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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在那个恋爱的季节-第16部分

小说: 在那个恋爱的季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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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光盘取了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回封壳,用手使劲压了压,让整张CD盘像崭新的一样严丝合缝,除了那道醒目的裂痕。然后,我打开窗子,一松手,把它扔了出去,扔进了外面风声呼啸的茫茫黑夜。

  就这么和过去的一切挥手告别吧,我关上了窗户,心中感到一种痛苦的轻松。

  25

  情绪低落的时候,我不愿意回家,也不愿意去找我的朋友们絮絮叨叨地诉苦,因为这毫无用处。没人能分担你的烦恼,就算他情愿分担也不行,我更愿意在一个没人理睬的角落里自己悄悄地熬过这段儿难受。现在,我就站在“88号”喧闹闪烁的舞池中央,站在密密麻麻疯狂扭动的人群中间,感到湍急的声音把我完全包围,让我不能停下来,让我不由自主地把双手向上使劲儿举起,任凭自己飘得越来越高,越来越高……

  我隐隐约约还能感到大麻和酒精的香气在我身边围绕,我闭着眼睛也能觉出四周还是那么灼热和漆黑。北京,这座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城市,这个陪伴我度过青春和爱情的地方,离开你之前的最后一夜,我抛开一切,一飞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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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大了(1)     

  我完全可以毫不羞愧地说:小时候,我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乖孩子。证据随手就来:比如,直到中学毕业,我也没成功呲上过一枚姑娘;比如,打群架的时候我总是被捂在人堆里让人揳得鼻青脸肿的那一个;比如,我从来不敢趾高气扬地叼着烟在光天化日之下招摇穿过学校或家附近的大街,尽管我很早就开始了抽烟,牙齿背面已经被熏得又黑又黄;比如……咳,不说那么多了,总之,那时候,我从来就是个挺规矩的小屁孩儿。

  可操蛋的是,现在,我长大了。长大的意思就是说,除非你足够的不知好歹,否则,要是还在人前拿一个“规规矩矩”的面目自居,那还不如直接跟人家承认自己就是一窝囊废呢。

  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个一眼就能被人看穿的窝囊废,据我私下里估计,应该没跑儿。事情明摆着,年过26岁,你总得怀揣着点儿这样那样的小资本才能混得开:像身边挂着几个能随时操操的姑娘啦,开着什么什么牌子型号的车啦,或者,钱包里五花八门的银行卡上面起码趁个“几方”可以随手花花之类的。当然,你也可以说这几样东西本来就是他妈一回事儿—有钱才能开上车,甭管是好车坏车;有了车嗅姑娘才会难度陡降,手到擒来;有了姑娘兜里的钱才能更方便容易地挥霍出去。反正,我一样也没有。

  那是2002年的冬天。那时候,我形单影只,手头不趁一个姑娘;连驾照也没有,正在一个边远驾校里刻苦磨练技艺;两个月前刚刚辞掉了工作,钱包日渐干瘪,成天兜里揣着本儿怎么看也看不懂的医学书东飘西荡,一门心思准备考上个研究生,虽然明知道希望渺茫,现在想起来,我一定是脑袋抽筋了。

  我不喜欢那个冷飕飕的漫长冬天,甭管因为什么原因,我就是不喜欢。有时候,一个人坐在空气污浊、拥挤不堪的公共汽车上隔着玻璃看看外面灰蒙蒙的模糊景色,我会打心眼儿里觉得一切都烂透了—晃来晃去的车厢,肮脏的街道,低矮的平房,周围所有面目可憎的陌生人,当然,还包括我自个儿。我是说,没什么可说的,一切确实是操他妈的烂透了。

  然而,即便这样,在那段儿名副其实的烂混日子里,还是有一些奇妙的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当然,那有关一个姑娘,有关我心里残留下的一点儿感觉和记忆,尽管我明白,那并没有什么新鲜,所谓“奇妙”,仅仅不过是对我个人而言;尽管直到现在,我也没弄清楚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姑娘,没弄清楚那些回忆让我感到更多的是可口还是苦涩,但无论如何,它总归发生了,就那么糊里糊涂地开始,然后又糊里糊涂地结束,事后想想,这一切还真他妈的有点儿意思—

  2002年12月20日  星期五

  “报告考官,海淀驾校第xxx号学员姚远一切准备就绪,请求起步。”

  “出发。”

  打左灯、看反光镜、挂档、慢抬离合、轻踩油门、起步—车“咣当”一声熄了火,操他妈的,我有点儿发懵。

  “你紧张什么?”

  “报、报告考官,我没紧张。”

  “没紧张?—没紧张连起步都起不来。知道刚才什么毛病吗?”

  “忘松手刹了。”

  “你说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不给?”那警察用手支了支帽檐儿,歪过脑袋斜眼瞟着我。

  我心里连续嘟囔了十遍“傻逼”,脸上依然没忘了挂满讨好笑容:“给,给,谢谢您了。”

  “走!”

  我把车打着,重新起步,一切顺利,车缓缓地离开了路边。我坐在驾驶座上看着两旁光秃秃的难看树木一棵棵倒退出我的视线,面前那条熟悉乏味的灰暗道路在我脚下一米一米地缩短。踩离合—摘档—踩离合—挂档,车在我脚下平稳呻吟,全力行进,我渐渐地摆脱了几分钟前的慌乱,心里变得越来越有谱儿。随后的二十分钟里,我像个机器人那么准确有效地完成了身边那个傻逼对我发出的一切指令—八字路、立交桥、障碍物、单双边,直到他再也找不出我的半点儿毛病。

  “靠边停车。”

  我打起右灯,把车慢慢靠在了路边:“谢谢考官。”

  外面的天气寒冷干冽,伴随着不下五级的大风,把我的脸吹得干硬,好像被谁套上了个假面具。我捂着耳朵顶风走到驾校门口,愣了会神儿,终于从兜里掏出手机,拨通了那个电话。

  “喂?”

  “苗苗,是我。”

  “姚远?”

  “对。”

  “有事儿吗?”

  “我刚考完路考。”

  “怎么样?”

  “过了。”

  “我就知道你没问题。”

  “我去找你。”

  “干嘛?”

  “吃个饭,要不不吃也行,就找你说几句话。”

  “在这儿说不行吗?今天晚上我还有事儿。”

  “五点钟,我在你们公司楼下等你。”

  “哎,姚远……”

  我挂上了电话。

  我买了张门票,走进空旷荒凉的日坛公园,偌大的公园里我一个人也没瞧见,大片的草坪早已干枯泛黄,小路两旁的座椅被连日不断的大风吹扫得干干净净。我忍着屁股下面的冰凉坚持坐在椅子上抽了几根儿烟,觉得不在公园里多耗上一会儿实在对不起那张门票,再说,我也真的没事儿可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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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大了(2)     

  烟抽没了,我把干瘪的烟盒儿攥在手心里捏成一团,扔向不远处的垃圾箱,不出所料,果然没扔进去。我盯着那团紫红色的“金桥”烟盒儿被风吹动着在地上翻滚滑行,摒住呼吸,让烟雾一丝一丝地从肺里慢慢飘出,透过鼻腔散出去,鼻子里残留下的干燥淳厚的烟草香气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刚学会抽烟的日子。

  那时候,我们还只抽得起一块二一盒、后味儿发酸的“五朵金花”。记得有一回,也是一个冬天,我从家里顺出来10块钱,拉着谢天一块儿跑到烟摊上奢了一炮儿,挑挑拣拣,最后选中了盒“沙龙”。谢天告诉我,那是最牛逼的凉烟儿,事后证明,果然了得。那天下午,我们俩坐在东单公园平坦的假山顶上,一边评论着学校里所有排得上号的顺眼姑娘一边把那盒儿烟迅速抽得精光,然后,我就晕菜了。那股晕劲儿直到现在我都记得倍儿清楚,胸口堵塞;一阵阵恶心前赴后继,想吐又吐不出来,要不是后来谢天在路边给我买了两副喷香的“煎饼果子”救了我的命,我简直怀疑自己随时有可能从我那辆破旧的自行车上一头栽下来狂吐致死。打那儿以后,我一看见凉烟儿就半边头疼,直到现在也坚持一口不沾。

  苗苗就喜欢抽凉烟儿,她总在自己的小挎包里揣上一盒儿绿MARLBORO。我跟她讲起过这事儿,并告诉她:“事儿逼才抽凉烟儿呢。”

  苗苗白了我一眼,伸手拿过我的打火机给自己点上烟,徐徐吐出一口:“事儿逼才管别人抽什么烟呢。”

  头顶的天空一条儿一条儿变得暗淡,我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不紧不慢地走出了公园的后门。面前的街道上已经亮起了星星点点的路灯,不宽的路面被屁股后面滋出缕缕浓稠白烟的各式车辆堵得严严实实,车辆中间穿梭过歪歪扭扭的行人和自行车,一派乱糟糟的热闹景象。我靠在路边的电线杆子上盯着从对面写字楼里走出的每一个人,心中默默地记着数,数到第七十几个,终于失去了耐性。我想掏出根儿烟来抽,一摸发现兜里空空如也,才想起刚才已经把身上的烟全抽干净了,只好走到马路对面的小卖部里又买了一盒儿。就这么两三分钟的功夫,等我回到原地,苗苗已经推着她那辆纤细的轻便车站在路边等我了,昏黄的路灯下,她的脸显出一种不真实的苍白,美丽异常,煞是动人。

  我伸出一只手扶住了车把,看着她笑了笑:“苗苗。”

  “姚远,我和你说过了我今天没空,有什么事儿你赶紧说吧。”

  我能有什么事儿?—我他妈还能有什么别的事儿?这一点,我们都心知肚明,又不便点破。说实话,我烦透了这一套,我是说,和一个姑娘各揣心事地面面相对,表面若无其事,内心想法满拧。我的念头儿是,不管不顾执意要和她混到一起;她的念头儿是,一心一意死活不肯带上我玩。事情正是这么简单,一句话就能说清,然而,解决起来却着实艰难,以至于让我们同时感到束手无策,只能默默地陪着那根电线杆子戳在马路旁,半晌无话。

  “咱们走走?”半天,我开了口。

  “好吧。”她勉强冲我挤出了一丝笑容。

  我绕过自行车走在她身边,但是,仍然感觉着有什么东西横亘在我们之间,坚硬冰冷,不可跨越。我几次试图挑起话头儿,一时又不知道该怎么张嘴才合适。从小到大,最让我感到腻歪的就是那种绕来绕去、不得要领的谈话,我一向觉得与其那样还不如干脆什么都不说,可现在,我明白我喜欢的那套直来直去在我们中间并不好使。比如,我想问问她今天晚上到底有什么事儿,但念头儿刚一冒起就被自己强行按了下去,答案明摆着,不说我也知道。如果我非要自讨没趣,苗苗自然可以用我喜欢的直来直去告诉我:“一会儿我要和我男朋友碰头,然后,我们一起吃吃饭,说说话;然后,我们赖在一块儿看看电视,或者出去玩上几个钟头;然后,我们回到家里,躺在床上操来操去;再然后…”—打住吧,不用那么多“然后”了,光这些就已经足够让我头脑崩溃,倒地而死。当然,如果她发发善心,也可以拐弯抹角地编上一大堆我们谁也不会去相信的理由来敷衍我,这样,我们就还能心照不宣地把谈话继续下去,随便开上几句不疼不痒的玩笑,然后,彬彬有礼地含笑告别,各自散落于湍急人流,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

  你瞧,身处如此逆境,任何花言巧语都显得无济于事。我是说,面对一个对你毫无非分之想的姑娘,你还瞎折腾个什么劲儿啊?反正到头来所有努力也无非是落得自取其辱。要是你还有点儿自知之明,就该学会打肿脸蛋努成个胖子,紧咬牙关,仰头起范儿,根本对她不理不睬,可惜的是,我没做到。就算分析得头头是道,我还是没能管住自己不争气的双手,终于给苗苗打了那个电话,我痛恨自己这副没出息的造型,当然,现在再说起这些好像有点儿为时过晚。

  终于,还是苗苗首先打破了如此操蛋僵局:“姚远,那天晚上打电话的时候,我话说得有点儿冲,你可别生我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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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大了(3)     

  “不是不是,苗苗,那天怪我,真的,是我不好。我没生气,你听我说,我今天找你就是想说这事儿。”我语无伦次地接过她的话头儿,脸上的表情一定特别滑稽可笑,因为苗苗看着我突然乐了出来。

  “你别着急,你急什么呀,慢慢说,别再咬着自个儿舌头。”

  我收敛起脸上的尴尬笑容,盯住那双那么招我喜欢、在夜色里忽闪明亮的眼睛:“苗苗,我喜欢你,特喜欢。是,我知道这样显得挺土鳖的,那天在电话里你也跟我说明白了我根本没戏—爱有戏没戏吧,反正就这么回事儿,我当面和你说清楚了自己心里也舒服点儿。”

  “我……明白,姚远,这件事是我做得不好,你心里也别太难受了,行吗?”

  “难受不难受是我自己的事儿,你就甭费心了。苗苗,其实我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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