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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传奇之一 公孙 by吕希晨(星野)-第7部分

小说: 传奇之一 公孙 by吕希晨(星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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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底下情火蒸软的身子忽地一僵,响应的双手垂落身侧。 

  可惜千年老木头浑然未觉,继续发表感言:「抱起来轻如鸿毛——倒不是说非要你重如泰山不可,要真成了泰山我也抱不动;但还是希望你多长生肉好,抱起来不会骨头碰得喀啦响。」 

  「喔,是么?」 

  应声带寒,可惜听者是个迟钝的木头人,完全没感觉,用力抱了抱身下人,好心「安慰」地说: 

  「放心,虽然你是只『身虚体弱』的『老』狐狸,但我不在乎——甚至可以说,其实我是庆幸的。」 

  「庆幸什么?」询问几乎成冰了。 

  木头人躺在他胸膛大笑,觉得能想出这番见解的自己相当了不起,应该被奖赏鼓励。「你们妖狐一族是吃肉的嘛!所以你根本不可能真如方才所说一口吃了我,我也不必担心将来有一天被你啃得一乾二净,要你是鹿或马之属的精怪我才要担心——」公孙白眼尖地抓住怀中人蠢蠢欲「挥」的双手,不让动弹。「嘿,别想打我第二——哦!」 

  手不能动,还有头。滕洛书只消弯腰往前仰,额头重重敲上他鼻梁。 

  痛得公孙白当场飘出男儿泪,倒在滕洛书单薄的胸膛。 

  好痛! 

  但——值得,真的值得! 



                         完 



后记 



  意外吗?我自己也感到很意外。 

  对于认识两极体的成员,结交为友,到成为其中的一员——一连串的演变只能用「意外」——「机缘」来形容,更别说是以合同志的方式出现,涉身进入另一片BL小说的天空了。 

  在这里,我是初生之犊——不畏虎,也常要蠢,感谢同社友人们不辞辛劳、发挥莫大耐心地教我,关于同人志、合同志(可耻的我到加入后才知这两者有何差别……),也关于许多许多我问过的那些笨不可言的蠢问题……谢谢大家了! 

  这个世界之于我而言是如此的新鲜有趣,自由且多元得令我咋舌不已;慢慢的,我越来越可以了解为何大家会热衷于这方发表己作的天地,无论是同人志、合同志,或者衍生志,它的自由、它的取决于已在在吸引人,而除了单纯的创作外,还需要学习更多不曾接触过的事物,又是多么诱人的一件事吶! 

  我想,小说的创作无论是用什么方式呈现,都是写作者为抒发自己的想法或者自己所欲与人分享的故事,有悲亦有喜,若能感染读者,哪怕只是一丝丝,之于写作者而言都是莫大的快慰,都是目的的达成—— 

  现在的我,单纯如是想而已。 

  《公孙》一书,谈树精、谈狐精、谈狼族,就是不谈人;没有人味,也就少了人世的枷锁束缚,可以自由自在无视规范;于是乎,我让它走向明朗欢喜的曲调,希望这则故事能给予阅读者片刻短暂开怀的时光,或微笑,或捧腹大笑,皆是成趣。 

  如此,我所赋予《公孙》的想法便达成了。 

  粉墨登场,望不吝赐教! 

完    
 
   
    
  《公孙》(传奇之一)by:吕希晨(星野)  '荷泽有鱼'  55K  10…07 
13:27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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