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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恶恋 作者:恋人未醒-第29部分

小说: 恶恋 作者:恋人未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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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不是!”崔明朗越发地慌张起来,“我,我……”
“你什么啊?”林雨心里已经很不耐烦,但为了达成目的,还是耐着性子,继续用话语戏弄崔明朗。
“我请你喝酒!”崔明朗憋了半天,终于憋出一句整话。
“我可不喝别人给的酒。”林雨将身子稍稍偏转了一点,斜靠在椅子上,手指扣着自己的酒杯,把玩一般地抚摸着,“不过话说回来了,你干嘛要请我喝酒,难道有求于我?”
“我……”看到这副模样的林雨,崔明朗的喉结不由自主地动了动,咽了一口口水,张口结舌地再次说不出话来。
林雨翘起嘴角,放开手里的酒杯,将身子向崔明朗倾了过去,在距离他还有一指之遥的时候,用戏谑的语气开口说道:“你喜欢我?”
崔明朗的脸明显红了,第一反应是摇头,但紧接着便又更加用力的摇头,然后又像是觉得不对劲一样,改成了点头。
“到底喜欢还是不喜欢?”林雨拉长了语调,让崔明朗明白他想要得到怎样的答案。
崔明朗立刻毫不犹豫地答道:“喜欢!”
林雨满意地将嘴角翘得更高,随即话音一转,嘲弄地说道:“喜欢也没用,我是不喜欢在下面的,更不喜欢你们那种过家家似的游戏方式。”
崔明朗一愣,见林雨已经将身子收了回去,马上想也不想地说道,“我可以做0!”
“我说的,可不只是1和0的问题。”林雨意味深长地说道。
“那是什么?”崔明朗怔怔地看着林雨。
林雨笑了笑,伸出右手,放到崔明朗面前,“手机。”
“……我的?”崔明朗迟疑了一下,见林雨的手并没有收回,这才把自己的手机从衣服口袋里拿了出来,递向林雨。
林雨并没有伸手去接,只抬起右手,用中指的指甲尖在崔明朗这款智能手机的屏幕上点了几下,把一个手机号码存了进去,然后将号码对应的名字设定为“S”。
“好好想清楚,过两天我会跟你联系。”林雨收回手指,直起身子,“如果你觉得自己承受不了我所喜欢的这种游戏,到时候,你可以不接我的电话。”
“游戏?承受?”崔明朗仍然有些迷糊。
林雨笑了笑,站起身,抬手点了一下自己只喝了半杯酒的酒瓶,“算我请你的。”
说完,林雨离开角落,径直走出了酒吧。
作者有话要说:我不得不说,崔明朗其实挺无辜的。



40、崔明朗之死

把电话号码给出后的第三天晚上,林雨从橱柜的暗格里翻出两张崭新的电话卡和一个老式手机,将那张与自己给崔明朗的电话号码对应的手机卡芯片从纸卡上拆下来,塞进手机,然后把另一张电话卡原封不动地放回橱柜。
接着,林雨又把一个铁盒子从暗格下层拽了出来,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双医用的胶皮手套套在手上,接着又从铁盒子里拿出一个更小的首饰盒,将里面的一枚金属指环取了出来,戴在右手的中指上,并将它的位置非常仔细地调整了一遍。
做完这些之后,林雨走进卧室,在头上戴了一个深色但很时尚的针织帽子,换上一件同色系的连帽衫,以及一条看上去不会让人觉得突兀但又十分平常的牛仔裤,然后从衣柜的角落里拿出一把弹簧刀,用纸巾重新擦拭了一遍,放进裤子口袋。
最后,林雨拎着一个双肩包回到门厅,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比自己平时穿的鞋子整整小了两号的旅游鞋,连同之前从衣柜里拿出来的一件外套一起塞进双肩包内,然后穿上一双合脚的鞋子,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此时天色已经全黑,但时间并不算晚,正是新闻联播刚刚结束的时候。
林雨没有打车,也没有乘坐公交,在尽可能避过街边摄像头的前提下,一路步行向西。
走了一个多小时,林雨的目的地,一座建在西区商业街边缘的烂尾楼终于出现在视线之内。
林雨当即停住脚步,换上那双小两码的鞋子,将原本穿的鞋子塞进背包。
换上不合脚的鞋子,林雨的行进速度再一次降低,又过了二十多分钟才终于走进这座只建起框架的烂尾楼里。
林雨在楼里上上下下地走了一圈,确定里面没有流浪汉之类的闲杂人存在,这才回到二楼,拿出电话,拨通了崔明朗的号码。
电话很快就被接通,崔明朗的声音从传声器里传了出来,“林……雨?”
“想好了吗?”林雨轻笑了一声,开口问道。
“想……”崔明朗明显迟疑了一下,不知道是忘了林雨让他想什么,还是已经明白了却仍然没有做出决定。
“既然没想好,那就算了。”林雨流露出一副即将挂断电话的语气。
“等等!”崔明朗马上阻止,“我……我跟你玩!”
“想好了?可别后悔哦!”林雨意味深长地说道。
“不会!”崔明朗很是肯定地答道。
“那么,到这里来……”林雨报上了烂尾楼附近的一条街道,“我等你半个小时。”
说完,林雨便挂断了电话。
没等林雨转念去想别的,电话便再次震动起来,林雨看了一眼号码,是崔明朗打回来的,便扯了扯嘴角,没有理会。
电话震动了将近一分钟才恢复平静,林雨这才将注意力转回到烂尾楼的周围,以免有无聊的家伙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靠近此地。
十多分钟之后,一辆汽车停在了林雨指定的街角,由于距离和光线的原因,林雨看不清车牌,但看颜色和车型正是崔明朗经常开去酒吧的那辆。
果然,崔明朗很快就从车上走了下来,林雨特意注意了一下他下车时的言行举止,确认他是一个人过来,这才再次拿起手机,拨通了崔明朗的电话,让他往烂尾楼的方向行进。
看到崔明朗已经走到楼下,林雨转回身,一边继续指挥崔明朗往烂尾楼走,一边沿着楼梯向下走去,将肩上的背包藏在一楼的角落里,然后站在入口附近,等待崔明朗的到来。
不一会儿,崔明朗便出现在大楼入口,看到林雨就站在自己面前,他明显松了口气,但脸上还是挂有难以掩饰的犹疑。
“对于你的到来,我表示惊讶而且惊喜。”林雨收起手机,拿腔作调地向崔明朗说道。
“干嘛把我叫到这里来?”崔明朗也停下脚步,打量一般地看着林雨,右手很不自然地摸着腰间,像是随时准备掏出什么东西。
——不会是把枪带来了吧?
林雨不由联想到崔明朗的刑警身份。虽说警局的枪支管制也很严格,但只要经过必要的手续,一个刑警在工作之余携枪外出也算不上是多么困难的事情。
“我说了,做游戏。”林雨心里盘算,脸上却是笑容依旧。
“到底是什么游戏?”崔明朗有些不安地盯着林雨,“我还以为你是要我去你家里。”
“以后也许会的。”林雨笑眯眯地答道,“走近点,别离我那么远。”
崔明朗迟疑了一下,没有动。
烂尾楼是没有照明设施的,只能靠着远处的路灯和更远处的居民楼里的灯光产生一些光影。林雨又双手插兜,看不出想要做些什么,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受过专业训练的崔明朗无法不生出戒备之心。
“这就开始害怕了吗?”林雨轻蔑地笑了一声,把手从口袋里拿了出来,将手臂向两边伸展成直线,并张开十指,表明自己手中空空。
“到底是什么游戏?”崔明朗终于迈动脚步,走到林雨面前。
“别告诉我你还没有猜到。”林雨放下手臂,脸上保持着魅惑的笑容,“不过,你还有最后一次放弃的机会——现在,告诉我,你要放弃吗?”
“……不。”崔明朗虽然还是有些犹豫,但终是没能抵抗住林雨那张脸蛋的诱惑。
“那么,接下来,你的胆子可要再大一点才行。”林雨笑眯眯地继续说道,“当然,只要你的勇气能够让我满意,我就会好好奖励你的……”
说着,林雨向前迈了一步,与崔明朗几乎贴在了一起,同时伸出左手搂住他的后背,右手则向上抬起,扣住他的后脑,做出一副要和他接吻的模样。
崔明朗的目光立刻集中在了林雨那双略显微薄但却形状优美的唇瓣上,但期待中的热吻并没有如预期般降临,就在崔明朗开始疑惑林雨的嘴唇为什么还不靠近的时候,太阳穴处却突地一痛,下一瞬,他便连表情都来不及改变便向后倒了下去。
林雨没有试图扶他,在崔明朗倒地的一瞬间,林雨便迅速地移开手臂,任由崔明朗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接着便将右手收至胸前,用左手小心翼翼地将右手中指上的那枚指环摘下,一点点地转动机关,把弹射出来的那枚毒针收回戒指内壁。
这是林雨在淘宝上买来的小玩意,卖家是一个对武侠小说极度痴迷的理工男,他的网店里挂的全都是那些通常只能在武侠小说里看到的机关道具——与其说是卖,不如说是炫耀。当然,林雨把这枚戒指买下来的时候,里面的针是无毒的,是林雨自己从普通的香烟里提炼出高浓度的尼古丁,抹在针尖上,使它变成了一根毒针。
但林雨并不确定这么一点尼古丁能否置人于死地,所以才特意刺在了崔明朗的太阳穴上,确保他就算不死也会失去行动能力。
把恢复成安全状态的戒指放进皮夹,林雨伸手将连帽衫的帽子拉到头上,把自己的头部彻底遮盖起来,然后蹲下身,摸了摸崔明朗的颈动脉,发现他并没有死透,呼吸虽然微弱但还足够明显,估计一时半会儿都不会断气。
林雨没有急着补刀,伸手从崔明朗的口袋里掏出手机,把他存在里面的电话号码以及通话记录全部删除,又把手机按至关机状态,放回原位。
在翻找手机的时候,林雨发现崔明朗果然是带着枪出来的,这让原本想用刀具作为致命一击的林雨心下一动,生出了布局的念头。
林雨当即站起身,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又估算了下自己需要多长时间才能从这座烂尾楼里离开,进入到无人注意的安全区域,估算得差不多了,便弯下腰,把手枪从枪套里拿了出来,回忆了一下,觉得崔明朗应该是惯用右手的,便把手枪塞进他的右手,然后抵住他右手边的太阳穴。
林雨刚把手枪的保险打开,忽又想起就这么开枪的话,警方很容易就能从子弹的轨迹上推算出崔明朗在死亡的那一刻是躺在地板上的。但反复斟酌了一下,林雨并没有冒险将崔明朗从地上扶起,深吸了口气,再次看了一眼自己的离开路径,接着便扣下了扳机。
“砰!”
在空荡荡的楼房里,这么一声枪响显尤为震耳,林雨的手也被枪的后坐力震开,顺势放开了崔明朗的右手,直起身,飞快地向烂尾楼外走去。
这座烂尾楼本就位于商贸区的边缘地带,周围并没有多少居民,此时又是冬季的深夜,夜游的路人亦寥寥无几。
林雨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这声枪响,不但直到他从烂尾楼里顺利离开,进入到旁边另一条巷道的阴影之中,也没看到有人向烂尾楼的方向走来。
林雨没再急着离开,低头看了看脚下,见自己已经站在了不会留下脚印的水泥街道上,便从双肩包里拿出合脚的鞋子,把那双小两码的旅游鞋换了下来。
这一次,林雨没再把脱下来的鞋子放进背包,直接拎在手里,转身朝住处相反的方向走去。
走了大约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林雨将这双鞋扔进了一处居民区的垃圾箱,把那枚藏有毒针的戒指和手机里的手机卡分别丢进了两处下水道,然后又绕了一个圈,并在中途换了外套,这才挑拣着那些僻静的小路,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白白菜看官打赏的地雷!
上一章留下了一个bug,不知道看完这章后,大家会不会发现。
PS:鉴于我没杀过人,也不可能教大家如何杀人,所以本章节的内容肯定是不切实际的,大家别较真哈。



41、杀人的理由

回到家,林雨没有马上入睡,拿出背包里的连帽衫,和头上的帽子以及手上的橡胶手套一起丢进浴室的浴缸,一把火烧成了灰烬。
当这些东西全都变成黑灰之后,林雨打开水龙头,把这些灰渣冲进下水道,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先是发了会儿呆,接着便抱着膝盖,呵呵呵地轻笑起来。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紧张是难免的,但当扼杀的生命从一个变成一位数,进而又逼近至两位数的时候,那种感觉,已不会再比掰断一根筷子强烈多少。
林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要杀人,甚至喜欢杀人,就像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同性,会像女人一样被另一个男人压在身下。
不过,或许就像某本心理学书籍上所说:每个人都有过杀人的幻想,但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也只是幻想而已,只有极少数人才会将这种幻想付诸实践——警方将这种人称之为连环杀手,部分学者则固执地认为这种人其实是一种脑结构存有异常的精神病患。
林雨不确定自己的大脑是不是有问题,他只知道,虽然第一次杀人是在车祸之后,但想要杀人的念头却是从幼年时就反复萌生的,而在那期间,他所蒙受的最大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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