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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大皇商-第24部分

小说: 大皇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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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面重新把煮着鸡汤的大锅填上柴,一面把早就准备在一旁的小白菜洗干净,扬声对客人道:“汤锅刚热,您稍等,就来。”
那客人瞅着似昨日来过,今天还能再来,足见十分喜欢他一手厨艺:“小老板,你这手艺真是绝了,除了鸡汤银丝面,还有别的吃食没?”
这时候大锅里的鸡汤也热了起来,杨中元从醒好的面团里揪出一些,扬手就开始抻面:“现在铺子里就我一个人,先把面做好才是首要的,以后若是多了帮手,我一定多加几样点心,谢谢您喜欢。”
那食客也并不着急,他看着刚从后院来到前面铺子的周泉旭,还问了句午安。
周泉旭休息了一早上,人也精神许多,他笑着同食客打招呼,拿起抹布就又擦了一遍桌子。虽说早起客人们走后杨中元已经擦了一遍,但开门做生意,无论如何干净是最重要的,反正他闲来无事,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也是好的。
也是凑巧,他刚擦完桌子,便又进来一位食客,周泉旭忙放下抹布,洗干净了手,走上前去招呼客人坐下。然后他学者杨中元的样子,扬声叫一句:“鸡汤银丝面一碗,速速就来。”
杨中元正把第一碗面煮出来,转身看到爹爹那个样子,心里也跟着高兴几分。
他想起小时候,周泉旭虽然在杨家过得极为压抑,私底下跟儿子独处时却是个开朗活泼的人,现在看到他虽说脸上还有倦容,人却好似摆脱了那些沉重的枷锁,整个人又活泛起来。
到了如今,杨中元依旧十分庆幸,当年在御膳房死缠烂打学了这样一门手艺,又在出宫之后带着爹爹独自生活。这小小的自由,对于他们两个而言,却异常珍贵。
出乎杨中元意料的是,这一中午的客流竟跟早起一样,等到送走最后一位客人,他一边洗碗一边跟爹爹算钱,发现这半天功夫,他们家这个小小的面铺子,就卖出了五十碗面,粗粗一算,竟然已经把这一天的房租都挣了出来。
因为生意确实不错,杨中元心情也跟着明朗起来,他眼睛亮晶晶地看着自己爹爹,然后得意道:“爹,晚上即使人少些,我们这一天也能赚钱,我估摸着就算上咱们一家的吃穿用度,还能余下二三百文,我真的没想到。”
周泉旭一面在账本上简单记录下这一天的盈余,一面笑着表扬他:“我儿子这么棒,手艺这么好,他们自然喜欢吃。小元,爹从来都觉得你是最好的孩子,你要多有点信心。”
儿子这些时日以来的言行举止都映在周泉旭眼中。他知道,儿子面对程维哲的时候,总是顾虑以前那段过去。儿子小时候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却极为崇拜程维哲的,可是后来突生变故,他失去了读书机会,入宫为仆,无论杨中元在宫里生活得多么努力,对于他们这样的人家来讲,这确实不是什么光彩的过去。
养得起孩子的人家,谁会把孩子卖掉换钱?更何况他们家缺那一星半点吗?根本是不缺的,如果不是为了钱,那么就是别的目的了。
可送一个孩子入宫,不求财,剩下的也只能是求权。要想有权,那就得先做成皇帝的宫侍,这道理谁都知道,放在杨家这样的人家,那说起来可当真不好听。
杨中元小时候不明白,后来长大了,渐渐懂得这一切,当时他的心情可想而知。
自己的父亲毫不在意自己一生的幸福,对他即将面对的生活漠不关心,为了那根本看不见摸不着的荣耀,就草率决定了儿子的下半辈子,这对于一个年幼的孩子来说,没有比这个再难接受的事情了。
面对陌生人的时候,杨中元可以不在意,可以假装无所谓,可当他跟程维哲站在一起,他不由自主就会觉得自己藏着一个黑暗的秘密,那让他总是有些自卑。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周泉旭却从这个从小骄傲的儿子身上,看到了这样一种情绪。
那并不好,可周泉旭不知道要怎么劝他,曾经宫里的生活虽然杨中元只简单给他说了几件趣事,但周泉旭却知道,那十四年光阴,并不是如他说的那样简单。
那些过去成为杨中元憋在心里的禁忌,他不愿意说,周泉旭也不能问。于是劝解的话更是无从说起,他只能看在眼里,忧在心中。
杨中元听他爹这样毫不掩饰地赞扬着自己,脸上的笑意更浓:“爹,你这么夸我,我都要不好意思了。”
周泉旭见他没有明白自己的意思,心里叹了口气,只告诉自己急不得慢慢来,手上却不轻不重拍了儿子的头一把,笑道:“你这小子,臭美吧你。”
忙了一中午,杨中元和周泉旭都有些累了,他忙炒了一个芦笋牛柳,然后烫了一道麻油芥蓝,他自己吃饭是不少,可周泉旭胃口却并不是太好,杨中元只能慢慢给他调养,所以炒菜总是荤素搭配,就连米饭也都变着花样做。
前日里他煮的玉井饭周泉旭甚是喜欢,所以今日杨中元特地早早就闷熟了红豆,蒸了罐香香的红豆饭。
果然,无论他做什么周泉旭都很赏脸,虽说吃得有些慢,却还是认真吃下去一整碗。杨中元心里高兴,跟着又添一碗饭,然后父子俩心满意足拍了拍肚子。
丹洛的夏日午后十分炎热,天上挂着的金乌总是热力十足,雪塔巷里的行人少了起来,整条巷子都渐渐安静下来。
杨中元有些困顿,他跟周泉旭一起洗好了头一日的衣裳,这才觉得消了食,陪着爹爹在屋里聊了几句,见他安然入睡之后,才一个人百无聊赖趴在前面铺子里打瞌睡。
虽说这会儿根本不会有食客上门,打大白天的关门谢客也不太好看,杨中元只得强撑着在前面铺子里守着,想等瞌睡劲过去了在准备素什锦。
树上的知了异常烦人,杨中元听着听着,慢慢闭上眼睛。
程维哲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他一个人趴在餐桌上睡觉的样子,兴许是担心随时有人会过来,所以他睡得并不安稳,长长的睫毛不时动动,眼睛下面映着一圈青黑的阴影。
这些时日以来,倒也辛苦他了。程维哲这样想着,轻手轻脚走到杨中元对面坐下,然后呆呆盯着他的睡容瞧。
平心而论,杨中元的长相十分出挑,他凤目狭长,鼻子高挺,饱满的双唇,是一等一的好面相。可就是人实在是瘦了一些,也不太讲究了一些。
自从杨中元回来,程维哲就看他老是那两身长衫来回换,不是青就是蓝,衣服料子也只是普通的棉,上面什么绣纹都无。这也是他一开始想要给杨中元银钱,好让他给周泉旭治病的原因。
如今开起了铺子,杨中元更是没心思操持衣裳,更有甚者还买了两条围裙,整日围在身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开食铺子的。
想到这里,程维哲不由觉得有些好笑,也多了几份心酸。
这些年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才把杨中元改变到如今这样?程维哲想不出来,也不敢往下深思。
程维哲一边胡思乱想,一边也跟着困顿起来,他不由自主学着杨中元的样子,趴在桌上浅眠过去。
说实话杨中元睡得并不沉,但毕竟有些累了,所以这一觉睡得还算稳,等到他悠悠转醒,慢慢直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肩膀,这才发现对面也趴着一个熟睡的人。
这个人,放着自己铺子里有床不睡,非跑到他这里趴桌子干什么?不嫌累得慌吗?
杨中元这样心里念他,可却也压根没想着要把他吵醒。
最然今天程维哲表现得都很正常,但他知道昨夜里程维哲是回程家过的,在那个家里他能过得舒坦才有鬼,想必夜里根本没有睡好。
他和爹爹好不容易从杨家挣脱出来,也不知程维哲什么时候才能熬出头,杨中元这样想着,不由叹了口气。
他声音已经放得极轻,却还是仿若云烟一般钻入程维哲的耳中,他动了动手,也跟着清醒过来:“唔,什么时候了?”
因着刚睡醒,他脸上满是迷蒙,声音里多了几份沙哑与低沉,杨中元不知道怎么地,突然觉得有些口渴,他忙起身给自己灌了一大口凉茶,然后才道:“看这日头,约莫是申时,你睡好了没?”
程维哲揉了揉眼睛,又伸了个懒腰,这才一脸地轻松惬意:“睡好了,趴着躲个懒也不错,你要开始做吗?我也要来洗菜!”
杨中元回头瞅他,见他满脸坚定,只得无奈道:“那你可要听话。”
听到这个词,程维哲“噗”地笑了出来,好半天才喘过气道:“好好,我听话,听话。”
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杨中元脸都红了:“这是你说的,要好好干活!晚上我请你吃饭。”
听到又有好吃的,程维哲一双眼睛都亮了,跟着随着杨中元的招手就去了后院:“快说快说,晚上要吃什么?”
杨中元回头,挑着眼尾看他一眼,轻飘飘撂下一句:“你猜。”
作者有话要说:非常感谢:快剑追魂、八月桂花香、阿呆的地雷=V=

、第034章 汆丸子一更

话说这个铺子杨中元虽然才租了半年;但屋子却被他跟周泉旭父子两个整理的干净整洁;程维哲之前帮着抗米的时候进过那个空着的主屋;如今在一进来,顿觉变化太大。
原本什么都没有的屋子被杨中元把院中的那个破旧的案台摆了进来,现在除了窗边的米面袋子;其余的许多蔬菜食材都摆放在案台上。
杨中元从地上捡起一个篮子递给程维哲,然后挑了三个胡萝卜,一把小芹菜;并一个菜花放进篮中;然后他站在原地想了想,又从墙角的布袋子里取出一碗花生来。
程维哲一直默默看着他动作;等到他都取完了,才说:“就这些?少了点吧?”
“先把这些做出来试试,按照今日的生意来看,明日也过不去六七十碗,一个人一小碟,太多了隔日就不能要了。”
这倒是,杨中元做吃食极为讲究,让他把凉菜隔夜放,那必然是不行的。
杨中元想了想,又拿了两个西红柿一把小青菜并一小段莲藕放进篮子里,最后自己手里抓了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跟着程维哲一起出了屋子。
程维哲把他那的那些食材都努力琢磨了一下,最后也没琢磨出个所以然:“小元,晚上咱们吃小白菜炒肉?”
杨中元瞥他一眼,高深莫测摇了摇头。
程维哲扭过头偷偷撇撇嘴,小声嘀咕:“反正你不告诉我,晚上也得给我吃。”
走在后面的杨中元听见,不由扬了扬嘴角,连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
两个人回到院中,杨中元拿来那个惯常洗菜用的大盆,把所有蔬菜都放进去让程维哲好好清洗干净,这个活计程维哲这些年也不是没做过,倒是乖乖扯了一条小板凳过来,麻利地开始清洗:“您放心,小的就吃这碗饭的,保准洗得干干净净。”
杨中元见他又耍宝,脸上的严肃表情再也绷不住,跟着笑出声来。他蹲在一旁看了一会儿程维哲洗菜,见他干得还挺认真,这才放心回到前面铺子,把那快肥瘦相间的五花肉放在案板上。
晚上的菜,他打算做一道汆丸子。
他这道汆丸子并不是宫里学来的,而是杨家掌勺赵忠的独家手艺,杨中元小时候是极爱吃的,他虽然没跟忠叔正经学过,但是凭他的水平,做出同样味道的家常菜是手到擒来。
肉丸子要选上好的五花肉,七分瘦三分肥,剁出来的肉馅会香而不腻,汤汁入味,是道夏季十分消暑的汤菜。
他从案台的抽屉里取出专门剁肉的刀,“咚咚咚”地开始剁起肉馅来。
这厨房里的活计,他先是做的洗涮,洗菜洗碗清洁厨房,这个活计最简单,却最累人。后来他升了大宫人,加之表现一直不错,就做到了切墩。顾名思义,切墩便是切菜配菜,这剁肉馅,就是切墩里最常做的一项工作。
他做切墩的时间最长,所以刀工也是所有手艺里最好的。他自己剁的肉馅,总是细腻柔软,无论是做丸子还是包馅,都能达到最好的口感。
那个时候他之所以学这个最用心,也无非是因为爹爹周泉旭最爱吃包子饺子一类。
程维哲坐在院子里洗菜,仰头见他正神情专注地剁着肉馅,从他这个角度看去,能看到杨中元鬓发间的汗水顺着脸颊流到脖颈见,最后消失在浅蓝色的衣领里。
他下意识地用力抓了一把手里的胡萝卜,没由来觉得天气更加炎热了。
杨中元剁馅速度很快,不一会儿,刚刚还是完整的一块五花肉就变成粉白相间的肉馅,他放下刀,拿起旁边干净的帕子擦了擦脸上的汗,扭头就看到程维哲正呆呆看着他瞧。
不知道怎么地,杨中元脸上顿时一阵潮热,他瞪了程维哲一眼,呵斥道:“看什么看,赶紧把菜洗干净。”
“好拉好啦,再过遍水就是了。”程维哲别开目光,起身又换了一盆水。
杨中元没跟他继续讲话,而是伸手从架子上拿过酱油与香油,分别往肉馅里加了少许,然后又往里面洒了一勺盐,这些都放好之后杨中元草草用筷子搅拌了肉馅,轻轻舔了舔筷子尖。
入口的感觉不咸不淡,杨中元满意点点头,取了一直备在一旁的葱姜细细切末,最后一起放入肉馅里搅拌均匀。
肉馅腌制的时间只消一刻便能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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