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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在那个恋爱的季节-第15部分

小说: 在那个恋爱的季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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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是天天早上都要多赖一会儿才懒洋洋地起床去梳洗打扮,然后匆匆忙忙地喝掉一杯咖啡赶去上班;我还是每天不厌其烦地和那些小不点儿们做着游戏,给他们讲故事,哄他们睡觉,虽然有的时候,我会有点儿走神;下班后我坚持着一星期去健身中心做三次“舍宾”,或者约上小雪一起去逛街、看电影。可是,怎么还是有那么多空荡荡的时间,让我觉得寂寞,无所寄托?

  我常常一个人在酒吧里坐到很晚,点一杯含酒精的饮料,伴着音乐一小口一小口地用麦管把它喝完才起身回家。几乎每次都会有人过来和我搭话,有的故作潇洒,有的作派滑稽,我一律置之不理,这些人可真恶心。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轻飘飘地过去了,不好,也不算坏。

  7月的一个周末,小雪拉上我和好多人一起去了坝上草原。小雪是个旅游狂,一休息就忙着和她那帮旅游论坛里的网友们计划着去各处游玩,上个月,她刚从海南回来,简直晒成了一个黑人。

  我坐在小雪新买的“赛欧”旅行车里张望着窗外景色,道路两边郁郁葱葱的,阳光温和地洒在我的脸庞和肩头上。我把墨镜从脸上摘下来拿在手中摆弄着,想起了去年那个和今天一样舒服的温暖下午,想起了那个带着墨镜开车来找我的鲁莽男孩儿—只差那么一点儿,我就会完完全全地爱上他,然而,现在我们已经分手告别,再无联系。生活总是带给我们那么多的无奈,让人无能为力,却又平添忧伤。我把墨镜重新戴上,眼前一下儿变得黯淡下来,就像那一刻我的心情。

  晚上所有人都闹哄哄地聚在一起吃烤全羊,我谁也不认识,除了和小雪说上几句话,只是自己一个人默默吃着东西,喝上几口苦苦的啤酒。我不太爱喝酒,可那天桌上确实没有别的饮料。

  一个个头挺高的男孩儿正兴致勃勃地给身边的人讲着个什么笑话,所有人都聚精会神地听着,然后像约好了似的齐声发出大笑。那个男孩儿挺得意地站起了身,拍了拍身上那件有着无数个兜的摄影背心,走过来和我打招呼:

  “哎。”

  “哎。”

  “你是小雪的朋友吧,怎么以前没见过你?”

  “啊,我们是原来的同学,我这是头一回和她出来玩。”

  “我叫钱锋。”

  “我叫汤雨。”

  那天晚上,他一直坐在我身边没走,和我聊天,还一个劲儿劝我喝酒,我没喝,可和他说了不少话。钱锋是一家旅游杂志的摄影记者,成天的工作就是跑遍各处的名山大川去拍照片,我说他怎么穿着那么件摄影背心呢,也不嫌沉。看得出来,他是一个很会和女孩儿聊天的人,谈吐有趣,分寸恰当,总之,我对他的印象还不错。

  回到北京,我还没从在草原上骑马的腰酸背疼里缓过来,钱锋就开始给我打电话,约我出来玩,我没怎么考虑就答应了他,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拒绝。然后,就有下一次,再下一次,直到我们逐渐变得十分熟悉。钱锋开着一辆破旧的“切诺基”,他喜欢带上我一起在北京夏天的夜里兜风,带我去看各种美术和摄影展览,最后,还带我去他家里看他自己拍的那些照片。

  当然,我们并没有只看照片。

  钱锋每个月总会有一两个星期离开北京,在各个城市间跑来跑去,每次回来都不忘了带给我一些小礼物和一大堆风光照。我最喜欢他在尼泊尔拍的那些照片:精致的木头小屋,古色古香的寺庙,远处被厚厚的积雪覆盖着的喜马拉雅山,一切都像极了我想象中的世外桃源,让我觉得住在那儿一定能逃避开好多现实中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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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一夜(16)     

  我们并没有住在一起,彼此很默契地给对方留下一块儿自由的空间。那种感觉,怎么说呢?—松散又自然,我想,我们都更喜欢,也更适合这种状态。

  有一次,我和钱锋去城市宾馆旁边一个叫“THE DEN”的餐吧吃饭,吃完后就点上两杯饮料坐在那儿消磨时间,等着二楼的PARTY开始。快十二点的时候,我看到一个人慢悠悠地从楼上晃了下来,头也没回就直接走出了门口,那个背影我太熟悉了,是石光,一定是他,我相信自己不会看错。我一动也没动,只是盯着那扇门看了很长时间,可是,他再也没有出现。

  那天晚上,我玩得很疯,一直跳到了天亮。中间,我去吧台旁坐了一会儿,点了杯加冰的“J&B”,慢慢喝了下去。酒快喝完的时候,我还是在那个黑暗喧闹的角落里掉下了眼泪—石光还在这里,我们相距得那么近,却已经像两个陌生人一样再无关系,这感觉让我说不出的难受。

  22

  今年冷得真早。天气预报说今天又要大风降温,我早上特意换上了一件厚大衣,可走在街上还是觉得寒气逼人,一阵阵冷风透过毛线帽子把我的头发吹得乱糟糟的。下午钱锋来幼儿园接我,我们一起去吃了顿热腾腾的火锅,然后去他们家呆了一会儿,等他把我送到家时已经半夜了。钱锋把车一直开到楼门口,熄了火,陪我下车,像每次一样抱着我和我接吻,半天也不松手,我觉得脚都快冻僵了。

  “好啦,你想冻死我吧。”

  “明天我给你打电话。”他又在我脸上亲了一下,放开我,转身走上车,熟练地倒出小区,开走了。

  我走进漆黑的楼道,没开灯,一阶一阶地数着数上楼,这座老楼我住了十多年了,闭着眼睛也不会被绊倒。好了,四楼到了,我走到家门前,从包里掏着钥匙,突然间,楼道的灯一下被谁摁亮,吓了我一大跳,紧接着,身后响起了那个熟悉的声音:

  “汤雨。”

  我转过身,看到石光正坐在楼梯上,双手插在皮夹克的兜里,脚下一片烟头儿。

  “石光?你怎么在这儿?”

  “呃…我就是来看看你。”

  “等半天了?”

  “嗯,一晚上。”

  “我刚才和朋友出去了。”

  “我知道,看见了……那是你新交的男朋友?”

  “……对。”我犹豫了一下,然后迅速地回答他,看着他的眼睛。

  好一会儿,我们谁也没再开口说话,楼道灯慢慢暗淡了下来,我们终于又被一团漆黑包围。我在墙上摸索着把灯重新摁亮,看到石光僵直地站在对面,一动不动。

  “要走了吧?”

  “下个礼拜。”

  “那…一路平安,在那边好好照顾自己。”

  “…我知道。”

  我突然想到了一样东西,对他说:“等我一下。”,然后匆匆掏出钥匙开了门走进屋里,从我的CD架子上挑出那盘陈升的专辑,里面有那首我们一起唱过的《北京一夜》。

  我走出房门把CD塞到他的手里:“我也没什么礼物能送给你,拿着它吧。”

  他机械地点了点头,把CD塞进衣服兜,我觉得出来,他有点儿发抖,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还是因为这寒冷的天气。

  “汤雨。”

  “什么?”

  “……再见。”

  “再见。”

  这是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我转身走进房间,低着头关紧了屋门,然后背靠在门上大口地喘着气,忍了半天的眼泪终于还是冲出了眼眶,流到脸上。好一会儿,我才听到了石光的脚步声响起来,一阶一阶地走下楼梯,就像踏在了我的心上,那么沉重,那么拖沓……

  再见了,我曾一心想努力爱着的男孩儿,我们曾经那么亲密,但终将遥远地分离。我们都没有错,只是,我们缺少在一起的缘分,你应该明白,生活就是如此,我们只能选择独自坚强地面对。我还记得你带给我的那些快乐,我不怨恨你留给我的那些伤害,你也会是一样,对吗?我只希望你能走好自己以后的道路。

  再见。

  23

  我一路上都在攥着那张CD,攥得手心出了汗,攥得掌心疼痛。其实,刚才在昏暗的楼道里,我根本就没看清CD的封面,也实在没有那份儿心情,不过,我心里知道它会是陈升那张有《北京一夜》的专辑,一定是,就算这是我和汤雨之间最后的默契吧。

  我带着满身的寒气回到了家里。家里真好,有滚烫的咖啡,舒服的沙发和床,只是,不再有那个姑娘。一切终于都结束了,我明白,这里再也没有让我停留的理由。

  9月初,我从厦门回到了北京,在中介公司的建议下报了一个语言加强班,以便去英国后更好地适应那边的生活。我每天都要重复一遍强迫自己去上课的思想斗争,最后居然奇迹般地没有缺过一次课—自打上了中学,我就不记得自己还有过如此圆满的出勤纪录,当然,这和学习的效果无关。在课上,除了一如既往地胡思乱想,我几乎什么都没干,我的心思还总是会不知不觉地飘到汤雨身上,我想念她,想念我们拥有过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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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一夜(17)     

  我知道,只要一个电话,我就能重新见到她的面,但是,我强迫自己没那么做。在厦门时我就把一切都合计好了:走之前再和汤雨见一面,无需多言,只说出我还爱她,并且,不会改变。如果等我回来时她还愿意和我在一起,那我会欣然接受。我想,说出这些就足够了,她一定能听明白我的意思。

  晚上的时间还是显得那么漫长难熬,我流连在一个个酒吧和迪厅里,看着身边川流不息地经过各色纵情欢快的光鲜男女,独自喝下了数不清的啤酒。我喜欢一头扎进这片片兴高采烈的假象之中,它会让我忘掉所有的寂寞和寒冷。

  月底,我接到通知去使馆面签,一切顺利。三个星期后,我终于看到了自己护照上的那一页飞往大不列颠的通行证,色彩斑斓,图案精细,让人喜爱,令人叹息。

  除了自己去买了张11月中旬飞往伦敦的机票,我把其它一切准备工作都交给了我妈,反正就算我想干她也不会让我插手。现在,我无事可做,心头慌乱,明白等待着自己的只剩下了最后一件事情—去找汤雨。

  24

  我从五点钟就坐在了汤雨家的楼下,一根儿接一根儿地抽着烟,像个稚嫩的小崽儿等着他暗恋了好久的姑娘那么紧张,事实上,在等待着的那个姑娘会不会接受自己的心意这一点上,我确实和一个小崽儿毫无区别。一阵阵猛烈的风吹透了我的衣裳,我把皮夹克的领子高高竖起,浑身瑟瑟发抖。我盼着汤雨的身影马上出现在我的面前,就像去年夏天那个温暖柔和的下午一样,但是心里明白,时过境迁,一切早已不同了。

  天早早地黑了下来,我已经被冻得手脚冰凉,面部僵硬,实在支撑不住了,只好躲进了楼道里,才感觉稍微暖和了一点儿。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好几个小时过去了,汤雨的影子始终没有出现,我沮丧地坐在满是尘土的楼梯上,打定主意要一直等到看见她,不管有多晚。一听到下面有脚步声传来,我就探头探脑地张望一下,结果每次都是失望,那些人无一例外地带着满是疑惑的眼神儿打量着我绕过我身旁,然后紧迈几步拐过楼梯角,好像走得慢点儿自己就会倒上什么大霉一样,让我觉得莫名其妙。

  脚步声出现的频率越来越低,最后终于销声匿迹,黑漆漆的楼道里寂静一片,只剩下我一个人端坐中央,孤单落寞。已经快半夜了,我再也沉不住气,起身在窗口边走来走去,注意着小区里的一切动静。再等十分钟,就十分钟,我对自己说。

  终于,我还是等到她了,只不过,我看到的却是她和另外一个人亲密地走出一辆“切诺基”,然后,他们拥抱在一起长长地接吻,长得让我的头脑变得麻木,让我的心失去了知觉。

  我失魂落魄地重新坐回台阶上,全身发冷,比刚才的任何一分钟都更冷,像是马上就要结冰。我知道,一切终于还是结束了,我准备对她说的那些话已经变得毫无意义。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才听到了汤雨的脚步声响起来,一阶一阶地踏上楼梯,就像踏在了我的心上,那么清脆,那么尖利……

  我昏昏沉沉地睡了一整天,第二天傍晚才醒过来,那张CD被我压在身下,硌得我后背生疼,我拿起来一看,外面的硬壳已经被压出了裂纹。我去厨房倒了杯自来水,一口喝光,然后把光盘拿出来放进CD机,坐在沙发里静静地把整张专辑从头到尾仔细听了一遍。墙上的挂钟指向8点的时候,那张CD盘嘎然而止,恰恰走完,透过透明的碟仓,我看见它还在不停地转动着。

  我把光盘取了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回封壳,用手使劲压了压,让整张CD盘像崭新的一样严丝合缝,除了那道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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