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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部分

满唐春-第466部分

小说: 满唐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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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算是一个老实人,可以这次被松赞干布激出了真火,就决心不让他好过了。
那个桑巴和巴格又说了一些奇闻趣事,刘远都没心听了,待到吃饱喝足,一行四人在付了饭费后,走出了这家老巴羊肉馆。
“将军,我们现在去哪?”看到四周无人,赵福小声地询问道。
刘远思索了一下,小声地说:“四个人一起走,目标有点大了,赵福,你先回去,向兄弟们报一下平安,明天响午我们还在这间老巴羊肉馆碰面,我和荒狼、宝庆三人就在城时随便逛一下,顺便看看能不能和他们接上头,今晚就准备在这里住上一宿算了。”
虽说探知了赞蒙赛玛噶所软禁之地,但这还不足够,也不能确认此事的真实性,无论怎么样,都要先把大唐埋伏在这里的细作先找到,说不定有意外的收获,五十二人,只来了四个,剩下四十八人在外面等着,最怕就是他们等得不耐烦,以为自己出事,一冲动那就不好了,刘远决定让赵福回去报个平安。
自己不能走,细作还要靠自己去寻找。尉迟宝庆扮吐蕃人像、说吐蕃话麻留,而荒狼是自己的私卫,自己需要有人保护,赵福就是最好的人选了。
“是,将军。”赵福一听,马上应下,然后小声地说:“那将军一切小心了。”
等赵福走后,刘远率着一行人就在波密城随意地转悠起来,停停看看,显得什么都有兴趣。可是到天黑之前,还是一无所获,没办法,只好找了间普通的逆宿,准备过夜。
三人要了一间下房。那伙计带到房前,随手指了一下就走了。对这些没油水的客人。都懒得说太多。
一进门,尉迟宝庆就捂着鼻子说:“将军,这,这里也太差了吧,你看,桌上和窗上还有灰尘。那床上的被子,黑乎乎的,不知盖了多年,也不知有没有洗过。一进房间就闻到一股臭味,我们不缺银两,卖羊哪里刚刚得了一笔钱,何必这么抠呢?”
尉迟宝庆可以说郁闷得说不出话了,这间逆舍的对面,就是一上档次的逆舍,别的不说,一眼望去,窗明几净,那伙计穿着也周正,一看就知服务不差了,可是刘远二话不说,转身就进了这间肮脏的逆舍,还要了一个下房,这对一向锦衣玉食惯了的尉迟宝庆来说,简直就是一种无言的折磨。
刘远在他的头上敲了一记,没好气地说:“你是来探听情报的,不是来这时做大爷的,你也不看看你现在是什么身份,你现在是牧羊人,在吐蕃来说,这是一个铜板扳开两边来花的,如果你去住高级的房间,吃好的,还不是惹人怀疑吗?住这里,才附合我们的身份,刚才我看了,这一排就我们一间房,别的客房都空着,对我们来说,这是很不错的了。”
“是啊,属下差点忘记了。”尉迟宝庆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荒狼没有说话,笑着往那床铺一躺,一脸平淡的样子。
“荒狼兄,看你也是一个人物,你对这里还能习惯?”尉迟宝庆有点奇怪地问道。
在他来看,这个荒狼好像很随遇而安的一种人物,多高贵豪华,他也面不动容,多简陋艰苦,他也甘之若怡,好像对什么样的环境都没意见,很坦然,尉迟宝庆自问没有这份修为。
“当你经历过生死,当你发现身边很多人已经倒了下去,永远地倒了下去,你会发现,你的每一天都是赚的,你就会有这样感悟了。”荒狼淡淡地说。
是啊,身为军人,沙场碟血,谁也不敢保证自己还能看到明天的太阳,以致军中流传一句话,别和战友深友,不要和下属称兄道弟,因为很多时候,他们一旦战死沙场,又得伤一次心。
刘远和尉迟宝应闻言肃然起敬。
对于出身学徒、吃过剩汤冷饭的、睡过柴房的刘远,虽说难闻一点,但也能忍受,而尉迟宝庆看到刘远都没有意见,也知情况特殊,也不好说些什么,只好捏着鼻子忍了。
“将军,今天找了大半天,没有丝毫发现吗?”三人简单洗涮完了,睡在坑上,尉迟宝庆忍不住发问道。
卖完羊,喝完羊肉汤,跟赵福告别后,刘远就领着二人在漫无目标在波密城转到天黑,也没有什么发现,尉迟宝庆在白天忍住没有发问,不过就快睡觉了,还是问了出来。
刘远有些无奈地说:“暂时没有发现,波密城人海茫茫,找一个埋伏在这里的暗桩,哪里这么容易的。”
“那怎么办?他们能等,我们等不得啊,吐蕃公主还是将军的骨肉,可等不起啊。”
“茫茫人海中找一个人,的确不易,他们应该一种特殊的联系方法,不过这涉及到大唐的机密,这事我并不知道,所以只能用最笨的方法慢慢找了,不过此事说易不易,说难也不难,他们是我教出来的,他们几个擅长干什么我都一清二楚,明天有针对性地去找就行了,明天,就明天吧,要是明天也找不到,我们就直接启程,反正逻些城也可以找到,你说得对,我们等不起。”刘远毅然地说。
“是,将军。”
刘远敲了他脑袋一下,没好气地说:“叫这么大声,你想让别人听到吗?好了,睡吧,明天一早还要干活呢。”
“是”
于是,刘远吹熄蜡烛,三人开始睡觉。
“吱。。。。唔”
“啊。。。。”
“唉。。。。。”
都睡下都快半个时辰了,可是睡在中间的尉迟宝应怎么也睡不着,翻来覆去的,那张破旧的胡床在他的翻转之下,吱吱作响,不时还坐起来,唉声叹气的,刘远终于忍不住骂道:“宝庆,干什么?翻来翻去,没女人睡不着是不是,要不要去给你找个窑子?”
“真的?”尉迟宝庆高兴地叫道。
刘远在他头上敲了一记:“作梦,现在大冬天,穿着厚厚的衣服,这才没看出,真去窑子,那些女的一下子就发现你是大唐人了,别的不说,亲几下那脸上的妆都没有了,你丫就忍着吧,到时回了长安,给你包个十个八女,你让玩个痛快。”
“将军,也不是小的好色,只是想着,那窑子总比这这里舒服吧。”
无言了,这货还真能折腾,像他这种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纨绔子弟,睡在这个环境,的确是一个考验了。
“忍忍吧,也就是一宿,下次我们扮有钱人进城。”
“那太好了。”
于是,三人继续睡觉。
。。。。。。。大约过了二刻钟,尉迟宝庆小声地说:“将军,你睡着了没有?”
“睡着了。”刘远没好气地说。
“这。。。。。将军你说话再是太逗了,我睡不着,要不,咱们聊聊吧。”
“今天走了一天,你不累吗?快点睡吧,我可累得不轻,你再吵我,我就揍你了。”
揍?尉迟宝庆闻言眼前一亮,高兴地说:“将军,你揍晕我好了,不瞒你说,这被子有一股汗臭味,属下一想起这是很多那些吐蕃的下等人睡过的,我浑身都不舒服,怎么也睡不着,你打晕我了,我也不用受累了,老实说,属于眼皮都打架了。”
没想到,这个家伙还有传说中的洁癖,连晕过去的招都想到了,刘远笑着说:“打你,你不会告我黑状吧?”
“不会,绝对不会,回到长安,我请将军喝花酒。”
“真打?”
“打吧。”
“啊。。。。”尉迟宝庆突然闷哼一声,然后慢慢软瘫在床上,一动也不动了。
荒狼收起来,重新躺下,好像自言自语地说:“好了,这下安静了。”
寒一个,刘远还没动手,一旁的荒狼忍不住了,挥手就在尉迟宝庆这货的后脑勺轻拍一下,一下子就把这个折腾人的家伙给放倒了,对一向警惕的他来说,估计对尉迟宝庆那折腾人的举动早就不爽了。
“荒狼大哥,打得好!”刘远赞了一声,然后继续躺下,睡觉。。。。。。。
这一觉睡得还算香甜,没有发生什么意外,连店里的伙计都没来看过一眼,对于他来说,这些住下等房的穷人不值得献殷勤,就算侍候得再好,也不会有半个赏钱,还不如侍候好住在上房和独院的贵客,只要客人开心,那赏钱都够自己吃喝了,以至刘远三人走出逆舍,那伙计都没认真看上一眼。
刘远一行三人就在路边的一个食摊吃起早饭来。
早饭也很一般,也是一些青裸做的面食和饼子,味道一般,和大唐的没得比,做得也小,不过那碗羊杂汤倒是分量十足,闻起来香,吃起来鲜。
“将军,我们今天要去哪里寻找?”尉迟宝庆一边吃,一边小声地问道。
刘远盯着小面摊对面一间不起眼的木器店,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微笑着说:“我想,我们不用再找了。”(未完待续。。)


 665 际遇各异

洛桑寺,位于逻些城以西三十里,信奉苯教,传承数百年,一直深得吐蕃权贵的青睐,从而一再得到扩建,寺里常住人数过百,终年香火旺盛,很多吐蕃贵族把仪式选在这里举行,包括松赞干布要在这里为冲突中死去的英魂祭祀,而祭祀的祭品,就是用赞蒙赛玛噶肚子中的孩儿,松赞干布眼中那个邪恶而卑微的血脉。
悠扬的钟声把洛桑寺从沉睡中唤醒,很快,供奉礼拜的响声在这个下着小雪的清晨飘荡,在袅袅的香火中,一个个信徒正在虔诚的祈求着神灵的庇佑和赐福,这是他们每天的都要做的事情,没有什么特别。
神灵在心中,哪管春夏与秋冬。
唯一有点不太和谐的是,有个待女的动作有点怪怪的,只见她穿着一袭宽大的婢女服,双手捧着一盘水,好像有些吃力的样子,整个人都弯低了身子,若不是细看,还没意她那拱起的肚皮。
是赞蒙赛玛噶。
自己的哥哥不留下情面,自己昔日所立下的功勋在他嘴里只换来一句'死后以英雄的名义风光大葬的话,随即把自己软禁在这里,可是腹中的孩子反应越来越大,那小脚都会踢肚皮了,血浓于水,母子连心,赞蒙赛玛噶逃生的**越来越强烈,眼看产期将近,她再也忍不住,于是策划了这一次逃亡行动。
与忠心的侍女交换了衣服,贵为公主,穿上婢女的衣服,弯着腰,慢慢捧着一盘水,佯装是倒水的侍女。想趁机逃出洛桑寺,至于逃往哪里,赞蒙赛玛噶心中并没有底,对她来说,只能见步行步了。
两个守在门前的待卫没有察觉,一过路过的一名教中法王也没有发现,赞蒙赛玛噶的内心一喜,心想只要再穿过二扇门,自己就能逃出这个洛桑寺,天高任鸟飞。只要有一把小刀,赞蒙赛玛噶就有信心活下去。
孩子,你是无辜的,阿玛拉是不会眼看着你送死的。
赞蒙赛玛噶低着头,端着一盘水小心往外走。她小心翼翼,她如履薄冰。生怕走得快让人怀疑。也生怕一用力,腹中的孩儿会落地,但她更怕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被当成祭品,被人血祭。
一步、二步、三步。。。。。。
近了,更近了。低着头的赞蒙赛玛噶都看到那个通往外面的门口了,赞蒙赛玛噶的心一下子激动得好像呼吸都忘记了,眼看还有几步就能走出洛桑寺,突然间。前面出现一双腿,正正地挡住赞蒙赛玛噶前进的道路。
“请让一下,我要倒脏水。”赞蒙赛玛噶一边小心地说,一边往右移了二步,准备绕过他,继续外出,可是是赞蒙赛玛噶一动,那双腿也跟着移动,还是稳稳地挡住赞蒙赛玛噶前进的方向。
“公主,你是吐蕃的云朵,为什么要穿下等人的衣服呢?”一个熟悉的声音悠悠地响了起来,赞蒙赛玛噶忍不住抬头一看,不看还自可,一看脸色一下子就变得惨白,喃喃地说:“是你,勃日古辛。”
眼前这个人,头发剪得极短,身上披着一件大红袍,双眼炯炯有神,和蔼中带着威严,正是自己哥哥松赞干布身边的古辛。
根据古代吐蕃的传统,每位赞普登基以后,会推举一名本教高僧叫做“古辛”(相当于国师或法王),并为其建立一座叫做“赛康”的寺庙以做供养,赞普处理军政大事甚至是赞普王位的继承,都需要古辛的参与,现松赞干布的推举的古辛,正是眼前这位勃日古辛,也是他负责主持这次的血祭仪式,于是,他奉松赞干布之命,在洛桑寺镇守,赞蒙赛玛噶和松赞干布是兄弟,非常亲近,而勃日古辛也是经常跟随着松赞干布,所以说二人彼此都很熟悉。
“是我,赞蒙赛玛噶公主。”勃日古辛淡淡地说:“公主这是要逃跑吧,本古辛很好奇,公主为什么会选择婢女的衣服,还有在白天逃跑。”
赞蒙赛玛噶轻咬着红唇,有些泄气地说:“一到夜晚,洛桑寺就会大门紧闭,没有什么重要的事,不轻易启门,防备很严,有专门的护教勇士巡逻,而赞普派来的卫队,也会参与戒备,最可怕的,就是那几条纯种的獒犬也会放出来,根本没有一丝逃跑的机会。”
“所以你就选择早上,到了白天,戒备会松很多,獒犬也会重新关好,而早上还要供奉礼拜,所以你就瞄准了这个时机,对吧?”勃日古辛淡淡地说。
果然把自己了解得很深,赞蒙赛玛噶代着头,小声哀求道:“勃日古辛,你是德高望重的人,你也不忍看到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失去,你就当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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