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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权臣 by 朱明-第14部分

小说: 权臣 by 朱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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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到来,其实是对你们命运的一种破坏。现在,我也要去继续自己的命运了。” 
人们不懂王的意思,但他们清楚,他们就要失去这位伟大而残酷的君主。 
所有人都陷入茫然,就如同一座横绝一切巨大山脉,忽然在眼前消失。 
以前,他们或者觉得这高山阻隔了他们的视线,但现在谁也不知道,以后靠什么来隔挡风暴。 
王简洁有力地布置了一切,指定继位者,还是和来时一样,只带着他那个沉默而温和的朋友,就此一叶白帆,扬舟远去。 
人们敬畏地匍匐在海岸边,看着那个白色的影子在天际微薄,乌云密合狂卷,再也分不清天与海的颜色。 
* * * * 
兰庭不知道寻找了多久,他能感觉到那个灵魂距离他越来越近,但什么也没找到,后来甚至一片空白。那幅画,再不能给他什么资讯。终于,兰庭在失望中停止了微服出游的荒唐。 
他越来越沉默,越来越威严,可心头萧索。 
但没有人知道他的画,那个不可说的秘密。画上灵气已失,还是被兰庭珍藏着。 
有一天,幼弟南安郡王有点兴奋的来访,带来一盆奇特的淡墨色兰花。他提到城中开了一家很好的花坊,花坊主人虽只是个寻常男子,种出来的兰草却堪称天下无双。 
南安郡王是爱花的人,说起来颇有些眉飞色舞。兰庭听得有点心动。但他也没放在心上,后来渐渐忘了这件事。 
某个春曰的下午,兰庭看着深蓝辽阔的天空,有些发呆,想起了那些微服出游的曰子。 
他曾经那么征热地寻觅他的梦想,却只找到一片虚空。也许,那只是梦想而已。 
他换过装束,慢慢走着,出了深宫,在长街上无目的地穿行。 
不知什么时候,兰庭路过一个繁芳馥郁的小院。竹门没有关,他看着那些奇特美丽的花朵,情不自禁踱入。 
有个淡青色的人影在花树下,低头清扫落花,颇为悠然自若。那人似乎听到了响动,无意间回过头。 
兰庭忽然不能动弹,怔怔立在那里,似乎有天火忽然烈烈燃烧着他的灵魂。 
是那个人。 
他认得那双眼睛,神秘、深远、有包举万物的辽阔生机,包含了自然的玄奥和无情。他似乎就要迷失在其中。 
但是,他隐约记起了一些什么。 
欢乐与梦想,热爱与痛苦,背叛与杀戮。原来,他和这个人,竟有如此深刻的渊源! 
这人是……是……某种奇怪的东西模糊了他的记忆。 
天,这是谁?他怎么竟能遗忘眼前之人?那个让他穷尽一生追逐的梦想—— 
那些比性命更珍贵的情感,他竟然忘了…… 
他忽然明白,十年前,是这人夺去他的回忆,了断了他们曾经共有的一切。 
呵,这个人,要他遗忘,不肯把记忆留给他…… 
这个认知,如雷电一般贯穿了兰庭的头脑,令他痛苦欲绝。 
那双眼的主人神情有点变幻,就如变了色的云与风,表面平静,却又隐含着潜在的风暴,就这么看着在极度痛苦中震动挣扎的兰庭,微微扬起眉,似乎想着一些遥远的事情。 
忽然,那人淡淡微笑了,低声道:“怎么你还不能忘记干净么?这不是好事,让我最后帮你一次。”眼睛变成微带着诡异的深监色,如海洋一般深沉,令他迅速陷入。 
兰庭痛苦地嚎叫出声:“不——” 
不能!这次将是彻底遗忘! 
挣扎中,兰庭嚼破了自己的舌尖,只求保持情醒。 
血水汩汩而下,染得衣襟鲜红。剧痛中,他却再顾不了许多。那些他宁死也要留下的珍贵东西…… 
青衣人面色微变,似乎微微震动了一下,随即沉沉一笑,眼中风暴急旋,海天变色。 
兰庭无法摆脱这双眼,和他对视良久,终于在血水和眩晕中倒地,昏迷之前,他只是微薄地吐出一句:“让我记得你——” 
青衣人并没有扶他,静静看着他倒在地上,兰庭眼角居然有一滴泪水,划过粘着鲜血的脸,变成粉红色,掉入泥土。 
青衣人若有所思,弯腰无意识地碰了碰被那滴泪水弄得微润的小块泥土,然后皱了皱眉头,似乎被什么东西烧灼了一下,不禁轻抚了一下手指,随即平静下来,站起身,到草庐中取出一架琴,盘膝在石头上坐下,悠悠道:“这一次,你会做个好梦,等你醒来,就真的解脱了。” 
琴声缓缓奏起,空灵遥远,却又带着一些说不出的神秘玄妙。 
不知什么时候,昏迷中的兰庭,渐渐不再流血,他的嘴角甚至浮起轻微的笑容。 
花间的清风,似在悠悠叹息。 
一瓣轻红,飞旋着落在琴身上,却被某种凌厉暗沉的力道震成了粉粹。 
兰庭醒来,看到满庭芳华,自己就躺在地上,一个温和儒雅的男人对他笑了笑:“先生醒了?” 
兰庭一时茫然,他似乎做了一个美梦,可又有些惆怅,就像丢掉了什么珍贵的东西。良久,兰庭迟疑道:“我怎么了?” 
那男子对着他笑:“先生进来看小店的花,不知怎么的忽然昏倒,还咬伤了舌头。你们读书人,身子真是薄弱。还好没事啦。” 
兰庭愧然一笑:“有劳了。”自己也觉得可笑,称谢之余,随即告辞而去。 
兰庭耳边依稀有琴声低沉,一留神,却又什么也没有了。他哑然失笑:“我这是怎么了?” 
身后,小院中落花飞舞,宁静如一个落寞遥远的梦。 
* * * * 
兰庭变得开朗起来,御下亲厚,政事清明。人人都渴望接近和效忠这位伟大的君王,何况他还如此亲切,令人如浴春风。 
兰庭忙着朝政,越来越没空闲去看他的画。 
有次忽然想起他曾经有过一幅非常喜欢的面,兰庭花费了一些功夫,动用不少人手,才从灰尘中找出面来。他展开画卷,一时茫然。 
满纸不过空白。 
原来,他对着这幅什么也没有的画,朝夕十年。 
兰庭挠了挠头,自己也觉得纳闷。正好宫人来报,南安郡王新建一个花圃,邀请皇帝陛下赏玩。兰庭放下画卷,微一沉吟,不忍拂了幼弟心意,起驾离官。 
曰光渐渐沉转,御书房慢慢陷入一片昏暗。风过处,画纸瑟瑟,在微暗的曰色下,只是一片陈旧昏黄。 
叹事逐孤鸿尽去,身与塘蒲共晚,争知向此,征途迢递,伫立尘沙。追念朱颜翠发,曾到处,故地使人嗟。 

—完— 



番外篇——我和杜震不得不说的故事(恶搞版,小心入内) 

为了防止被砸得满头包,作者我先得说,这个是……恶搞啊恶搞,奋力破坏正文中严肃正经之人物形象,揭露其闷骚本质。有问题,砸小编不要砸我,死道友不死贫道。我……逃之夭夭鸟。 
下面……故事开始鸟。 
* * * * 
在世人的眼中,杜震是个很薄情寡义的人,对什么人、什么事都一脸冷淡高傲的样子,任是繁华荒凉,不能让这个顽固高傲的家伙有丝毫改变。但他们不知道,就算是聪明傲气的杜震,其实也有一个永远相随的贴身伴侣。 
没错,那——当然是区区、不才、在下——我。 
每个夜晚,我们同眠。每个清晨,杜震会仔细擦拭我的身躯,直到我呈现一副英明神武、锐气逼人的模样。每个宴会,杜震总是带着我一起去,由于我实在帅毙了,总能痹烩家伙得到更多美人爱慕的目光。 
——当然,杜震不会吃我的醋。因为,我是杜老爷子在杜震十二岁时候赏赐给孩子的终身庇护。我命中注定,要为这个杜家唯一的骨血跟随一生、守护一生。而在杜震长达十年的戎马生涯中,我很好地实现了当初的诺言。 
我的名字是——天衡。当代最锋利的名剑,权臣杜震的贴身兵器。 
杜震喜欢叫我“伙计”,这无疑是个很亲昵甚至肉麻的称呼。而且此人从小美貌得很,从这张嘴里面亲亲热热叫出来的伙计,换个人听到,一定会热血沸腾的。我向来不敢轻视杜震蛊惑人心的本事,比如白府那个白羽大公子,就是被这家伙弄得昏头转向,本来很聪明的人,一看到杜震就变成了傻鸟,一辈子都喝醉了酒似的痴痴迷迷。 
但我心里有数,杜震叫我伙计,对我亲热得不得了,其实是因为不肯相信任何人的情谊,这家伙,骨子里只信奉自己的剑。所以,除了我,别人再多的热情也会被这位仁兄的飘忽高傲很快冰凉下去。爱慕杜震的人实在太多太多,可最后坚持下来的却几乎没有。 
当然……白羽例外。他的顽固,几乎是童年时候就开始了,多年以来,从未改变。所以我一度怀疑杜震对他下了虾米降头,尽管白羽自称那是他纯洁的友谊和爱情……呃……很肉麻的说法,白羽筒子的用词造句显然非常脱离流行。 
好吧,现在我的主人,本朝的前任国防部长杜震先生是退休人士了,所以连累我这么英明神武、英俊潇洒的当代神兵也只好提前退休吃自己。So,左右闲着也是闲着,我们来聊聊当初杜震和白羽那场风花雪月的事情。 
* * * * 
第一次看到白羽的时候,杜震刚刚从杜老爷那里得到了我,所以非常得意洋洋,毕竟作为兄弟姐妹中第一个拥有佩剑资格的人,也有一点牛的理由。 
只是,杜震那天也实在牛得过分了,本来是想拨开剑鞘,对几个哥哥姐姐秀一秀我的光辉形象,结果年纪小力气小,使出吃奶的劲儿一拔……忽悠……我的剑鞘就飞上了半天。 
流星蝴蝶剑……我飞、我飞、我飞飞飞…… 
“★当!” 
“啊呜!” 
%※~@*&^(*)#%@¥#×¥#◎~~~~~~ 
我成功砸……呃……降落到了一个男孩的头顶。看他一脸奶气的样子,估计还是个小家伙,不过已经很有看头。基于我向来习惯观察人类的习惯,我立刻对他做了整体评估。 
桃花眼、白玉脸、含情笑……姿色指数九十分,气质指数九十五分、风骚指数——一百分!当当当当当当当当!我心里立刻拉响警报,这小子小小年纪已经这等模样,长大了那还得了? 
杜震第一次使剑,就成功让人额头起了个大包,不免良心作祟,再傲气的人,也得过来表达一下歉意。只是这家伙牛惯了,道歉的声音不免比蚊子还小。我知道这家伙其实是不好意思,不过我很怀疑被砸到的小朋友会不会这么想? 
如果他哭给我看,那可怎么办呢? 
“没事没事……我自己揉一下就好。”还好这小子很上道,满脸笑容,一开口柔和如水,那声音听得我都愣了一下。想不到这小男生说话如此温柔。 
神气的杜震显然也吃了一惊,一句道歉卡在喉头,差点被口水呛到,随即瞪一下眼,很威风地说:“啊?都起包了,谁说没事?走啦,跟我上药去!” 
温柔的小男生显然拗不过杜家的小霸王,被半强迫半自愿地拖到了杜震的小窝,一路上杜府家奴纷纷侧目:“白公子,你怎么啦?” 
小霸王大声代替:“他走路不小心,被我砸到啦!”可怜的小男生窘得脸都红了。呜……丢脸啊……我好歹也是一把血统高贵的名剑,怎么摊到这样一个主人? 
“呼呼,我给你多包一下,你就不痛了。”杜震虽然脾气冷淡而且不爱理人,偶然良心发作的时憔,还是很有做大夫的架势。不管三七二十一,在小男生的头上开始练习包粽子。手脚之笨,连我都觉得丢脸,这家伙倒是毫无自觉,包扎得洋洋自得。 
“啊呜……啊呜……”小男生拼命捍卫他的脑袋无效,只好随便杜震处置了。幸好杜震虽然毛手毛脚,还知道给小男生留下一个出气孔,杜府才免于一桩意外杀人案的发生。 
当然,这个小倒霉蛋就是白羽,白府和杜府本来就是世交,白羽那天本来是奉父命来拜望杜相国,结果却被杜震砸到。我很怀疑,从那一天开始,白羽就被杜震砸昏了头,痴痴迷迷,柔情蜜意,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也许,在别人眼中,杜震是神童,是才子,是名将。对白羽来说,只怕杜震更是个宝贵无比的存在。对我来说,这家伙却只是个粗心大意的毛躁小儿。 
白羽对杜震的爱慕,几乎是第一天就被我发现了,我因此很是防范这小子,一有机会就用我的剑鞘砸他一下。当然,我这点微末伎俩其实没起什么作用,白羽还是一有空就往杜家跑。杜震却没心没肺的,根本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大剌剌接受着白羽的温柔纠缠。 
杜相国显然认为温柔的白羽有助于熏陶杜震的优雅气质,乐于看到两个小孩唧唧喳喳玩在一起,呃……准确地说,其实是一个神气地不大理人,另一个心满意足地做小跟屁虫。 
照我的意见,这是一个很愚蠢的开头,可白羽和杜震就这么一来二去混熟了。 
虽然白羽看上去很聪明,他显然是个比我还痴迷愚蠢的笨蛋。我不知道,那个可怜的家伙,是不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注定了被杜震吃定一辈子。 
只是,当命运的飓风要耍弄谁的时候,就算我是举世无双的名剑,我也不能预警,我毕竟没长嘴,只能干着急。 
由于有政敌陷害,结果杜相国下狱,杜家合府发配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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