院子靠东的一间空屋,已经焕然一新,书桌木椅,琴棋书画,还有四排酸枝木的大书架,整齐的摆放着旧的发黄的书籍,呃……旧的发黄,不会吧,老爷该不是生活拮据了?
    八岁的薛玲珑还不明白这里随意一本最不起眼的书都能买下一个简府。
    简珩在老爷的熏陶下性格内敛很多,开始人模人样的写字背诗,广受雁安知名先生的好评。
    薛玲珑大字不识一个,对读书没兴趣,老爷也不勉强她,想学便教,不学也罢。
    简珩与她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肆意玩耍了,经过短暂的没有小伙伴的空窗期,薛玲珑又寻回新的乐趣。
    每日在书房弹弹灰尘,添添茶水做完一天必须的工作,她就溜出去与隔壁的阿胖斗蛐蛐儿,简珩顿时心里不平衡了。
    “爹,一个人看书很无聊。”
    “我也正打算给你买个书童。”
    “娘喜欢清静。”
    “那我陪你?”
    “可是谁陪娘?”
    “薛玲珑。”
    “你不觉得这样的安排很诡异?”简珩问。
    对呀,干嘛让儿子的媳妇陪我的媳妇,而我要陪儿子呢?于是父子俩很有默契的剥夺了薛玲珑快乐的童年。
    迎接而来的将是吹毛求疵且不停逼迫她读书写字的简珩。
    感情他自己过的不好也得把她拉下水啊!
    说来也怪,什么苦都能吃,天生缺少苦神经的薛玲珑独独害怕念书,这样的逼迫没少让她受折磨。
    有薛玲珑的陪伴,读书的日子真是充满乐趣。简珩感觉看书的时候踏实许多,哪怕薛玲珑很多时候都在打瞌睡偷懒。
    日子溜的很快,眨眼又是两年,八岁的简珩练出一手好字,十岁的薛玲珑又将一张写满大字的宣纸揉成团扔掉,重新趴在书案上奋笔疾书,磨蹭半天,总算写了一张最为拿得出手的。
    “这是我写的最好看的一张,可以放我走了吧?”她含着讨好的笑。
    简珩撇过脸,无视那张被称为写的最好看的字,“拿回去重写二十遍。”
    二十遍!薛玲珑惨叫,“你就饶了我吧!”
    就算她写的不如他好看,可也不至于差到他老人家多看一眼就会瞎的地步吧?
    “其实不想写也可以,比如……”他故意停顿一下。
    “比如什么?”
    “下回出去,你得像张家的小书童那样,可不能拂了我的面子。”
    薛玲珑不乐意了,“我是你娘子,为什么要像张家的那个狗腿子?”
    小爷我就是想要你当狗腿子呢。简珩小脸一板,“警告你啊,以后不准说是我娘子,太丢人了!”
    “反正我不要做狗腿!”她小声咕哝。
    张公子总是把书童当马骑,被欺负的小书童一边哭一边讨好张公子,比小狗还听话。她可不想被简珩那样欺负。
    “那就抄一百遍!”
    “哼,我找老爷说理去!”
    “告状精,没用的家伙。”
    “你没用你没用!”
    “你以为多说一遍就能改变事实?”他两手一抄,淡定的问。
    薛玲珑气结。
    薛玲珑的字确实难看,连最疼她的老爷也不愿意把目光多放在她的本子上一眼,于是监督她学习的使命就交给了简珩。
    简珩拿鸡毛当令箭,没少欺负薛玲珑。薛玲珑想不明白,曾经那么可爱的少爷怎么一天比一天面目可憎了。
    在抄写《诗集》一百遍与当狗腿之间,薛玲珑选择了后者。
    不就是因为之前跟阿胖斗蛐蛐儿的时候没带他一块么,这个小心眼。
    又到了樱桃成熟的季节,张府的小少爷张云给镇上几位颇有头脸的家族下了帖子,邀请年纪相仿的小伙伴出来踏青摘樱桃。
    张员外家的樱桃园附近还有一片桃花林,每到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