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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简璎-同心弄-第1部分

小说: 简璎-同心弄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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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他征战边疆十二年,晋爵加封不在话下, 
却沦落被皇帝主子卖了身, 
和根本不知啥模样的花姑娘送作堆, 
不过既是首富之女,该是气质一流的佳人, 
可,这是什么情形? 
那个在光天化日之下对男人毛手毛脚的, 
竟就是他未过门的小妻子, 
好呀!她素行不良,他也用不着跟她客气, 
就罚她洞房花烛夜等不到郎, 
独守空闺暗自啜泣, 
谁知第二天她就擅自落跑回家, 
还胆敢给他吃剩饭剩菜, 
忍、忍、忍—— 
他宽大为怀原谅她,不计前嫌临幸她, 
可从她内衫里,竟掉出别的男人的信物……


    第一章
    “皎皎白驹,食我场苗。挚之维之,以永今朝。所谓伊人,于焉逍遥。皎皎白驹,食我场蕾。挚之维之,以永今夕。所谓伊人,于焉嘉客。皎皎白驹,贲然来思。尔公尔侯,逸豫无期……”一阵阵悠扬的诵书声从雕花窗棂内传出,其声之大,大得有点儿离谱,就像刻意在背诵给人听一般。
    “小姐,别装了,是我。”
    一名身着绿衫的丫环推门而入,她手中捧着一只托盘,盘里是各色应节的当季水果,颗颗鲜美欲滴,令人垂涎三尺。
    “噢,槐绿。”正在背诵中的少女拿着书卷,一本正经的对着门外扬扬眉稍,用毫无起伏的平板声音问道:“我爹不是从梅县回来了吗?”
    名叫槐绿的丫环把水果盘搁在桌上,对着她的小姐摇头叹气。“老爷子在帐房和管事对帐,暂时还没空来查您的勤。”
    “太好了。”
    少女喜形于色,把书卷啪地一声盖在桌面,拿起藏在方桌夹层的一本闲书,狼吞虎咽的细读起来。
    她叫花弄晚,是京城首富花世雄的爱女。
    她常想,总有一天她会恶梦成真。
    果然,事实证明她的预感是灵验的,一个月后她将嫁入将军府成为将军夫人,了却了她爹毕生的心愿,不过也成就她毕生最大的哀痛。
    女子无才便是德,不是吗?
    她既没有什么才华,是个靠父荫饭来伸手、茶来张口的千金大小姐,理应乖乖遵从父命,嫁给她爹想望她嫁的人。
    可是她爹的荣耀却建筑在她的痛苦之上。
    要她这么一个经常闲不住的女子嫁为人妻,她觉得简直就是在增添自己的罪孽。她不会是个好妻子的。
    她今年已经一十八了,城里像她这样逾龄未嫁的老姑娘不太多,出身首富之家的她还能留到今天仍然待字闺中就更稀奇了。
    当然,早在她十五及笄那年开始,她爹就不断想法子要为她婚配。
    举凡王公大臣之子,将相王爵之后,都是她爹寻觅的目标。
    少年时,她爹曾有入朝为官的远大志向,但这个美梦一直没有实现,反而胼手胝足打造了花府的财富,成就了花府的传奇。
    经过三十年的时间,花府已是京城第一首富,富可敌国的花氏商行遍大江南北,这般富裕了,但没有为官仍然是她爹心头的遗憾。
    他的毕生心愿就是将一双儿女都婚配给当朝王公大臣之后,以补足他这点大大的缺憾。
    前两个月,他爹大手笔的捐了三千万两黄金给国库,并指名是要给护城的霍家军所用。
    后来她才知晓她爹的用心良苦。
    原来京城里比她年龄大的王臣子弟大都有了婚配,只有这位早些年忙于边疆战事,年过二十五还未娶妻的霍将军没有美眷。
    想来她爹认为这是她最后的好机会了,所以放手一搏,为女儿的归宿做最后的挣扎。
    没有人认为区区三千万两黄金就可以买到将军夫人的美名,整个花府上上下下也都对她爹此次的做法不看好。
    而她,当然也是早晚三炷香的祷告,希望她爹的计策失败,美梦落空。
    当个将军夫人是多么拘谨无趣的事,又听闻那位将军大人是以严厉出名的,不知道将来嫁给他之后,会被他怎么样的约束哩。
    可是,那皇帝不知道哪根筋不对,黄金入了国库之后,居然把他手下爱将的姻缘就这么潦草的抛售出去,只三千万两黄金就贱卖掉了。
    护城将军霍东潜择日迎娶花府千金花弄晚,不得有违——这是皇帝亲自下的旨。
    想来那位霍将军也真可怜,不但被自己的主子卖身,还得娶她这般不安于室的女子为妻,也算得上是祸不单行了。
    “不过您也别高兴的太早,老爷子早晚会来。”
    槐绿加了一句,精干的扫了她家小姐的闺房一眼,看看有什么不能给老爷子瞧见的低俗玩意儿落在房里。
    弄晚嫣然一笑,胸有成竹地说:“我知道,所以我把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我爹他难不倒我的。”她知道打她小时候开始,她爹便立志要将她嫁给将相名士之流,因此为她延聘了许多老师,希望她琴棋书画,无一不通、无一不晓。
    偏偏,除了书,而且还是闲书之外,她对这些高雅的才艺一点兴趣都没有,学得七零八落,难登大雅之堂。
    对于这样的结果,花世雄不服气之余,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考考女儿,自我安慰她虽然琴棋画都不行,但起码识字的功夫还可以。
    “不好了!小姐!老爷子回来了,您在东门外买的那些闲书得快点收起来,要是给老爷子瞧见就不好了!”
    一名身着红衫裙的丫环急急忙忙的冲进房来,惊慌的表情在她的五官上一览无遗。
    槐绿撇嘴摇头,弄晚则有趣的盯着好不容易才煞住脚步的榴红。
    “谢谢你,榴红,我已经知道了。”
    “哦——哦——槐绿已经来告诉您啦。”
    榴红为自己的慢半拍感到愧疚,她总是这样,做什么事都比人家慢上半拍,连通风报信都一样。
    她与槐绿一样,都是花老爷派来当眼线,监视弄晚有没有好好用功的丫环,可是日子一久,不知道怎么搞的就跟弄晚同流合污了。
    “所以了,我爹已经回来了,就表示我自由的好日子要结束了,我现在要赶快出府去玩一玩,你们两个觉得如何呢?”
    弄晚很客气也很温婉地询问着她的两名丫环。
    槐绿与榴红对看一眼,传达给彼此的讯息很清楚又来了!
    如果说以前弄晚靠自己的力量偷偷溜出府是放虎归山,那现在多了她们两个无疑就是在助纣为虐了。
    “我没有意见,您问榴红吧,她说成就成。”
    槐绿立即站起来,没事人般的走出弄晚的闺房,轻松的把难题和责任都留给倒霉后到的榴红。“榴红,你说,我可以出去走走吗?只是走一走而已。”
    弄晚强调着,用一双渴盼的明眸一瞬也不瞬的望着榴红的眼睛。
    “可是,老爷子已经回来了……”榴红犹豫着,她的胆子向来校“就因为他已经回来了,我才要趁现在一团乱的时候赶紧出府去玩一玩啊,否则等他一闲起来,我就算想跑也跑不掉了。”
    弄晚努力说服着榴红,她知道没主见的榴红早晚会被她说服成功,因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那么,小姐,你要去哪里玩?”榴红吞了口口水,终于提出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来。
    “都可以。”弄晚很不负责任的漫开一记灿烂的笑容。“只要走出这座府邸,我觉得到处都很好玩。”
    虽然花宅很大,大得吓人,也大得华丽,但住了十八年的她,对这里了若指掌,当然一点新鲜感都没有。
    逛大街就不同了。
    今天这间店铺开张,明天那间店铺倒闭,南来北往的新鲜杂货,车马辚辚的热闹景象,哪是死气沉沉的大宅可以比拟的。
    “那那,你什么时候回来?”榴红又问。
    虽然知道问这个也于事无补啦,不过聊胜于无,起码表示自己也努力的阻止过,只是没有成功而已。
    “不一定。”弄晚笑了笑。“等我到处都玩过了,就会回来。”
    这个答案更笼统了。
    榴红张口结舌的瞪着弄晚。“可是,如果没看见你的话,老爷子在用晚膳的时候一定会问起你的行踪……”“所以喽,”弄晚笑了,笑得心无城府。“这个道理我也懂,你放心,我一定会在晚膳之前回来!”她知道该如何打动榴红,只要给她一连串可能做不到又好像做得到的保证承诺就行了。
    榴红咬咬下唇,内心天人交战的挣扎一番。
    “那——好吧。”
    弄晚在心里微笑了下。
    第九百二十三次。
    她在心里替榴红做了个纪录。
    自从榴红同时与槐绿被派来当她的监视人开始,这已经是她们两个第九百二十三次枉顾职责放她出府了。
    她的心在雀跃,为了待会可以预期的好玩。
    心也有些低落,为了那个连丈夫的脸长得怎么样都不知道的婚盟,毫无幻想的余地埃不过堂堂的护城将军总差不到哪里去,起码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五官一定不缺。
    稍后她又如此这般自命潇洒的安慰起自己来。
    “小姐又想到未来姑爷了。”榴红小小声地说。
    她虽然胆小爱哭,但可不笨。
    每当她家小姐美丽的俏脸上出现遗憾的神情时,她就知道小姐必是想起那桩既不浪漫且充满交易色彩的婚姻。
    其实,照她看来,小姐纤细而美好,将她配给一个鲁将军确实是委屈了她。
    那将军会欣赏小姐的大胆可爱吗?
    如果那将军要的是一名贤淑良德、安份守己的妻子,那小姐肯定以后没有好日子过了。
    想想看,一个二十五岁的老男人耶,多可怕!
    “走,现在不是火上加油的时候。”
    即时绕进屋来的槐绿完全明白榴红在想些什么。
    为了避免这个少根筋的小可爱待会出言不逊,还是快点把她带走的好!
    “您该回去了。”
    霍东潜一双不怒而威的炯目瞪着坐在他对面的悠闲男子,不懂这位九五之尊的皇帝怎么可以这么枉顾自身安全,坐在这间人来人往的酒楼而怡然自得?
    难道皇宫内院都没有好酒了吗?
    这间酒楼虽是京城里最出名的,它的香檀酒尤其有名,饮过颊齿留香,久久难忘。
    但是,也不必大老远出宫来坐一坐吧?
    想喝的话,派人送几坛进宫不就成了,何必冒这么大的险让自己的龙体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难得‘家’里没事,再坐一坐。”
    悠闲男子微微一笑,俊美无俦的他有股懒散气息。
    他是当朝天子——龙天浪。
    二十七岁的年纪,登基不过两年,睿敏惜才、遴选俊秀,将国事治理得井然有序,比先帝在世时更添三分气势。
    “再坐下去,家里没事也要变有事了。”霍东潜哼地一声,很不以为然地道。
    高大挺拔的他,古铜色的脸庞有股慑人的霸气。
    护城将军绝非浪得虚名,十三岁披挂上阵,征战边疆十二年的光阴,晋爵加封不在话下,现在的他,与当年那名黑瘦干扁的倔小子已不可同日而语。
    “难道你希望家里有事?”龙天浪挑高眉头,笑意漾深。“别忘了你可是顾家的人哟。”
    很少人知道东潜其实是他的表弟,放着安稳的世袭王爷爵位不要,自告奋勇的到边疆去,在三朝之内,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大概是第一人了。
    他犹记得东潜执意从军那年,他姨母差点没将双眼哭瞎,一再请托他母后转告他父皇,千万别让东潜随军出征。
    然而他姨母低估了东潜的固执。
    他的自动请缨是被打了回票,可是他还是义无反顾地跟着军队出发了,凭着向厨娘学来的三脚猫厨艺,他应征军队的伙头工,还走运的录取了。
    于是他走了,跟着大军往南走,三个月后才捎回来一封信,简单扼要的说明他在军队担任伙夫的工作,并且短期内不会归来。
    此后的十二年间,他随军屡建奇功。
    英雄出少年的他,一股桀骜不驯的气势锐不可挡,他过人的领袖天份更因手拥兵权而威震八方,每当他那漆黑如子夜的黑眸冷冷一扫,便叫人胆寒。
    十二年来,东潜很少回京城,回京也是匆匆来去,仿佛芒刺在背坐不住似的,边塞才是他的地方。
    两年前,龙天浪初登基,适逢他姨母病危,央求他将东潜调回京,他应允。说也奇怪,东潜一回京,他姨母的怪病就好了。
    两年来,东潜克守己责,为他牢牢的守护着皇城,也时常与边疆他一手带出来的将领切磋兵法,希望有朝一日能再回到战场上。
    显然他并不满足于他目前护城大将军的工作,这种悠闲的日子对他来说是太无趣了点。
    前两个月,他姨母又病了,央他这个皇帝替东潜配一门婚事,期望娶妻生子后,东潜会打消再上战场的念头。
    他再度应允,火速替东潜配了一门亲。
    配给京城第一首富花世雄之女花弄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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