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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恨爱-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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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随风回眸一笑:“不碍事的,一场秋雨一场寒,谁知今年冬天,我能不能熬过去呢?不如趁现在,能多看一眼便多看一眼。” 







“胡说。”黎耀武连忙阻止他说下去:“我觉得你这两年身体竟比从前好了很多。想一想那病也可能自己好了呢。你没看这麽多年,它都没再犯过一回吗?” 







方随风坦然一笑:“虽然没有再犯,但再犯一回,一定就是致命的了。武哥,你又何必这麽紧张,人谁无死呢,上天能够让我和你度过这八年幸福的时光,已经是对你我最大的眷顾了,要是让我早死五六年,我们又能有什麽办法呢。” 







“不会的。”黎耀武断然道:“我不信上天待你如此薄情,再说这几年医学已经发展了很多,说不定哪一天就会找出克制这种病的方法。” 







方随风轻叹一声:“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麽多年了,终究是没找出这个办法,我的身体如今也差了很多,武哥你又何苦强求呢,近来我时不时就感觉心里憋闷,气短的很,怕是大限将至,今天跟你说这些,也是想让你心里有个准备,到时千万别伤心难过,这八年的回忆,已足够陪伴你过下半辈子,如果有谁还能让你动心的话,九泉之下,我也就可以瞑目了。” 







黎耀武急了起来:“怎麽越说越离谱,你要是有了事,我还能独活吗?” 







“我就怕你心存这个念头,你这样,是存心让我死了也不得安心。”方随风板起脸孔,心里却为怎麽打消黎耀武这个念头而发愁:“你知道,我从小就父母双亡,和爷爷奶奶在一起相依为命,等我长大後,他们也都撒手而去,现在,我最亲近的人只有你了,我怎麽能忍心看到你如此的不爱惜自己呢?” 







“好了好了,不说了,天色晚了,我们回去吧。”拒绝再谈这个话题,黎耀武真希望自己能像鸵鸟一样,永远不要面对这场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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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如水,黎耀武静静注视著床上熟睡的容颜,这些日子他没有一天能睡安稳,生怕就在睡梦中,方随风的生命就会不知不觉的停止。只有此刻,他才感觉到无能为力是一种多麽深刻的悲哀。 







急促的电话铃声忽然响起,在这深夜里格外让人心惊,连方随风也被惊醒过来。 







他从来没听过黎耀武用这麽激动的语气讲电话。身为黎氏家族的掌舵人,他应该拥有泰山崩於前而不变色的沈稳,就算是黎氏的股价大跌。也不该令他如此失态。 







放下电话,黎耀武双目直视著方随风,身体抑制不住的颤抖著,良久,才抖著嘴唇说出一句:“随风,我们等到了,等到这个奇迹了。”话未完,眼泪早滚了下来,这才知道绝处逢生究竟是什麽滋味。 







方随风也呆住了,一时间不敢相信这个事实,直到黎耀武紧紧的抱住他,才清醒过来。 







平复了一下心情,黎耀武尽量冷静的道:“刚才梁叔叔来电话,说已经有人研究出治疗这种病的方法,明天他就会亲自来为你进行系统的治疗;梁叔叔要我们明天早上就去办理住院手续。” 







方随风不由好奇起来:“武哥;是谁研究出这个办法了呢?我们要好好谢谢人家。” 







黎耀武一怔,不好意思的笑道:“我那时候狂喜难禁,哪里还能记得问对方的名字啊,反正明天住院後我们就知道了,再感谢也不迟啊。” 







这一夜,两人都辗转难眠。第二天一大早,黎耀武便将方随风送进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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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耀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面前这个只有二十岁的男孩,竟然就是方随风全部的希望。 







“黎先生你好,多年不见,您风采依旧啊。”男孩展开一个大大的笑容,愈发显的可爱。 







黎耀武迷惑了:“请问您是……”听口气像是旧识,但他却没有任何的印象。 







“八年前,有一个男孩子请求您对慈心孤儿院伸出援手,黎先生还记得吗?”男孩继续笑看著黎耀武:“那个男孩就是我。” 







“苏诺,天啊,你就是八年前那个鬼灵精。”脑海中浮现出那个天才男孩的身影,黎耀武忍不住低声叫了出来。 







“怎麽,我真的有那麽聪明,让黎先生记忆如此深刻吗?”苏诺善意的笑了,隐含了一丝骄傲。 







大致叙过离别之情後,苏诺正色道:“黎先生还记得当年我曾说过一定会报答您吗?不知道我这个报答您是否满意?” 







“我不敢说什麽报答不报答,只能说,对你,我感激不尽。”黎耀武真诚的道。又忍不住问:“你就是因为这个才学医的吗?” 







苏诺摇摇头:“学医是我最大的心愿,所以您当初要我留在黎氏时,我说我志不在此。当我看到随风哥哥後,我就决定,我一定要想尽办法救他,感谢上天能让随风哥哥等到这一天。” 







做完系统的检验与病情交代後苏诺离开病房,却不期然与急急从法国赶回来的黎鸿文撞了个满怀。 







一瞬间,两人都惊叫起来:“你是文哥哥。”“你是小诺。” 







“怎麽了,你们认识吗?”黎耀武一头雾水的问。 







“我的学业,,是文哥哥资助我完成的。不过当时我们不认识,只是互相寄了两张照片。”苏诺简单的一语带过,拉起黎鸿文的手,热络的道:“文哥哥,先到我的办公室来吧。” 







看著两人相依而去的背影,黎耀武心中忽然升起不妙的预感:“他们两个该不会是……虽说鸿文有了苏诺这个帮手对他很有利,但是……老天啊,他不要让黎家的香火在鸿文这一代终止啊。 







数个月後。 







方随风治愈出院;已由冤家对头变成恩爱夫妻的亚克和灰烬也远从米兰赶回来庆祝;黎耀武兴奋之余;大宴宾客三天。 







三天後;黎鸿文将他单独的约出来,开门见山道:“叔叔,我想和您谈点事情。” 







“如果是说你和苏诺之间的事,那还是免开尊口好了。”黎耀武毫不留情的堵了回去,心中已经决定,为了黎家的香火,他说什麽也不能妥协。 







“叔叔,您有立场阻止我吗?不要忘了,您最深爱的妻子,也是一个男人。”黎鸿文丝毫不让。 







“那不一样,我和随风在一起,有你继承黎氏,你要是和苏诺在一起,要谁做继承人?难道要黎氏百年的基业,在你的手里断送吗?”黎耀武咄咄逼人。 







“也就是说,只要我能解决继承人的问题,您就不会阻止我们在一起是吗?”黎鸿文认真的问。 







“不错,只要你能生下继承人,我就不再反对。”黎耀武也慎重的作出承诺。 







隔壁房间的苏诺忽然轻轻的笑了,取下耳机,他自信的轻声道:“对於我来说,这点事还不容易吗?” 







一段新的恋情,於焉展开。 









我静静的站在风云集团的大楼前,仔细的打量著这座将会完全为我所有的宏伟建筑。 







我叫黎青,这个名字是现任风云总裁的叔公给我起的,据说寓意为“青出於蓝而胜於蓝。”我个人认为,这个蓝绝不会是指我那只能称之为‘聪明’的父亲,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是说我名义上的母亲,一个只能用‘天才中的天才’形容的男人──苏诺。 







不要误会,我并不是私生子。我的父亲对苏诺一往情深,哪里会有心思去拈花惹草。我是试管婴儿,我的父亲,只是为我的诞生贡献了一颗精子而已。 







你是否已经开始同情我了,为我这尴尬的命运。其实你大可不必,只要你了解我对权势和金钱的渴望。 







父亲和苏诺,对我可以说是呵护倍至。我也很喜欢他们。从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是个没有心的人,喜欢,已经是我能奉献出的最大一份感情。 







但这份喜欢,远远比不上我对他们的感谢。我八岁的时候,曾认真的算过一笔帐,如果我不是出生在黎家,就算我再聪明,想要站上世界的颠峰,最起码也要十年的时间,现在,这段漫长的等待已经因为我的身份而不存在了。 







其实父亲和苏诺好象更希望我能有一个像普通孩子一样可以玩乐的童年;他们努力的替我顶著叔公的压力,直到有一天,我告诉他们,我不需要他们的这份好意,我对叔公让我学习的一切东西都有著莫大的兴趣後,他们才真正发现,我到底需要什麽。 







我今年十五岁,已经可以看企划案,可以对公司的运作做出决定。所以在经过一番讨论後,急著和爱人周游世界的叔公毅然决定让我做上总经理的位子,他的私心昭然若揭,还不是盼著我赶快继承黎氏,他才能和爱人毫无牵挂的快活逍遥去。各取所需,他给我权力,我给他自由。这样的交换我很喜欢。 







你千万不要问我现在就读於哪所学校,这可以说是找死的话题,因为某个笨的不象话的笨蛋,我现在还只能在国中读书。一个早可以拿到学位的人,还被迫在课堂里听那些白痴的数理化,真是呕死我了。 







“少爷。”说曹操曹操到。我忍不住向天空丢了个白眼。不要以为我不稳重,事实上,苏诺曾经说过,我只有在遇到这个笨蛋的时候,才会露出可以称之为表情的东西。 







对这样的说法,我当然不能认同,但我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笨蛋确实可以轻易触发我的情绪。 







“你怎麽才来?”我不悦的问。立刻就见他涨红了一张小脸:“那个……少爷,我不是故意的,因为……因为路上塞车啊。” 







我真的不想再说什麽了,浪费时间是我最不能容忍的,做了几次深呼吸,把心中的火气压了下去,我尽量平和的道:“进去吧。很多人在等我们。” 







就见这个笨蛋立即惨白了脸:“少爷,我也要进去吗?可是我什麽都不会啊。” 







“我不需要你做什麽,只要你能按我的要求给我打材料,我已经很感激了。”我面无表情的说,早知道不该对他抱什麽希望。 







“可是我也不会打字啊。”他瑟瑟缩缩的说道,看到我凌厉的眼神,他委屈的辩解:“我才念国中,好象还不需要学电脑啊。” 







我仔细的看著他,很平凡的一张脸,单薄的身子,懦弱的性格,还有笨到极点的脑子,所有的一切,都是我最不喜欢的,真不明白我为什麽能让他跟在我身边,还是形影不离的那种,甚至为了他放弃跳级的机会。 







我不清楚对他究竟是一种什麽感情,或许只是一种习惯罢了。我决不承认我喜欢他,开玩笑,如此优秀的我,怎麽可能喜欢上这种笨蛋 

。更何况,他还是个男人。 







简单介绍一下吧,他叫方非,是我们家佣人的儿子。遗传真的是一个很厉害的东西,他完全继承了他父母的平庸,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按照他的意思,是很想无忧无虑的玩到正常学龄再上学的,只是因为苏诺想给我找个伴儿,在他父母的再四逼迫下,他才不甘不愿的背起书包。像他这种笨的要命的家夥,入学後的成绩当然可以想象,糟的一塌糊涂。 







只是因为习惯了他的陪伴,所以我才会一忍再忍,甚至拨出宝贵的时间帮他复习,但朽木不可雕这句话真的是一句至理名言,最後,我不得不放弃让他也跟著我跳级的想法。 







想到这里,气就不打一处来,拉住他的小手,不顾他在後面可怜巴巴的反对,求情,我誓要他从现在开始学习怎麽帮我工作。 







走进风云的正楼里,来到属於我的办公室,先将方非安排在旁边的座位上,我冷静的打量著屋子里恭敬站著的几位主管经理。 







听著他们有条不紊的报告,我得意的笑了,我知道,从这一刻起,属於我的时代,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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