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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烟-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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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开始跟她通信,但都没有谈谭书兰的事情。    
    南昌是个不当道的地方,我一直找不到一个完整的专门的时间去。等我有机会见到谭川姨婆时,她已经满五十五岁,自动申请退休在家了。谭书兰的故事,我跟她见了面,小心翼翼打听,结果她反倒毫无顾忌讲了起来。一口的南腔北调。后来我问她怎么这么多年没跟我们来往,她说:“就是,我现在也奇怪,那时候人是怎么想的?我以前对我母亲跟盛家的事很不了然,提也不想提。现在退休在家,有好多事情静下来想,慢慢想,才觉得不那么简单。我跟你们盛家沈家孔家都没来往,你的珪月姨妈来,邀我回四川看看,我也打不起那个精神。我一个人来这里,住了几十年,清静惯了。一想到亲戚朋友一大堆,真还有点怵。”    
    我看得出,她很静,很平和。    
    我说:“你还记得你小时候的事情吗?我听珪月姨妈说,你小时候是出名的淘气包。你跟她讲你在湄洲的那些事,她一直都记得。还有你帮她偷行李,打守卫的事……”    
    谭川姨婆就笑,跟我说了好多。    
    湄洲的这所教会医院座落在城外乡村里。土墙瓦房,占地不小,远近闻名。日斜西山,谭书兰在医院后院门口看着女儿回来—谭川那身衣服早已分不出颜色,小辫乱草一团,上面的发带早已不知去向,她老远就嘶哑着喊:“饿死了饿死了,妈妈我饿死了!”    
    要不是今天这里有个重要的客人,谭书兰一定会把这个小东西狠狠地骂一顿。今天谭川的运气好,飒飒来了。    
    飒飒见到谭川的第一眼,心里有些发酸。这丫头完全像个野小子,小脸蛋晒得发紫,衣服皱巴巴的,赤脚,眼睛直端端看人。这哪里像是谭书兰的女儿?飒飒瞟瞟身边比当年更光采的谭书兰,心想这个小把戏比我们家幺姑儿都不如,她爹盛先生要是见到了不晓得该咋个想?    
    谭书兰叫谭川给飒飒孃孃行礼,说:“你飒飒孃孃给你带好看的衣服来了。”    
    那孩子似乎已经忘记什么叫行礼了,对好看衣服也没什么兴奋的反映。在她脸上倒是可以明显看出盛世钧的遗传—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东西的那付懒洋洋的神情。    
    谭川从下面歪着头瞅了一下飒飒,发现她跟那些经常看见的女人没什么两样,立马失去了兴趣。衣服是什么玩意儿?那是马钱子管的事,要是来一把青龙偃月刀还差不多,大砍刀呀小喇叭呀也将就啊。衣服是什么东西,还好意思当礼物给我?    
    谭川狼吞虎咽吃完饭,马钱子硬拉她冲澡。小家伙疯玩了一天累坏了,边洗边打瞌睡。勉强冲洗完了,谭川咿咿呀呀倒到凉床上,伸手伸脚立刻入了梦乡。谭书兰看飒飒,不无笑意但又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说:“不管她,我们歇凉去。”说完点了支蚊香,飒飒提起竹凉椅,二人坐到院坝里丝瓜架下乘凉喝茶,聊这几年的事。    
    谭书兰搬到岷江边的湄洲已经有四五年了。那年刚生下谭川不久,小县城里就沸沸扬扬,说教会医院的谭医生生了个没有爹爹的孩子。越传越怪。想想也是,谭书兰那个样子,在那个比通巴州还偏僻的小县城里,本身就够奇异的了。她在那里不像在通巴,有她爹,还有盛家的照应。那个县城当地的士绅对基督教很不友好。要不是教会跟哪边都不靠,20世纪30年代内地教会的势力见涨,早不知会有多少麻烦找上她了。就那样,谭书兰也无法再待下去了。约翰牧师说,找个合适的地方吧。她只好申请到另外的地方做轮值。大城市谭书兰是不想去的。湄洲是个比较发达的州府,历史悠久,人文荟萃。这里的教会医院也初具规模,工作相对轻松一些。谭书兰比较中意。湄洲这边一听谭书兰要来,高兴得很。走时,马钱子坚决要跟谭书兰,再说谭川也离不开她,所以就一起过来了。从这里到蓉城不远,到巴渝可不近,顺水坐木船也要七八天。    
    飒飒问:“这个……盛先生真的还不晓得?”    
    谭书兰看到飒飒眉头紧锁的样子,就笑道:“是啊,我就是不想要他晓得。”看飒飒满眼的问号,又加了一句:“谭川是我的,我哪个都不想给。”    
    “也是啊……盛先生晓得了,就像当年麻姑……”飒飒想了想,又道:“不过,现在是他独自当家了。米秀儿那个人也是听他的。你还怕啥咹?”    
    谭书兰就笑:“怕?我怕个啥?我只是不想那样做。”    
    飒飒沉默了一阵,道:“你好了不起哟,这几年你一个人咋个过的?”    
    “咋个过?你看我一天好忙,你来了,这个下午都陪不到你。”谭书兰道。“要不是有钱子,我恐怕是带不了她的。”    
    “我是说……”飒飒没有把话说完就打住了。    
    谭书兰沉吟了半晌,叹了口气:“咳,我晓得你的意思。这个世界哪里有十全十美的事咹?这样已经很好了。我已经很感谢主了。”又道:“你耶,这几年过得还好?”    
    飒飒说:“还好。红军来了两三年就走了,闹得是天翻地覆啊!”还好,她跟江伟业都算是跟劳苦大众沾边,又有技术,思想虽不先进,但也没把他们怎么样。本来红军还动员过江伟业,让他跟到走。江伟业说家里头上有老下有小,我一走他们就只有饿死的份儿。红军还算讲礼性,就没往下说了。小三子是跟他们走了,后来再也没有音信,不晓得死活。    
    “现时而今,盛家在通巴的事情是托给盛福父子在管到的,也就是个院子一些田土了。也有人说东说西,说他们父子比盛先生坏,不怕今天跳得欢,只怕将来拉清单……反正哪个人后不说人?二老板嘛,不好当。好在盛先生是个大大咧咧的人,嘉惠姐又不在了,哪个管?”    
    谭书兰问:“学校呢?”    
    飒飒叹气:“学校嘛,早就关张了。还有马帮,那个晚上就打散伙了,丝绸铺一干二净,火柴厂变成做子弹的,红军走时把那些铁坨坨一下盘走了。通巴州的厂子,家家都是,都盘空了。我们老江没活干,红军一走,就跟我商量说搬家。那么一大家人,十多年住惯了,搬个家有好麻烦哟!结果还是盛先生给老江在巴渝找了家厂子,两年前他先去的,今年才算把全家安顿好。”    
    


第五部分第94节 悄悄告诉

    今次飒飒到这里,还是跟巴渝教会医院谭书兰的朋友央告了好几回,人家才悄悄告诉的。    
    “你没告诉别人吧?”谭书兰问道。    
    “我咋个会那个傻?”飒飒说,“我本来还想去跟盛先生说的,我们老江说这几年都过去了,不忙这几天。谭医生的意思都没搞明白,谨防给人家帮倒忙,还是你先去看看再说。我这才一个人到这里来了。别的没得哪个晓得,连我大娃子都没讲。”    
    谭书兰拍拍飒飒的手,点点头。    
    飒飒说:“我来,帮忙是谈不上的,就是想看看你。你们是啥子人,还需得着我们帮忙?再说中间还有个米秀儿夹起的,这当中的麻烦,飒飒我这个脑壳打翻了也是转不过来的。只是觉得这个小家伙造孽,你看她那个样子,黑不溜秋的,像个乡下娃儿,心痛。”    
    飒飒说着掉眼泪。    
    谭书兰听了哈哈大笑,说道:“是啊是啊,飒飒,我们算是同年吧?”    
    飒飒说:“当然,我还比你大月份呐。”    
    谭书兰:“你那个大娃子怕有十七八了吧?”    
    飒飒不无得意道:“是啊,十八了,跟他爹学徒哩,现在也挣钱了。”    
    谭书兰感叹说:“是啊,我本来没想会有个娃娃的,结果主还是给了我一个。这小东西,匪是匪翻天了,可也有趣死了。看到她,我就想笑啊,再大的烦心事都没得了。怀起她,我就打定主意,哪个都不给,我自己带,让她当个没爹的娃娃。”    
    飒飒:“那……她不问?”    
    谭书兰:“前两年问。我说你爹出远门了,要等你长大了才回来。”大约是想起当年谭川的神情,谭书兰笑着顿了顿,又道:“这个家伙也是个大大咧咧的,从此就没再提起过,忘了。”    
    飒飒:“怪。”    
    谭书兰:“就是嘛。我一直都想等她再问我,嘿,她就不,怪。”说着嘴角又绽开了笑意:“鬼晓得她在想啥子。你说她是笨,不长记性?她记性好得很,啥子东西只要她有兴趣,硬是过目不忘。就是把她爹忘了,忘得一干二净的,半个字不提。哈哈……”    
    谭书兰的声音里有种幸灾乐祸的调子。飒飒听了也不觉受到感染,跟着她痛痛快快笑了起来。    
    马钱子忙完了里面出来,见她们两个这么乐,就问笑啥子?    
    谭书兰:“我在想,要是那个盛先生听到我们的话,不晓得是个啥样番儿?”    
    “他肯定也会笑,他就是那样的。”飒飒想起盛世钧的德性,笑着,很肯定地说。    
    盛世钧满脸是泪,坐在米秀儿的灵前。    
    那炸弹说来就来了,呼啸着,从天而降。燃烧弹,市中区一片火海,好多人都没有跑出来。米秀儿也是其中的一个,连同她心爱的那片精美的丝绸铺,一起毁灭了。    
    小院子里堆满了花圈,和尚们的法事已经做完,吊唁的人也都走了,灵堂里就剩下盛世钧一个人。昏暗的长明灯幽幽闪烁着,五十一岁的他,一下子衰老了很多。    
    她是被烟呛死的。炸弹落在隔壁,火团轰然冲来。她想跑,腿却不听使唤……当她反应过来,铺子里到处都是烟。她朝门口逃,又返回,从柜台里拿出一包大洋—那是今天准备进货用的。沉甸甸的钱袋让她加倍努力,希望逃出去。然后她朝门口去。烟与火更猛了。周围到处都是竹木结构的房子,薄薄的石灰墙,青瓦房顶,丝绸布匹一条街。莫说燃烧弹,就是一根火柴也是灾难。她看不清路,听不到声音,本能地朝门口走。刚跨过门槛,房子就坍塌下来……    
    “你硬是傻哟,那点钱算啥?那点钱算啥……你硬是傻哟!硬是……”盛世钧喃喃着,脑子里止不住地想象着她当时的每一个动作,她周围的一切场景……他身上的每一处都感觉到她的惊骇、恐惧和无助……他从来没有体会过这样的感觉,就是几年前从红军手里逃出来也没有,那个麻风病的老人也没有让他这样毛发倒立—焦炭一般的那个人形怎么可能是他的米秀儿?……    
    他感到背脊上凉凉的汗水在顺着自己的脊骨往下落……他紧蹙了眉眼,攥紧了拳头,心头说“不想了不想了……”,但脑子里闪电般乱窜着的一幅幅画面,怎么都打不住。    
    ……    
    “爹……”不知过了好久,盛代君的手落在盛世钧的肩膀上,轻轻摇着他。    
    盛世钧茫然回过头来—眼仁雾一样浑浊……好半天,他才看清盛代君那张担忧的脸。    
    “爹,你今天不住这边。银行在江北找了个乡下的院子,你跟我们去住。再晚了就过不了河了。”    
    盛世钧摇摇头。    
    “爹!你这个样子咋行?听说还有更大的轰炸,七星岗就是下一个……”    
    盛世钧还是摇摇头。    
    盛代君使出了对付她爹的法宝:“你不走,我也不走。几个娃娃也跟到起。要死,就死在一起!”    
    盛世钧不摇头了。他抬头又看看女儿,过了好久,才缓缓撑起不着力的身子,说道:“好嘛,走。”    
    盛代君一把扶住了摇晃着的盛世钧。    
    “不行,我要回去。”在江北临时租来的乡下院子住了两天,听着巴渝城那边的警报声爆炸声,看着不时窜到天上的滚滚浓烟,盛世钧坐不住了。天气又燥热,乡下院子又没有厕所,到处脏兮兮的,盛世钧心里烦。    
    “你回去?回去做啥子?”盛代君说道。“一个人,对到米姨的灵堂发呆……你不怕疯了么?”这种话,现在也只有盛代君才敢这么跟盛世钧说。这场事故下来,盛世钧突现老态,心理也有了些变化。他这个人,仿佛特别需要女性的呵护—虽说表面上看起来,他好像蛮男人的,其实他骨子里有很多软处,总要有个狠点儿的女性呵护着他,他才觉得安稳。以前有老太太孔嘉惠,谭书兰算得上半个,现在是盛代君担当了这个角色—女儿现在成了他的守护神。以前还不觉得,现在盛代君做了十来年沈家太太,自有了一股大家庭里当家女人的气势;再加上她是麻姑生的,天性里就有一种机灵聪明反映奇快的劲儿,盛世钧现在见了她就有点怵。    
    “那……我在这里也坐不安稳,睡不安稳……”盛世钧低声喃喃着。“一想到……”是的,他这两天一闭上眼睛,就看到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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