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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失魂引(穿)-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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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毓庭?”丁当又笑了。“他刚刚睡著。不过你们也真有意思,他又不是鬼,为什麽怕他怕得连话也说不清楚?”
丁当的声音清而且脆,带著丝丝慵懒,笑容更似春光。
方平的舌头又快要舒展开来,看著眼前笑得可爱无比的人,几乎要忍不住把自己知道的所有都一点不剩的告诉他。
可惜他的嘴还没张开又闭上了。
因为已有人替他回答。
低而沈的声音,与丁当截然不同的声音,本来也应该让听的人觉得很舒服的声音。
“……他们不是怕我。不过知道在什麽时候开口,什麽时候保持沈默这个简单的道理而已。”
声淡而轻。司马毓庭说得很慢,一字一句清清楚楚传入方平耳里。他忽然觉得有些冷,连手都开始微微颤抖。
於是他默默回头,竟连看也不再看丁当一眼。
丁当却已跳了起来,回头瞪著那看起来居然十分清醒的男人,大叫道:“你偷听!?”
司马毓庭笑了。
“我偷听?”他叹气,“你的声音实在不小,只要有耳朵的人,恐怕都不可能听不见,而不巧在下又刚好不多不少长了一双耳朵。”
一口气憋在喉咙里,丁当愣了一愣,居然找不出话反驳,於是又忽然展颜。
“原来是这样。那麽既然不是偷听,那便没有关系──本来也不是什麽秘密的事情,既然你听到,也省得我去问你了对不对?”
原本没有做亏心事却莫名其妙心虚气短的丁当看著气定神闲的男人,只得干笑一通,找个离他最远的地方坐下来,生闷气。
生气当然不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尤其是生自己的气。
不过更可恨的是想生气的时候居然也有人叫你不能安安稳稳的生气。
司马毓庭刚刚还仿佛很安稳的靠在那边的软榻上,而丁当眼前一花,他却已站在身前。
丁当瞬间瞪大了眼睛,却没有开口。
开不了口。他的嘴已被一双手牢牢捂住。
冰冷而干燥的手。
司马毓庭整个人也仿佛在瞬间变得冰冷,目光悠悠飘向窗外,最角冻住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
“偷听的确是一件不大好的事情。很不好。尤其是某些不大好的人偷偷摸摸的做这种不大好的事,更让人觉得很不愉快。”
他的声音依然轻而低,优雅得一点也不像一个不太愉快的人。
他已经放开了捂住丁当的手,丁当却还是像只受惊的鸽子一样睁大眼睛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当然已经听出司马毓庭不是在对自己说话。
不过这飞速奔驰的车外会有人?
方平的赶车技术的确很不错。
马车一直都很平稳。
平稳而舒适。
而在司马毓庭说完这句话後,车身却猛然一震,忽然停下了。
方平的惊呼短而急促。
一瞬间的寂静之後,车外竟有人笑了起来。



呼呼呼呼……好辛苦……有米人提供一点资料或情节的……
哭……哭……哭…… 

失魂引

甜而脆的笑声。声如银铃。女孩子的笑声。很年轻的女孩子。
马车已经停下了。她在窗外咯咯的笑。笑比蜜甜。
“司马公子。车内的可是司马公子麽?"
司马毓庭居然也开始轻轻的笑了起来。优雅的微笑。
“不是在下又是谁?外面风大,姑娘不妨进来说话。这地方虽小,倒还有酒有菜,有客人来,我们也欢迎得很。"
他的话温柔而且有礼。这样的邀请,本是任何人也不忍拒绝的才是。
可惜车外的人却只是笑,并不领情。
“司马公子,真的是司马公子。不过司马公子只有你一人麽?你怎知我找的不是另一个司马公子?"
清脆的笑著,车外人仿佛近了几分。
“的确如此。谁也不知道姑娘找的究竟是司马毓庭公子还是司马若飞公子。"司马毓庭脸色不变,悠然道,“姑娘不过是随口问问,看车上究竟是哪一位公子,好做个判断而已。"
“哦?"
“车上如果是若飞,只怕姑娘逃得比兔子还快,躲也躲不及,又怎会站在这里和我谈笑聊天?"
“那麽若车上的人是你呢?"
“在下?姑娘岂非早已知道,在下绝不忍心让一个娇怯怯的女子孤零零的吹冷风的?"
他说著,居然真的走过去,拉开了车门,就仿似一位受过严格礼教的世家公子,为他心仪的美丽女子开门一般,优雅而小心翼翼。
然後丁当便看见一双光洁莹润的手,轻轻搭上了司马伸出的手臂。
手如玉。人亦如玉。
人如玉。玉亦生香。
车外轻言甜笑的,竟果真是位风姿卓越的娇弱美人!
她扶著司马,犹自吃吃的笑著,神色慵懒,既娇且怯。倚在高大的司马毓庭身旁,更好似弱柳迎风。却在一眼瞥见丁当时僵了一僵。
“莫……莫公子?……你怎会在此?"
她本是正笑得动人,此时却竟是满面惊骇表情,死死盯著丁当,仿佛硬生生被人打了一巴掌,连脸也似开始扭曲。
“我?我怎麽会在这里?呵呵。我又怎麽知道?"
丁当笑了。这个问题实在太妙。居然连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什麽会在这里,又叫他如何回答?
所以丁当只说这一句,便闭上了嘴。
这女人是谁。和他或者司马毓庭有什麽关系他完全不清楚,所以实在多说无益。且看事情如何发展下去。
丁当等著。而那女子却似已痴了,看著丁当可爱的笑容,呆呆立了半晌,终於轻轻叹气。
“原不知莫公子也在车上,贱妾等绝无冒犯之意,只望公子莫要放在心上,容贱妾问司马公子一句。"
然後她低身盈盈向丁当福了一福,然後转身看向司马毓庭,轻声道:“碧宵宫诚心相邀,司马公子果真不肯帮忙?"
司马毓庭微微一笑,道:“格斗竞技。刀剑无影。在下只怕伤了贵宫主以及门下纤弱女流。像姑娘这般动人颜色,原是应该让人好生呵护才是。"
言语吻文得体。那女子一时竟似也无可反驳。正不知是走是留,却忽然听得车外有人冷笑。


“何必多废口舌,对女人来说,乖乖呆在家里穿针引线岂非比舞刀弄枪要合适地多?"
声随人至。话音甫落,人影已在门边。倚门微笑,笑容淡而微冷。
“可惜懂得这道理的却常常是男人,你说是不是?柳清?"
隐隐讥诮的笑。
他笑得动人,柳清却猛然倒抽一口气。
“司马若飞!"
她的脸色已然变了,呆了一瞬,再回头看一脸悠然之色的司马毓庭,跺脚道:“司马公子,你是决意不肯?"
司马毓庭安然微笑,道:“有负盛情,实在惭愧。"
可惜他的脸上并无丝毫愧意。
柳清咬著嘴唇,恨恨瞪了他半晌,忽然也笑了。
“好。今日两位司马公子都在此,料想贱妾微言也是难以入耳。既是如此,我也无法。只望苏州之聚,也会一帆风顺才好。公子今日款待之恩,贱妾铭记於心。"
而後盈盈一拜,竟似要干脆离去。
这美丽女子来得突然,去也居然如此爽快。
丁当眨著眼睛看向司马毓庭,却是一头雾水。司马毓庭微微一笑,正待走过来,却听得一声娇叱,那本已然婷婷退至门外的柳清咯咯一笑,扬手打出一道银光。直向离她最近的司马若飞招呼过去。
一片光芒灿烂的银华。离他不过方寸距离,似已避无可避,眨眼便分生死。
只可惜司马若飞却已不在原地。
瞬间银潮便尽数退去,柳清的笑声也已在数丈之外。
──“司马公子……苏州之聚,贱妾自当再来拜会……"
声若银铃,铃声也消。
马车的门依然开著。车外无风。而後白影一闪,司马若飞竟已又站在门边。
甚至连位置也也未曾变过。
只是笑容却已退去。只低头看著自己的足尖。
赤裸。雪白如玉的脚尖。
然後终於不满的皱了皱眉头,轻声叹气。
“可惜。"
他只说这一句。司马毓庭却已忍不住笑了。可惜。他当然知道若飞的可惜的意思。
可惜外面太泥泞。可惜没有马。可惜没有可供他踩的肩头。最可惜的,是地上没有他最喜欢的,苏织的顶级白稠。
所以他实在不能去追柳清。只怕会弄脏他不著袜的赤足。
所以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好在司马毓庭对女人一向都有比较宽大的包容心。尤其是美丽的女人。所以他也只是微笑,并不言语。
若飞一连叹了好几口气。方才施施然进来。关门──他实在已受不得门外的血腥气──这有点麻烦。用刀的麻烦。很多时候想不见血也难。所以他一直有思考是否应该学一些杀人亦不见血的招数──譬如,毒。
可惜他是万马堂的三公子。在大部分人眼里,三公子是永远不离他的胭脂刀的。
所以这岂非是太麻烦?
他叹著气,抬头委屈的看一眼司马毓庭,而司马毓庭的目光,却早已落到莫衍身上去了。


淡淡的薰香。散发幽幽香味的火炉。温暖而且舒适。
车上的人,岂非也应该是很舒适的?
而丁当的脸竟是惨白。司马毓庭的手还未碰到他的衣脚,他已忽然倒了下去。
触手 肌肤如火般灼热。颈间一点血痕。血痕有如针尖。




失魂引


苏州。深夜。夜雨。
夜虽深冷。但药庄掌柜陈常余的心情还是极好的。非但好,简直可算是喜不自胜。原因无它,今年自立春以来,便开始不断有人入城来。本来这并非什麽大不了的事情,不过反常的是,这些人既非游客也非商侣,却是清一色身配兵刃满面尘土的江湖中人。若只是一个两个倒也罢了,奇怪的是,春节後不过十来天,进驻苏州城的武夫已不下数百人。
有远道来者,自然是要住宿的。所以首先得益的自然是酒楼客栈。几天之内,苏州城几十家大大小小的酒栈皆告满员。而江湖人出门走动,又自然是少不了酒的。於是酒坊老板也开始忙的不亦乐乎。
有酒。好酒,劣酒。无论是哪一种酒,只要你高兴而且有那麽几两银子,自然都可以喝个畅快。而通常酒可乱性,这些喝酒的武夫又通常是不会懂得什麽道德礼仪的粗人,所以几坛子酒下肚,兵刃相见也就是寻常事了。
所以苏州第一大药庄保春行的老板陈常余的生意会好,心情会好,也是情理之中了。
近几天来,到保春行抓药的人几乎可算是络绎不绝。而药店上上下下也几乎每天都忙到三更才得休息。
不过今天略有不同。还不到一更天,陈老板便吩咐夥计挂牌关了门,早早歇业了。虽然外面等著的伤者还是有的,不过今儿个有更重要的事得做──他得好好清点刚刚从西域送来的一批珍货。
这也是陈常余好心情的一个原因。
据说是长白山上长了三百年的人形参。胳膊腿脚乃至头脸都已经清晰可辨。
是奇珍。花了上万两白花花的银子从一边塞富扈手中连哄带骗弄来的。只怕这一辈子也再见不到这麽好的货色了。
陈常余在灯下眯著眼睛细细咂摸著手里的人参。灯光如雾参如雪,他也似已痴了。
灯光如雾参如雪。
所以陈常余没有察觉到背後的门轻轻的开了,没有察觉到门口处鬼影般的两个青衣人也是情理之中。
直到有沈声一响,似重物坠地之声响起,他才悚然回头。惊骇之间,碰倒了桌上油灯,瞬时房内化做一片昏暗。
“陈老板。”
门口的青影声音温和而有礼,听不出一丝煞气。
“小人奉命前来,为借您一件东西。”
陈常余心下一凉,下意识的窝紧了手中人参。但他的手并没来得及握紧,便放松了。
只因他看见了一箱东西。好东西。
月光下有淡淡光晕的一箱东西。光辉甚至比月光更美。
金子。满满一箱金子。
任谁看见这样一箱东西,只怕也再握不紧任何发现了。
陈常余当然也不能例外。更何况他随即看到了另一样东西,在月光下微微闪动。这光华极淡,但竟比金子更能让人激动。
陈常余看到它,於是一颗心也瞬间放了下来。
在苏州。不。在整个中原,还有哪一样东西比这更值得人信任?
是一种标志。
这标志的主人,无论向谁,无论要什麽东西,只怕这世上没有人能够拒绝。拒绝不了。
哪怕他要你的头,你也应该双手奉上才是。
所以陈常余松了手。无论是对那一箱金子还是那个标志,松手都是明智之举。
他相信。而且放心。
所以他在看到第三道很快,很淡的光华的时候,完全没有一丝震惊。没来得及。
所以他死得不明不白。而且死不瞑目。
那个标志的主人,怎会以这样的手段来取他这样一个卑微的人的性命?
他死也不明白。也不相信。
但是陈常余的确是死了。苏州第一大药庄的老板死了。死在他家的药库里。死的时候脸上带著诡异的不可置信的神情。双目大睁。僵硬的手中握著一件东西。不是人参。是丝。极细极美的一缕丝。
然後。这个消息在第二天传遍了整个苏州城。




深夜。雨夜。暗香。
刘伯伦已经坐在这张大得近乎奢侈的红木椅子上等了一个时辰。身边小几上的茶换了又凉了,凉了又换了。侍女第四次撤下茶水的时候,终于有宫装的少女引他进入内室。
是年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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