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电子书 > 游戏竞技电子书 > 武侠世界逍遥行 >

第94部分

武侠世界逍遥行-第94部分

小说: 武侠世界逍遥行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自然也是痴心妄想,更是不作死就不会死的典型。

至于“中原八义”为什么要帮上官金虹,那自然是为了铁传甲。

他们坚信的一条真理是:李寻欢已经在手,铁传甲还会远么?

老实说。整部小说,李寻欢已够让人纠结,林仙儿已够恬不知耻,但最最恶心的,还要当数龙啸云父子,龙小云虽还只是孩子,却也成功拉到一身仇恨值,丝毫没因他是孩子,别人就对他同情几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两父子是相当成功。

念头如电,叶锋就要自楼上闪身下去,可脑中灵光乍现,他又忽然停止,嘴角轻轻弯起。

李寻欢只是被胡不归暗算,被龙啸云抓住,性命并无危险。少了他这个超级保镖,虽然仍有一个孙驼子,但兴云庄对自己来说,还不是如入无人之境?

那这《怜花宝鉴》,还不是手到擒来?

再喝一杯酒,噗的一声闷响,酒杯粉碎成沫,随风飘荡。叶锋大笑一声,闪身而上屋顶,迅速向兴云庄掠去。

鬼魅般的身影,放在寻常食客眼中,几近瞬间消失。

原本喧闹异常的酒店,气氛登时凝滞。

嘈杂声戛然而止,一个个瞠目结舌地看着叶锋消失的位置,不知是谁惊叫了一声:“鬼啊啊!!”

晴天撞恶鬼,四散而逃。

……

……

三个时辰之后,兴云庄前。

正门匾额,依旧挂着十个大字——“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今日兴云庄,却早已不负昔日李园的辉煌,庭院楼舍,都透露出萧索的气息。

叶锋展开身法,闪入兴云庄内,只求速战速决,尽可能避开孙驼子,先将《怜花宝鉴》拿到手再说。

几个掠身,地毯式地搜索之后,叶锋终于确定林诗音所在——他已听到女人细微的呼吸声,兴云庄所有仆人早已被遣散回家,这呼吸声,自然只能是林诗音!

轻笑一声,闪身而上阁楼。

门,是关着的。

叶锋敲了敲门,朗声道:“贵客临门,请问主人是否在家?开下门好么?”

门,仍旧关着。

叶锋又道:“既然主人没在家,那我就走了。”

房间内,林诗音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正在这时,哐当一声闷响,房门直接被推开,叶锋径直而入。

林诗音傻眼,怎么也料不到世间竟有如此无赖的人。

叶锋伸手扇了扇灰尘,道:“咦?屋内明明有人,却又怎么不回答?这岂是主人之道?”

林诗音冷哼一声,道:“主人不应,客人擅自而入,这又岂是作客之道?这又与强盗何异?”

叶锋笑道:“主人明明在家却不应,无论怎么说,都是主人家不对在先吧?”

林诗音冷哼一声。

叶锋也不废话,开门见山道:“在下叶锋,今日前来造访,主要是为了一部秘籍,正是当年王怜花遗留下来的《《怜花宝鉴》》,希望夫人能配合,不要逼我用强。”

林诗音冷冷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叶锋悠悠道:“十三年前,王怜花跟沈浪、熊猫儿定下海口之约,共寻海外仙山,欲将自己毕生所学交给李寻欢,怎奈时间紧迫——卧槽!”

正得意述说往事,原本还期待对方的惊诧,然后质问自己为何知道得如此清楚。岂料,林诗音骤然黑化,但见寒光一闪,一根银钗已射向叶锋咽喉。

叶锋身体向右偏了三分,灵巧躲过。

林诗音冷哼一声,随之而上,手中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直接刺向叶锋胸膛。

叶锋道:“本想跟你好好说话,怎么就这么难呢?也罢……”右手倏然伸出。

这迅如闪电的一击,林诗音如何能挡?匕首距叶锋还有半尺,她身上穴道已被点中,整个人定住不动,唯有眼珠乌溜溜,转动不止。

叶锋笑道:“放心,我又不是好人,肯定会将你怎样的。”

林诗音泫然欲泣,眼中已泛着泪花,却倔强忍住,恶狠狠瞪着叶锋,就像一匹狼!

叶锋双目注视林诗音双眼,使出《九阴真经》中的移魂**,蛊惑道:“看着我的双眼,看着我的双眼……”

林诗音双目渐渐无神,叶锋随后将其控制住,询问出《怜花宝鉴》所藏位置。从房间某处暗格取出《怜花宝鉴》,将林诗音放在床上,随即闪身而出。

“放下秘籍!”

叶锋刚刚闪出房间,但听一声闷喝,呼!

一道霸道无匹的大鹰爪手,风卷残云般,呼啸而来,热浪扑面!

正是跟王怜花定下十五年之约的孙驼子。

叶锋暗道一声“晦气”,不想遇到不想遇到,不曾想最终还是碰到了。

第164章踩小人

“背上一座山,山也压不倒”,这话,说的便是孙驼子孙二先生。

但这“山也压不倒”的孙二先生,却硬生生被一句诺言,压成了孙驼子。

由此可见,有些时候,什么都可欠,偏偏人情债欠不得;什么都可受,偏偏别人的帮助受不得。

孙驼子早年便以大鹰爪手成名,一双手掌苦练四十余年,近十三年,虽早已淡出江湖,可手上的功夫却没落下。非但没有落下,反而更进一步。

普一出手,一股浑厚的劲气便呼啸而上。

半空之中,叶锋大笑一声:“大鹰爪手?我也会!”左手拿着秘籍,右手五指成爪,直接迎了上去。

但见他右手仿佛披上了一层金光,空中顿时出现五道爪印,残影连连,犹如流星划过半空。

正是九阴神爪!

孙驼子蓦然瞪大了眼睛,失声道:“什么?!”眼中流露出惊骇之色。

正如“鞭神”西门柔,软兵器一项上,能使七尺长鞭,已可算得上高手。但他苦练鞭法,一条鞭法挥出,竟长达两丈九!迄今三十余年,尚无一人能将软鞭练到如此境界。

孙驼子也是这般。

他苦修大鹰爪手四十余年,实在不相信,世上竟还能单凭爪功胜他。他早已见识过叶锋的剑法,自知非其敌手。但他怎也想不到,叶锋竟还会如此神奇的爪功!

嘶!

衣服撕裂,烧焦的气味传来。

孙驼子只感周身空气骤然沸腾,身前三尺,空气撕裂一般,一股强压。排山倒海撞来!

只一刹那,孙驼子顿觉气血上涌,被逼得连退一丈。

轰!

他身前地面,顿时显出一道巨大的爪印,尘土飞扬!

待他再瞧。却哪里还有叶锋的踪影?

“虽然这个世界很操蛋,但你却完全有资格活下去,好好活着,千万别死。”一声长啸,犹如钟磬之音,远远传来。清晰可闻。

孙驼子稍微错愕,不知怎的,忽生一种被认同之感,失神望着叶锋消失的方向,心绪莫名,感慨万千。心头那个压了自己十三年的负担,终于不在。

这十三年来,满腹怨意,从来未曾一笑的男人,像是找到了当年的热血,仰天大笑起来。

忽然。

忽然就想通了。

生活、成长、青春,也许会漫长似水。也或许,不过只是一刹那。

……

……

拿到《怜花宝鉴》,叶锋立即就近找了一家客栈,翻阅起来。

两世为人,穿到大唐王朝,在这里,以武为尊,只有不断变强,才能生存下去。没有足够的武力,不是被欺负。就是难以忍受,然后反抗,然后死!

叶锋两者都不喜欢,所以他只有不断变强。

可在不断变强的过程,得到秘籍。提升自己的修为,起初还有生存的压迫。但渐渐的,随着自己实力越来越强,拿到秘籍,遭遇高人,一颗心脏却仍跳动如鼓点。

梦想!

倘若不断变强,修行一途,也能成为梦想,那他确定,自己的梦想就是不断变强。

他享受不断变强的过程,也享受变强之后,杀伐果断,随心所欲,带来的快感。

接下来,叶锋花了足足半日,一步不出房间,才将王怜花这毕生所学,粗略浏览完。

读完之后,他不由折服,感慨不已,王怜花不愧是惊才绝世的天才。

叶锋着重看了下秘籍上面记载的易容术,心悦诚服。

王怜花在前人基础上,改良的易容术,工艺虽只几个步骤,但技巧却巧夺天工,令人叹为观止。

至于其他方面,什么摄心术之类,叶锋本就学了其他,两相印证,体会更深一层。

噗的一下,叶锋将秘籍合上。

成了!

只要学会了上面的易容术,再回主世界,那就走遍天下都不怕了。

《怜花宝鉴》到手,此次位面之旅,初定任务已完成百分之八十。上面所载武功繁杂,没个一年半载,难以消化,也不急于一时半会,该动身去救李寻欢。

哦不,即便自己不救李寻欢,他应当也无大碍,那此行最主要的,还是踩踩小人。

填饱肚子,叶锋随即起身,展开身法,在城中搜寻李寻欢的踪迹。

龙啸云武功不行,脸皮却厚得很。而人一旦突破了节操下限,脑子肯定不错,什么下三滥招数都想得出来,用起来也毫不脸红。

李寻欢奇货可居,若想达成目标,自然是一定要保护好的,想要找到,当然不容易。

但,叶锋已不必找。

他只要跟着去行了。

城中有一辆马车,马车前有两个人,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孩,还有一个脸色僵硬的男子,浑身散发着死气,只要看上一眼,你就会从心凉到指尖。

龙小云和荆无命!

叶锋当然不会掐也不会算,他也当然认不出这两人,但他就是可以确定,毋庸置疑。

只因两人身后还跟了一个人,一个浑身脏乱,头发杂乱如喜鹊窝的男人,叶锋认识这个男人。

阿飞!

李寻欢有难,无论遇到什么事,阿飞肯定会去的。

叶锋追踪技术一般,但轻功却不错,非但不错,简直可以说的绝妙。

阿飞生于森林,长于森林,最擅长的便是追踪。

一个打猎为生的人,倘若连追踪都不过关,他又怎能生存下去?

但很可惜,两年的颓废时光,夜夜被林仙儿灌迷汤,他反应已迟钝了许多。再加上昨日所受打击,他反应更迟钝了。

荆无命当然发现了阿飞,阿飞却不知道自己已被发现。

阿飞已经迟钝不少,当然没有发现叶锋。

叶锋既然跟在阿飞身后,荆无命又自觉自己发现了阿飞,便以为发现了所有危险,警惕性自然下降。他自然也不可能发现叶锋。

另类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很有趣的循环。

兜了几个圈,换了三次车,又转了几个弯,竟又重新回到了市中,终于在一条幽静长街停下。

这条长街上,只有七户人家,位置绝佳,建筑更是上乘。

这七户人家,不是王侯贵族,就是当朝大员。

就算是叶锋,也不得不佩服,龙啸云这孙子旁的不行,藏人倒真有一手,脑子倒也当真好使。

第165章斩杀龙啸云

这原本是皇家贵族所居之地,恐怕任谁也想不出,李寻欢就藏在此处。

偏生庭院门口站着的,就是龙啸云。

他满脸笑意,脸上颇有得意之色,长揖含笑道:“荆先生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只因李寻欢事关紧要,不得已如此,万望荆先生海涵!”

他也的确有资格得意,无论是谁都难想得出来。

叶锋飘身上了一棵柳树,望过去,终于见到龙啸云。国字脸,浓眉浓胡须。这原本应当是正义凛然的一张相,却偏生教人反胃。

荆无命却看也不看他,死灰色的眼睛只死死盯着自己的手,冷然道:“李寻欢就在这里?”

龙啸云右手一挥,全身被捆绑、面无人色的李寻欢,就已被人用板车推了出来。

自认做了一件极其得意的事,却无人赏识,也无人赞扬,你心里是否好受?

没有人心里会好受,无论他是三岁小儿,还是八十老人。

所以他得意洋洋地笑道:“此处乃皇上钦赐,本是樊林公居所。但他出游在外,恰巧樊林公府上管事是在下好友,在下住上几日,也无不妥。”

荆无命仍死死盯着自己的手,忽然道:“你觉得没有人能找到这里?”

龙啸云挑了挑眉头,脸色稍微变了变,笑道:“若是有人能找到这里,在下可以立即给他磕头。”

荆无命道:“好,你准备磕头吧。”

龙啸云张了张嘴,刚想说话,脸色忽然大变,不知何时。墙角忽然多了一个人。

龙小云顺着父亲的目光望去,一下子,脸色也瞬间变得苍白。

阿飞,当然只能是阿飞!

他身上原本穿着青衣,虽不名贵。却干净。此刻因为追踪,也变得肮脏、杂乱。

他就静静地站在那儿,你却能感觉到他身上的杀气!

庭院虽然很多,但只要有他在,你就感觉这空间似乎太过逼仄,太过拥挤。

黑云压城城欲摧。山雨欲来风满楼,大抵也不过如此。

好在还有一个荆无命!

天地之间,也只有一个荆无命。

正如李寻欢跟上官金虹,正如诸葛亮与司马懿,也正如荆无命和阿飞。

也许李寻欢、上官金虹武功高出两人很多,但只要两人站在一起。你才感觉搭配,你才感觉合适,你才感觉,纵然是对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