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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部分

娶个姐姐当老婆-第131部分

小说: 娶个姐姐当老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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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只用一击就要打倒你嘛。”她得意洋洋地做着胜利宣告。

擂台上空的光头老人做了个手势,防护巫师身上的火焰瞬间熄灭了,然而他也已经奄奄一息,被抬了下去。“凛获胜,”老人毫无感情地宣布着比赛结果,“下一场,咒法学派李斯特对亡灵学派费南多。”

要论技术含量,第二场比赛比第一场比赛精彩得多,这一战足足打了将近十分钟,两位选手真正展现出了红袍巫师的素质,各展所长穷极巧妙,各种从异次元召唤来的怪物和骷髅亡灵们在擂台上鏖战厮杀,局面一度僵持不下,最终还是咒法巫师技高一筹,从下层界招来一只炼狱四臂猩猩,手持大棒横扫全军,把亡灵巫师赶下了擂台。

比赛看完,琼恩随同布雷纳斯王子回去,他心中实在疑惑不解,便向王子请教。“那个叫凛的巫师,怎么施展火球术的时候用的是宝石?”

“那是宝石魔法,”王子说,“一种失传很久的魔法技艺了。”

和琼恩当日在矮人城市阿德巴城见识过的“符文魔法”很类似,宝石魔法是巫师把每日准备好的法术灌注到宝石中,施法时便无需再诵咒、动作、取材料等步骤,只要把宝石砸出去或者按照预先设定的方式启动即可,所以施法速度比普通巫师要快很多。

“不但如此,因为是借助宝石施法,而你知道的,很多宝石本身就有魔法力量。就像她用的火蛋白石、红锆石、红宝石这些,都是能强化火焰魔法威力的。”

王子解释说,凛今天释放的那颗火球,就是灌注在一颗红锆石里面,所以威力比普通火球提升了好几倍,难怪那个咒法巫师重重防护,连用火焰护盾和防护火焰能量伤害都抵挡不住。“不过很奇怪,”王子皱眉,“按道理说,火球术虽然威力强大,终究调用的也不过是魔网第三层的力量,次级法术无效结界理当是能挡住才对呀。”

王子既然都疑惑,琼恩自然更想不明白,他关心的是另外一个问题:宝石魔法和符文魔法听起来很类似,同样都是把准备的法术灌注到物品上,借助物品直接施法,这种做法无疑更快捷更方便,比普通的施法方式效率高。但那些矮人们能掌握符文魔法,靠的是“雷鸣之子”这种神授血脉,那么这种宝石魔法,是人人都能学习掌握的么?如果能够的话,只怕很多巫师都要趋之若鹜了吧。虽然每施一次法术就要耗费一颗宝石,是太奢侈了点,但巫师本来就是烧钱的职业,能进入这一行的,很多也都是富豪出身,未必多么在乎。

“学不会的,”王子说,“能否掌握宝石魔法,靠的完全是天赋,后天再怎么努力也没用。这位凛小姐……”他顿了顿,“只怕来历非凡。”

“没有关于她的资料么?”琼恩好奇地问。

“没有,只知道她十二岁的时候出现在塞尔,被塑能学派首席述尔先生一眼看中,收为门下,当时她已经是个小有所成的巫师,拥有制作魔法宝石的能力了,在此之前的事情就一无所知。加入红袍巫师会后,两年时间成为正式红袍,今年……”王子算了算,“应该快十六岁了吧。”

“塑能学派首席的学生?”琼恩恍然大悟地点点头,“难怪能用得起这么多宝石。”

“哦,那倒不是,”王子解释,“她所有的宝石都是自己的,并非老师的赠送,她自称是父亲的遗产——但所有人都不知道她父亲是谁,而且你看到了,她的名字只有一个单字‘凛’,不肯透露父姓。”

“唔。”

琼恩点点头,不管怎么说,总之这位凛小姐不像个正常人。自己撞上的,果然都不会是正常人呢……话又说回来,自己这个穿越者,只怕也谈不上“正常”两个字吧。

回到住处,王子已经派人给他和梅菲斯安排好了房间,“加油啊,琼恩。”在离开的时候,王子朝琼恩肩膀上拍了拍,突然说了这句莫名其妙的话。他朝梅菲斯的房间指了指,脸上笑得很是灿烂,然而琼恩总觉得似乎有些淫荡……

梅菲斯正在房中看书,琼恩进来,简单说了下情况,但涉及到红袍内部隐秘的事情,一时也不方便告诉梅菲斯,只说了说刚才去看晋阶赛的见闻。梅菲斯对红袍巫师决斗似乎没什么兴趣,也只是淡淡地听着,但当琼恩说有一个叫做凛的女巫师穿超短裙上场的时候,梅菲斯秀眉微微一挑,神色认真起来。

“那个凛长什么样的?”

琼恩简单描述了一下凛的相貌,重点强调她的超短裙和长筒袜,不过梅菲斯所关注的显然不是这个。“她用宝石施法?”

“对。”

梅菲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明天是决赛是吧,我跟你一起去。”

星辰篇第二十一节故友

“你认识她?”琼恩奇怪。

“可能是我以前一个朋友,”梅菲斯说,“听你这么说,很像,她也叫凛,会用宝石魔法。”

“那就应该没错了,”琼恩说,“这么特别的女孩子,只怕世界上再找不出第二个来。”

凛这个名字本来就颇特别,何况还有宝石魔法这个特征。布雷纳斯说得很清楚,宝石魔法是完全的天赋异能,无法靠后天学习所掌握——既然是天赋异能,世界上总不会有很多吧。

说起来,这位凛小姐不知什么来历,拥有天赋异能,可以施展宝石魔法;眼前的梅菲斯是神子,同样也是强到变态,十四岁的年纪,比自己还小一岁,就已经是神选者圣武士了,战场上冲杀驰骋如入无人之境。反过来看看自己,好歹也是个穿越者,也算是“非普通”人类了吧,怎么就这么相形见绌呢。

他正感叹着,突然想起件事来,“艾弥薇,她不会也……和你一样?”

“不是,”梅菲斯明白琼恩的意思,“她不是神子。”

琼恩点点头,他可不想再撞上巴尔之子了,上次一个女杀手就已经带来够多的麻烦。梅菲斯这么说,让他安心了些,不过他还是有点奇怪。

“你和红袍巫师做朋友,你的教会不会干涉么?”

梅菲斯是圣武士,红袍巫师却素来名声恶劣,蓄奴、贩毒、侵略邻国、进行各种黑暗的魔法实验,要论邪恶程度,估计不比散塔林会差多少。以常理来说,梅菲斯见到红袍巫师固然未必当即拔剑相向,却也不至于还能做朋友吧。就琼恩对梅菲斯的了解,她是个比较封闭的人,不很热爱人际交往,和他人的关系总是保持比较疏远的状态。如今她既然说这个“凛”是她的“朋友”,那就应该不会是泛泛的点头之交。

“我现在还和一个阴魂城的巫师在一起呢,”梅菲斯轻笑,“似乎阴魂城也不比红袍巫师会名声好多少吧。”

“呃,这个嘛……”

“我和她是从小相识,那时候我还不是圣武士呢,”梅菲斯靠在床头,慢慢说,“后来……我们分开了,我去迷斯卓诺加入提尔教会,以后再没她的消息,没想到她来塞尔了,还当了红袍巫师。算起来,已经有三年多没见了吧。”

“你们是很好的朋友吧。”琼恩问。

他和梅菲斯在一起这么久,还从没听她提过有什么“朋友”呢,感觉上,她最亲近的人,一个是去世的母亲,一个是那位把她开除出教会的大主教,而如今这个“凛”,既然是她从小相识的故友,被她用这种怀念的口气提及,关系应该非常好了。

然而这个问题却并没有得到预想中的回答,梅菲斯犹豫了一会,才以略带不确定的口气说:“嗯,我想,我们应该是好朋友吧。”

这个回答让琼恩实在有些莫名其妙,无从判断这两位少女到底是什么关系。正当他不知道该如何接话的时候,梅菲斯自己笑了起来,“明天见到再说吧,”她说,“现在还不确定是不是呢,说不定重名罢了。”

话是这么说,但无论是琼恩还是梅菲斯,其实都已经肯定这位穿超短裙上场的凛小姐,其实就是梅菲斯的故友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巧合的事情。

“说不定见到都不认识了呢,”琼恩开玩笑,“女孩子的相貌是会变的,你们三年多没见了,那时候都还是小孩子,现在都是少女了。”

梅菲斯也笑了起来,“应该不至于吧,我也没觉得我和三年前的样子有什么改变啊。”

“不,有很大的改变,”琼恩非常认真地说,“你现在更漂亮了,因为你更爱笑了。”

梅菲斯嫣然微笑,朝琼恩盈盈看了一眼,低头继续去翻手中的书。“你在看什么呢?”琼恩好奇。

“就是你那本。”梅菲斯一边说,一边将封面给琼恩看,正是他从烛堡里抄录来的那本《塞尔的红袍巫师》。不过琼恩虽然抄来这本书,却一直没来得及仔细看,只是粗略翻翻。

“写得还不错,不过有些地方不太准确,”梅菲斯评价,“有些地方显然没有实地考察过,只是道听途说,根据一些传闻就贸然下笔,不甚可信。”

“嗯。”琼恩附和。

“对了,”梅菲斯想起来,“布雷纳斯王子招你过来,到底是为什么事?”

琼恩略略有些犹豫,一方面是因为王子到现在还没跟他说具体的安排,只知道大致的目的是帮助萨扎斯坦先生稳定红袍巫师会内部局势,促成阴魂城和塞尔的结盟——但琼恩实在不知道自己能在里面起什么作用。自己都弄得不清楚,也就不知道怎么跟梅菲斯说;另一方面,这毕竟是阴魂城的事情,其中颇涉及一些机密,梅菲斯虽然跟随自己,如今又已经被开除出了提尔教会,丧失圣武士身份,但要不要让她知道,还是颇犯踌躇的。

想了半天,把心一横,还是对梅菲斯把大致的情况都说了。梅菲斯默不作声地听完,微微点头,“红袍巫师会内部矛盾激烈,我也听说过一些,不过不知道已经到了这种程度,”她沉吟片刻,“恐怕和萨扎斯坦前年的一次失误有关。”

“什么失误?”琼恩连忙问。王子也提过一句,说萨扎斯坦因为一次意外,威信大幅度下降,以至于反对势力抬头,控制不住局势,但当时也没来得及仔细说。

“具体我也不清楚,只听说好像和召唤恶魔有关,”梅菲斯摇头,“塞尔这里没有我们教会的势力,也基本探听不到什么消息。”

“唔。”

两人都是初来乍到,情况不明,自然也分析不出什么东西,只能看情况再说。中午时分,仆人送上午餐,两人吃过,琼恩提议出去走走,看看塞尔的风情,也算增加了解。

梅菲斯倒也没什么异议,两人出门,左右也无别事,只是一路闲走,渐渐走到集市上。他们现在所在的这座城市叫艾尔塔柏,乃是塞尔的首都,据说人口超过十二万,乃是大陆著名的大都市。琼恩和梅菲斯一路行来,看到很多奴隶市场,正热火朝天地进行交易,拍卖着不同种族各个地区的“商品”,除了人类,还有矮人、侏儒和精灵等,甚至包括兽人、豺狼人和地精等怪物。这让梅菲斯微微皱眉,神色不愉,但也没有说什么。

“提尔教会是反对贩奴的吧。”琼恩见她的神色,小心地问。

“嗯,但大陆很多国家都支持蓄奴制度,允许贩卖奴隶……教会总也不能干涉他国的内政律法。”

琼恩默然点头,作为来自现代文明社会的穿越者,他本能地对贩卖奴隶这种行为没有什么好感。然而他也知道,在这个世界里,很多国家都和塞尔一样,是奴隶制度的坚决拥护者——就说阴魂城,在幽影界的时候,也大量捕捉幽影牛头人等类人生物充当奴隶苦力。提尔教会再如何声势庞大,也不敢强行要求别国废除奴隶制度,只能慢慢想办法施加影响力。

琼恩也没打算去买几个奴隶,虽说很多奇幻小说里都会出现“主角在奴隶市场买下美貌女奴”的香艳情节,然而现在他实在没这个心思。他真正所打算的,是找几家巫师商店,去选购一些魔法物品。在红袍巫师会统治下的塞尔,可是以出售各种制作精良的魔法物品而著称的。就琼恩所知,“魔法物品贸易”是和“贩奴”、“贩毒”并列的,这三项构成了塞尔的经济支柱。自从撞上欧凯那家伙,琼恩身上原本不多的装备就只剩下一半,连把防身的匕首都没有了,如今既然来到塞尔,口袋里又有钱,自然不能放过这等好机会。

不过,这么大的集市,人生地不熟的,去哪里找巫师商店呢。

正想找个人问问,一眼瞥见几点红色,他抬头看去,见是几个穿着红色长袍的人正穿过市场,朝某个地方走去。琼恩心中一喜,因为他知道,在塞尔国,唯有红袍巫师才有资格穿红色服饰,其他人倘若敢穿红色服饰,便是违反法律,会遭到严厉惩罚。这几个人能堂而皇之地穿着红袍招摇过市,显然是红袍巫师了。巫师来集市还能做什么,总不会是买菜罢。

他想跟着过去,却被梅菲斯拉住了,“你往哪走?”

“那几个红袍巫师应该是要去巫师商店,我跟过去看看。”

梅菲斯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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