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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亲亲!吾爱(寄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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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算犯法吧!没有哪一个国家的法律规定那种小事要受罚,孤陋寡闻是她的世界一向都小,看不见辽阔的大海是因为她长得没他高……

    咦!等等,这里是哪里?

    她明明记得人还在围墙边,怎么一眨眼工夫就站在水晶灯饰下,挑高的天花板足足有四层楼高,看起来像一座古老城堡。

    城堡?

    眼皮直跳的安晓恩心口一惊,偷偷的朝窗外一瞄,似曾相识的围墙远远的屹立不摇,她的心开始有些慌了。

    他……他该不会是这座城堡的主人吧?

    她尝试的碰碰运气,与土气的外表完全不符的美丽红唇,一启一阖的小声说道:「你……你是霍华先生嘛!我怎么不认识呢!」霍华古堡当然姓霍华的人所有。

    「是吗?」嘴角微扯,他开始有解冻的迹象。

    还好,她猜对了。「刚才是跟你开玩笑的,谁叫你的笑容太贼了。」

    「妳说我的笑容很贼?」一抹笑意挂在他嘴角两端,别有用意的手往她头上一放。

    好……好沉重的感觉。「不……不是啦,我是说霍华先生笑得很亲切。」

    爸、妈,亲爱的继母和哥哥们,我说谎了。心里忐忑不安的安晓恩很想逃开他。

    「我允许妳唤我的名字。」他轻轻地挠扯起她的长辫子一玩。

    「嗄?这……唤你的名字太不礼貌了,你是大人物耶!」到底有多大她仍是一头雾水。

    脸色微微一沉,他似有不悦地用辫子搔她的脸。「莫非妳不晓得我是谁?」

    「我……呃,我当然……知道……你是很有名的……人物……」她支支吾吾的硬着头皮拗下去。

    英国史老师太坏了,叫她拿推荐函给管家看,却又没告诉她城堡主人的名字,这下要她怎么回答,总不能阿猫阿狗乱叫一通。

    要是她答得不合他意,会不会直接被杀了丢进火炉里,死无全尸只剩下一点灰渣,而要查也查不到他头上,因为他是大人物嘛!

    爸、妈,亲爱的继母和哥哥们,我若是死了你们千万别伤心,改天我再投胎当哥哥们的小孩,你们再继续爱我好了。

    「嗯!人物之后呢?我不会只有姓氏而无名吧!」那抹淡笑转为深沉的取笑。

    「怎么可能,是人就一定有名有姓,何况你是大名鼎鼎的人物。」这人未免太别扭了,自己报上名不成吗?

    男子轻忽的一笑,拉起两条辫子在她脖子前打了个结。「名字呢?」

    「名……名字就是……就是……」天呀,给我一个奇迹吧!

    向来幸运的安晓恩获救了,老天应允她的请求。

    「该死的刘易斯·霍华,你几时学起那个下流、无耻、肮脏、龌龊、卑鄙、不要脸的大哥欺负小女生,你是变态呀!」

    一颗苹果毫无预警的击上他的背,痛得他笑脸一缩锁眉,勉强维持不弯下背的举动,他相信自己的背肯定有一大片淤青。

    「未来的霍华夫人,请问妳哪一只眼睛看见我欺负小女生?」不防着点,他迟早死在泼辣女手中。

    「两眼。」怒气冲冲的蓝巧晶以母鸡之姿将安晓恩拉到身后护着。

    「妳看错了,我在和她沟通。」沟通促进人们的感情,进而和乐融融。

    「放你的鸟屎屁,我明明看到你拿根绳子要勒死她。」就会说她看错了。

    以前她看见台灯在动,他们兄弟俩只会回答:妳看错了。好像她真的很笨,随便唬弄两句就信,结果是她私自探险发现大秘密。

    哼!想瞒她还早得很,她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小蠢蛋,用膝盖骨一想也知道有不对劲的地方。

    刘易斯·霍华笑着叹气,「未来的霍华夫人,妳瞧见的『绳子』在此。」

    「啊!头……头发?」不会吧!她二点O的视力真变成O点二?

    「而且她二十一岁了,不再算是小女生。」唉!大哥的未来值得忧虑。

    「什么,她那么老……」瞧她说的什么五胡乱华,胡说八道。

    一抹邪气跳上刘易斯那双金瞳。「二十一岁的她算老,二十四岁的妳该称呼大……」

    「你要敢叫我大婶我先宰了你,你大哥会帮忙弃尸。」她凶狠地在他鼻前挥拳恐吓。

    「最毒妇人心呀!小恩恩可别和她学习。」一个泼妇就够瞧了。

    「别叫我小恩恩,我不小了。」真讨厌。

    安晓恩由蓝巧晶背后探出颗头,十分不快的嘟嘴挤眉,明明是他们「夫妻」在吵架,干么把她牵扯进去,他本来就打算用她的头发勒死她。

    现在她才晓得辫子原来可以当凶器,杀了人还验不出死因,以为是粗绳造成的。

    不过那位夫人真是神勇得叫人崇拜,苹果随手一掷正中目标,去当投手绰绰有余,保证对手个个三振,完成胜投,那几个红得要命的棒球好手都没她厉害。

    现在她有点同情终于知道名字的刘易斯,娶到悍妻他一辈子休想好过。

    「年龄是不小,身材倒是令人遗憾。」刘易斯摇摇头,充满揶揄的眼神瞄了她一下,似乎在说乏善可陈。

    「遗不遗憾是我的事,你老婆有料就该去拜猪公。」「性」福有望。

    不知在指她的蓝巧晶叫好的附和,「就是嘛!男人全是为下半身而活的混蛋,我们身材好不好关他什么狗屁事,他娶得到老婆才该偷笑。」

    「呃!」安晓恩狐疑的一比凶恶的女人,再指指一脸邪笑的男子,有些胡涂了。

    知道她误解的刘易斯仍是一派惬意,拉她头发将她拉到身边。「妳还是不晓得我是谁?」

    「我当然认识你,你是非常有名的大人物刘易斯·霍华先生。」她洋洋得意地扬起下巴。

    这次不会错了,她听见「夫人」是这么吼他。

    「那我是做什么的?」城堡里的魔法起变化了吗?怎么出现的女子都不认识他们兄弟?

    啊!安晓恩怔忡的一愕,好像他问得太深奥无法回答。

    「她是谁妳知道吗?」刘易斯看向有点明了的蓝巧晶,原来又一个胡涂蛋闯进魔法城堡。

    蓝巧晶心里想,当初她也是不清楚「英国之虎」是什么东西,老以为是叫着好玩,直到她亲眼看见乔舒亚地下王国的运作才知道爱上的是谁。

    有一度她还想打退堂鼓不嫁了,可是狂肆的乔舒亚以身体说服她,成功地让她在床上妥协。

    说来有些丢脸,但爱都爱了有什么办法,只好继续和他吵上五十年,也许到那时两人都累了,能好好的坐在摇椅上同看落日而不咆哮。

    「霍华夫人呀!」干么,他得了老年痴呆症不成?

    刘易斯再问:「谁的老婆?」她太不应该了,关心时事是每一个人应尽的责任,他正打算推行此事。

    「你呀!」安晓恩手一指,同时一道浑厚的男音由楼上传来。

    「妳错了,她是我的情人。」

    嗄?他的情人?

    到底是谁的老婆、谁的情人她已经搞不清楚了,难不成两男共事……呃!两人共同拥有一个女人?

    但是又不对,他何必笑得那么恶心,好像她又猜错了,她又没开口。

    啊!不猜了,太复杂了,她的头快爆炸了,霍华古堡真是一个匪夷所思的地方,太诡异了。

    她不要这份工作了成不成?

    ※※※

    安晓恩皱着一张脸,「拜托你不要再笑得像下巴脱臼好不好?我哪明白霍华家族有五个兄弟。」而且有两个未成年。

    她研究英国历史还不到一年,从公元一O六六年威廉一世开始的诺曼王朝,其中经历了金雀花王朝、都铎王朝、斯图亚特王朝、汉诺威王朝、爱德华七世,一直到今日温莎王朝的伊丽莎白二世。

    除了伊丽莎白一世所谓的处子女王较引起她的注目外,就只有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爱德华八世值得敬佩,执意娶离过两次婚的平民辛普森女士而放弃王位。

    温莎公爵及其夫人的爱情故事流传至今仍叫人咏叹,他在放弃王位的演说中曾表示──

    「我发现倘若没有爱人的支持和帮助,我无法履行做为国王所应履行的沉重责任与义务。」

    瞧,多感人呀!两人离开英国在法国的英格兰教会结婚,主持婚礼的牧师还因此遭到上属主教断绝关系,为了写这一篇报告,她特地跑到大英图书馆去查数据呢!

    所以不是她对时事不用功,而是死人的丰功伟业比较耐人寻味,无政治压力,写来轻松不用怕得罪英国王室,除了抢了保皇党那票人的荣耀。

    想想英国有多少贵族,不管是兴盛的或是没落的,光是十世纪以来的历史就够她眼花撩乱了,谁会有闲情去翻阅贵族的今日。

    或许霍华家族不是贵族,而且比贵族更闻名于全英国,但她不过是一个留学生哪会留意这些,念好书才是责任,不然哥哥们会来拎她回国。

    可是他笑个什么劲,好像她很奇怪似的,不认识他们兄弟是她单纯,不问世事,干么当她是白痴一一解释。

    哼!她决定要讨厌这个看起来帅得一塌糊涂,其实内心狡诈无比的霍华家族二少爷,他一定是天生小人,并且生肖属黄鼠狼,才会一脸的卑劣样。

    「喂,你继续笑吧!我要走了。」这份短期的工她不打了,遇上疯子简直叫人想踹他两脚。

    「我有名字不叫喂,叫一声来听听。」像是小男生的恶作剧,刘易斯扯住安晓恩的长辫子不让她走开。

    喔!可恶的家伙。「刘易斯少爷,麻烦你指点一下大门位置。」

    「少掉少爷两字我会更开心,小助理。」或许该叫她助理小姐。

    想到此,他忍不住打量她一身过时的打扮,时尚的信息好歹翻阅、翻阅,不重外表至少稍微懂得搭配,质朴的衣服仍然能穿出高尚。

    也许该由他为她打点门面,说不定会带来意外的惊喜,那副远古时代的眼镜早该丢给翼手龙,免得牠撞山引发大洪流。

    历史的改变仅在一刻间,他会是「善解人意」的好上司。

    「你……你别动手动脚,我已经决定不做了,你另请高明。」连忙护住眼镜的安晓恩退到书柜旁。

    扬起的笑意仍停在刘易斯嘴角。「可是我决定雇用妳了,从今日起生效。」

    「你土匪呀!人家不想为你打工不成吗?你……你是管家吧?快带我离开。」她看向推门而入端着托盘的老人。

    雷恩不作声的放下手上的东西,动作熟练的倒好咖啡,一副正规正矩的加入奶精和方精递给她,然后不发一言的倒着走出去。

    彷佛没发生过事一般,像是一场梦,安晓恩几乎要怀疑自己撞鬼了,可咖啡的热度提醒她一切真实得令人想撞墙。

    「他一向都这么一板一眼,不像人吗?」好诡异,她更不想待下来了。

    城堡大得离奇叫人认不清方向,连住在里面的人都古古怪怪,高深莫测地使人有想逃的欲望。

    「那要看妳对人的定义而言,据我所知他还活着。」她的表情透明得一看便知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

    不知不觉刘易斯又被吸引地来到她身旁。

    她当然知道他还活着,又不是鬼。「你不要一直扯我头发,好幼稚吶!」

    「妳留了几年?」他答非所问,轮流地扯着足以当杀人工具的发绳。

    「忘了。」她闷闷的一瞪,懒得回答他无聊的话题。

    自从十五年前爸爸再娶继母之后,她的头发就没剪过,顶多修修分叉的发尾成为大家的「公物」,因为那群变态的家人说公主就应该留长发。

    「看来留了不少年,妳不觉得麻烦吗?」光保养它的光泽度就是一大门学问,她是怎么办到的?

    很想解开瞧瞧,黑得如无星夜空的发是否滑似水缎,闪闪发着黑钻般光彩。

    「麻烦呀!我一直想剪了它。」尤其是洗头的时候才苦恼。

    以前在台湾有专人为她处理头发问题不用她费心,每天一起床等着人服侍就好,根本不晓得发太长也是一种困扰。

    到了英国以后才知自己幸福得过了头,解个辫子都累得手酸,更何况要浸入水里清洗。

    一度她打算狠下心剪了它,但是一想到几个哥哥可能会呼天抢地的画面,以及继母泪眼汪汪的自责样就起了一阵寒颤,他们天生来克她的,让她活得倍感辛苦。

    有时她常想若自己是男孩子就好了,不用享受他们的呵宠有加,么妹与独女的身份的确叫人吃不消,太多的爱会负荷不了,她不遇是个想当平凡人的女孩而已。

    可是……唉!为什么做个平凡人那么难,人人都在阻碍她。

    她有预感,眼前的男人也是阻碍之一。

    「不准。」剪了他没法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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