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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美男不听话,霸占!-第4部分

小说: 美男不听话,霸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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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做完家:教准备回家:的时候,张局长的那个宝贝女儿张珊珊忽然趁着他哥哥出去端水果,偷偷塞进钟鸣手里头一个小纸条,钟鸣有些吃惊,抬头看了张珊珊一眼,问:“什么? ”

张珊珊却不说话,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下睑颊已经红了,站起来跑了出去。她的双胞胎哥哥张兽端了水果进来间:“我妹妹她跑什么呢,要去哪儿? ”

钟鸣赶紧将手里的纸条握紧了,笑看站了起来,说:“我也不清楚。今天就上到这儿吧,我也该走了。”

“钟鸣哥你吃了水果再走”张兽拉住他说:“我妈说今天要留你在我们家吃饭。”

钟鸣摇摇头说:“不了,我坯得回家:,再晚就没有车了。”

“吃过饭我去送你嘛,我妈都说了,今天一定不能让你走。”

钟鸣的辅导方法非常有效,张局长夫妇很喜欢他,一直说要留他在家里吃一顿饭。他拿了一块切好的苹果往嘴里一放,吃着往外头走:

“你跟阿姨说我谢谢她的好意,下次一定留这儿吃饭。”

“你都说过多少回下次了。”张鲁有点不高兴了,说:“吃个饭你怕什么,又不是多大的事儿。”

钟鸣还是拒绝了,趁着局长夫人还没有回来,就挎着包出了门。张鲁将他送到楼下就回去了,他走到路灯底下,摊开手里的纸条一看,就愣住了。

居然是张珊珊写给他的一个告白信,说她喜欢他,希望能跟他谈恋爱。

钟鸣无奈地笑了笑,将纸条放进了书包里头。他从初中开始就经常收到情书了,那时候在农村,小姑娘都还很眚涩,情书也写的很隐晦, 后来上了高中,女孩子给他的情书都大胆起来了,高三的时候,还有一个隔壁班的体育班长给他写情书,那是他第一回收到男生的告白,写的非常热烈动人,当时在他看来简直有点惊世骇俗。这么多年过来了,他已经习惯了别人对他的追求,有些不以为然。

钟鸣这个人虽然出身贫困,却有一身傲骨,看着平易近人,其实他能看上眼的人不多,温柔和气那都是表面上的一套,他对每个女生都很和气,可是没一个真心喜欢的。这除了他个人条件很好以外,还有别的原因。这个说起来话长,那要上溯到他爷爷那一辈了。照他印象之中皱纹一大把的爷爷说,他祖上姓爱新觉罗,可是正宗的满凊正黄旗。

钟鸣生的晚,他记事的时候他爷爷已经七十多岁了,整天端着个烟锅子,最喜欢饭后靠在他们家院子的墙根上抽一袋儿,钟鸣小时候最喜欢做的事之一,就是给他爷爷装烟枪,都是低劣劲大的草烟,味道特别呛人,可钟鸣就是喜欢闻。听邻居说他们家之所以穷困到这个地步,就是因为他爷爷好逸恶劳,年轻的时候不知道干活,全靠他奶奶一个人操持家务。钟家老爷子一辈子其实也不容易,中年丧妻晚年丧子,可是性格一直很乐观,整天给钟鸣讲他祖上的事。

钟老爷子原来从前不姓钟,姓金,老家在大东北,后来家道中落才到了南方,经过几番颠倒过继给了钟家传香火,那时候老爷子才十四岁。当年满清灭亡,新中国成立,天地瞬间换了个个儿,大部分爱新觉罗的后裔都改了姓,有改姓“金”的,有改姓“赵”的,还有改姓“罗”的,他们家就是其中的一支,那可是地道的贵族后裔,王爷后代,是康熙乾隆爷的子孙。


、010 难道是女王?! (1567字)


虽然早已经改朝换代多少年,虽然他们这一支爱新觉罗的血脉也不知道跟末代皇帝溥仪错了几家子,虽然现在户口本上已经是“钟”字打头,可是老爷子一直自诩自家是贵族后裔,没落归没落,骨子里头血统还在,老爷子一辈子靠着一个血统,愣是把腰板挺的笔直。就因为这一点,文革那一会儿钟奶奶吓得不轻,就怕自己男人再出去喝了酒胡说八道,给他们家招来祸患,不过幸亏老爷子的那番话,村里头没几个人相

他们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村人,抬头不过一寸天,只顾过好自己的小日子,管他什么皇帝老子,那是真正的天高皇帝远。

可是钟鸣却从小被他爷爷言传身教,心灵上烙下了磨灭不去的印记,虽然没有到处讲,可心里头还真为自己那点不寻常的血统洋洋得意。 他打小学习成绩优秀,又写的一手好文章,村里人称他小秀才。钟老爷子特别高兴,说这是他们家复兴的好兆头,对钟鸣是各种疼爱,还把祖传的一个家谱一样的东西给了他,吩咐他要一辈子一辈子地传下去。

虽然中国已经废除封建帝制多少年了,皇帝老子当年也照样被改造成了一个爱心洋溢的园丁,可是在许多人的骨子里头,还是有一点贵族情结的,这就是为什么人家:欧洲那些皇室不管全世界走到哪儿都受尊重的原因。人都喜欢高贵的东西,有它的人引以为傲,没有它的人暗自羡慕,这是人类本性,也是人的奴性。是贵族后裔这件事给钟鸣带来了很多影响,其中之一就是影响了他的性格,眼界高,性子傲,与人交往秉承的,是真正的“君子之交淡如水”。

当然贵族血统这种事,带给他的也不只是负面的影响,也曾在他的人生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不过那都是以后的軎了。钟鸣还从来没有对哪个人动过心,他初高中的时候,也喜欢看琼瑶阿姨的电视剧,也曾被金庸剧里的江湖爱情感动过,他一直也渴望着自己能有一段像他看的电视里的那种生死不渝的爱情。可是现实生活中,想找到一个可以爱一辈子的人,是那么不容易。他大一的时候其实很想谈恋愛,因为家里头只有他跟他母亲两个,要好的朋友也因为考大学分到了不同的城市,他有时候觉得很寂寞,他心里从小对感情就有很大的向往与渴求,可是感情的事又不能凑合,每每班里的男同学告诉他,谁谁在暗恋他想跟他在一块他都只是笑一笑。

他觉得男生应该有担当,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能为了凑合在一块,最后再伤了人家的心。所以他不是不在乎感情,而是太在乎,他希望自己一辈子要么不谈恋愛,要么就像他的父母一样,一辈子爱一个人就爱到底。

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不能勉强自己也不能辜负自己。

所以钟鸣,一个人人见了都忍不住多看两眼的美男子,长到了十八岁仍然是纯情少男一个,没亲过嘴也没牵过手,连刹那的心动也没有, 百分之百原装货。凌志刚阅人无数,这种事钟鸣不吭声他也一眼看出来了,所以在第一次见面的房间里,他望着将嘴巴张到极致想要给他口交的男孩子,醉醺醺地问:“第一次吧? ”

酒味和烟气中钟鸣红着睑不回答,只是羞愤而又慌乱地抹了抹自己嘴角的口水,说:“你……你太大了,我……我含不进去……”

“接过吻么? ”

钟鸣光溜溜地跪在地上,脖子都红透了。

这样身家清白的男学生,又是这样的样貌和性格,简直要勾了凌志刚这个情场老手的魂儿。出众却又抗拒的钟鸣,勾起了凌志刚前所未有的兴趣,更加坚定了凌志刚征服和占有他的决心。

一个种群里最凶锰最强壮的雄性,总是吃最新鮮最美味的食物,征服最大的领地,交配最美丽的雌性,这是雄性的本能,也是男人的本能。钟鸣越是硬气不服软,凌志刚越是心痒难耐。只是他一开始可能没有想到,他还没征服钟鸣呢,自己就折在钟鸣的手里了。又或许他自己也意识到了,可是意识到的有点晚,等到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折的心甘情愿,成了十足十的忠犬一个,任打任骂,任劳任怨!


、011蓝魅 (1023字)


张珊珊的事情,还是叫钟鸣有一点苦恼的,也不是张珊珊不好,相反,张珊珊其实是个很出众的女孩子,她比张媛媛一类的女生要年轻和漂亮的多,家世又好,人也很温柔和气,是他比较理想的类型。只是他一直把张珊珊当成自己的一个学生,从来没有往那方面想过。而且他有次听张鲁讲,他们学校里头其实有个男生一直在追张珊珊,那男生叫刘凯,跟他们家算得上门当户对,父亲也是市里头的高官,以前同在一个家属院里,跟张珊珊是音梅竹马的朋友,打小就喜欢她。可是张珊珊嫌那个刘凯有点痞,成缋不好,整天就知道抽烟打架,仗着家里的老子胡作非为,对他一点好印象也没有。

钟鸣想了半天拒绝张珊珊的理由,最后给出了一个有点牵强的:“我没想过咱们俩之间会……”

“以前没往那方面想那就现在想啊! ”张珊珊平日里那么害羞内向的一个女孩子,没想到在爱情面前竟然这么有勇气:“我哪点不好,你说出来,我改! ”

钟鸣有些无语,呆呆地看了一眼在一旁傻眼的张鲁,又看了一眼满脸通红的张珊珊:“那个……虽然我也没比你大几岁,可是我其实算是你的老师……”

“那你以后别给我辅导功课了,只做我男朋友好不好? ”

钟鸣难堪的厉害,抓起书包就站了起来。张鲁也有些不知所措,呆呆地看着他跟张珊珊两个人。张局长正好下班回来了,估计是在外头喝了酒,有些醉醺醺的,看见他笑道:“钟鸣来了? ”

钟鸣一看见张局长,心里头更心烦意乱,朝张局长鞠了一躬就赶紧跑了。这份难得的家教工作看来是泡汤了,钟鸣有点无奈,回头就看见

张兽追了出来,喘着气文:“钟鸣哥,你明天还来么? ”

“我回去想想。”钟鸣有些窘迫地看了看张鲁:“你先回去吧。”

“都怪我妹妹,我早就看出来她有些不正常了,可还是没想到她会喜欢你。”张鲁裹着羽绒服,说:“钟鸣哥,你以后只给我一个人辅导吧,我去你那儿,行不行?辅导费我照样给。”

张鲁其实是个老实人,张局长一家人其实都不错,挺和善的。钟鸣笑了笑,说:“你回去吧”

从张局长家里头出来,他就去赶公交车,可是今天附近的工人体育场有个叫蓝魅的男歌手在开演唱会,这会儿估计还没开场,公交车上站满了要去听演唱会的歌迷,他等了三站也没挤上去,11月底的天气寒冷异常,尤其是对于他这个南方人。他裹着围巾戴着帽子,只露出了一双锪锏难劬ν馔房醋拧9怀嫡九颇嵌暮1ㄒ彩悄歉隼恩鹊男1ǎ@渡牡乒獯蜃牛媸歉龅叩怪谏拿滥凶迂


、012 我要追你了 (1148字)


听说这个蓝魅跟他是一个地方的人,后来北漂了两年,因为一部偶像剧一夜爆红,是新生代最具代表性的美男,有点阴柔的美。最重要的是少年得志,才只有二十一岁,这两年在什么地方都能看到他的绯闻或海报,代言的产品也很多,很受女孩子追捧。钟鸣吁了一口气,就把视线从站牌的海报上移过去,结果就看见一个七八十岁的老爷爷推着个小车子,在路边吆喝着卖香烟,步履缓慢,声音嘶哑。

社会主义社会,人跟人的差别居然也这么大。他左右看了一会儿,就见公交车过来了,可这一回居然还是爆满,公交车连停都没有停,直接开走了。寒冷的北风冻得他瑟瑟发抖,他搓看手跺了跺脚,忽然觉得自己背上一暖。他赶紧扭过头来,就看见凌志刚将一件大衣披在了他的肩膀上,低春头间:“你怎么在这儿? ”

大衣上还带着男人身上的余温,还有一点淡淡的酒气,可是那味道却很好闻,是男人身上独有的味道。他没想到会在这儿遇见凌志刚,一时有些紧张,就说:“我在等公交车。”

“别等了,我开车送你。”男人说春就拉着他的手往外头走,他跟跄舂跟了两步,脑子里才回过神来,赶紧拒绝说:“不用了,我坐公交车就可以了。”

“我都见你在这儿等半个钟头了。”男人说着,朝路边的一家饭店的二楼指了指。那里灯火通明,能在那儿坐着的都是有钱人:“我在那儿跟朋友吃饭,老早就看见你了。你也上去吃点? ”

“我不去。”钟鸣脱下自己肩上的大衣递给凌志刚:“我跟你又不熟,跟你朋友也不熟。”

他其实已经看见上次脱他衣裳的那个男人了,张江和噙春笑站在二楼的落地窗那儿,饶有兴趣地看着他,看见他往楼上看,还得意地挥了挥手,俊美无双邪气无比!

几天前的那一夜是他不愿意回忆的羞耻,他后退了几步,扭头就朝外头走。男人大踏步追了上来,在后头跟着喊道:“你要去哪儿? ” “我不饿,我要回家。”

“那上车,我送你。”

钟鸣还是闷着头往前走,凌志刚追了几步,就在路边停了下来,阴沅沅地看春钟鸣的背影。

凌志刚年纪已经不小了,当了几年官,已经养成了衣冠楚楚的模样,叫他在大庭广众之下跟一个男学生拉扯他还真有点做不出来,不是脸皮薄,而是不习惯。他把外套往胳膊上一搭,冷冷地叫道:“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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