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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末世之杀戮狂潮-第30部分

小说: 末世之杀戮狂潮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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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沈默年坐在了唐可知旁边,把粥递给了他。

“至少你没在我逃跑离开后,按下炸弹啊。”唐可知伸出手,露出手腕上那个沈默年曾经按上的手腕炸弹。

“……我忘了。”沈默年不像是在开玩笑。

“……==”觉的自己感动简直莫名其妙的唐可知。

“哎哟我怎么把这个给忘了,张宇宏那小王八羔子居然也不提醒我。”沈默年一脸悲痛:“我现在才想起来我居然给你安了个这么个玩意儿!”

“我说沈默年……”唐可知突然有种非常非常非常不妙的预感:“你把这炸弹忘了,那炸弹的控制器呢?”

“……咳咳,应该在我屋子里吧。”沈默年眼里有着可疑的心虚。

唐可知表示他一点也不想把整碗粥盖到沈默年这张蠢脸上。

“好了我开个玩笑。”沈默年道:“控制器我知道放在那里了,所以啊唐可知,你以后要是敢再跑,可要小心点。”

“我有什么可跑的。”唐可知喝了一口粥:“反正在哪里都一样。”

“嗯,我明天就要走了。”沈默年道:“……估计有很长段时间都不会回来了,所以……”

“所以?”唐可知抬头看了沈默年一眼。

“所以,你要给我乖乖的,要是让我知道你红杏出墙,给我戴了绿帽子……”沈默年语气严肃:“我就把你给切了。”

“……”唐可知觉的自己下丨腹一痛。

“好好休息。”沈默年拿过唐可知喝空的粥碗,在他的额头上轻轻的吻了一下。

“嗯。”唐可知点了点头。

接着沈默年就毫无留恋的走了,他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即使没有得到唐可知,王亦白也不会是个好对付的人。

“这是要开始世界大战了么。”睡意又涌上心头,唐可知缓缓的闭上了眼,陷入了黑暗中的梦境,这次,他一个梦也没有做。

唐可知是希望沈默年赢下这场战争的。虽然他是个人类,却对于人类这个种族并没有多少归属感,或许是上辈子能伤到他的只有这个种族,或许是这辈子和沈默年厮混了太久,总而言之,唐可知最终还是做出了这个选择。

即使这样的选择,在很多人看来,都是一种背叛的行为。

这个世界会怎么样呢?沈默年的基地里种满了绿色的植物,还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因为高级丧尸已经不需要再进食,所以他们十分乐意于将精力花在布置自己的住所上面。

这里还关着一些人类,大多数是一些生物领域的顶尖人才,看样子是从王亦白那一派里抓住的。

因为沈默年的缘故,唐可知在基地里过的日子十分的书信,包三餐,无人管,想吃就吃,想睡就睡,简直美好的不能再美好,当然——如果没有人管他叫嫂子就更好了。

张宇宏不知为什么居然没有跟着沈默年上前线,而是成了这个基地的一把手,和唐可知交谈的时候已然没有了初见时的生涩。

唐可知有时候会想如果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了会怎么样,但是想过之后却又觉的好笑。因为沈默年是不会将人类灭绝的,如果人类全部死亡,等待丧尸的也将是灭绝。当然,这件事的前提是,丧尸依旧无法自我繁殖。

唐可知已经隐约猜到了沈默年为什么会抓那么多生物学的科学家到基地里,作为一个族群的老大,他最担心的,必定是族群延续的问题。

可是事情真的会那么顺利么?唐可知不知道,也懒得去猜了。

“你们这群怪物!!!别想我为你们做任何事!!你们还不如杀了我!要不然……”尖锐的咒骂声从某个屋子里传来,声音之大让正在闲逛的唐可知愣了一愣。

不过唐可知很快就猜出了是什么事情,他走近发出咒骂声的屋子,不出意外的在窗口处看到一个破口大骂的老人。

“就算你们把我关起来,也别想得到任何东西!!”老人已经一头银发,原本儒雅的模样却因为破口大骂的缘故被毁的一塌糊涂。他见到走近的唐可知,脸色突然一变:“唐可知……你是唐可知??”

“嗯?”有些奇怪这人为什么会认识自己,唐可知挑了挑眉头:“你怎么知道我的?”

“你这个叛徒!!!人类的叛徒!!!”很快老人就用实际行动告诉了唐可知这个问题的答案:“你为什么背叛人类!!你明明就是个人!为什么要和那群怪物站在一起!!”

“……”看来是王亦白帮他出名了,唐可知在听到老人的叫声的第一时间就差点笑出声,他眼神怪异的看着老人:“至少他们……不会想杀掉我。”

“你什么意思!你觉的人类就会杀你么?”老人道:“……你难道不怕这个世界上就剩你一个人么!!!你难道不怕……”

“不是我觉的,而是他们就这么做了。”唐可知平静道:“而且……所谓的怪物,不也是你们搞出来的物种么?既然有勇气做,那么也要有担当接受后果。”

“你!”老人被气的怒发冲冠,却又一时间找不出反驳的话。

见到这样的情况,唐可知却是轻轻的叹了口气,似乎是在对着空气道:“不用试探我,我早就做出了自己的选择了。”

躲在角落的某个人丧尸,露出了一个尴尬至极的表情。

、庄别天番外(一)——崛起

“你有什么用?既然那么没用活着就是浪费粮食;所以干脆去死好了。”

“你真的以为我喜欢你么?你不过就是个卖皮肉的,还卖的那么廉价。”

……

太多太多嘈杂的声音传入了庄别天的耳朵里,他奄奄一息的躺在坚硬的水泥路上,眼神呆滞的望着明朗的夜空。

夏季夜晚的天空中布满了繁星;一轮圆月散发出柔和的光芒,照射在人的身上;却又带了几分让人倦怠的冷意。

不是说月光就是阳光反射过来的么……庄别天迷迷糊糊的想着;可是……为什么那么冷呢?

他快要死了。嘴里和鼻腔都开始溢出血液,腹部那剧烈的疼痛也越来越明显;就像是被什么利器在里面不停的搅动;此刻庄别天的脸上布满了污渍,衣衫褴褛;就像个乞丐。

不;在这个世界里,他就是个乞丐。庄别天露出一个平静的笑容。在这里就算过的再苦再累,他也从未想过放弃自己的生命,可惜的是……就算他不想放弃,也没有办法了,他还是要死了。如果有下辈子的话……庄别天希望,他可以不再当人类。

作为一个宅男,一个毫无能力的弱者,能活到今天,已经算是庄别天的幸运了。他在安全区的生活并不好,因为他所倚仗的资本,只有他那张看起来还算不错的脸。

末世初期,因为没有逃生的能力和强壮的身体,这个世界的女人数量锐减,而有了一张漂亮脸蛋的庄别天,就成了某些人猎物。

庄别天不喜欢这样的生活,用自己的身体去换取活下去的资本,可是他却没有选择。如果不那么做,等待他的就是死亡。

初期将他带进安全区的负责人是个性格暴躁的男人,他看不起庄别天,觉的庄别天十分的肮脏,可却又要利用庄别天来发泄,于是每次做丨爱的时候都十分的粗暴,弄的庄别天遍体鳞伤。

恨么?怎么会不恨……几乎是咬碎了一口牙,庄别天还是从最艰难的末世初期挺了过来,他不甘心啊!他怎么能甘心——凭什么那些和他一样的人都有了异能高高在上,凭什么自己要低贱如斯,如尘埃一样被人践踏,。庄别天的恨意无处发泄,只能硬挺着把所有的苦果咽下,用自己伪善的笑容去面对其他人。

“庄别天,看你活的多让人恶心。”不止一次有人对他这么嘲讽,每到这时候庄别天只能忍气吞声的对着那人谄媚讪笑,的确是挺恶心的,他自己都恶心。

但是让人遗憾的是,就算是这样的生活,庄别天也没机会一直过下去了。

他死了。是被人毒死的。

从那人手上接过饮料的时候,庄别天还在保持着自己惯有的笑容,可是他笑着笑着,却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剧烈的疼痛从他的胃部传出,口中也有了鲜血的味道。

“看,我让你解脱了不好么?”女人笑眯眯的,就像是踩死了一只臭虫:“庄别天,你感谢我么?”

“……”庄别天说不出话来,他想要破口大骂,最后到嘴边的却是一声痛苦的叹息。

“我看你活的那么累,就帮你一把,不要太感谢我哦。”女人是被从小宠爱到大的娇小姐,就算是末世也没受过多少苦,如今更是被人当成掌上宝捧在手心里:“放心,不会疼很久的,另外,你的戒指我很喜欢,你拿来也没有用了,就送给我吧。”

听到这句话,庄别天第一个反应是握紧拳头朝她挥舞过去,可是当他真的这么做了,庄别天才发现……他已经没有了力气了。

“安心的去死吧。”女人拿到戒指后十分的开心,她笑着将戒指戴上了自己的无名指:“我要是你,早就自杀了。免得让别人看着碍眼。”

原来他的一生在别人的眼里仅仅是场毫无价值的悲剧么?庄别天想笑又想哭,他虚弱的倒在地上,颤抖着空无一物的左手,看着那个女人笑着离开。

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他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连他最后拥有的东西也要夺去??庄别天呜咽着一口口咽下自己的血液,第一次声嘶力竭的哭了起来。

末世初期丧尸潮爆发的时候他没有哭,被人当做玩物玩弄侮辱的时候他没有哭,到了即将身无一物的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庄别天终于哭了。

他做错了什么?庄别天到死的时候才彻底明白,每个人的命运都是不一样的,有的人轻轻松松就能获得最好的,而有的人,却注定了一生坎坷,不得善终。

死亡并不是件轻松的事,那毒药让庄别天疼的肝胆欲碎,眼前渐渐被黑暗所掩盖。可是耳边却还在重复着那冰冷又带着戏谑的话语:“庄别天,你感谢我么?这枚戒指,我就拿走了。”

感谢你?为什么要感谢你——你夺走了我最后的希望,如果可以,我也要你尝尝这绝望的味道,看你是否又能保持住这让人恶心的笑容。

身体开始发凉,庄别天睁着眼睛,看着这黑色的天空,最终停止了呼吸。

死后的世界时怎么样呢?每个人或许都思考过这个问题。当庄别天再次醒来的时候,他甚至怀疑那些可怖的经历是不是只是他做的一场噩梦。

“这是什么?”突然发现自己的无名指上多出了一个看起来十分精致的戒指,庄别天愣了愣,却是出了一身的冷汗。

不是梦……他所遭遇的都不是梦……那些可怕的怪物,那些恶毒的表情,那些让他不愿再回想起的经历——全都不是梦。

“我重生了?”作为一个宅男,庄别天看过的小说数量并不算少,他看着自己周围熟悉的景色,不由自主的喃喃出声:“我重生了?”

是的,他不但重生了,还开了金手指。

那个他就算是死也握在手里不愿松开的戒指,又重新的出现在了自己的手上。

戒指的来历并不怎么让人舒服,只是庄别天的一个恩客留下的纪念罢了。只不过那个恩客最后的话却让庄别天在最艰难的时候都没有产生过用戒指换些什么的想法,他对着庄别天说:“这个戒指我本来是想给我的未婚妻的,但是她死了,也就没用了。如果我早点找到她,把戒指戴上她的手指,她或许就不会那么早走了。”

是么?只要戴上戒指就过的很好么?当时已经神志不清的庄别天只是死死的记住了这么一句话。

于是,这枚戒指成了庄别天最后的念想。死亡之前,他以为自己再也没有机会握住自己的幸福了,已经破烂不堪的他拿什么去幸福呢?

可是上天却给了不甘心的他重来一次的机会,庄别天笑的像是在哭——是的,他愿意,愿意为这个机会,付出一切代价!!

死亡之前,庄别天所在的那个世界已经即将被彻底颠覆。以沈默年为首的高级丧尸,已经占领了那个星球的大部分。

和人类所到之处均为一片狼藉不同,沈默年的丧尸军团所到的地方,都是一片望不到头的树海。

这样的明显对比更是激起了人类之中亲近自然一派的自我怀疑。人类和丧尸之间的矛盾,也完全摆上了台面。

作为那时最低层的人,庄别天是没有资格去议论实事的,他只能从别人的嘴里了解到事情的进展,从生物物资上感觉出人类的窘迫。

而事实上也正如此,在庄别天死去不久,人类同丧尸打响了最后一战,而结果是,并没有奇迹发生,人类意料之中败北。

庄别天是不知道这个结果的,可却不妨碍他猜出这个结局。

命运重新给了他重来一次的机会,庄别天又怎么会轻易的放弃呢?他进入戒指,看到的是一片从未见过的田园,表情看上去想哭又想笑。

当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他还会给你打开一扇窗。庄别天再次哭了出来,他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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