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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松下幸之助经营之道 作者:李海明-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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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随着经济的繁荣,需要扩充道路、飞机等各种社会设施,这当然也是政治的工作。同时“事业的成败,取决于人”,“培养人才”的学校教育,称政治也有很大的关系。另外,今天从事企业活动,需要各种许可、认可证明,决定这些事物的政治价值,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企业的生产价值。

  综合这许多的理由,松下认为,企业在贯彻它的使命,贡献社会时,一半要靠企业本身的努力经营,而另一半,则受到以政治形态为中心的社会情势所左右。换句话说,企业除了必须有正确的经营理念、企业内部,以及诚实而努力地经营外,还需要适当的经济政策以及其他各种措施相配合,企业的努力才会有效果。反之,如果政治措施不得当,经营努力很可能会成为泡影。

  所以,身为经营者和经济人,必须拼命努力地工作,以达成他对社会所负的责任。但光是这样,不见得能完成他的责任,也还要关心政治,向执政者提出建议,使政府政策,能与正常的企业努力,经营努力相配合。因此,经营者必须关心政治,适当地提出要求,这是极为重要的,而在当今民主时代里,更显得重要。

  当然,经济人对政府提出建议或要求,常会被认为是为自己的企业,谋求特别的权利,但松下先生并不是这个意思。基于这种心理,关心政治,使政治成为私人的工具,绝对是不好的。松下先生认为,经营者应该以他的专才,来考虑什么对国家国民是好的,关心政治,对执政者提出适当建议,以期产生理想的政治。企业内部的努力才不会白费,企业对社会的责任,也就更容易达成。

  因此,今天的经营者,在拼命努力于副业的同时,要关心政治,对执政者提出适当要求,才能够充分达成他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这一点大家必须铭记在心。





松下幸之助经营之道四 以赚钱为企业使命



四 以赚钱为企业使命

  促进社会繁荣,才是企业赚钱的真理;而为了达成这种目的,公司必须严格要求每位员工。

  社会提供给我们资本、人员、资材,而我们若没有创造成果,社会是不允许的。利益是大家工作的盈余表现,这盈余应是普及社会的每一角落,变成繁荣的基础。假如大多数人从事于无益的工作,即所谓没有赚钱,那么,社会将会立即闹穷。正因为大家做事赚钱,故有税金可收,亦可做为互助的来源。所以,赚钱是整个社会繁荣不可缺乏的义务和责任。这一点各位应好好认识清楚。

  如果大家工作时都有这种观念,公司的收益必然提高,因此,各位也能领到自己的薪水。

  倘若做赚不到钱的工作,倒不如一开始就不做,也没有必要做,做了也没有意义。吃了就什么也不剩的生活,连天上飞的小鸟也能过这种日子。

  然而,为了达成“赚钱”的目的,公司对各位会有各种严格的、强力的要求,各位也要有决心彻底实行。

  制造商品的目的,在于提高社会的生活水准,只要不断生产,贫穷就会绝迹。

  我们的工作是生产。但是,光只生产以供应社会大众所需的想法,今天已经行不通。我们对于为什么要生产这些东西?为什么要卖——首先要了解清楚,然后才去生产。

  只要不断地生产,社会上就不会贫穷。用来买产品的钱,以社会立场来看,是一种工具。即一种润滑油。因此本质上是物资,有了物资,就等于有钱。没有物资,再有钱也等于零。所以,生产就是要增加财富,这是公司的重要使命之一,便是透过这种扩大物资生产,来提升社会生活的水准。

  我们要以这种想法做基础,去推销我们的产品。我们要帮助别人在他收入范围内,尽可能丰富、便利和滋润他的生活。厚利多销不仅是企业共同发展的原则,而且也是公司与社会同时繁荣的基础。

  今天的日本企业,视薄利多销为成功经营的信条,至少大部分的成功者,在他们的传记中,都这么表示,对这个问题,松下先生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薄利多销”是资本主义中最大的缺点。因为这会妨害企业共同发展的原则,使少数企业过分壮大,因此应该是“厚利多销”,这是公司与社会共同繁荣的基础。

  所谓的“厚利多销”,并不是将原来一成的利益提高为二成,将高出来的一成利润转嫁给消费者负担。而是企业将合理化经营所获得的利益,分享给顾客,这才是松下先生的本意。竞争使公司绞尽脑汁,赚取最合理的利润,提供最优良的服务。

  因为有竞争,所以你不能想赚多少就能赚到多少。也不能如愿地以你的价格将产品卖出去。同样的商品,你卖得贵,人家就不买,要到比较便宜的地方买。如果你老是卖得贵,生意就会清淡,终将维持不下去,所以非要设法降价不可。这就是社会。

  卖得比别人便宜,还能有最低限度的利益,能吃得饱,能做售后服务。能分配盈余给股东,能分发奖金。每一个公司都是一面竞争,一面尽最大的努力,取得最低限度必要的利益,这就是今天的情形,这是大家绞尽脑汁努力的结果,是自由经济制度下社会发展的原则:大众必须毫不松懈地拚命工作。重要的是,应该取得多少利益才算合理?这必须以该公司的方针、人生观和社会观,来做正确的决定。该公司若是站在社会责任的立场来决定,便能得到社会的承认。企业即是社会的“公器”,有助于社会的发展,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社会,所以存在可供发展用的财力也有必要。它应包括利益在内,只是不久后应还给社会。经营者必须有这样的观念,同时也是赋予全公司的重大责任。

  合理利润的获得,不仅是商人经营的目的,也是社会繁荣的基石。

  商人的目的,就是赢利。当然这是指正当的利益。如果没有利益,任何事业都没有发展的前途。当松下先生回顾松下电器创业以来,始终以合理售价的产品提供市场,断不妄加不正当利益,便感到骄傲。

  现在,由于竞争比较激烈,抱持错误经营法的竞争者陆续出现,但松下公司仍以彻底合理化的经营,生产优秀制品、廉价供应市场,借以贡献社会;对内则以正当利润所得,巩固事业经营基础。

  企业的合理利润,是为了维持整个社会的协调。

  日本自古就有“士农工商”的说法,“商”被放在最下位,由此可知从商的人有被轻视的倾向,这虽然是古时的说法,可是其阴影至今天还存在。

  从前曾有“商人被杀不偿命”的说法。在战前中央的官厅,商人甚至不能从正门出入,必须由另设的“御用商人出入口”进出,可见当时商人是倍受轻视,商业谈判也被认为是卑贱的。这种轻商的风气一直残留至今。

  一般观念中对“赚钱”、“追求利润”的看法都有偏差,认为“赚钱”是低俗而卑贱的,“安贫”才是清高的。绘画、弹琴,被视为艺术,受到很高的评价,这是正确的。但站在一个经商人的立场,认为世人对“赚钱”的观念应加以修正,而给予较高层次的评价。

  正因为社会上对“赚钱”这种观念没有正确的认识,所以造成一般人有谋取利润是不光明正大的想法。这里所指是“正当的赚钱”,而不是不择手段的谋取利益。

  公司没能利润,是因为它给社会贡献太少。确保适当利润,是企业对社会的责任。

  谈到企业的利润,有些人认为它是难于启齿的问题。当然,把追求利润当作企业最高的目的,而忽略对社会所负的责任,是不应该的。但获取适当的利润和负起对社会的责任,并不冲突,一样能够获得成功。获得利润的企业,往往也能同时使社会获得利益。

  企业对社会的责任和适当利润的关系,可以这么说明。当某人以某种价格购买物品时,是因为他认为这项物品的实际价值,比售价要高。例如价格一百元的物品,他认为有一百一十或一百二十元的价值,因此肯花一百元买下来。但只值八十或九十元价值的物品,是没有人会出一百元来买的,除非有特别的情况。另外,从供应的立场来看,将有一百一十元或一百二十元的价值的产品,卖一百元,可说是对社会大众的服务及贡献,而它获得的利润,等于是它对市场供需调节所做的服务及贡献的报酬。制造商运用各种方法。使价值一百二十元的产品,以九十元的成本制造出来。然后使供应商能以一百元供应。由此可见,无论供应商或制造商,都能因自身的努力,而社会大众获得报酬,与大众合理地分享利润。

  企业所提供的物资,或服务中所包含的努力与奉献越多,对需要者或社会的贡献程度就越大,而企业所得的报酬——也就是利润,也就会越多。不经由奉献或努力所得到暴利,并非不存在,但那毕竟是例外,在本质上,我们必须把利润看成企业达到使命所获得的报酬。因此,经营没有获得利润,可以说是因为它对社会贡献太少,或是没有完成它所负的使命。没有利润的经营,违反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换句话说,企业由经营的活动来达成贡献社会的使命,并从中获得适当的利润,这对企业而言非常重要。因此任何企业,不管处于何种社会情势之中,都必须诚实及努力地完成它对社会的使命,同时从其事业的活动中获取适当的利润,然后依法纳税,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这对企业来说,是个相当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社会上普遍有同情亏损者的倾向,站在人情的立场来看,这固然无可厚非,但是这种想法和前面说的有相互矛盾之处。既然获取适当的利润缴税,是企业应尽的社会义务,那么出现赤字,就证明它没有善尽之,这种情形,不能任其继续存在。我们不能因同情,而忽略了企业应尽的义务。

  企业除了缴交给国家的税金外,将所剩的利润,再以红利名义分配给各个股东。企业的股份多半由多人持有,这种企业形态,使几十万人变成股东。企业当然要给这些出资的股东,适当及稳定的报酬,这对企业来说,也是一项相当大的社会责任。

  企业的业绩不稳定,自然会减少红利,甚至无法分红,如此一来,股东当然不会安心购买企业的股票。假如有人领取红利来维护生活,红利减少或没有分红,就成为生死攸关的问题,从这点来看,企业获得适当的利益,是有其重要性的。另外就是企业既然负有促进人类生活,使其无限地成长和发展的责任,企业本身就必须不断地成长和进步。换句话说,企业必须不断从事新的研究,开发新的产品,扩充设备投资,以供应人类不断增加的各种需求。

  然而开发和投资,都需要资金,如何筹集资金呢?政府经营的事业,或许可以从税收来补足必要的资金;但是民间企业就不能用这种方法,只能靠自己去筹集,没有其他办法。因此企业需要获得利润,并累积起来当作资金。

  松下将百分之十的利润,视为适当的利润,以这种利率来经营他的企业。当然适当利润的基准,因各个行业以及企业本身的发展阶段,而有所不同,但是不管怎样,从应缴的税款、分配给股东的红利、为达成企业使命所必须积存的资金,这三个观点来分析,应该可以衡量适当的利润率。而确保适当的利润,是企业对社会应负的重大责任,这是企业家应当有的观念。

  另外,要让政府及社会大众确实认识利润的意义。有这些人认为企业利润违反人民的福利,而将利润视为剥削,这种观念也存在于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中,是导致施政偏差的原因之一。这种施政的偏差会造成利润降低,税收减少,增加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困扰,最后连国民的福利都受到危害。因此,象暴利那种过度的利润虽不足取,但是适当的利润,不仅有利于企业本身,同时也是提高社会和国民福利所不可缺少的。这样的认识,不仅经营者应该有,政府和国民也都必须具备。

  企业追求合理的利润,与国民福利的增进是息息相关的。无论任何企业,都有向国家纳税的义务。国家便以这些税收,从事各项社会设施,维护全体国民的安定和福利,谋求国民的幸福。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今天,无论是我们同业界或其他业界,都有这一种想法:利益是属于公司的,该取多少利益,由公司斟酌决定。不过,利益有一半要纳税,所以,公司宁可少赚一点。这种情形即使公司愿意,从业员没有异议,也是不可以的。

  我们必须正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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