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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部分

娶个姐姐当老婆-第139部分

小说: 娶个姐姐当老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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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

“表面上看是一枚防御飞弹胸针,”王子说,“能抵御魔法飞弹的袭击。但实际上里面暗藏了一个法术,只要捏碎它,我就会立刻知道你的位置,并且能马上传送过去。拿到死月法珠后,就用它通知我,我们自然会去接应你。”

“明白,”琼恩沉默了一会,问了个问题,“殿下,我还是不太明白,这件事情交给我来做,是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吗?”

整件事情,在王子口中说来都很顺理成章,每个步骤和举措都有充分的理由支持。但正因为太过于顺理成章,反而让琼恩觉得更加的忐忑不安,总觉得似乎有什么不对劲。或许是单纯的直觉,或许是本能的多疑,他也没有什么依据,但终究还是忍不住开口询问。

“特别的理由吗,”王子一边喝咖啡一边点点头,“其实也是有的,”他微笑着,“因为根据我的预言,现在拿到死月法珠的那个人,对于你而言是一个非常合适的对手。”

对于我而言是一个非常合适的对手?这话是什么意思?

“死月法珠作为神器,无法用魔法来准确定位,我和雅菲尔女士,自信已经是这个世界上最高明的预言师,但也做不到这点……来,喝咖啡,”王子将桌上另外一杯咖啡递给琼恩,“不过呢,也不是说就完全一筹莫展。如果对神器有非常详细的了解,清楚它的构造,知道它的创造过程,哦,最好是能得到神器创造者的协助,那么也是可以多知道一些东西的。”

神器创造者?“死月法珠的创造者是……”

“拉沃克先生,”王子回答,他慢慢将杯中的咖啡喝完,“总之,从法术探知的结果来看,死月法珠如今落在一个神术施法者的手中。”

“神术施法者?牧师?”

“不清楚,也可能是德鲁依之类,反正是个神术施法者,”王子点点头,“实力很强,不可小看。要知道死月法珠这种东西,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碰的,按理来说牧师这种神职者尤其碰不得。但法术探知的结果,明白显示那个人在持有死月法珠期间屡次使用过神术,这只能说明他的力量非常强大,足以稳稳压制住死月法珠了。”

于是琼恩明白王子说“对于你而言是一个非常合适的对手”的意思了。

神器也有正邪之分,像奥沃藏宝库里看到的那顶夏梵独角兽冠,显然就属于前者,只要心地纯净善良,不必要求多么强的力量,就能戴上而不受伤害,甚至发挥其作用;而像死月法珠这种,显然属于后者,力量固然强大,危险却也不小,十有八九还附带各种诅咒,要是没点本事就敢去碰,那极可能就是死无葬身之地的结果。那个不知名的牧师(姑且假设是牧师)能持有死月法珠却还没挂掉,这本身就说明实力了。

巫师虽然大多瞧不起牧师,但却也不能不承认神术自有其独到之处,很多地方不是奥术所能企及。一个高明的牧师,只要不是那种缺乏实战经验的文职人员,其实力也不可小看的。

“很奇怪,查不出这个人是谁,”王子说,“就像我前面说的,阿格拉隆除了欣布女王这位大巫师,再无其他杰出人才。神殿和教会倒是有一些,但崇拜的都是精灵诸神和自然诸神,你知道的,以前阿格拉隆那地方是精灵王国嘛,现在还有大量的半精灵。而这些神祇的信徒,如果拿到死月法珠的话,唯一的做法就是立刻将它摧毁,决不会还一直持有的。”

崇尚自然和平衡之道的精灵诸神和自然诸神,确实是容不得死月法珠这种邪恶神器吧。

“也可能是某位邪神的教会中成员。”琼恩说,邪神的教会大多地下活动,不浮在台面上,不为人所知也很正常。

“可能,”王子说,“不过反正都无所谓,对吧,”他微笑着,“对于你来说。”

确实是无所谓,因为琼恩压根就免疫神术。虽说这并不能保证面对牧师就可以横行无敌——举最简单的例子,神术无法直接攻击琼恩,却可以制造狂风卷起一块巨石砸死琼恩——但确实是极大的优势,只要运用得当,出奇制胜,就算打倒第一流的大牧师也不是什么令人惊讶的事情。

如果就这点来说,琼恩确实是这次任务的合适人选。

既然事情已经说到这个地步,该清楚的都已经清楚,琼恩也没有什么推脱的余地了。“有一些具体的书面资料,今晚我会让人送到你房间里去,”王子说,“三天以后出发,还有时间了解情况。出来很久了,在塞尔这高原上呆着,气候可真不习惯,早早把这些事情办完,也该回家了。”

确实,是该回家了。

星辰篇第二十九节队长问题

回到房间,发现梅菲斯已经回来了,“怎么样,”琼恩随口问,“那位小魔女没找你麻烦吧。”

“小魔女?”梅菲斯怔了下,随即反应过来,“哦,没事,她能说什么,闹腾一会也就算了,后来我们继续逛街去了。”

琼恩有些无语,女孩子难道都这么喜欢逛街么,就连梅菲斯这种看起来比较刚硬的类型,似乎也对这项活动乐此不疲,昨天去了今天又去。“那买了什么东西?”他问,因为似乎没看到房间里新增加什么商品。

“哦,什么都没买,”梅菲斯说,“该买的东西昨天都已经买完了,今天自然就不用了。”

“唔?既然不用买东西,那去逛街做什么?”

“就是逛街啊。”

“但逛街不就是为了买东西吗?”

“谁说的,逛街是逛街,买东西是买东西,这完全是两码事吧,不要混为一谈啊。”

是两码事么……算了,不跟女孩子探讨这种概念问题。

琼恩把刚才王子说的事情向梅菲斯转述了一遍,却隐瞒了“凛可能是潜在敌人”这点,暂时不想让她知道。梅菲斯静静听完,沉思一会,“布雷纳斯殿下说得没错,阿格拉隆那边,确实除了欣布女王就再没什么著名的人才。而且,如果说现在持有死月法珠的是个牧师的话……据我所知,应该没有这么高明的角色才对。”

“你对阿格拉隆那边的教会情况很熟悉?”

“说不上熟悉,但知道一些,”梅菲斯说,“迷斯卓诺和阿格拉隆一样,以前都是精灵王国,这两地的教会,大量的信徒和牧师都是精灵、半精灵或者带精灵血统,两地来往是非常密切的。我以前在教会,多多少少总也了解些情况。”

“是这样啊。”琼恩点点头。

“死月法珠我不清楚,但以常理来推测的话,这种邪恶神器,又是大奥术师所创造,肯定是专门为巫师而设计的,”梅菲斯分析着,“那么,要持有它而不被伤害,以巫师最为容易,以牧师等神职者最难。”

“是,”琼恩赞同,“殿下也这么说,神职者按道理是不敢碰死月法珠的。然而既然他敢碰,就只能说明力量强得已经可以压制住神器了。”

“这很难,”梅菲斯摇头,“你和凛都是巫师,造诣也不差,运用死月法珠的力量估计做不到,短暂持有应该是不会被伤害的。但能做到这点的神职者……我想这世界上没有多少。至少阿格拉隆那边的几个教会,就算是最高阶的牧师也应该办不到。”

“可能是什么邪神的地下教会成员。”琼恩说。

梅菲斯依旧摇头,“阿格拉隆那边没什么邪神教会,就算有,也肯定不成气候,”她解释,“在打击邪神教会这点上,欣布女王从来是不遗余力的。”

那就不知道怎么回事了——话说回来,正因为按照常理推测不出这个持有死月法珠的家伙到底是谁,所以才需要派人亲自过去找吧。不管了,反正只要面对的是神术施法者,无论牧师也好,德鲁依也罢,琼恩都还是有几分信心的,毕竟他有天生的神术免疫能力。说起来,这也算是一种天赋异能了。

“要是以后遇上的对手全是牧师就好了。”他有些不切实际地想。

此后三天时间里,琼恩埋头研读王子送过来的那一堆资料。必须说,布雷纳斯王子果然是干考古的,资料收集工作做得极其详细,历史地理风土人情无所不包,把琼恩看得晕头转向,简直都要怀疑王子才是阿格拉隆的统治者,而不是那位欣布女王了。

大体来说,阿格拉隆这块地方以前是精灵王国,并无人类居住。后来随着著名的“精灵大撤退”,此地的大部分精灵都迁徙到了海外的永聚岛,也有小部分精灵不愿意离开故土,依旧固守定居。再到后来,人类王国开始崛起,大量的人类进入此地,与精灵族杂居、通婚,诞生了很多半精灵。

人类、精灵和半精灵相安无事地和平共处了三百年左右,矛盾终于爆发了。起因是人类不断繁衍、扩展,需要更多的定居地和资源,于是开始大量砍伐森林,这惹怒了视森林为神圣之地的精灵族,最终一场种族大战爆发,被称之为“英达尔之臂战役”。战争的结果是和平,一个新的国家诞生了,由人类和精灵共掌权力,而国王则世世代代由半精灵担任,这就是“阿格拉隆王国”。

不过王位传到这一代,却不再是由半精灵担任了。上一代的国王丽奥内选择了她的弟子“欣布”来继承王位。欣布是魔法女神的选民,同时也是著名的大巫师,自从担任国王以来,屡次率领阿格拉隆人民打退了塞尔红袍巫师会的入侵,因此声望极高,在国内几乎是人人崇拜的偶像。

正如王子和梅菲斯所说,阿格拉隆国力不盛,内部并无什么杰出人才,而且大部分地区都排斥魔法的力量,无论是神术还是奥术。们不喜欢魔法,认为魔法是邪恶之徒腐化他人的工具,而红袍法师就是最好的证明——当然,他们也承认少数特例,比如他们的统治者欣布女王,总是用魔法保护着他们。阿格拉隆人普遍信仰神圣的力量,但教会却也并不发达,整个王国只有很少的几座大型神殿,牧师也很稀缺。

这次的目的地叫做“瑞卡之足”,是阿格拉隆的一座小城,人口不过五千,大部分都是半精灵,四面森林环绕。根据王子和雅菲尔女士的预言魔法,以及其他各种资料的推测,死月法珠应该就是落到了这个地方。至于具体被谁得到,那就只能慢慢去找了。

三天时间很快过去,在出发之前,琼恩通过王子,从红袍巫师会开的商店里弄到了上百张魔法卷轴。他原本是考虑要几根魔杖之类,或者弄几个魔法装备,但最终还是放弃了这种想法。魔杖和装备虽然好,终究用途太单一,不能应付各种千变万化的局面。卷轴虽然是一次性消耗品,胜在种类繁多,遇上什么麻烦都有办法对付。这上百张魔法卷轴,市场价值大约超过几万金币,就算是论成本价应该也有上千了,琼恩还是第一次这么奢侈,反正红袍巫师会付账,这便宜不占白不占。

梅菲斯没什么可准备的,红袍巫师会制造的那些东西她大多用不了,也不喜欢用。至于凛,则是一口气索要了十根火球魔杖,把琼恩都给吓到了,“你要这么多火球魔杖做什么?”

“准备用来打架啊,多准备点又不是坏事。”

“不是,我是说,你为什么只要这一种。”

“因为我就喜欢这一种,你有意见啊。”

“……没有。”

十根火球魔杖,每根能发射五十发火球术,无需准备无需诵咒,已经属于非常昂贵的魔法物品,其价格只怕还超过琼恩那上百张卷轴,这小魔女果然贪心得很。凛同样也有次元袋,直接把十根火球魔杖都丢了进去,她这次没再穿那身超短裙,上身是浅红色衬衫,下身黑色长裤,外面套着一件红色大衣,这身打扮让琼恩颇觉惊讶,因为现在已经是夏天了,气候炎热,她穿这么多难道不觉得热么。

“没事,别管她,她是冷血动物,没有冷热概念的。”梅菲斯在旁边说。

“唔唔,艾弥薇,背后说人坏话是很不好的行为呢,不符合你圣武士的身份吧,”小魔女转过脸来,“还是说,有了情人就把老朋友丢到一边不管了。”

“背后说人是不好,所以我这是在当面说啊。”梅菲斯冷静地回答。

“……那个,琼恩,”凛转移了目标,“既然我们这次要出发了,也应该先把队长是谁给定下来吧,我看就由我来当好了,你没意见吧。”

当然有意见,“等等,这次任务说得很清楚,你是我的助手,为什么你反而成了队长?”

“因为你不适合当队长啊,所以我只好勉为其难地帮忙了。”

“我为什么不适合当队长?”

“啊呀,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么,你看,我们要去的地方是阿格拉隆,那地方很排斥巫师的。我们这次去是要找东西,肯定要和人打听,要交涉谈话,要探听消息,如果由你出面的话,他们一看你是个巫师,肯定理都不理你,这次任务不就没法完成了嘛。”

“你不也是个巫师。”

“是啊,但我又不需要穿巫师袍,谁知道我是个巫师?”她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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