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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部分

娶个姐姐当老婆-第262部分

小说: 娶个姐姐当老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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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也就像梅菲斯说的,神祇是半人格半规则的存在,神位和坐在上面的人,两者结合才是真正的神祇。能够坐上神位的人,原本也都肯定是强者中的强者,不仅仅会拥有这个位置相应所附带的权力,同时也会让自己本身变得更加强大。后面这一种,神祇自身的力量,同样也可以称为神力。

第一种神力,可以称为“神位之力”,第二种神力,则可以称为“神身之力”。在通常情况下,这种划分并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神祇总是坐在神位之上,这两种神力总是同时并存的。如果某位神祇失去了神位,却还保留着“神身之力”,那么结果就是他会成为力量强大的凡人——在历史上,这种例子并不多。

之所以说“不多”,而不是“没有”,就是因为有特例的存在。而这种特例,就是圣者。

神祇暂时放弃神位,离开神国,附体凡人降临物质界,这便是圣者。圣者是神又非神,因为其实他们虽有强大的力量,却暂时不在神位之上,也就是说保有第二种神力,却暂时不能运用第一种。十六年前的动荡年代,诸神集体以圣者形态降临物质界,四个月后返回——这短短四个月,便导致了超过十名的神祇死亡(有些以后又复活),其中很多都是被凡人所杀。神祇之所以如此脆弱,就因为他们当时都处于“非神”的圣者形态。

巴尔正是在动荡年代中被杀,他早早预见到这个命运,所以早就提前播种,弄出了数量惊人的子嗣。他将自己的神力分散其中,作为将来复活,重返神位的基础。也就是说,梅菲斯和莎珞克这种巴尔子嗣所获得的神力,其实是“神身之力”,和选民所获得的“神位之力”,并不是一回事。

“所以并不是需要全部的巴尔之子都互相残杀殆尽,聚齐完全的神力,巴尔才能复活,”梅菲斯低声说,“只要聚集到一定的程度,像我这样,就已经足够。以此为力量基础,就有能力重获神位,再度成神,而不是说直接就变成了神。”

选民获得的神力,本质上是一种“权力”,可以理解为神祇暂时把权力下放一点点给自己看中的凡人。权力是依托于位置的,只要神位不被摧毁,就算是神祇死亡或者换了新人,选民也会一直拥有神力——但却是可以被随时收回的。神子所继承的神力,本质上是一种“能力”,有点类似于基因优秀的父母生出了非常强壮的子女,你可以把子女杀了,却没办法把这种“强壮”给剥夺了。除非是通过彼此残杀,相互吸引的方式,否则这种神力无法转移。

格拉兹特是深渊三大领主之一,力量相当于高等神的存在,因为恶魔本质所限,他不可能控制依附于神位的“权力”,却能够控制神子体内的“能力”。这也就是莎珞克所说,神力和神力也是不同的。

“格拉兹特一直在做这方面的研究,所以我想他成功的可能性还是很高的,”莎珞克说,“当然这已经无从验证,他的计划被破坏了。”

当日在巨魔山脉,格拉兹特眼看莎珞克已经彻底战败,没有翻盘的机会,索性直接用邪炎将她烧死,两位巴尔之女的神力融合,眼看邪神就要复活,却被提尔当中阻拦,硬生生压制了下来。后来有意无意之下,又吸纳了黎明之石在体内,此时的梅菲斯,相当于有两大高等神在联手压制,哪怕融合全部的杀戮神力,巴尔也未必能复活。这也是梅菲斯虽然听说班恩借子嗣复活,却并不如何担忧的缘故。格拉兹特的打算自然也就功亏一篑,没有结果了。

“看来我的运气还真是不错呢。”梅菲斯轻笑。

一段时间的沉默,然后莎珞克再次开口。

“好了,”她说,“以前的事情,我也基本都记起来了,重逢叙旧也已经过了,那么现在我们来谈谈正事。”

“自然,”梅菲斯说,“我们的情况,你想必已经很清楚。总之我们因为某些意外,到了这里,目前打算前往断域镇,但我们需要一个向导,你能帮上我们吗?”

魅魔点头,“当然,”她说,“我知道断域镇的方位,也可以带你们去——但我能获得什么?”

“你希望获得什么?”梅菲斯反问,“我们不妨先听听你的开价。”

“自由。”

“没问题,”梅菲斯说,“只要我们到了断域镇,立刻就会释放你,从此各不相干。”

“不,”莎珞克摇头,“不是这种自由,”她伸手指向琼恩,“我要求和这位巫师先生签订一份灵魂契约。”

第二十四节放弃

琼恩几乎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什么?”他不由自主地反问,“灵魂契约?”

“灵魂契约。”莎珞克重复。

琼恩确定自己耳朵没出问题,他低头看看梅菲斯,发现圣武士也是一脸惊讶。“你刚才说你要自由,”琼恩不解地问,“然后你又说要和我签订灵魂契约?”

“没错。”

“但这两者压根就是矛盾的吧。”

灵魂契约难道是能随便签的东西么。

所谓灵魂契约,最初是源自九层地狱的大魔鬼们发明的一种魔法——甚至都已经超出魔法的范畴了——专门用于收取物质界的凡人灵魂所用。在一般人眼中,恶魔和魔鬼没什么区别,统称为邪魔,都住在下层界,但其实他们的差距就像天堂山和蜘蛛魔网一样遥远。恶魔是混乱无序的,居住在无尽深渊,魔鬼是严格遵守规则的,居住在九层地狱。他们都喜欢凡人的灵魂,但恶魔用的方法是引诱、欺诈甚至直接杀人夺魂,而魔鬼却是通过契约。

凡人和魔鬼签订一份灵魂契约,只要成立,立刻有效。举个简单例子,契约中写“魔鬼向凡人提供一万枚金币,凡人死后灵魂便归魔鬼所有”,那么只要魔鬼提供了这一万枚金币,凡人死后,灵魂自然就落到魔鬼手中,无需再通过其他方式,这是受契约本身保证的。

灵魂契约的强大之处在于,它借助的是这个多元宇宙中最本源的秩序力量。哪怕是最低阶最弱小的小魔鬼,只要他能拿出灵魂契约来,和凡人签订成功,那么这份契约就是永远有效的,就算是诸神也不可能插手撤销。神祇可以把签约双方都杀了,让契约内容永远也无法得到实际履行,但这份契约本身依旧是有效的。

当然,这种最原始的灵魂契约也有它的限制之处,便在于双方当事人只可能是凡人和魔鬼。只有魔鬼才能拿出灵魂契约,也只有魔鬼的守序本质,才能保证契约的效力,换了以混乱著称的恶魔是压根就没用的。而且内容也限制得很严格,魔鬼提供各种服务,换取凡人的灵魂,不能偏离这个主题。

在漫长的岁月中,这种魔鬼的魔法技术流传到了物质界,经过一代代巫师的研究,又弄出了一些新的变种。比如最常用的魔宠契约,专供巫师召唤魔宠之用,从本质上说依旧是灵魂契约,当然琼恩懒得召唤魔宠,所以还没尝试过。而所有变种之中,最强大也最神秘的,便是真名契约。

真名契约发明出来的最初本意,是为巫师寻找得力可靠的邪魔助手。它突破了原始灵魂契约的很多限制,却也增加了新的条件。签约者的一方仍旧必须是凡人,但另一方却不再限定必须是魔鬼,完全可以是恶魔,甚至可以是天使——但同时却要求凡人必须是高阶巫师,也就是说必须拥有“真名”。

因为这本来就是一份以“真名”作为效力保障的契约。

所谓秩序,最根本的规则,首先是自由意志,其次是契约必守,其余一切规则都在其下。而以效力而论,书面契约又远远强于口头契约。真名契约是书面契约,以双方的“真名”签署,代表了完全的自由意志,也因此拥有了绝对效力。任何写在契约中的内容,只要经过确认,对于签约双方而言那就是至高律法,不能违背。即便是再狡猾多智的凡人和再混乱叛逆的恶魔,也必须老老实实遵循。

最麻烦的关键在于,真名契约的内容是可以由双方自由商定,但有一条却是系统默认,无法更改,也不能通过其他条款废除或者规避的:生命绑定。

生命绑定的意思完全可以从字面理解,换句话说,只要真名契约签订,其中有一方死亡,那另一方也会跟着死亡,绝无意外,相当于是把两个人的命运绑在一起,一旦出事就同时完蛋。世界上的人,只有嫌命太短的,没有活得不耐烦的,这种变态的契约,自然没有几个人愿意签,虽然费了许多功夫发明出来,却被束之高阁,成了只具有“理论研究价值”的屠龙之技。

莎珞克现在提出要签灵魂契约,首先她是恶魔不是魔鬼,原始的那种灵魂契约不可能适用,她也拿不出来;魔宠契约更不可能,现有的魔法技术,还不足以把一个魅魔变成魔宠,否则巫师们只怕人手一个了;唯一可能的,就是真名契约。

但真名契约和“自由”,压根就是南辕北辙的吧。

“不矛盾,”莎珞克说,“我需要的自由,是离开这里,回到物质界去。”

“这地方似乎也没什么不好……我的意思是说,你现在已经是恶魔了,这里正是最适合你的位面……”

“适合不适合,是我自己说了算的,”莎珞克冷冷瞥了他一眼,“我虽然换了副身体,但我的记忆,我的灵魂,完全还和凡人时一样,那么我为什么要住在这种肮脏、荒凉,永远透着腐臭和血腥死气,无休止无理由地互相残杀的鬼地方——你是不是很想尝试?”

“不,谢了。”琼恩赶快推托,“但如果你只是想回到物质界,那完全不需要这么大费周章,”他建议说,“只要你能帮助我们回到物质界,我便可以用魔法将你召唤过来,这并不难。”

确实不难,恶魔和深渊的联系紧密,但程度高低也是有区别的。力量越强的恶魔,和深渊的联系越密切,力量越弱的恶魔,联系则越薄弱。对于凡人巫师来说,这就意味着你召唤一只夸赛魔,和召唤一只炎魔,难度相差不可以道理计,前者是初出茅庐的巫师就能办到的,后者非第一流大巫师不可,往往还有生命危险。莎珞克现在是魅魔,比夸赛魔自然高级些,但也不算很强,何况她成为恶魔才不到一年,本质上还没有被完全同化,召唤起来难度很低。

只不过,召唤恶魔也是有一定条件的……

“我怎么能保证你回到物质界,就一定会履行诺言呢?”莎珞克反问,“莫非我们为此再签一份灵魂契约?”

废话,还签灵魂契约,那事情不又绕回来了么。“你可以信任我们……”

“你要求一个恶魔信任你?”莎珞克用不可思议的语气说,“你觉得恶魔的辞典里会有‘信任’这种概念?”

琼恩闭上嘴。

“而且你怎样才能召唤我?你必须要拿到我的真名吧,”莎珞克又说,“然后呢?你是个巫师,你有我的真名,你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差遣我、指使我、命令我——你觉得我很乐意接受这样的处境?虽然我现在胸部是比以前更大了点,但智力似乎并没有下降呢。”

琼恩继续闭着嘴。

“最后一点,就算你遵守约定,就算你不用真名来要挟我,对我而言也没有什么意义。”

“为什么?”

“因为格拉兹特同样也有我的真名,你可以把我召唤到物质界,他也同样可以再把我召回深渊,”莎珞克说,“规则只会被更高的规则所改变,灵魂契约就是最高的规则。”

“你的口气真不像是个恶魔,”梅菲斯在旁边评价,“倒像是个魔鬼。”

魅魔嫣然笑了笑,“跟格拉兹特学的,”她说,“别忘了那家伙的外号。”

“我可以代替他和你签这份契约吗?”梅菲斯问。

“你没有真名,”莎珞克回答,“而且我也绝不希望和一位圣武士签灵魂契约。”

梅菲斯默然,莎珞克所说是事实。如果签订灵魂契约(她指的显然是真名契约),就意味着签约双方从此紧紧绑在一起,这是自由意志达成的合意,再也不能改变,也不可能被以后的契约所修正或废止。这种代价,并不是人人都愿意承受的,但此时此刻,也唯有琼恩能作为签约者。

真名契约被发明出来,原本的用意就是让巫师获得可靠的邪魔助手。如果琼恩和莎珞克签约成功,那么只要琼恩在物质界,莎珞克自然就可以自由前往他身边,连通常的仪式血祭都不需要,也不再会被其他存在所召唤控制,因为真名契约本身就是最高规则,在它的领域之内凌驾于一切规则之上。而且真名契约造就的是“助手”而不是“奴隶”,地位相对平等,拥有更多的自由,加上“生命绑定”的铁律限制,彼此之间也必须保持相应的尊重。

从莎珞克的角度来说,她已经变成了魅魔,但却依旧保有人类的记忆和灵魂,希望返回物质界,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换了琼恩,他也不肯在这鬼地方多呆半秒。何况在深渊无数恶魔之中,魅魔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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