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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乱世小民-第11部分

小说: 乱世小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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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年,大刀会、红枪会、天门会闹得挺凶,年轻人都兴练武,但想法却各不相同。有的是想日后出门在外,要遇个长长短短,只要武艺在身,也能来招架两手。有的只是为了赶时兴,凑热闹,穿起快靴和灯笼裤,耍耍漂亮。孟有田年轻,也就心红眼气,跟着人家杵拳弄腿,踢腾过一段日子,倒也是练得有模有样。其实按行家说,也就是三脚猫、四门斗的功夫,可他身体壮,有力气,要真打起来,一般人还真弄不过他。

段大根以前就吃过孟有田的亏,因为嘴里不干不净惹恼了孟有田,被孟有田三拳两脚打得病猪倒地,只剩下了哼哼。

“得,我走,早晚能见着,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段大根看到孟有田瞪起了眼睛,便心有余悸地打了退堂鼓,转身哼着小曲走了。

孟有田瞅着段大根的背影哼了一声,瞧你那瘦鸡样,再来惹我,老子捏死你个小鸡子。

十里之乡,必有仁义,也必有歹徒。乡下的无赖混混儿,名叫光棍。真的光棍一般的并不在本村为非作歹,因为欺压乡邻,将被人瞧不起,已经够不上光棍的称号。但是,到外村去闯光棍,也不是那么容易。象段大根这种人,并不敢到外村去闯光棍,对于乡邻,他也是欺软怕硬的作派。

所以,孟有田并不怕他,所谓真小人可恨,伪君子可怕,同杀人不见血的李大坏相比,段大根充其量只能算个小流氓,而且是只能讨嘴上便宜的小流氓。

挑起水进了屋,孟有田还有些余怒未息,阿秀不明所以,恰在此时,外面又传来了敲门声。

紫鹃这丫头晚上和父母好顿撒娇使性儿,终于让老两口儿全部答应下来,吃过早饭,她便喜滋滋地跑来报告好消息。一个大姑娘跑来跑去的,到底让宋老先生不放心,后面还跟着个尾巴,宋家的小做活儿谷雨。

孟有田将两人让进了屋里,有了客人,他刚才有些紧绷的脸色缓和下来。

“俺爹说了,既然你有法子,今年就把地全租出去,省得家里又要雇长短工,又要做饭送水,又怕做工的偷懒,麻烦。”紫鹃接过阿秀端过来的水,顾不上喝,便开口说道:“俺爹的意思是地都交给你打点,租给谁,不租给谁你说了算,只要按时按量交租子,多出来的收成就让乡亲们也松快松快。”

“这样啊——”孟有田沉吟了一下,点了点头,说道:“也好,宋先生到底是仁义,还想着乡亲们。呵呵,这样也用不着你田间地头的忙活儿,宋先生也放心不少。”

“俺爹放心什么?”紫鹃瞅了一眼谷雨,有些不好意思。

“怕你被人拐跑呗!”孟有田开着玩笑,对谷雨道:“谷雨,宋先生是不是让你眼都不眨地盯着?”

“没说不让眨眼。”谷雨老老实实地回答,又吸了吸鼻子,一进屋便看见嫚儿在灶火旁烤麻雀,小孩子嘴馋,已经有些忍不住了,便说着话向外溜,“有田哥,你答应俺的弹弓呢,可别忘了,俺去烤家雀了,闻这味儿,她都给烤糊了。”

第二十二章紫鹃缝衣

“去吧,你个馋嘴小子。”紫鹃被这傻小子给气乐了,笑骂道。

“对了,你不是要给俺缝棉袄嘛?”孟有田冲阿秀说道:“缝好了,俺还要出去找人把宋先生租地的事安排清楚呢!”说着,他把破棉袄一脱,只穿着里面的小褂子。

这下可把阿秀弄了个红脸,心中埋怨孟有田,你和紫鹃相好,却当着人家的面儿把衣服让俺缝,这是咋说的呢?看着紫鹃的眼神转过来,阿秀赶忙说道:“是婶子忙,让俺给对上几针。俺这粗针大线的,实在拿不出手。可巧紫鹃姐来了,就麻烦你这巧手了。”

孟有田眨了眨眼睛,怀疑地问道:“紫鹃,你会针线活儿?家里不是有张嫂吗?”

紫鹃轻轻白了孟有田一眼,一手已经拉过炕上的针线笸箩,说道:“哪家女子不都得学这个,你当俺在家里是横草不挪,竖草不动的懒蛋哪?”说着,熟练地套上顶针,穿针纫线,拿过孟有田的破棉袄不由得微微皱了皱眉。

“臭男人味儿。”孟有田嘿嘿一笑,说道:“还是放下吧,等俺娘回来缝。”

“俺只嫌你这衣服破,可没说你臭。”紫鹃抿了抿嘴,说道:“有田哥,说句实话,自从你腿落了毛病后,有些——有些——”

“有些自卑,有些不自信,有些太敏感。”孟有田补充道:“算了,这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以后不会这样了。”

紫鹃含笑点头,孟有田还是那么灵醒,也看开了,她由衷地替他感到高兴。

如果说大多数的女人都喜欢闻男人的汗味,这可能是男人想当然的夸张描述。但男人的汗味,是女人最好的“兴奋剂”。这不完全是玩笑,据研究人员证实,人类和很多动物一样,也会散发出一种特殊的气味。这种味道能影响异性的生理状况,而这种表现在女性身上尤为明显。

而且据说,汗味,可以让女人知道哪个男人你不喜欢。对于你喜欢的男人,并不太重的汗味有可能带来很惬意的感觉!

臭男人味儿?紫鹃很奇怪孟有田和别人为什么都会这么说,在她的嗅觉中,那种味道并不臭,她没有感到厌恶。

一条长长的白线,贴在紫鹃的胸脯上,曲卷着一直垂到脚下。孟有田坐在板凳上,饶有兴趣地看着她飞针走线,心里又浮起了一个疑问,为啥这个时候的未婚女子胸脯都不大,结了婚之后就判若两人呢,就是隆胸也没那么快呀?

紫鹃显出了自己的手艺,特别是在孟有田面前,她从针线笸箩里拣出块布头,比了比,衬在底下,密针缝起来,缝好后又展开,看了看自己缝补得密密齐整的针脚,咬断了线,又不由自主深深地嗅了一下。

嗯,一点也不臭,好象还很好闻呢!没人看她,紫鹃却象做贼似胸口猛跳了几下。她装作无事地抚摩了一下发烫的脸颊,自己骂自己,真不知羞,偷闻男人的汗味。

“紫鹃姐这针线活儿真漂亮,针脚又细又齐。”阿秀在一旁半真半假地恭维着,又从被垒底下拿出几条剪裁得整齐,压得平整的麋鹿皮来,说道:“紫鹃姐,趁着你有空儿,把这皮子缀在领口袖口,有田哥穿上肯定又精神又暖和。”

“这倒是个好办法。”紫鹃比量了一下,笑道:“还是婶子想得周到,这旧衣裳一拾掇,可就变成顶漂亮的新衣了。”

“不用那么麻烦吧?”孟有田有些坐不住了,“这要缝补到啥时候呀,我还急着出门呢!”

“离开春还早得很哪,明天、后天张罗也来得及。”紫鹃不在意地说着,和阿秀比量着,剪裁着,缝补着。

孟有田看一半时也穿不上棉袄了,有些闲得慌,便走到外间屋,看着谷雨和嫚儿两个十来岁的小孩子烤家雀。

“这东西炸着吃才香呢!”孟有田往风箱上一坐,随手从怀里取出借来的《蜀山剑侠传》,边翻看边指点道:“骨头都炸酥了,连肉带骨嚼起来,满嘴流油,啧啧。”

“嘿,说得好听,俺吃这烤的觉得也挺香。”谷雨舔了舔嘴唇,哂道:“有田哥,俺的弹弓——”

“记着呢,记着呢!”孟有田头也不抬地摆了摆手,说道:“一直没找到合适弹性的兽筋,也不能拿破绳子对付你呀!”

“有田哥,你会看书哩!”嫚儿很钦佩地看着孟有田。

“嘿嘿,他是装象呢!”谷雨撇了撇嘴说道:“俺们村有几个识字的扳着手指头都数得过来,他从来没上过学,识得哪门子字。”

“没上过学就不识字呀?”孟有田翻了翻眼睛,说道:“关键是有没有这个心思,有了这个心思,就总能千方百计地去努力。”

“说得倒象那么回事。”谷雨一副不相信的样子,挑衅似地指了指孟有田手里的书,说道:“那你念给俺听听,要真是俺走了眼,俺,俺就——”

“你就咋样?”孟有田似笑非笑地扬了扬下巴。

“俺就给你打马虎眼,让你和紫鹃姐偷偷相好。”谷雨人小鬼大,露出了坏坏的笑容。

“呸,小屁孩懂什么。”孟有田伸手就是一个暴栗,敲得谷雨直咧嘴,“听好了,给你们挑一段精彩的,别的文绉绉的,你们听不懂。”

孟有田清了清嗓子,随便翻了翻,找到一段,轻声念了起来,虽然是繁体字,但他连蒙带猜,顺下来是没有问题的。

“……一个穴口内,一团绿茸茸如乱草一般的东西,缓缓往上升起,一会儿便上达到地面,先露出一个头来,渐渐现出全身,才看出那东西是一个似人非人的怪物,满头绿毛披拂。一双滴溜溜滚圆的红眼,细小如豆,闪闪放光。鼻子塌陷,和骷髅差不甚多。一张像猴一般凸出的方嘴,唇如血红,往上翘翻,露出满口锐利的钩齿。头小身大,浑身其白如粉,上部肥胖,手足如同鸟爪,又长又细,形态甚是臃肿……吓人不,你俩没听说过这样的妖怪吧?专吃不听话的小孩子,喏,就象你们这么大的。”孟有田只念了百八十个字,便停了下来,扬了扬眉毛,吓唬两个小孩。

第二十三章再入山林

嫚儿连连摇头,表示没听说过。谷雨眨了眨眼睛,摇头道:“俺不信,定是你在哪里听人家说书便记了下来,现在来蒙俺,你念的和这书扯不上关系。”

孟有田呵呵一笑,也不争辩,低下头只管自己看书。他却没想到,不经意的一个小卖弄,却被倚在门边的紫鹃听了个清楚。

紫鹃是看过《蜀山剑侠传》的,而且记性很好,孟有田念的这一段确确实实是书里的。而且谷雨说得不对,说书的只讲什么《施公案》、《呼家将》、《杨家将》等老书,象这种刚刚面世几年的新派小说,他们是不会说的。

有田哥?这是自己印象中的有田哥吗?紫鹃脑袋里划着问号,手里拿着孟有田的棉袄,一时想得有些痴了。

“紫鹃姐——”阿秀从炕上起身,疑惑地问道:“咋不叫有田哥进来?”

“哦,嗯!”紫鹃这才回过神来,胡乱答应了几声,才推开门叫道:“有田哥,衣服缝补好了,你进来试一试吧!”

孟有田应了一声,将书揣好,走进屋,接过棉袄,穿戴齐整。

“好看,真精神。”阿秀夸赞着,既是对孟有田,也是对紫鹃的针线手艺。

紫鹃抿起了嘴,笑而不语,只是轻轻点头。

人靠衣裳马靠鞍,孟有田浓眉大眼,本就不丑,棉袄虽破旧,缝补好了,再加上皮领毛袖的一衬,立时便与平常不同。

“多谢,多谢。”孟有田伸胳膊动身子,也觉得挺满意,起码比以前暖和多了。

“客气啥,不过是动动手的工夫。”紫鹃眼中有一丝不明的意味,但到底没刨根问底。

“那我就出去了,你们慢慢聊,紫鹃,你在这多玩一会儿。”孟有田笑着打了个招呼,转身走了出去。

………………

黑豹的事情闹腾得挺大,一连几天通往镇上和山里的路都有巡警把守盘查,有天晚上村里人还听到村外乒乓响了一阵枪。到了第五天头儿上,巡警的卡子才撤了,听说还是让黑豹给跑进了山里,再也找不到影了,还死伤了好几个巡警。在这期间,九龙堂顶风作案,在凤山庄绑走了富户何大巴,送回来一只耳朵,索洋三千块。一时间弄得各村各庄的富户地主人心惶惶。

眼瞅着再过几天便是腊月二十三,孟有田再度进山的准备已经做好,可带哪个帮手倒成了头痛的问题。根保有力气,可脑子有毛病,很容易惹出麻烦;别的好兄弟,九龙堂和黑豹的事情闹得这么凶,孟有田明知他们会答应,可都有家要养,也不太好意思开口;阿秀,她有了鸟枪倒是跃跃欲试,有田娘也乐于把这个假亲戚变成儿媳妇,举双手赞成,但孟有田还有些顾及阿秀的名声。

孟有田不是没想过自己再偷偷地进山,可有田娘看得很紧,把猎枪给藏了起来,这一招最灵,弄得孟有田干瞪眼,总不能拎着根棍子进山打猎吧?

天色刚刚有些发白,鸡子还没叫头遍,孟有田拉着借来的木架子车,旁边走着阿秀,后面是有田娘殷殷相送,走出了村子。

春雾雨,夏雾热,秋雾凉风,冬雾雪。昨天便是一个雾天,就这两天肯定要下雪,正是打猎的好时候。孟有田不能再等了,只好顺着娘的意,和阿秀一起进山。

人家姑娘都不在乎,自己还推三阻四,不仅矫情,而且心里就不纯洁。孟有田转而一想,又有些惭愧。阿秀为了什么,恐怕多半条命还是在妹子嫚儿身上。抱着生病的妹子闯进窝棚,直面“禽兽”孟有田时,咋的都行这句话可不是随便说说,而是一种豁出去的绝然。住在孟有田家里这段时间,吃好吃坏倒是小事儿,摊上一个厚道善良的主人,不打骂受气,更不会起歪心卖了她们姐妹,舒心安全对于阿秀才是最重要的。

眼见着嫚儿的小脸蛋鼓了起来,阿秀打心里想将这种粗茶淡饭,却安心平淡的日子过下去。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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