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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乾隆帝-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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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品,经济得到复苏。乾隆对准噶尔部的弭兵方针取得了一次很有意义的成功。


居安思危养民之道:奖励垦荒(1)

    清代社会,在乾隆时期继续走向繁荣昌盛,所谓“康乾盛世”,大约从康熙二十年(1681年)以后,到乾隆四十年(1775年)左右,将近百年,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是乾隆朝。因此总的来说,乾隆帝是个盛世君主,他统治下的社会在漫长的六十年中,多半是一个安定的太平盛世。作为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世界上最大的一国之主,乾隆帝享尽了人间的荣华富贵,但是的确他也居安思危,并不满足于现状,在发展经济和“养民”方面,还是做了许多努力,识见卓越,也有一定的措施。    
    在劳动人民辛勤垦荒之下,中国的耕地面积不断扩大,到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已达到七百四十多万顷,但是人口增长更快,乾隆六年(1741年),全国人口已首次突破一亿大关,达到一亿四千万人。众多的人口,必须解决吃饭穿衣的问题,这是人民自己切身的需要,在统治者方面,也是维护安定和实施统治所最关心的问题。乾隆帝为此曾坦率地表示:“朕查上年各省奏报民数,较之康熙年间,计增十余倍。承平日久,生齿日繁,盖藏自不能如前充裕。且庐舍所占田土,亦不啻倍蓰。生之者寡,食之者众,朕甚忧之。”《清史稿?食货一》,卷120。他当年设想,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只有继续开垦土地,使各家均有余粮,否则很难享受升平之福。    
    在发展经济方面,即所谓实现“养民之道”,乾隆仍然以传统的思想为指导,坚持发展以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大力提倡开荒种地。他反复强调“劝课农桑,临民者第一要务”,还说“垦田务农为政之本”。《清高宗圣训》,卷209。有一件事很能说明他的为政之道,这就是他刚刚代替雍正登上皇帝宝座,宣布“天下之本农为重,各府州县衙,果有勤于耕种,务本力作者,地方官不时加奖,以示鼓励”,而有人却想陈奏什么庆云、甘露、嘉禾、瑞茧、醴泉、麟凤之类的祥瑞,乾隆不得不严厉予以禁止,指出“治天下之道,惟在君臣上下,一德一心,政绩澄清,黎民康阜”,而不图在云气物产之菁华,“如果海宇一道同风,众庶安居乐业,虽不闻瑞物之来,亦无损于太平之象”。《清高宗实录》,卷2,8、43页。    
    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把大清朝在康熙、雍正以来的基础上推向鼎盛,乾隆即位伊始,向总理事务王、大臣发布一道上谕,其中以他自身的经历,提醒所有的执政者,都应为此而竭诚效力。他说:    
    朕生长深宫,瞻依皇考慈颜,惟知承欢膝下,懋学书斋。即如日用饮食之需,悉由恩赐,丰瞻饶裕,不烦问所从来,此固皇考昊天罔极之恩,难于名言。而为君之难,亦惟身履其地者,然后知圣人之言为至当也。今朕缵承大统,身为人主,衣租食税,则自今伊始,一丝一粟,皆四海小民所经营供御者矣。朕思饮馔被服,皆出于海内脂膏,宫室器用,皆取自闾阎拮据,尚安忍少有糜费侈用之心,以伤民力而耗民财乎!又安忍己垂裳而听天下之民之有寒不得衣;己玉食而听天下之民有饥不得食者乎!……朕日夜兢兢,时廑本固邦宁之至虑,以皇考之实心为心,以皇考之实政为政,凡供品味之类,无所加增,衣服器用之属,无所滥费,宫室苑囿之区,无所改营,爰赖中外诸臣,共体朕心,以成朕志,于民生日用所由阜成,民生乐利所由丰豫之处,在在求其实际,事事谋其久远,勿以虚文而泽不下逮,勿以小利而计不图全,勿作无益以害有益,勿朘民生以厚己生。果能恒产有资,将见恒心自启,我皇考圣训,所谓三代之治必可复,尧舜之道必可行者,庶能继述万一。此朕中心乾惕之诚,并非因即位之初,为此邀誉近名之语,以博天下臣民之感颂。朕心务收实效,岂肯徒托空言。《清高宗实录》,卷3,31~33页。    
    在乾隆帝的推动之下,清政府采取发展经济的最实际措施之一就是奖励垦荒种地。明末清初以来,由于连年战争,人口大量逃亡,不仅原有的荒地无人开垦,即熟田也很多抛为荒地,所以清朝建立对全国统治以后,一再劝民垦荒。顺治六年(1649年)四月二十四日谕令,凡各处逃亡民人,不论原籍、别籍,必广加招徕,察本地方无主荒田,州县发给以印信执照,开垦耕种,永准为业,耕至六年之后,方可征收钱粮;各州县以招民劝耕之多寡为优劣,道府以责成催督之勤惰为殿最,每岁终抚按分别具奏,载入考成。《清世祖实录》,卷43,17~18页;《清史稿?世祖纪》,卷4。康熙朝因发现原来限年开垦有官吏捏报摊派之弊,而于康熙四年取消了限年之令。七年,云南道御史徐旭龄上垦荒三患,一则科差太急,一则招徕无资,一则考成太宽,言皆切中。十年令士民垦地二十亩,试其文艺,通者以县丞用;百顷以知县用,又延长升科年限以资劝垦。王庆云:《石渠余记》,卷4,《纪劝垦》。雍正朝劝垦之诏屡下,内地与边疆报垦的很多,然而其中夹杂不实之数。曹一士论雍正朝垦荒流弊有二,其一就是“以熟作荒”,“州县承上司意旨,并未勘实荒地若干,预报亩数,邀急公之名。逮明知荒地不足,即责之现在熟田,以符报额。小民畏官,附首而从之,咸曰:此即新垦之荒地而已”。另一个是“以荒作熟”,“荒地在河壖者,地低水溢,即成沮洳;在山麓者,上土下石,坚不可掘;州县悉入报垦之数。民贫乏食,止贪官给牛种草舍,旦夕之口,不顾地之不可垦也。十年之后,民不得不报熟,官不得不升科。幸而薄收,完官不足,稍遇岁歉,卒岁无资,逃亡失业之患从此起矣”《清史稿?曹一士传》,卷306。。    
    乾隆提出的耕垦措施,明显的特点是接受前朝的经验教训,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既要坚持原来奖励耕垦的一套办法,又提出进一步扩大垦荒的范围,并不蹈过去的覆辙,避免再出现流弊。乾隆五年(1740年)七月二十六日,在命开垦荒地的谕令中,他先从存在的问题说起,认为:“从来野无旷土,则民食益裕,即使地属畸零,亦物产所资。民间多辟尺寸之地,即多收升斗之储。乃往往任其闲旷,不肯致力者,或因报垦则必升科,或因承种易滋争讼,以致愚民退缩不前。前有臣工条奏及此者,部臣以国家惟正之供,无不赋之土,不得概免升科,未议准行。”接着提出了开垦“山头地角”和“永免升科”的政策。他说:    
    朕思则壤成赋,固有常经,但各省生齿日繁,地不加广,穷民资生无策,亦当筹画变通之计。向闻边省山多田少之区,其山头地角,闲土尚多,或宜禾稼,或宜杂植。即使科粮纳赋,亦属甚微,而民夷随所得之多寡,皆足以资口食。即内地各省,似此未耕之土,不成坵段者,亦颇有之,皆听其闲弃,殊为可惜。用是特降谕旨:凡边省内地零星地土,可以开垦者,嗣后悉听该地民夷垦种,免其升科,并严禁豪强首告争夺,俾民有鼓舞之心,而野无荒芜之壤。其在何等以上仍令照例生科,何等以下,永免升科之处,各省督抚悉心定议具奏。务令民沾实惠,吏鲜阻挠,以副朕子惠元元至意。《清高宗实录》,卷123,22~23页。


居安思危养民之道:奖励垦荒(2)

    开垦“山头地角”,“免其升科”,这是乾隆帝“变通之计”的要害。于是各省督抚遵旨对本省永免升科之地做了比较细致的规定。经户部批准如下:1.直隶零星土地数在二亩以下不成坵段者听民间垦种,免其升科。2.山西瘠薄下地开垦仅只十亩以下为数奇零不成坵段者,永免升科。3.河南上地不足一亩、中地不足五亩及南冈沙碛、下湿低洼之地均免升科。4.江苏山头地角硗薄荒地及沟畔田塍奇零隙地不成坵段者听民耕植,并给执照免其升科。5.安徽所属凡民间开垦山头地角奇零不成坵段之水田不及一亩、旱田不及二亩者,概免其升科。6.江西所属山头地角开垦地亩数在二亩以下及山巅水涯高低不齐砂石间杂坍涨不一者,免其升科。7.福建所属奇零田地不及一亩者免其升科。8.浙江所属临溪傍崖零星不成坵段者,硗瘠荒地,听民开垦,免其升科。9.湖北所属山头地角硗瘠之地,只堪种树,高阜之区只种杂粮及旱地不足二亩、水田不足一亩,均免升科。10.湖南所属奇零土地可以开垦及溪涧之旁、高滩坂湿零星种植禾稻不及一亩、种植杂粮不及二亩者均免升科。11.陕西、甘肃所属地处边陲,山多田少,凡山头地角欹斜逼窄沙碛居多,听民试种永免升科。12.四川所属山头地角间石杂砂之瘠地不论顷亩悉听开垦,均免升科。13.广东所属山梁冈陁地势偏斜沙砾夹杂雨过水消听民试垦者,概免升科。14.广西所属中则地水田一亩以下、旱田三亩以下,下则地水田三亩以下、旱田在十亩以下者,永免升科。15.云南所属砾石硗确不成片段水耕火耨更易无定、瘠薄地土虽成片段不能引水灌溉者,永免升科。16.贵州所属凡山头地角奇零土地可以开垦者悉听民夷垦种,免其升科。17.山东所属山头地角以及河滨溪畔地亩在中则以上不足一亩,下则以下一亩以外者,均免升科。《清朝文献通考》,卷4,考4884~4885页,《田赋四》。    
    以上十八行省的具体规定,反映出他们的共同性在于:第一,凡小块零星土地俱免升科;第二,山地俱免升科;第三,瘠薄地俱免升科;第四,沙滩水边地俱免升科;第五,部分原属纳粮地因此也享受免税待遇。这些待开发的土地究竟有多少,因为不向政府交税而缺乏比较可靠的数字,但已知中国山地占整个国土面积将近五分之四,平原仅占百分之十二。而当时全国最有潜力的东北大平原尚未全部开发,由此可以了解乾隆帝这次垦荒政策调整的重大意义,即标志着清朝的农业生产开始向深广发展,敢于向山坡要粮。清政府虽然一时没有增加税收,但广大人民却会因此增加很多粮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温饱问题。    
    从此乾隆年间的奖励垦荒便遵循双轨进行,即一方面,应该按一定时间升科的垦荒地照例升科,如乾隆十年(1745年)两广总督策楞奏报“高、雷、廉三属,委员查出荒地共七万五千七百余亩,应亟筹垦辟,仍俟细核肥瘠,劝垦试种有验,再分别等则,题报升科”。乾隆批示:“是,应如是办理。”《清高宗实录》,卷251,24页。十四年,浙江巡抚方观承疏称:“仁和县民张采等,认垦沿海沙地二千八百三十顷六十六亩零,每年应征银一万六千四百七十四两零。均系荒沙,遵例六年后升科。”得到乾隆同意。《清高宗实录》,卷352,25页。另一方面,就是这里所说的“山头地角”零星开垦的土地,永免起科,这也是说到做到,兑现了的。所以乾隆年间奏报垦荒的土地数量不减以前,尽管没有清初那么多荒芜土地,仍能继续开垦出新的耕地。


居安思危养民之道:积谷储粮(1)

    开荒种地,目的是多获粮食,但是有了粮食又应认真储积,不可随意耗费。乾隆帝下令禁止酿造烧酒时说的一番话,颇有道理。他说:    
    养民之政多端,而莫先于储备,所以使粟米有余,以应缓急之用也。夫使粟米有余,必先去其耗谷之事,而耗谷之尤甚者,则莫如烧酒。烧酒之盛行,则莫如河北五省。夫小民日营其生,稍有锱铢,辄以纵饮为快,无裨于丧祭宾客老疾之用,而适以启欢角斗之媒。特以饮少辄醉,其价易仇,人皆乐其便易,故造之者多,而耗米谷也较他酒为甚。    
    以一州一邑计之,用在酿造烧酒上的粮食,每年少者万余石,多者数万石不等。既禁之后,通计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山东五省,所存之谷,已千余万石。虽然存谷之家,不能皆分给贫困农户,但既在民间,总可通融接济,“较之无米之炊,不啻霄壤矣”。而且造酒谋利的,率由黠悍之富民,因其资财,与官府胥吏串通一气,并不在于为贫民谋一就业机会。乾隆还认为“夫与其禁于已饥之后,节省于临时,熟若禁于未饥之先,积贮于平日”。他坚决表示:“朕筹之已熟,北五省烧酒一事,当永行严禁,无可疑者!”于是从乾隆二年(1737年)五月起,整个北方五省实行了严禁烧酒的政策。《清高宗实录》,卷42,12~13页。    
    禁烧酒令宣布后,引起一场争论。左都御史孙嘉淦上疏反对,认为“虽严禁不能积谷,而反于民间不无纷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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