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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7部分

纨绔绝顶风流-第667部分

小说: 纨绔绝顶风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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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眼的白色中,漆黑的色彩点缀着,在白为主,黑色为辅的㊣(4)色调之中,也可以看到一些梨花。那是一片梨园,要知道六石街道虽然比不上做为东阳市行政中心的主街道吴宁街道,但是距离吴宁市中心仅仅十公里的六石街道,却依旧寸土黄金的地带,而在这样的一个黄金地带,居然可以看到梨园果树林,虽说很小,但也足以让人惊叹这一片土地的黄金程度了。
向雨峰只负责下命令,至于那些先他一步到来的人员怎么去完成,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五辆红旗缓缓地开进这片区域,不远处的灯火辉煌和道路两旁那站满了的人群,以及那根本感觉不到做为城市中心的喧闹气氛,都让杨楚楠心赞不已,她看了一眼坐在他前方的男子,对于这个女婿,杨楚楠是很满意,虽然骄狂了一些,但生在那样的一家庭,换做是任何一个人,都会狂妄的资格,更何况,这个女婿本身,本就拥有了狂的资本。
她很满意,很满意这里的一切,若是沈书礼看到现在的这一幕,相信,会和她有着一样的想法的。
“公子!”等车稳稳地停下来,一个男子不徐不快地走上前来,为向雨峰打开了车门,这个人叫陈壮哲,名子很平淡,而更平淡的是他的性格,简直就如同一汪湖水一般,用一句话来形容陈壮哲的性格,那就是风不拂它,它都不知道涟漪是为何物。陈壮哲是早期跟随向雨峰的血门核心弟子之一,而当初的那些核心弟子们,如今都可以称得上为战一方,无论是谁,都已经成为了血门管理层的中坚力量,最差地一个,手底下也有着二十多个青衣刀军。唯独这个叫陈壮哲的人,却是不争不抢,荣耀摆在他面前,他才有可能会去看上一眼。
如此淡默性格的人,出自于血门,到是有点异类,不过,千万不要以为,这样的一个人真的可以与世无争地任人所以地骑在头上。
正文 沈家一门
第一千四百五十一节沈家一门
陈壮哲擅长使刀,但成名技却是一门名为白玉手的外门功夫,当初首先发现陈壮哲的人,是周平光,这后周平光便问杨成要走了这陈壮哲,从此陈壮哲便成为了周平光班底里面的一员,至于他在周平光的班底当中,究竟扮演着什么角色,周平光没有说,向雨峰自然地不会去问。
这一次向雨峰南行,周平光点名到姓地把陈壮哲推荐到了向雨峰的面前,若不是周平光在之后解释说,陈壮哲是最早跟随他向雨峰的人员之一,恐怕,他真的还就想不起来血门最初的核心弟子里面这么一个人。
看着陈壮哲那总是一副古波不惊的面容,以及那无论做什么,都好像是不徐不慢地态度,向雨峰有些想笑,血门自出世以来,便以血腥,凶名而名地下黑世界,可偏偏这样的地一个血手组织里面,竟然出了他陈壮哲这样一个人,向雨峰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在周平光向自己推荐了陈壮哲做为此次南行的全权负责人之后,向雨峰特意地调况了一下陈壮哲以及的相关资料,他发现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那就是陈壮哲和其它的血门子弟一样,虽杀过人,但却从未沾过血,只这一点,就不得不让向雨峰去说,此人,很有意思,难怪当初周平光,会把他从杨成的手中要了过去,杀人不见血,在兵法中应该算得上是上乘的杀人手法了吧。
收回了思绪,向雨峰的目光从陈壮哲的身上转移到了那站在不远处的那一群有男有女的人们身上,看着这些人,向雨峰到是一笑,说起来,他也算和这些人有过一面之缘,算得上有点认识吧。这些人不是别人,他们会出现在这里,无论是从身份上还是从血脉上,都比向雨峰这个女婿更加地正统,这些人便是沈家子弟,也就是在北京沈书礼的灵堂之前,与向雨峰发生过争执的那群人了。
之后这些人无一例外的地被抓进了一个他们也叫不出名子的地方,但至终至始,从进去开始,到出来,没有人虐待过他们,整过他们,每天雷打不动的三餐,餐餐丰盛,甚至连自由,也没有限制他们,平常只有到他们需要,或是到了饭点,这些沈家人才能看到其它人的出现,曾经有人想要出去过,没有人去拦他们,直到一天之后,这几个想要闯出去的沈家子弟被送了回来,每一个人都不在是完整的人,或者手臂没了,或者腿没了,或者眼睛瞎了,从身体上的血腥痕迹来看,这并不是人物的,至于是什么东西干的,已经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他们明白,只有在这个地方,只有置身于那些人的保护之下,他们才有命吃饭。
之后,这些沈家人再没有有闯出去的念头,直到十天之前,他们突然地得知,将要被带离这片地域,沈家人自然是高兴万分,虽说在这里吃得好,住得好,但毕竟比不了自己的家门口,更何况,虽然在这里没有人限定他们的自由,但这种自由的方式,比不自由更加地让人心生寒意,但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等待着他们的地是更让人发颤的画面。
与来之前时不一样,走的时候,这些人特地地带着沈家人,来了一个临别一日游,顺便也让他们知道,自己究竟是在什么地方。而当沈家人,坐着那“观光车”开始观光之后,除了那个沈姓老人脸色看不出任何血色以外,其余的沈家子弟全都是大吐特吐,有些心智弱的,则直接被那些残忍而血腥的画面,弄得当场就晕了过去,事后也是日日恶梦,但很快地这个唯一不倒的沈姓老人,也没有抗下去,罪魁祸手,就是那个全程陪着沈姓子弟观光的那名俊俏小生,在他们观光的同时,他在旁边解说着,眼睛放着光,带着兴奋,而之所以让沈姓老人没有扛住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家伙,竟然在那一副副血腥的画面之前,不知道从哪里抓来了一个羊腿,啃了起来。而那羊腿,似呼,似呼还带着血呢。
回想到这些恶梦一般的画面,沈姓老人的身上打了个寒颤,特别是看到向雨峰,这个曾经被他轻视的年青人,此刻就站在他的面前时,沈姓老人的心中却已经是冷汗淋淋了。天知道,这个一脸笑意的年青人,会有多么恐怕的手段。
“你们完全不用害怕,我家主人,只会对敌人才会如此,对于朋友,我家主人只会是越来越爱的。”这是那个全程负责陪同沈家人观光的俊俏男人在沈家人上飞机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你们来了。”向雨峰走到这沈姓老人的面前,微笑地道,“很好。’
你们来了?很好?
听着向雨峰这喧宾夺主的话,沈家老人不由地苦笑一声,形势如此,人家比自己强大,还能容得了他多话吗,沈家老人可不敢在向雨峰的面前拿大。
杨楚楠和沈妮在下车看到这一群沈家人的时候,沈妮还好些,那杨楚楠却是一愣,她到是没有想到,沈家的直系人员,竟然全部都来了,原本以为,经历了上一次的灵堂事件之后,这一场在东阳的送葬之礼他们应该不会再来了,而眼前呢,他们不但来了,而且而是一个不落的在那沈家三叔爷的带领下来了。
别人不知道,她杨楚楠可是知道这位三叔爷的脾气,又臭又硬,刚愎自用,容不得别人抹他的面子,而上一次在灵堂,不止他的面子被抹了,而且非常地严重,严重到杨楚楠会以为,对方会以沈家人员全不到场的方式来抱复,如果真是那样,相信沈书礼走得不会安生,毕竟,中国人讲究的是一个落叶归根,认祖归宗,不过在外面有多风光,都想着回到家乡的那一刻。
想到这儿,杨楚楠望了一眼此刻正在那儿和沈三叔爷说话的向雨峰,从沈三叔爷脸上和他身后沈家人脸上露出来的对向雨峰的惧意,使得杨楚楠明白,沈家人之所以会低头,都是因为他的存在,她不知道这个女婿究竟用什么样的方法使得脾气又臭又硬的沈三叔爷会如此地恐惧,似呼在自己的面前,她这个岳母从未看到过这个女婿其它模样下的状态。
杨楚楠虽然对这一屋子沈家人,说不上什么感情,但她毕竟是沈家的媳妇,自然不能像向雨峰那般,她朝沈三叔爷行了一礼,并恭敬地道了一声:“三叔爷!”
听到这声称呼,在看到杨楚楠的面孔,这沈三爷叔不由那老脾气又犯了,浑然忘记了,现在的他,根本在某人的眼里,连个屁都不是。
“嗯……”沈三叔爷刚想在杨楚楠的面前拿大,身上却突然有一种被野兽盯上的寒意,他转头朝向雨峰望去,这个年青人还是一副笑脸,但那眼睛里面的寒光却是把沈三叔爷扎得差点没站稳,沈三叔爷做了一个虚扶,开玩笑,她杨楚楠有了这么一个了不得的女婿,能容得了他得瑟了?
沈书礼的灵棺很快地被抬起进早已搭建好的祭堂,虽然沈家人早已经对向雨峰的实力有了心理准备,可是当他们看到沈书礼居然过了这么长的时间,还仍旧像是睡着一般的面容,若不是那灵棺之中浮起的一小粒的水滴,恐怕没有人会把沈书礼当成是一个死人吧。
接下来便是那烦杂的仪式,有了向雨峰这个一个恐怖的存在,沈三叔爷倒是没有再敢拿出沈家大长辈的模样倚老卖老,前前后后地忙呼着,毕竟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土规矩,老方法,即然来了东阳,自然也就要入乡随俗。
弄好了这一切,向雨峰把招呼让沈妮陪杨楚楠休息,一开始杨楚楠并不名意,但一听到向雨峰说,明天才是真正的祭礼,到时候,来的人更多,她这个未亡人的身份,恐怕更要忙了,坐了几天的车,再不好好地休息的话,明天哪个这个精力去应对那些前来祭拜的人。
待杨楚楠和沈妮离开之后,向雨峰又在客厅之中坐了会,不过,对于东阳的一些白事规矩,他到是看的有些头疼,那沈三叔爷倒是一个有眼色的人,他见向雨峰露出了疲态,连忙自告奋勇地接过了担子。
向雨峰倒是一愣,不过,他又想,他毕竟是沈家的老人,又是东阳人,自然比自己这年初来窄到的人更知道该如何去做,与其在这里瞎弄,到不如交给㊣(7)他了。说起来,还有一件让向雨峰挺纳闷的事情,就是那陈壮哲,这个家伙就算是一开始给自己见了一面后,这前前后后两三个小时,他竟然没有再见到这家伙的面。这向雨峰真的有一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不过,当向雨峰回到给他临时准备的房间里面的时候,向雨峰倒是笑了起来,他拿起放在桌子上的资料本,看了起来。
越往下看,向雨峰脸上的笑意就越淡,越看,向雨峰嘴角上的冷笑就越深。
“啪!”地一声,向雨峰重重地合起了那本资料,“土皇帝?嘿,我倒要看看,你这尊土皇帝在我向雨峰的面前,究竟能腾起多大的浪!”
正文 西北猛将军
第一千四百五十二节西北猛将军
第二天一早,向雨峰匆匆地冲了个凉水澡,便走出了房间,大清早的静静的,从二楼小阳台朝下望去,眼前的那一片梨白色,到是让向雨峰烦燥的心清爽了许多,向雨峰踏步行进梨花林,便看到沈妮正独自一人正中蹲在梨花林的树下,像是在挖着什么。
向雨峰踮手踮脚地走到沈妮的身后,忽地抱住了沈妮,使得沈妮惊呼了起来,不过,当沈妮看到恶作剧的人是向雨峰时,沈妮轻捶了一下向雨峰,没好气地说道:“大清早的,就这么吓人。”
向雨峰笑了笑,他朝沈妮那双沾满了泥土的双手望去:“这么好的早晨,不去陪岳母,在这里挖什么宝贝呢?”
“你说对了,还真是在挖宝贝呢。”沈妮难得地朝着向雨峰做了个鬼脸,她蹲下身子,从泥土中扒出来一个把掌大的坛子,然后举到向雨峰的面前道,“知道这是什么吗?”
向雨峰看着那个红色的坛子,他的鼻子嗅了嗅道:“有点酒味,嗯?白酒?”
“嗯。”沈妮没有卖关子,直接说道,“老公,你应该听过女儿红吧。”
“当然听过,绍兴花雕嘛,怎么,这是?”向雨峰望着沈妮手中的酒坛子道。
沈妮摇了摇头:“绍兴女儿红只不过对江南女儿红的统称罢了,也是因为绍兴的女儿红最为有名,其实,在江南地带,尤其是在江浙的某些地方,还保留着比较古老的东西,就比如这女儿红,女儿红为什么叫女儿红,老公,你应该知道的吧。”
“我只知道这女儿红好像是嫁女儿时的酒,具体还要请娘子解答。”向雨峰给沈妮做了个揖,而沈妮却是见向雨峰这般模样,不由地白了他一眼。
“女儿红的真正出处,要追溯于晋代,晋代上虞人稽含《南方草木状》记载:“女儿酒为旧时富家生女、嫁女必备物”,说起这个名字,还有一个故事呢!
传说很久以前,绍兴东关有一员外盼嗣心切,无奈妻久不孕,员外寻遍周遭终得一偏方,妻方孕,员外喜极之际,特酿黄酒廿余坛以庆。冬去春来十月怀胎,员外妻诞下千金,不日便迎满月,按当地习俗,员外设剃头酒大宴宾客。酒席散毕,员外见数坛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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