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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张晓风经典散文集-第9部分

小说: 张晓风经典散文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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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其实不是一则故事,那是报尾的一段小新闻,主角是王贞治的妻子,那阵子王贞治正是热门,他的全垒打眼见要赶到美国某球员的前面去了。 
  他果真赶过去了,全日本守在电视机前的观众疯了!他的两个孩子当然更疯了! 
  事后照例有记者去采访,要王贞治的妻子发表感想——记者真奇怪,他们老是假定别人一脑子都是感想。 
  “我当时正在厨房里烧菜——听到小孩大叫,才知道的。” 
  不知道那是她生平的第几次烹调,孩子看完球是要吃饭的,丈夫打完球也是得侍候的,她日复一日守着厨房——没人来为她数记录,连她自己也没数过。世界上好像没有女人为自己的一日三餐数算记录,一个女人如果熬到五十年金婚,她会烧五万四千多顿饭,那真是疯狂,女人硬是把小小的厨房用馨香的火祭供成了庙宇了。她自己是终身以之的祭司,比任何僧侣都虔诚,一日三举火,风雨寒暑不断,那里面一定有些什么执着,一定有些什么令人落泪的温柔。 
  让全世界去为那一棒疯狂,对一个终身执棒的人而言,每一棒全垒打和另一棒全垒打其实都一样,都一样是一次完美的成就,但也都一样可以是一种身清气闲不着意的有如呼吸一般既神圣又自如的一击。东方哲学里一切的好都是一种“常”态,“常”字真好,有一种天长地久无垠无垠的大气魄。 
  那一天,全日本也许只有两个人没有守在电视机前,只有两个人没有盯着记录牌看,只有两个人没有发疯,那是王贞治的妻子和王贞治自己。 


香椿

  香椿芽刚冒上来的时候,是暗红色,仿佛可以看见一股地液喷上来,把每片嫩叶都充了血。 
  每次回屏东娘家,我总要摘一大抱香椿芽回来,孩子们都不在家,老爸老妈坐对四棵前后院的香椿,当然是来不及吃的。 
  记忆里妈妈不种什么树,七个孩子已经够排成一列树栽子了,她总是说“都发了人了,就发不了树啦!”可是现在,大家都走了,爸妈倒是弄了前前后后满庭的花,满庭的树。 
  我踮起脚来,摘那最高的尖芽。 
  不知为什么,椿树是传统文学里被看作一种象征父亲的树。对我而言,椿树是父亲,椿树也是母亲,而我是站在树下摘树芽的小孩。那样坦然的摘着,那样心安理得的摘,仿佛做一棵香椿树就该给出这些嫩芽似的。 
  年复一年我摘取,年复一年,那棵树给予。 
  我的手指已习惯于接触那柔软潮湿的初生叶子的感觉,那种攀摘令人惊讶浩叹,那不胜柔弱的嫩芽上竟仍把得出大地的脉动,所有的树都是大地单向而流的血管,而香椿芽,是大地最细致的微血管。 
  我把主干拉弯,那树忍着,我把支干扯低,那树忍着,我把树芽采下,那树默无一语。我撇下树回头走了,那树的伤痕上也自己努力结了疤,并且再长新芽,以供我下次攀摘。 
  我把树芽带回台北,放在冰箱里,不时取出几枝,切碎,和蛋,炒得喷香的放在餐桌上,我的丈夫和孩子争着嚷着炒得太少了。 
  我把香椿挟进嘴里,急急地品味那奇异的芳烈的气味,世界仿佛一刹时凝止下来,浮士德的魔鬼给予的种种尘世欢乐之后仍然迟迟说不出口的那句话,我觉得我是能说的。 
  “太完美了,让时间在这一瞬间停止吧!” 
  不纯是为了那树芽的美味,而是为了那背后种种因缘,岛上最南端的小城,城里的老宅,老宅的故园,园中的树,象征父亲也象征母亲的树。 
  万物于人原来蚵以如此亲和的。吃,原来也可以像宗教一般庄严肃穆的。 


韭菜合子

  我有时候绕路跑到信义路四段,专为买几个韭菜合子。 
  我不喜欢油炸的那种,我喜欢干炕的。买韭菜合子的时候,心情照例是开朗的,即使排队等也觉高兴——因为毕竟证明吾道不孤,有那么多人喜欢它!我喜欢看那两个人合作无间的一个杆,一个炕,那种美好的搭配间仿佛有一种韵律似的,那种和谐不下于钟跟鼓的完美韵律,或日跟夜的循环交错的完美韵律。 
  我其实并不喜欢韭菜的冲味,但却仍旧去买——只因为喜欢买,喜欢看热烫鼓腹的合子被一把长铁叉翻取出来的刹那。 
  我又喜欢“合子”那两个字,一切“有容”的食物都令我觉得神秘有趣,像包子、饺子、春卷,都各自含容着一个奇异的小世界,像宇宙包容着银河,一只合子也包容着一片小小的乾坤。 
  合子是北方的食物,一口咬下仿佛能咀嚼整个河套平原,那些麦田,那些杂粮,那些硬茧的手!那些一场骤雨乍过在后院里新剪的春韭。 
  我爱这种食物。 
  有一次,我找到漳州街,去买山东煎饼(一种杂粮混制的极薄的饼),但去晚了,房子拆了,我惆怅的站在路边,看那跋扈的大厦傲然地在搭钢筋,我不知到哪里去找那失落的饼。 
  而韭菜合子侥幸还在满街贩卖。 
  我是去买一样吃食吗?抑是去找寻一截可以摸可以嚼的乡愁? 


瓜子

  丈夫喜欢瓜子,我渐渐也喜欢上了,老远也跑到西宁南路去买,因为他们在封套上印着“徐州”两个字。徐州是我没有去过的故乡。 
  人是一种麻烦的生物。 
  我们原来不必有一片屋顶的,可是我们要。 
  屋顶之外原来不必有四壁的,可是我们要。 
  四壁之间又为什么非有一盏秋香绿的灯呢?灯下又为什么非有一张桌子呢?桌子上摆完了三餐又为什么偏要一壶茶呢?茶边凭什么非要碟瓜子不可呢? 
  可是,我们要,因为我们是人,我们要属于自己的安排。 
  欲求,也可以是正大光明的,也可以是“此心可质天地的”。偶尔,夜深时,我们各自看着书或看着报,各自嗑着瓜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下一句也许是愁烦小女儿不知从哪里搞来一只猫,偷偷放在阳台上养,中间一句也许是谈一个二十年前老友的婚姻,而下面一句也许忽然想到组团到美国演出还差多少经费。 
  我们说着话,瓜子壳渐渐堆成一座山。 
  许多事,许多事,许多说了的和没说的全在嗑瓜子的时刻完成。 
  孩子们也爱瓜子,可是不会嗑,我们把嗑好的白白的瓜子仁放在他们白白的小手上,他们总是一口吃了,回过头来说:“还要!” 
  我们笑着把他们支走了。 
  嗑瓜子对我来说是过年的项目之一。小时候,听大人说:“有钱天天过年,没钱天天过关。” 
  而嗑瓜子让我有天天过年的感觉。 
  事实上,哪一夜不是除夕呢?每一夜,我们都要告别前身,每一黎明,我们都要面对更新的自己。 
  今夜,我们要不要一壶对坐,就着一灯一桌共一盘瓜子,说一兜说不完的话? 


蚵仔面线

  我带小女儿从永康街走,两侧是饼香葱香以及烤鸡腿烤玉米烤蕃薯的香。 
  走过“米苔目”和肉糠的摊子,我带她在一锅蚵仔面线前站住。 
  “要不要吃一碗?” 
  她惊奇地看着那粘糊糊的线面,同意了,我给她叫了一碗,自己站在旁边看她吃。 
  她吃完一碗说: 
  “太好吃了,我还要一碗!” 
  我又给她叫了一碗。 
  以后,她变成了蚵仔面线迷,又以后,不知怎么演变了,家里竟定出了一个法定的蚵仔面线日,规定每星期二一定要带他们吃一次,作为消夜。这件事原来也没有认真,但直到有一天,因为有事不能带他们去,小女儿竟委屈地躲在床上偷哭,我们才发现事情原来比我们想象的要顶真。 
  那以后,到了星期二,即使是下雨,我们也只得去端一碗回来。不下雨的时候,我们便手拉手的去那摊边坐下,一边吃,一边看满街流动的彩色和声音。 
  一碗蚵仔面线里,有我们对这块土地的爱。 
  一个湖南人,一个江苏人,在这个岛上相遇,相爱,生了一儿一女,四个人坐在街缘的摊子上,摊子在永康街(多么好听的一条街),而台北的街市总让我又悲又喜,环着永康的是连云,是临沂,是丽水,是青田(出产多么好的石头的地方啊!)而稍远的地方有属于孩子妈妈原籍的那条铜山街,更远一点,有属于孩手父亲的长沙街,我出生的地方叫金华,金华如今是一条街,我住过的地方是重庆和南京和柳州,重庆、南京和柳州各是一条路,临别那块大陆是在广州,一到广州街总使我黯然,下船的地方是基隆,奇怪,连基隆也有一条路。 
  台北的路伸出纵横的手臂抱住中国的版图,而台北却又不失其为台北。 
  只是吃一碗蚵仔面线,只是在小小窄窄的永康街,却有我们和我们儿女对这块土地无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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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履篇

  ——人生于世,相知有几?而衣履相亲,亦凉薄世界中之一聚散也—— 


⒈、羊毛围巾

  所有的巾都是温柔的,像汗巾、丝巾和羊毛围巾。 
  巾不用剪裁,巾没有形象,巾甚至没有尺码,巾是一种温柔得不会坚持自我形象的东西,它被捏在手里,包在头上、或绕在脖子上,巾是如此轻柔温暖,令人心疼。 
  巾也总是美丽的,那种母性的美丽,或抽纱或绣花,或泥金或描银,或是织棉,或是钩纱,巾总是美得那么细腻娴雅。 
  而这个世界是越来越容不下温柔和美丽了,罗勃泰勒死了,史都华格兰杰老了,费雯丽消失了,取代的查理士布朗逊,是00七,是冷硬的珍芳达和费唐娜薇。 
  惟有围巾仍旧维持着一份古典的温柔,一份美。 
  我有一条浅褐色的马海羊毛围巾,是新春去了壳的大麦仁的颜色,错觉上几乎嗅得到鼓皮的干香。 
  即使在不怎么冷的日子,我也喜欢围上它,它是一条不起眼的围巾,但它的抚触轻暖,有如南风中的琴弦,把世界遗留在恻恻轻寒中,我的项间自有一圈暖意。 
  忽有一天,我惯行的山径上走,满山的芦苇柔软地舒开,怎样的年年苇色啊!这才发现芦苇和我的羊毛围巾有着相同的色调和触觉,秋山寂清,秋容空寥,秋天也正自搭着一条苇巾吧,从山巅绕到低谷,从低谷拖到水湄,一条古旧温婉的围巾啊! 
  以你的两臂合抱我,我的围巾,在更冷的日子你将护住我的两耳焐着我的发,你照着我的形象而委曲地重叠你自己,从左侧环护我,从右侧萦绕我,你是柔韧而忠心的护城河,你在我的坚强梗硬里纵容我,让我也有小小的柔弱,小小的无依,甚至小小的撒娇作痴,你在我意气风发飘然上举几乎要破躯而去的时候,静静地伸手挽住我,使我忽然意味到人间的温情,你使我怦然间软化下来,死心踏地留在人间。如山,留在茫茫扑扑的芦苇里。 
  巾真的是温柔的,人间所有的巾,以我的那一条。 


⒉.背袋

  我有一个背袋,用四方形碎牛皮拼成的。我几乎天天背着,一背竟背了五年多了。 
  每次用破了皮,我到鞋匠那里请他补,他起先还肯,渐渐地就好心地劝我不要太省了。 
  我拿它去干洗,老板娘含蓄地对我一笑,说:“你大概很喜欢这个包吧?” 
  我说:“是啊!” 
  她说:“怪不得用得这么旧了!” 
  我背着那包,在街上走着,忽然看见一家别致的家具店,我一走进门,那闲坐无聊的小姐忽然迎上来,说: 
  “咦,你是学画的吧?” 
  我坚决地摇摇头。 
  不管怎么样,我舍不得丢掉它。 
  它是我所有使用过披包里唯一可以装得下一本辞源,外加一个饭盒的,它是那么大,那么轻,那么强韧可信。 
  在东方,囊袋常是神秘的,背袋里永远自有乾坤,我每次临出门把那装得鼓胀的旧背袋往肩上一搭,心中一时竟会万感交集起来。 
  多少钱,塞进又流出,多少书,放进又取出,那里面曾搁入我多少次午餐用的面包,又有多少信,多少报纸,多少学生的作业,多少名片,多少婚丧喜庆的消息在其中伫足而又消失。 
  一只背袋简直是一段小型的人生。 
  曾经,当孩子的乳牙掉了,你匆匆将它放进去,曾经,山径上迎面栽跌下一枚松果,你拾了往袋中一塞。有的时候是一叶青橛,有的时候是一捧贝壳,有的时候是身份证、护照、公车票,有的时候是给那人买的袜子、薰鸡、鸭肫或者阿斯匹林。 
  我爱那背袋,或者是因为我爱那些曾经真真实实发生过的生活。 
  背上袋子,两手都是空的,空了的双手让你觉得自在,觉得有无数可以掌握的好东西,你可以像国画上的隐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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