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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乌龙大巫师-第34部分

小说: 乌龙大巫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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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阵黑风,吸血鬼狼啸和黑蝠狼狈而去,不留一丝痕迹。 
 
 
 
  
 第十二章 神器
 
  “小雪,将他扶过,他伤的很重。”轿中的白衣女子说,那声音虽柔和,但有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力量, 
  黄衣少女将我搀扶至轿边,我透过薄纱,一见之下,只觉眼前一亮,口干舌燥,说不出一句话来。那白衣女子低首垂眉,从纱帐内伸出一只如雪素手,轻轻捏住我的手腕切脉,竟是一种非常传统的方式。 
  清香扑鼻,令我心醉神迷,疼痛也减轻了不少。 
  白衣女子捏住我的手,抬起头来。 
  我“啊”的一声,只见夜明珠的光线斜斜照在她的脸上,分不清究竟是明珠照亮了她,还是她照亮了夜明珠。那张脸容如她箫声一般淡远寂寞,仿佛旷野烟树,空谷幽兰。 
  我脑中一片空白,天地万物一片死寂。只听见自己卜通卜通的心跳声越来越响,越来越快。 
  “一根肋骨断了,七处骨节粉碎,三处脱臼,五脏六腑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她淡漠地说,“你的灵能,传至死灵以正宗道家心法修练的真气,纯正无比,使你可通阴阳两界神灵,按理自保绰绰有余,可惜你竟不懂得用,只会蛮力。” 
  她说话间有些讥诮。 
  我自然不服,在这美丽的圣女面前,我不能一点男子汉面子都不要,“我会灵符,还会运用灵力,会轻功,会——教书·%%……” 
  “你要学会以自身为媒介,运用大自然的力量。这天地间充盈着一种无穷无尽的能量,每种能量都有其主源,汇集在一块形成灵体,东西方神话称之为神,灵符只是借助神力亿万之一,而要运用神器,借力施法,才能臻至巫术上乘!” 
  “神器?” 
  “神器乃古代最成功的修行者所炼,现流落人界的有十件,而你身上的凤佩就是一件,它与你的精神已经连为一体,好好参悟吧!” 
  趁我思索,猛地,一股强大无匹又无比清凉的灵能,从我头顶灌下,向决堤的洪水,在我的经脉的汹涌奔腾,说不出是痛苦还是舒服,只觉全身轻飘飘的如一片鸿毛。 
  “对不起,你的灵能有种顽强的抵抗力,只有趁你分神,我才能为你疗伤。” 
  我大叫一声,真的晕了过去。 
  ※       ※       ※ 
  我的感觉飞到了遥远的时空里: 
  那天下着雨,我牵着一名表妹阿莹的小手,在一间小店里,我看到了一小袋花种,名字叫做含羞草,很别致很有情调的名字,我每年都有种过。 
  我急切地把她种在花盆里,阿莹帮我浇上水,我们开始等待。在第二个周末,当我下班回家时,除了黑色的泥土,花盆里面什么都没有。 
  我又开始做着每天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琐事,其实终日里无所作为。 
  元宵节转眼又要了,我不爱过节日,节日总给我逝水流年的彷徨,感觉年复一年,白了少年头。 
  也在就元宵节晚上、烟花怒放亮丽夜空的街头,我和阿莹又来到那间小花店。她也说要买含羞草的种子。我对她说,别买了,我种了一个月,还没有发芽呢? 
  表妹坚持说: “有一种花,她需要的是你长久的期待。你要有耐心等呀!” 
  元宵过后再次回家,和以前一样打开电脑上网或听音乐看电子图书或玩游戏,一边嗑着瓜子,一会儿觉得有些闷热,就跑到后门凉台上。这一刻,我发现花盆在一小片矮矮的杂草中,长出了一株小小的嫩芽,一刹那,我的心象被含羞草柔柔刺了一下,我想起表妹的话,禁不住微笑了。 
  从此我明白了,任何事情都需要耐心和经营,任何感情都需要期待与爱护。我会一直等待,等待内心的每一个春天到来的时候,等待我心中的爱人与我相约。 
  ※       ※       ※ 
  当我醒来的时候,闻到的,是一股郁金花的芬芳,沁人肺腑,然后我感觉到,自己伸出被子外的右手,被两只柔若无骨、细腻润滑的小手紧握着。 
  “晓月,你终于来了,我好想你啊!”有朦胧之中,我看到那张清丽脱俗的俏脸。我的眼睛湿润,由死到生,这个过程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体会到的。 
  “表哥,是我呀!你伤成这样,我真的好伤心啊!” 
  “哦,是阿莹,你没事吧!”我苦笑着,这才想起,晓月还在万里之外的西藏,她怎么会这么快就回来呢,她现在还好吗,她的两心知,能感受到我在生与死之间,还念着她么? 
  阿莹摇了摇头,眼泪流了下来,哽咽说:“我没事,林彩霞的吸血鬼阿旺捉去后,我就昏迷了,后面的事一点也不知道,醒来就躺在家里了,还是晓风和方龙跟我讲了经过,幸好我昏迷了,听说你们打得非常惨烈,都是我不好,不听你的话,害你受了这么重的伤。” 
  “傻孩子,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大家相安无事,这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经过这事,我才觉得无论我是不是还是学生,都不适合你,是的,你是另一个世界的人,而我永远也不是。开始我以为自己可以,所以强要跟着你们去捉吸血鬼。但我错了,你应该有一个同属于你世界的爱人,那就是晓月,只有你们在一起才会真正的平安,才会幸福到老。”阿莹说着,忽然在我唇角吻了一下,粉嫩的嘴唇令我有一种甜美的感觉,但却非常纯洁。 
  她含羞地螓首轻垂,说:“表哥,你是我的初恋,最美好的初恋,我永远也忘不了,如果还有来生,我一定要做你的新娘。” 
  “我会永远祝福你。”她抱着我说,“等一下我就要回学校去了,因为准备期末考,我可能要在春节寒假才能回来了,希望你一切平平安安。” 
  我一时也说不出话来,其实我想告诉她,在我昏迷那段时间,我想起的竟是她,原来在儿时的记忆,已经深深铬进我的脑海里,在我关心的时候,就会涌现。但我没说,因为这会增加阿莹对我的痴恋。 
  “再见了!”我微微一笑,我相信,她的未来一定会更加幸福,因为我永远会在她的身边看着她。 
  ※       ※       ※ 
  “啊!老师,你终于醒啦!”珠儿在病房门外大声鬼叫着,吓阿莹立即站起来,羞涩万分地整理她的刘海。 
  小玲冲进来,手上抱着一束鲜花,不理我身边有没有人,更不管我身上各处缠着绷带,右腿骨折处还裹了石膏,就不知轻重全身地扑在我身上,头扎在我的怀里,带着哭腔说:“老师,你没事了,我好开心,我再也不让你冒险了。” 
  “痛啊——”小玲不小心压在我的伤处,我发出凄厉的惨叫声。 
  “小玲,你们都没事吧!” 
  “老师,有你在,我怎么会出事呢!我一回来,鬼小姐和她老公就带着阿莹飞了进来,吓得我们箭乱射,后就林小姐告诉我林光旺成了我们这边的盟友了,哈,现代我们的队伍可热闹啦,什么都有,幽灵、吸血鬼、巫师、教师等,就差没有神仙了。”珠儿开心地说。 
  “但我有事啊,小玲你压着我受伤的大腿啦!” 
  这时,门外传来一阵嘈杂,接着,一群让我心烦的问题小鬼像过节似地,开心一百地走了进来,最让我吃惊的,是这些人当中,还有只吸血鬼,还与他们打得火热。 
  “老大,你没事啦!我就知道你是金钢钻的命!”方龙边说,边向阿莹和小玲使眼色,“大家多少关心你知道吗?你躺病床这两天来,我们都瘦了一圈,特别是我啊,每天都在佛前为你烧香祈福,你看,我眼都哭肿了。” 
  “切,你那熊猫眼是被光旺打的。而且你也没有烧香,刚才,你带晓风去干什么来着,我门口,我看到你们在擦嘴上的油迹,一定到医院门口的那个烤鸡店偷腥去了,说是不是,老实交待。”珠儿立即反驳。 
  “哈,哈哈,”方龙干笑着打哈哈,看我脸色不对,大声说,“是我的巫卜神卦准,算出有惊无险,大家才平安归来。” 
  这家伙真是大言不惭,不过还有几分准,总算大家平安归来,林彩霞还多了位老公,而我们这里也多了位盟友,这对我们了解吸血鬼、进入天魔堡,和晓月解救她父亲大有益处。 
  但我这时却不便说。 
  吸血鬼林光旺略显不安地站在我的病床前,倒是他身边的林彩霞不在意,只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己的夫君,一脸幸福的样子,令人无法想像她常常唱《放箭歌》时那幅忧伤凄苦的表情。 
  金凤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第十三章 血族
 
  其实,当它与彩霞相聚,冒着得罪长老、背叛吸血鬼某族的危险,救走阿莹时,我在心底里就已经不怪他了。 
  林彩霞自豪地在我耳边说:“一百多年来,林光旺一直没有滥死无辜。特别近七十年来,他已不再吸食活人血,而去医院偷食冷冻血。在魔党之一的勒森魃族里,是最洁身自爱的了。当时它捉去阿莹,只是想保命,没想让它们的长老狼啸逮了个正着,要用阿莹来为这届的千年之战祭旗。” 
  其实,小辉他们最关心的,却是吸血鬼,像一群娱乐版的新闻记者,围着它问个不休,而好心情的吸血鬼也煞有介事地一问一答。 
  “请问你为什么吸血,吸血的感觉怎么样?” 
  “嗯,很难说,打个比方吧,这是一种生理的需要,感觉就像在喝水吃饭,三餐不吃饿得慌。不过,吸活人血是犯法的,我主要吸的是血袋里的血。” 
  “吸血鬼里也有帮派吗?那位长老是什么人,这么厉害。”晓风说。 
  “不问这个问题好吗?”吸血鬼林光旺打了个冷战,“关于我们血族的事越少人知道越好,否则会死伤一大片,因为这是天地间最大的机密,有能力自保的人才可以知道。” 
  晓风吐了吐舌头,还想再问时被我打断了。 
  “阿风,不要难人所难。” 
  阿风这才做罢,经过此役,阿风对我更加尊重了。 
  方龙说:“请二位鬼哥鬼姐谈谈你们的罗曼史好吗?” 
  “那年,我是一名天真可爱的小女生——” 
  “我呸呸呸!”被鬼仙林彩霞不知捉弄过多少次的珠儿和小辉连吐口水。 
  “光旺是一位纯朴、善良的少年——” 
  “切——,”那林光旺打得脱臼的无良少年,手臂至今还在荡秋千的晓风立即嘘声叫道。 
  ※       ※       ※ 
  病房就在一片热闹中渡过了。后来,我在没有旁人的情况下,问起林光旺成为吸血鬼的事。 
  原来,林彩霞与光旺出生在甘天村,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长大后,他们自然而然地相爱,接着订婚,成婚,村子里的所有人都认为他们是天生的一对,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生性活泼大方的她,在村子里是一位开心果,会唱优美动听的山歌,会织出最漂亮精致的布匹,会绣最美丽的图案,她爱他就像老鼠爱大米一样。 
  但是,从饱读诗书的他,因为遵从不得参加清朝科举考试的林家祖训,无法走上仕途作官,只好早早就跟着族人到外地经营笋干生意,在这里,笋干的名气是全国知名的,他们因此还成立了一个笋业行会,左右全国笋干行情,调抑笋价。 
  在外经商,使他攒了许多钱,并在上海买了大房子,准备从家乡接来她,建立自己的新家。 
  然而,在天津的义和团运动中,他因为救了一个与林家有生意来往的洋人,结果那洋人反咬了他一口——不是生意上的“咬”,而是露出犬牙真的在脖子上咬下去。 
  “我们的行话叫‘初拥’,”林光旺接着彩霞的话说,“一般人以为只要被吸血鬼吸血就会变成吸血鬼,这是错的!如果上述说法是对的话,那这世界老早就充满吸血鬼了。 
  被吸血者若要成为吸血鬼,必须接受我们的血液。比如说,我咬人吸血之後,再给予对方饮用自己的血,那麽被吸的人才会成为吸血鬼。” 
  “而且并不是所有的吸血鬼都会有理智,这要看被初拥的人,他的三魂七魄是否健全,否则就会变成只懂得吸血杀人的怪物,如清初时期大量涌现的四肢僵硬、只会蹦蹦跳跳的僵尸。” 
  我后来读过一些生理学、解剖学,因为我想知道我会变成这样,我是属于什么生物,我是谁,我该怎么生存下去。于是我将自己的血抽出在一所大学的室验室里试验过,结果我发现,我的血液里有一种似乎不应存在于地球的奇异的物质,或者叫它为细菌,它能吸收月能而无限繁衍,并为僵硬的具体提供一切高速活动的能量并保持它永远不腐。只是它需要一种养料,那就是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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