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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笑问何人与 第一部-第2部分

小说: 笑问何人与 第一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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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窗对月酒正浓,夜来踏香琉璃玉。沈兄既然来了,何不下来与小弟同饮?”男子星眸含笑,紫冠玉袍更显其尊贵气质。
晚风徐徐,花影轻摇,除此之外却未闻得丝毫其他动静。
“三十年陈年花雕,以微火煮至两个时辰,让火力慢慢渗透至酒内令酒香四溢,其后再配以此杯浅酎……”说着便倒了一杯,轻品一口继续道,“果然妙哉!”
一段话果然说得某人的酒瘾大发,再也顾不得许多飞身入亭,坐在了赵铭宇的对面,也不怕会有等着抓他的埋伏,抢过对面那人手中的杯子便倒了一杯酒,仰头一饮而下,喝完大叫着:“痛快,好酒!”
“不怕我抓你?”
“要抓就抓,不过要等我喝够之后。”
“你很有意思!”
“你也很奇怪!”
“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我们不已经是朋友了吗?!”
不错!就那在一刻,他们就已经成了朋友,直到今天。
“坦白说吧,我是来盗‘七彩玲珑翡翠金铃’的!”沈聚欢深吸一口气,盯着赵铭宇正色道。
似是早就料到,赵铭宇也回望着他道:“我知道!”
“今天三更,踏月盗宝!”沈聚欢撂下这句话后,飞身出屋转瞬已不见踪影。
“随时恭候!”
直直看着沈聚欢消失的方向,赵铭宇有些忧虑轻喃道:“不知道为什么这次我却不希望你来,心中总是觉得不太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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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聚欢来到京郊的幽谷时已是第三天的傍晚。
夕阳斜照下,秦悠然整个人都笼罩在昏黄的光晕中,若隐若现间有如神抵,令人不敢轻易孰渎。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秦悠然望着远方天边的朝霞没有回头,但语气却是十分肯定。
“东西我带来了,你的报酬有没有准备好呢?”沈聚欢不是第一次接这样的生意,也不是第一次向人要这种报酬,但不知为什么这次心中却有些期待,不是期待那一百万两银子,而是期待那个吻。 
“不过一百万两而已,我还不放在眼里。” 秦悠然话说的十分平静。
一百万对常人来说是想都不敢想,他到底是谁?沈聚欢不由的纳闷,这号人物就连消息灵通的他都不曾听过,看来定非等闲之辈。
交货拿报酬是沈聚欢每做成一笔生意时最喜欢的环节,看着白花花的银子和一些心性所至讨得的东西到手时,他就从脸上笑到心底,总是忍不住在心里自夸上两句,以嘉奖自己当年选择当偷儿的明确决定。
伸手入袖取出一个红色小盒,打开后一串七彩小铃稳稳躺在盒内,递到秦悠然眼前时在夕阳照射隐隐反出些许光芒,却足以令人眼乱痴迷。
确定秦悠然已辩识了宝物的真伪后,沈聚欢以手把盒盖猛地盖上收回到身侧,另一手则伸到秦悠然面前,“拿来吧!”
话声才落,他便感觉到一打厚厚的纸票进入了自己的手中,顿时笑眯了眼,乖乖送出了宝贝到那人手里。
“银货两讫,既不亏欠!告辞!”
秦悠然不是傻子,他知道接下来这小子还会向自己要什么,他可不想让这小子真的占了自己便宜,要知道这么珍贵的东西应该留给心爱的人才对嘛,所以他选择逃跑。
“兄台慢走!你大概忘了,还有一件东西欠着在下的呢!”一道人影如光电般移到秦悠然面前,挡住他的去路,其轻功造诣之高天下罕见。
秦悠然很佩服沈聚欢的勇气,因为至今为止还没人敢对自己这么放肆过,除了那个不孝徒儿外。
“想要那个吻?待你能进得了这幽谷在跟我要这个吧!”话音一落,人如鬼魅般无影无踪,而空中则又清晰的传来一句:“你慢慢进不用客气,我去陪乖徒儿去了。哈哈哈哈哈!” 
“该死的!”秦悠然的消失不禁令沈聚欢咬牙。
抬头看了看四周,发现这座幽谷其实也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虽让人感觉有些怪异,不过想想美人就住在不远的前方他可没理由放弃,别的他不敢说,一般的机关暗器他沈聚欢还不放在眼里。 
上前了几步,没异动。暗自放下心来大步向前,心中笑讽着以前前来闯谷的那群笨蛋们,真是白痴到了一定的程度!
“美人,你就等着吧,我一定要吻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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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醉月楼二楼雅间,沈聚欢皱着眉头一口口喝着闷酒,而在他身边已放了好几个空坛子,其心中的不快可想而知。距上次盗宝已有月余,那次他非旦没讨到什么便宜,反而被着实耍了一道,也因此相信了那个无人能进谷的传闻。
不过最让他郁闷的并不是这个,而是——
“一个人喝闷酒多无趣,还是让小弟来陪你吧!”声音既清且纯,有如一涌泉水浸透人心。
就在这个声音出现的同时,沈聚欢的对面端坐了一个白衣青年,俊朗不凡的脸上带着阳光般的笑容。
追命!沈聚欢在见到对面的这个青年时大吃一惊。
白衣青年笑着为自己倒了杯酒,一饮而进,夹了口菜,又倒了一杯,又是一干到底,完全无视于对面人脸色在见到自己的那一刻突然转白,接下来又由白转青。
“好酒呀好酒!”追命自酎自饮了几杯后,终于想起了对面的沈聚欢,奇怪道:“如此好酒好菜,沈兄怎么不吃?”
由我付账,你当然是好酒好菜了!沈聚欢暗瞪了追命一眼。想想,既是由自己付账,不如大大方方的喝个痛快!反正遇到追命,逃和不逃又有什么区别?
抓起酒坛倒满酒,一口饮下,再倒再饮,一连几杯,依旧脸不改色心不跳。
“好酒量,沈兄果然海量!”追命是个爱喝酒并会喝酒、懂喝酒的人,他虽不赞同沈聚欢如同牛饮的喝法,但却认同他敢如此喝酒的气魄。



 
 
三  追魂锁



试问,天底下还有谁比沈聚欢更惨的?正好做了笔大买卖后,准备暂时收手过过舒服日子时,偏偏遇到了四大名捕里的追命三爷。
此刻的他早已死了逃跑的心,因为江湖中只要有耳朵有腿的人,看到追命的第一个念头会想到去死,也不会想到逃跑两字,只有傻子才会和追命比腿上的功夫,除非那人是天上的神仙,能在眨眼间变得无影无踪——
“怎么,不想逃吗?”追命嚼了口酒后,看着眼前高挑白净的青年,挑眉道。
“追三爷真会开玩笑,遇上你我还能逃得了吗?”沈聚欢叹了口气,耸肩道。
“哦?原来,你还满有自知之明的嘛。”追命目光绕着沈聚欢上下打量了一圈,继续道:“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要去安顺侯府盗圣上御赐的‘七彩玲珑翡翠金铃’?”
说完一大串话后的追命不禁撇了撇嘴,真是好罗嗦的名字!
“七彩玲珑翡翠金铃”是三个月前大理国进贡的贡品之一,圣上因嘉奖在一月之前平定边关战乱,令辽贼退兵议和的安顺侯赵铭宇,而特御赐此物。
传闻它是由七个不同颜色的翡翠小金铃组成,每个小金铃一到夜间便放出一种光彩,那七彩之光能穿透云霄照射百里之外,而在摇动时所发出的悦耳铃声能让残者起舞、聋者唱歌,不可谓不是一件世间奇宝!但,谁也没有想到,它不仅仅是一件稀世之宝,更是一件杀伤力极强的武器,它的七彩霞光如果善于利用,能令人产生无限幻象最终疯狂,而那悦耳的铃声也能在内力催动下,直破人护身罡气杀人于无形!
“我能不说吗?我……答应了他的。”沈聚欢看了看追命,表情有点无奈。
沈聚欢的表情令追命觉得好笑,“能令有‘天下第一神偷’之名的沈聚欢露出这种表情的,我想一定是个美到极点的佳人吧?!”
美到极点的佳人?沈聚欢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了张绝色容颜,摇了摇头道:“美是美到极点,不过佳人到是未必……”
不是佳人的美人……不知为什么追命的脑中突然闪了一下铁手那张一本正经的冰块脸,一个机伶惊得他立刻回神儿。好端端的怎么会想到他身上去,奇怪?!莫不是二师兄离开了六扇门,几年不见此刻竟想念了起来?
摇了摇脑中的古怪想法,转头对还在发呆的沈聚欢道:“是不是佳人我不管,快把东西交上来,随我回六扇门去吃牢饭。”
“好呀,我随你回去!”沈聚欢双手一摊,显然一幅无所谓的样子,“我还没尝过六扇门的牢饭,不知道味道怎么样?如果不好吃,追大捕头,你可要给沈某人送饭哟!”
速战速决是他追命的行事作风,他当然希望这趟差事能早完早了,不过像沈聚欢这样偷了宝物,不但不逃反而一脸轻松的,他还是头一次见到,更何况这人亦有不下于他的一身轻功。有意思!
“想让我给你送饭?行呀,东西拿来!”追命把手伸到沈聚欢的眼皮子底下。
聪明如沈聚欢怎么可能不知道追命要的是什么,眼珠一转,他还是选择装傻,“东西?什么东西?哦~~~追大捕头莫不是在向小的要贿银?有,我有!”
说完还真随手从胸前一摸,掏出了几百两的银票塞进了追命的手里。“喏,银子我可是给了,追大捕头可别忘了给我送饭哟。”
望着手中的银子追命一时有些傻眼,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家伙!气上心头,一把抓住沈聚欢的手腕塞回了银子道:“谁要什么银子?我要的是‘七彩玲珑翡翠金铃’!”
喊完立刻黑线满脸,谁给这破铃铛起的这个破名字,难听加拗口差点儿没把他绕进去,要知道说错了一个字被人知道说他追命是个口痴,非笑掉六扇门里那帮人的大牙不可,尤其是那个刁蛮的小丫头水芙蓉。
“哦,你说的是那个呀!”沈聚欢顶着一张忽然恍然大悟的脸道,“哎呀,真是不巧,我送人了!”
“什么,送人?!”追命此刻恨不得咬上他两口。
“是呀,送人了,要不我能这么悠闲吗?拿个烫手山芋在手里,难道你以为我真的不怕四大名捕呀?”沈聚欢这里说得理所当然,追命那里就气得快翻白眼儿了。
不过追命终究是追命,几年的衙门饭并没有白吃,“知道吗?你这次的盗宝案是圣上下了圣旨给六扇门的,听说可是死罪呢。”
说话间瞥了一眼沈聚欢,果然那人的脸色变了一下,但立刻又恢复了正常。看来还要下猛药!
“你说你送人了,可是又拿不出证据来证明。你也知道,皇家的人嘛就是好个面子,其实也不一定真的想找回那件东西,要知道皇宫里什么没有,哪会穷到只拿这一件当宝贝。”扫了一眼身旁脸色越来越白的青年,追命知道这回自己压对宝了,于是继续道:“只要我把你往六扇门的牢房里一送,我敢保证不出秋后你就再也用不到我去送饭了。因为到那时找不找得到那宝贝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人抓住了、砍了,泄了愤了、出了气了、面子保住了,这事儿也就这么了了。而你呢,被人一刀砍了脖子,落得个死无全尸外加一个‘盗宝贼’的后世名声。想想,还真是不值呢!”
“喂,你说够了吧!”沈聚欢没想到追命会说出这样的话,更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后果。
“怎么,怕了?”追命眉一扬,笑得有些讥讽。
人没有不怕死的,当然沈大公子也不例外!沈聚欢微皱柳眉道:“废话少说,想要东西就跟我来!”
话未说完只见他,衣袖一挥人已到了几尺以外,可见其轻身功夫之强,果然不在追命之下,不过追命毕竟是追命,论起腿上的功夫他认自己第二,这天下恐怕没人敢认第一,只见一道白光一闪,前一刻还在原地悠闲得咬着嘴中的茅草,后一刻人便已和沈聚欢并行,而且隐隐还有超越之势,这般鬼神莫测的功夫不禁令沈聚欢暗自乍舌,心中庆幸追命并没有真的在逼迫自己,要不以他的功夫自己早就不知道死上个几百回了,要知道追命的厉害可不光只在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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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沈聚欢和追命的速度,不到半天的功夫两人就到了城郊的一座幽谷外。
“就这里了,你自己进去吧,本公子可不奉陪了。”沈聚欢“刷”的一声打开不知从哪儿摸出来的一把扇子,扇了两下后转身便要走。
看着了一眼谷中的情况,追命怎么可能猜不到他的心思,不用说这里就是旁边家伙口中的那个不是佳人的美人的家,但这小子竟然不进就说明这里有问题,有问题到以他这样的身手都进不去的地步。
好你个沈聚欢,以为你追三爷是木头脑袋吗?让我自己进去,你去落跑?想得美!
通常追命的手和腿动的都比脑子快,而他自己对这一项几乎是本能的动作十分的苦恼,因为它们总是在为自己带来麻烦,比如打抱不平啦、英雄救美啦等等,虽然他自己从不承认那是在惹事生非,而解释成见义勇为。可是,就在刚才追命以自己有这一项才能而自豪,因为在他开始动脑之前,他的腿就自动追上了沈聚欢,而手也在同一刻扣向那人的肩头大|穴,并过了两招。
“沈兄何必急着走?小弟我还有事要请教呢。”
“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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