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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4部分

满唐春-第674部分

小说: 满唐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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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的配俣程度。
“好,再探,不能让他们跑了。”主意一定,刘远马上大声说道。
那个斥候大声应了一声,继续去打探情报,而刘远一行也不急着走,命令麾下的将士就地休息,养精蓄锐,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做好准备。
在等待消息的时候,小血刀岳冲有些奇怪地说:“将军,你不是说大鸡不吃小米,没有大的目标,对那些游兵散勇感兴趣了?小的听将军说过,打仗没点技术含量,还不如不打呢。”
刘远淡淡地说:“看什么时候了,将士们沉静得太久了,他们的狼性需要用鲜血唤醒,为即将到来的大决战作准备,再说了,候军说得对,没人会嫌军功多的,岳冲,一会由你任先锋,可不要给本将丢脸啊。”
“是,将军,小的一定不会丢将军的脸。”岳冲一脸兴奋地说。
每个人都有一个做将军的梦,身穿铠甲、手执武器、骑着高头大马、率着士兵,犹如死神下凡一般,以雷霆万钧之势向敌人冲去的,用敌人的首级,成就自己的赫赫威名,现在马上就可以实现梦想,岳冲能不兴奋吗?
荒狼在一旁提醒道:“小远,不要忘记,你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做。”
刘远点点头,一脸意气风发地说:“没忘,谢谢荒狼大哥提醒,这也算是今年的第一战吧,正好跟他们借点东西,李靖将军形容得好,现在我们是会猎于吐蕃,那么一切的东西,都是我们的猎物,大的要争取,小的也不能放弃,在这段时间里,就让我们来一场会猎的盛宴吧。”(未完待续。。)


 965 军民之别

狼有一天不吃肉了,那它就不再是狼,是狗。
为了让扬威军保持攻击性和侵略性,需要用战斗来维持,麾下将士请战愿望这么强烈,刘远也乐于看看他们的表现,对自己一手挑拨、一手训练出来的扬威军,刘远充满信心。
没过多久,又一个斥候骑着骏马,飞奔回来,向刘远行了一个军礼,马上禀报道:“将军,刚才抓了个舌头,已查明敌人的情况了。”
刘远还是一如既往地说:“讲”
“敌人属于吐蕃一个名客氏一族的士兵,人数大约一千二百人左右,有良马大约三千匹,为首者是一名客氏一族的部落族长,兼千户长一职,名叫客达瓦,善使一把大刀,他们是负责这一片地区的守卫,是松赞干布二个月前安排他们在这里警戒的。”那斥候毕恭毕敬地说。
一千多人,就想阻挡唐军前进的道路,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很大可能,这客氏一族就像阿波一族那样,被别人推上去拼命,充当炮灰的角色吧。
真不愧是游牧民族,马比人还要多,一千多人配了三千匹良马,平均一人近三匹,对大唐的军队来说,简直就是奢侈。
“还不错,人还不少呢,他们有没有发现你们吧?”
“没有”那斥候一脸自信地说:“回将军的话,小的是借用千里目发现他们,避过他们的防线,对于我们的到来,他们一无所知,看得出,他们的警戒有些放松。”
原来一直是安枕无忧,在区播城窝冬的唐军。还真沉得住气,除了前面出城接应吐谷浑联队,出动过二次,后来就一直没出,一直在城里养精蓄锐,任由吐蕃与吐谷浑在羊同等地打得火热,就是不出兵,一连平静了二三个月,以致那些守在外面的先头部队都有些松懈了。
军就是军,民就是民。两者不能混淆,军与民之间,有如狼与狗,军如狼,民似狗。狗可以咬人,但绝对没有狼那样的凶狠、有攻击性。这就是大唐和吐蕃出兵二十五万。就在吐蕃横行的原因,所谓的百万子民百万兵,在一定时候虚张气势、打顺风仗还差不多,真打起来,还是要看主战部队,就像扬威军再强。也不能左右大局,需要大军出动。
在吐蕃有两个阶层,一个是“桂”,一个是“庸”。桂是勇士,庸是奴隶,你可以让一个奴隶扔下锄头,拿起武器,但你不能强求一个奴隶有一个武士般精锐、具有相同的纪律性和战斗力。
很明显,这个客氏一族就能很好解释这个问题,离匹播城那么近,还这般松懈,扬威军都潜动身边了,还浑然不觉。
刘远嘴边出现了一丝冷笑,大声吩咐道:“秘密监视,有什么动静,马上报告本将。”
“是,将军”那斥候应了一声,马上退了下去。
等斥候退下去后,候军高兴地说:“才一千多人,我们有八百精锐,拿下他们根本就不费劲,将军,晚上我们就把他们一锅端了。”
“将军,属下愿打先锋。”
“属下愿打先锋。”
“将军,属下最擅长夜战,就让属下打头阵;绝不给扬威军丢脸。”
一听到打仗,众人都兴奋起来,一个个大声请战。
刘远眯着眼睛,抬头看了看已经西斜的太阳,冷笑地说:“行了,一个个都别争了,到时都是先锋,一人率一队,到时看那个表现得最英勇。”
一会?候军很细心,一下子就品味出当中不同的味道,有些疑问地问道:“一会?将军,我们不夜袭吗?”
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在敌人最意想不到的地方站出来,给予最致命的一击,这已经是扬威军的金科玉律,难不成,将军要改变策略了?
赵福也吃惊地说:“将军,你的意思是,我们傍晚就发动袭击?这,这有点不合常规吧?”
“什么常规?”刘远一脸不在乎地说:“规矩是人立的,也是人来破坏的,敌人只有一千多的乌合之众,以扬威军的精锐,没必要这般偷偷摸摸,本将也让让你们明白,扬威军是擅长打闷棍、袭杀,但从来也不惧怕正面冲击,好了,都下去,准备一下,我们准备在黄昏,在他们吃饭的时候,给他们致命的一击,当然,这里面也要讲一点战术。”
刘远第一次进吐蕃,率领的将士是镇蕃军,第二次进吐蕃之时,那是救刘雪母女,仅仅是几十骑,这次是第三次,扬威军正正式式第一次在吐蕃战场上扬名,不过前面一直都是采用埋伏、暗杀等手段,以至很多人以为扬威军只是擅长干这类偷偷摸摸的工作,就是扬威军也很多人也是这样认为,所以刘远决定,通过这次战斗为他们正名。
让他们知道,扬威军的战斗是多样性的,这是军,不是什么只会打闷棍的组织。
众人一听,一个个热血沸腾,恨不得马上就杀敌立功,升官发财,然后风风光光地回到长安,好好威风一番。
“好了,你们来一下,虽说只是一场小小战斗,但我们也不能松懈,知已知彼,谋定而后动,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是,将军。”
。。。。。。。
落日的余晖照在一望无际的高原上,天空被染得一片金黄,那金黄色的余晖与青青的草原相得益彰,有一种别样的美感,在一处山坡下、小溪边,立起过百顶帐蓬,不时看到有士兵和牛羊马走过,带有吐蕃高原风情的帐蓬、成群的牛羊、袅袅的炊烟,好一副漂亮高原游牧图,让人忍不住感叹一声夕阳之好,江山之妙,刘远脑里很文青地想起了两句诗: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可惜,有些美好的东西,注定不能长久,那山坡下人还没察觉到,空气中已弥漫着一丝丝杀气。。。。。。
“将军,客氏一族的斥候和哨兵都解决,将士们也一一就位,静候将军下令。”候军骑马走到刘远身边,小声地禀报道。
“没出什么意外吧?”
“没有”候军摇了摇头说:“他们的素质也太差了,被杀了还浑然不知,一切都非常顺利。”
顿了一下,候军补充道:“感觉他们不是来这里防守,像是放羊多一些。”
“这就是民与军的区别,没有在训练场上洒下汗水、没有在战场上经历生与死的搏杀,永远不能成长,再说吐蕃高原,对其它人来说一直是禁区,战事极少,这些百姓都安逸惯了了,你看,一个多时辰前抓了舌头,他们现在还没有察觉不妥,好了,让他们看令旗行事。”
“是,将军。”候军行了一个礼,马上退了出去。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刘远看到,有人在帐蓬的外面,架起了火堆,没多久,那烤羊肉的香味都飘到刘远的鼻腔中了。
时机到了。
“来人,打旗令,行动。”刘远突然开声道。
一个旗令兵马上展开一面的令旗,站在最高处用力挥舞了几下,很快,大地就始有微微的震动,刘远看得清楚,三路人马浩浩荡荡朝下面的吐蕃营地冲去,三路人马,分别从东面、南面、北面冲下去,关勇、候军、尉迟宝庆这三个在扬威军最受重用的三位小将,各率一路冲锋,在山坡上可以清晰地看到,三部人马,犹如三股钢铁洪流,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向山坡下的营地冲过去。
那马蹄声越来越大,直到此时,那些吐蕃人这才发现自己袭击了,刘远在千里目中看到,惊慌过度吐蕃人,惊叫着、奔跑着、绊倒了帐蓬、撞翻了烤羊架,还有长官模样的人在大声呼喝着,猝不及防之下,乱成了一团。(未完待续。。)
ps:  头痛,身体不舒服,更新得太晚了,对不起,晚点还有一章


 966 围三放一

“杀啊”
“兄弟们,给我冲,此战要拿头功,不要让其它人看轻了。”
“我们这次,一定要威风给关部和候部的兄弟看,冲,谁斩获敌方千户长的首级,尉迟某回长安请他吃最好美酒,睡潇湘馆最红的女人。”
“建功立业,就在今朝,冲。”
三路大军,士气如虹,就像三把利刃直插敌人的心腹,三队扬威埋伏的地方都不远,不到半刻钟,已经冲到客氏一族的大营面前了。
“嗖嗖嗖。。。。。”
弓箭是扬威军一个必考的项目,也是扬威军必备武器之一,对于骑射,一个个也娴熟之极,一进入射程范围,根本不用吩咐,麾下的将士就已经拿出弓箭攻击,这箭又快又准,那些还准备结成队列或在奔跑中的士兵,一个个中箭倒地,一时间惨叫声不断。
骑在马上,不好点火,就只用弓箭,不过以扬威军的准头,杀伤力绝对不容小视。
“不好,是唐军”
“天啊,有三路唐军呢,我们被包围了。”
“怎么办,怎么办?”
那些吐蕃军乱军一团,唐军来得太快太急,实际上,他们很多人连铠甲都还没有穿上,吃饭嘛,那一身**的铠甲也误事不是?这么多人中,最急的人莫过于客氏一族的放长兼千户长客达瓦,看到大地刚刚解冻,想着唐军需要补充一下,没那么快出动,没想到这么快就来了,来得还这么突然,都埋伏在身边了,连浑然不觉。
真是可怕。
“顶住。顶住,我们客氏一族的勇士是悍不畏死的,抄起家伙跟他们拼了。”客达瓦大声地吼道。
“是,千户长大人。”
虽说心里有些畏惧,不过千户长都已经下令,在长官没有下令撤退之前,只能硬着头发上了,不过在慌乱中,有的没有披上铠甲、有的没有找到自己的武器,随手抄一根木棍就冲上去了。
只是射了二波箭。扬威军已冲到吐蕃的营地,好战分子关勇仗着马快,第一个冲入吐蕃大营,有一个吐蕃百户长模样的人,一看到关勇进冲了进来。大喝一声,骑着马挥着一根巨大的狼牙棒迎面冲了进来。
那挥舞的狼牙棒、奔驰的战马、还有那张因杀气而扭曲得狰狞的面孔。可以说杀气腾腾。关通不惊反喜,大叫一声:“找死”,用力一夹战马,加速冲了过去,二人相隔只有几丈之远,眨眼之间就到了。那吐蕃百户长大吼一声,双手举起狼牙棒斜向关勇头上用力一砸,这一砸又快又狠,若是被它砸中。估计半个脑袋都得砸碎。
说时慢,那时快,就在狼牙棒快要到头顶时,关勇把身子一偏,及时避开这致命的一击,趁着他旧力用尽、新力未生之际,用力把大刀一轮,然后两匹马就相擦而过,就在两马交错的一瞬间,关勇的脸上露出一丝冷笑。
两马相错而过后,没走几步,那百户长就“砰”的一声倒栽在地,再也不能动弹,而关勇那把大刀的刀尖处,一滴鲜血正往下滴,在擦肩而过的一瞬间,关勇的大刀已经砍破这名百户长的铠甲,在他胸膛狠狠地划了一刀,这一刀,是致命的一刀。
只是一刀,就把这名百户长砍翻,这一切惊险无比,可是整个过程也就二个呼吸的功夫。
“杀”三名吐蕃士兵手持长矛冲过来,齐齐朝关勇扎去。
“找死”关勇大刀一挥,卡嚓几声,三根长矛尽数被削断,三个吐蕃士兵惊魂未定之际,关勇的大刀在空中一翻,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仅仅是一刀,三名吐蕃士兵尽数被砍翻。
曾经有“兵王”之称的关勇,虽说最近风头被更“妖孽”、有小血刀之称的岳冲抢去,可是他的实力还在,转眼之间在他功劳薄进账四人,其中一个还是一名百户长。
“给我杀”
“杀,一个不留。”
此时候军和尉迟宝庆也率部杀到,加入了战团,候军用的弯刀,刀刀直指敌人的要害位置,而尉迟宝庆所用的武器,是其父所传的丈八蛇矛,挥动间犹如白蛇吐信,或劈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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