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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失魂引(穿)-第2部分

小说: 失魂引(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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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不敢问。非但不敢问,就连眼睛也不敢往那正顾影自怜的人身上瞥去。
而那位漂亮的公子却已跳了起来直直向门口走去——当然还带着那让人看得心情愉快的笑意——十八想问却不敢问想拦也不敢拦,正不知如何是好,他却忽然回首,嫣然道:
“喂,十八,你是叫十八吧?你说,我应该叫什么名字才配得上我这张可爱的脸?”
他问得认真。十八只得又张大了他足可以塞进三个鸭蛋的大嘴,像被掐住了脖子一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可怜这死而复生的漂亮公子,竟是个呆子。十八忍不住叹息。却见他皱了皱眉,低头拉起自己脏兮兮的衣摆,看着脚踝处系着的一个银光闪闪的铃铛,来来回回度了几次,听着细细碎碎的铃声,忽然又笑得愈加灿烂了。
“……也不知道这东西是不是我的……原来这时代流行脚环啊……配我还不错,声音也算好听……对了!简单明了,就叫丁当怎样?可爱又好记……只可惜公子我没有百宝袋,不然自己做时光机回现代不是太容易了?……呵呵……开玩笑,公子当然比那只机器猫可爱百倍不止……喂,十八,你后退做什么?又不会吃了你——乖乖在这里等着,公子我今天给你们带大餐回来。”



实验坑……时刻切记语言朴实……汗……应该做到了咯……连一句话都好长啊……也克服了乱打句号的毛病……不过……为什么……觉得没意思叻……吐血……


失魂引

高宗二十三年正月初八。
李福照例在天刚擦亮的时候便开了他的酒楼。昨夜微微飘了一点雪,门口的台阶上也积了少许雪末子。他随手拿起一把笤帚轻轻松松便把路面清理干净了。
吉祥酒楼。几乎每朝每代每城每镇都有名叫吉祥的酒楼或客栈──这名字实在是太普通了。不过也因为讨了吉利,总还有人用这名字搏点彩头。李福当然也不例外。
转眼便是十几年了。李福接手这酒楼的时候还不过是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夥子,刚刚从跑堂的夥计里混出点头面来,攒了些银两,便租下了吉祥酒楼,只望辛苦几年,再赚些银子,讨个老婆,两夫妻安安份份的守著这小店到老──这野心实在算不得太大,所以往酒里兑水,菜里掺假的事他是从来不做的。以诚待人。这小酒楼的生意居然一天天好了起来,转眼到了第十八个年头,吉祥的招牌在木棉镇也算有了不错的口彩,南来北往的游客商旅,凡是路过木棉的莫不到他这里来坐坐。一盘花生一碟卤肉或酱猪蹄,再加上半斤烧刀子下肚,死人的话都会多起来。人来人往,跑江湖的什麽世面没有见过,於是上至皇帝的宠妃生了第几个儿子,下至江湖好汉谁又砍了谁的脑袋,这般林林总总杂七杂八的消息是挡也挡不住。日子久了听得多了,李福也开始在闲暇时和客人们嗑嗑牙,挖些不相干的小新闻,聊以打发时间,倒也算得上惬意。
不过这几日年关刚过,跑货的商人旅客少了,吉祥酒楼也比平日里冷清了许多,从清早开店到现在,也不过接待了七八位客人。昨日里还暖得像春天的天气,今天转眼又飘起雪来。
李福生了几堆火,看著外面阴沈沈的黑天,思量著要不要早早关门歇业才是。
正想著,门外却忽然传来清脆的马铃声。李福赶紧丢下手里的抹布换张笑脸迎了出去。
“呦,请进请进!客倌们是打哪儿来的啊,小店有热腾腾的包子卤菜还有现烫的烧刀子,爷们都来点什麽?”
七八个风尘仆仆的大汉,十来匹精疲力尽的马。
李福吆喝了一声,赶紧把人给让了进去,吩咐夥计顾好客人的马,李福又立即转身回去。
“老板!切七八斤卤牛肉,来两坛烧刀子,给爷们手脚快些啊!他妈的,忽然变了天,冻得差点没把爷们的命给去了。”
七八个人乱哄哄的围了一桌。李福垂著头应连声著,瞥了一眼他们腰间沈甸甸的大刀。
三尺长。紫金鱼鳞刀。
得是手底有点功夫的江湖人才舞得动的家夥,听说除了出来跑棋的镖师和做无本生意的绿林汉这些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的人之外,在现在流行用比较轻灵的剑的武林,就只有万马堂的人敢用刀了。
良田千倾,万马奔腾。
苏州万马堂的名字,恐怕连三岁小孩也听过。在苏州的几千绸缎庄,当铺,赌场和银庄以及塞外万匹良驹,全部是它名下产业,无论在商界还是江湖,万马堂的名字都可谓如雷灌耳。
不过武林人都知道,只要是万马堂的人,都是用刀的。
大刀小刀长刀短刀圆刀弯刀紫金刀胭脂刀鬼头刀……但凡看到使刀的,十个里有十个便是万马堂的手下。
所以也有人说,因为万马堂的人使刀,以致其他人都不敢再用刀。因为不敢,也因为不配。
只要万马堂的人用刀,别人绝对不敢再用刀。只要万马堂的主人用刀,就绝没任何人配用刀!
这不是夸张吹嘘,实在因为李福听得太多太久,人人都听得太多太久。而无论什麽事,一旦重复上万次,便可成为真理。没有人例外。
而这群人没有煞气也没有镖旗。绝不像强盗也不是镖师。那麽结果便只剩一种。
所以李福只是低头静静的仔细的切著手中卤得又香又软的牛肉,连一句话也不再多说。
有时候沈默岂非比多嘴要聪明得多?李福到底也是一个生意人,适时进退这简单的道理还是懂得的。
所以他的牛肉切得又厚又结实,挑的是最瘦卤得最入味的一部分,卤肉的香味,一直飘到酒楼对面的大街上去。
李福的卤肉,本就是木棉镇最有名的特产之一。他一直有少许的骄傲。
香味最浓的时候,小心翼翼的把肉装盘,然後李福忽然愣住,因为他忽然发现,酒楼脱漆的门边伸出了一张小小的脸。
甜甜微笑的脸。 



卤牛肉的香味,即使再过一千年,也当然是不会变的。
而只要在木棉镇,只要是有鼻子的人,都不可能闻不到吉祥酒楼里飘出的香气。
闻香而至的人,也永远都会有的。
所以丁当现在已经站在吉祥酒楼的门口,笑得好似春天里最明媚的一屡阳光。
他在笑,那么即使他已经冷得嘴唇发青,也丝毫无损于他笑容的动人。
李福看着他,竟也似痴了过去。
“……小姑娘,您是吃饭还是住店的?”
这样冷的天气和这样一个娇怯怯的小姑娘,即使是最铁石心肠的人也难免心软,更何况李福本就是个热心肠的老实人。所以他看着这可爱的笑容,连声音也温和了许多。
丁当还是笑得说不出来的可爱,悠悠然度进店里,找了张离门最近的桌子坐了下来。七八个带刀的大汉坐在他身旁,他却似什么也没看见。
“一斤卤牛肉,老板,半斤现切,半斤打包。”
实际上他确实什么也看不见,除了柜台里冒着热气的卤肉,他确实什么也看不见。天见可怜,昨天他醒来时还是那样的好天气,偏偏今天忽然寒流来袭,他对十八放出大话说出来找大餐,结果人地生疏,在冷风里逛了整整半天,除了泔水桶里的半个馊馒头,什么也没找到。
好在卤牛肉的香味,即使再过一千年,也是不会变的。
丁当看着柜台上卤得金黄油光闪闪的牛肉,咽了三回口水,终于把目光转向那一脸温和的老板。
看起来是个很善良的人。
丁当叹息。
也许不必选靠门的位置也可以溜的出去,半斤卤肉实在不算太重的负担,况且看那面目良善的老板,或许根本就不介意送他区区一斤卤肉,毕竟像他这样可爱的人,并不是时时都能见到的。尤其是这样一个娇怯怯的小姑娘。
不过吃一个老实人的霸王餐,终究有违自身原则,丁当也难免有一点点惭愧。而这一点点的惭愧,也在热腾腾的卤肉送到他面前时消失无踪。
“客倌要不要温一壶酒?”
“酒?”
茅台,五粮液,人头马还是XO?
“有适合姑娘家喝的低度莲花白,天气湿寒,合点酒暖暖身子马厩算在下送的,不收银子。”
“那……多谢了……”
嫣然微笑。丁当看着李福,再回头看那盘香气扑鼻的卤肉,却忽然失去了食欲。
毕竟还是很少有人人心占老实人的便宜,尤其是这样一个真心诚意对你的老实人。
丁当终究还不是铁石心肠,甚至离厚颜无耻也还有一段距离,所以以前他一直没有混到被人称做‘大哥’的地步上去,所以现在他看着李福笑盈盈的脸,倒觉得烦恼无比。
正犹豫间,外面忽然又传来车马声。丁当抬头时,一辆马车已停在门口。
鲜红的马车。红得刺眼。
马车上摇摇晃晃的下来个绿衣的年轻男人,遍身珠玉,就像他身后的马车一样华丽得毫无品位的招摇。
而这男人的神色,就好似全世界的人都欠了他的银子。




越写越像武侠小说~~呵呵,米人看也有意思……

失魂引


丁当看着这样一个满面油脂的年轻男人,倒似看得十分有趣。
确实有趣。至少对他来说,毕竟他还从未看过粉涂得这样厚并且随着面部肌肉颤动却能保持服帖的人。男人。
所以他歪着头,托着下巴,笑盈盈的看着这白粉公子一步步挪进店里。从门口到桌子不过几米距离,他居然喘得像跑了八百米,全身都软趴趴的倚在身旁扶他的少女身上。
香车美人。原来所谓纨绔子弟,嗜好千年不变。
丁当几乎快要对他产生亲切之意,于是看着他在对面桌子坐下,嫣然微笑。
那白粉公子在铺着白绢的凳子上坐定,又喘了半晌,抬头便看见了丁当。
带着可爱之极动人之极的微笑的丁当。
白粉公子的眼睛忽然亮了。
李福适时的迎了上去。
“肖四公子,今天不知是吹的哪阵风,居然将您老给吹来了——要来点什么?还是老样子?”
看来不仅是大客,贵客,还是熟客。李福的一张脸几乎要笑烂了去。
只可惜他再殷勤,贵客的眼光也未曾落到他身上半秒。肖四公子直勾勾的看着丁当,挥手便打断了他接下来的唠叨。
“老样子。李福,我们家公子的口味,想来你是清楚的很。”
肖四公子没有开口,倒是他身后负手的青衣大汉搭了腔,不过语气也实在不算温和。
“清楚清楚,肖公子的口,小的又怎敢不放在心上?”
李福仿佛看不见那青衣大汉不耐的脸色,低头弯腰打着哈哈,几步便退下了。
毕竟肖正锡肖四公子这名字,在木棉镇,足可以让人变成聋子,哑子或者白痴。
所以李福低着头,瞥一眼笑得正甜的丁当,微微叹了一口气。
而肖四公子的目光,自然也是粘在了这笑得可爱的美人身上。
丁当眨了眨眼睛,歪着头看着肖四公子,仿佛看戏。
服装,道具,言语,实在是逼真得让人感动。何况丁当本就喜欢看武侠剧,所以这样典型的反派角色,实在是十分有趣。
并且有益。
李福的手脚确实不慢。这时肖四公子的菜已经一道道送上来了。
糖醋鱼,白斩鸡,四喜丸,樟茶鸭子,水晶蹄膀,还有上好的陈年花雕。摆了满满一桌子。
丁当低头看了看自己面前只剩一丝热气的卤肉,摸摸肚子,再摸摸自己的脸,然后站了起来,甜甜微笑着向肖四公子走去。
肖四公子眼睛更亮。
“姑娘莫非要与在下共饮?”
“酒我倒是不喝的,不过这些菜想来你也消受不完,浪费了不是可惜?所以我好心想要帮帮你。”
这一番话说得情真意切,丁当垂着朦朦胧胧的眼睛,声音一如他的笑容,甜美动人。
肖四公子骨头都酥了半边,忙使个眼色,那候在一旁的青衣大汉立即将一张凳子放在丁当身后,于是丁当也不客气的舒舒服服坐了下去。
“好。肖正锡从来只有我帮别人倒还没人帮过我,今日倒是开了眼界!小美人,你既然要帮我,又叫公子何以为报?”
“那倒无妨,只要你有心,总有报答我的时候。”
丁当还在微笑。这笑容非但动人,竟似已有了一似羞涩之意,这般惹人怜爱的小儿女娇态,直看得肖四公子心痒难熬,几乎连手也开始痒了起来,不知放哪里是好,一把拧在身旁陪坐少女腰间,疼得她的脸瞬时便了颜色,再看肖正锡一脸痴相,不由低低冷笑。
而丁当却仿佛已羞得抬不起头来,伸手拧着衣角,半晌,终于羞答答的拿起筷子去夹离他最近的樟茶鸭子。
盈盈雪酥手,点点绛红唇。
金黄的樟茶鸭子放到唇边,红唇微启。
——忽的狠狠一口咬了下去!
巴掌大小的一块鸭肉,竟被丁当一口咬了大半,嘟着嘴嚼了几嚼居然就硬生生的吞了下去!然后他一跃而起,连筷子也丢了,一脚踏上桌子,端着盘子就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这种吃相,只怕连饿死鬼也比他好三分。
肖四公子已楞做泥塑般,张大嘴痴痴的看着丁当风卷残云,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而李福即便想在装做瞎子,看来也是不成了,因为他的眼睛已睁得比铜铃还要大几分。
一个娇怯怯的小姑娘,竟忽然化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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