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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部分

抗战飞虎营-第3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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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我儿果然是英雄了得。不过,本王已经答应了你大姨,要带着你母亲和姨娘们到她那儿去住个一年半载的。答应好的事当然不能失约。这么着吧,本王暂时把虎符借给你,你持此就可以调动旗兵。我只带走二百人,剩下的都归你暂时调遣。”

“多谢父王。祝父王去大姨家住得舒心。”

一切都是假的,只有利益才是真的。知子莫若父。老王知道自己儿子是个什么货色,更明白刚才儿子拦住自己不让走的原因。不就是想要权利嘛,我给你!

虎符,就是古代调兵用的凭据。大将军领兵出征,手里必须持有虎符。杜尔伯特部不光养的有旗兵,他们还跟着满清皇帝打过仗,老亲王说的虎符就是他们祖上留下来的调兵凭证。

有了虎符就能调动着三千旗兵!小王爷得了这么大个实惠当然就不肯再为难他爹。老王爷走了,他这个小王爷才能随心所欲的指挥旗兵和任来风打仗。要不然有个老头在这儿站着,就算老头啥也不管,他不得经常去请示汇报?

为了帮助父亲尽快实现去大姨家散心的愿望,小王爷把王府里所有下人全动员起来帮忙。这边老王爷收拾东西跑路不提,再说小王爷扎萨克。

扎萨克凭借调兵虎符把一盘散沙的旗兵给逐渐调动的有了点儿模样,尤其重要的是,扎萨克把和他亲近的那一千旗兵给调到王府周围了。正门这儿放五百、侧门、后门加起来再放五百。有了这一千旗兵,扎萨克相信王府的安全首先他能保证了。

扎萨克这边不断地调动旗兵迎战,想要从正面挡住游击队的攻击。结果他派上去一批败下来一批、派上去一批败下来一批。旗兵人数虽多,却根本就不禁打!

第五章 高手

游击队出现了,扎萨克的额头上的青筋都蹦出来了。半个小时,只用了半个小时他摆在正面的那两千旗兵就统统被打败了!现在任来风和他的游击队将直接面对王府外围的这一千旗兵了!

别人不知道,扎萨克却知道。他这一千旗兵说是精锐,其实并不比已经失败的那些旗兵强多少。这帮人唯一比那些人强的,大概也就是自己对他们比较看重罢了。前面两千人都挡不住游击队的兵峰,剩下这一千能挡得住吗?估计够呛呀!

小王爷扎萨克急得原地直打转,就跟汉族群众家里拉磨的驴一样。突然,扎萨克停止转圈并把手指向了离他十米开外的某个人,“托桑,你过来!”

被叫做托桑的那位一溜小跑的到了小王爷两步远的地方站住了。脖子一缩,大气都不敢出。他怕喘气太粗了,让小王爷闻见他呼出的污浊空气。

“托桑,我给你一个活儿,你干好了有重赏。你知道今天袭击王府的是游击队吧?游击队的指挥官叫任来风。拿上你的猎枪和猎刀,去把任来风的人头割下来给我拿过来。事情办成之后,我赏给你十名奴隶、二十头牛、一百只羊。”

“噢,听说你喜欢高娃。你把任来风的人头提过来之后,除了刚才的奖赏之外,我再把高娃也送给你!”

“是,大人。”托桑用不大不小的声音回答了小王爷的话。其实他已经激动的腿肚子都颤抖了,但他不敢大声说话,他害怕声音大了惊吓住小王爷。

十名奴隶、二十头牛、一百只羊,有了这些东西他也是一个小奴隶主了!高娃是王爷身边的端茶丫头,自从一年前见了高娃第一面之后,托桑就已经完全被高娃迷住了。高娃在他心里就是女神,隔几天看不见他晚上就睡不着觉。要是哪天和高娃说上一句话,托桑能兴奋一个月!

小王爷刚才说什么了?他说要把高娃送给自己!有了奴隶、有了牛羊、再有了高娃,今后的生活那真是一步上了天堂!托桑的头已经有点儿晕了。

小王爷扎萨克看着托桑晕呼呼跑出去的样子,突然他笑了。托桑是整个杜尔伯特部有名的好猎手,只要他进了树林,就没有任何动物能逃过他的猎枪和陷阱!

扎萨克早就知道托桑喜欢高娃的事了。他本来就盘算着找机会把高娃赏给托桑,好让这个最优秀的猎手效忠自己,没想到这机会这么快就来了!

一个女人和一点儿牛羊奴隶在小王爷眼里根本不算什么,和任来风的人头比起来那就更不值一提了。他要是提着任来风的人头去交给关东军司令梅津美治郎,那得换回多少枪支弹药?任来风,你的好日子到头了!

任来风自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一位优秀猎手的猎物,他继续指挥部队向王府发动着进攻。越接近王府、阻力越大。王府正门口的五百人简直比刚才他打过的一千人还难对付!

这首先是游击队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战斗已经快接近强弩之末了,其次,王府门前的这五百旗兵是杜尔伯特旗兵当中的精锐。不管这精锐比普通旗兵强多少,精锐就是精锐,从武器到人的素质各方面都比普通旗兵强。游击队达到这会儿了,突然遇见这些精锐,打起来当然要有点儿吃力了。

“牛黑,你带一百人从左翼迂回攻击!喜子,你带一百人从右翼迂回攻击!云龙,你拿好枪,等我的命令。我让你打谁你就打谁!”小王爷扎萨克想起来用狙击手狙杀敌军指挥官,任来风也没忘记这招斩首行动!

左右两翼齐飞的行动同样没有一击奏效。虽然牛黑、喜子两个人率领部队从两翼进攻再次动摇了王府的守军意志、杀伤了一定数量的守军官兵,但火候仍然不到,精锐旗兵们仍然在抵抗,王府仍然没有被攻克!

“云龙,准备了!”任来风举着望远镜一经发现了对面指挥官的大致位置,他在观察地形、附近人员、当时的风向,等各种对射击有影响的因素,给我方狙击手创造一击奏效的条件。

李云龙默不作声的检查枪支、装填子弹,做好了射击准备。突然,一股冰冷的杀气瞬间把他笼罩了!虽然小一秒这杀气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但杀气却是实实在在的存在过的,对这点,李云龙毫不怀疑。这是他这几年在战场上培养出来的第六感。要是没有这个诡异的第六感,他早死多少回了!

高手!这是李云龙的第一印象。普通人根本就不可能放出这么强力的杀气。能拥有这种气质的人,最少也不比自己差了。是谁要杀自己?这是李云龙接下来自然想到的问题。

有人要杀他,但他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因为什么。他不知这支部队的最高统帅,也不是下面作战部队的指挥官。是谁,想杀自己?这年头在脑子里只停留了一秒种,李云龙就知道这杀气何来了。那个高手不是针对自己的,他是针对任来风的!

回忆一下刚才的位置,他就站在任来风身边两步远的地方。那杀气来的方向似乎是正北,扫中任来风的时候,刚好能从自己身边擦过。那肯定是人家没留心波及到自己了。

好嘛,有高手潜藏在人群中,要刺杀总指挥!这念头一出现,李云龙浑身上下的汗毛都竖起来了!他弹手提着步枪,另只手从腰里掏出一支二十响的大镜面盒子炮。在大腿上一蹭上了膛,直接把枪皮带上,他也不往枪盒里装了,太费劲。插到腰上上了膛,用的时候拽出来就能扣扳机!

突然,杀气再次袭来!这一次李云龙再不犹豫,对着杀气的方向举枪就射,“啪!”杀气如潮水般退了下去。没打中!要是打中的话,杀气应该是直接消失,根本就不应该退下去。

李云龙向旁边的参谋要了一个望远镜,手举着望远镜向杀气消失的方向观察。

第六章 血染争衣

几乎同一时间,托桑也在观察刚才打那一枪的对手。那一枪,紧贴着他的额头过去了!要不是突然感觉到危险临头,及时往旁边跳了半步,他脑门上就得多个子弹眼!

托桑看李云龙、李云龙也在看托桑,两位最优秀枪手的目光在半空中相遇了。李云龙如同遇见三天没要到一顿饭的叫花子看见刚出笼的肉包子一样,眼睛里立刻放出了璀璨的光。

托桑也看见了李云龙,但他和李云龙的反应却截然不同。李云龙是看见实力相当的对手战意高昂,托桑却是第二眼都不肯多看,转身就走!

两个人不同的生活环境导致了不同的反应。李云龙是战士,在战场上不管遇到再凶恶的敌人,也得想方设法尽全力去战胜他、消灭他!打不死敌人,往往就意味着自己被打死。托桑是猎人,遇见老虎狗熊这类大型猛兽,本能的反应就是逃跑。先保住命,返回头再找机会击杀猎物。

托桑感觉到李云龙这个人很危险,他做出的第一动作就是逃跑,避其锋芒,先保住自己再说。李云龙却不想放托桑这样一个危险的敌人从眼皮子底下跑掉,战士的本能让他穷追不舍。

“小子想跑?哪里逃?”李云龙提着枪在后头就追。托桑一看李云龙追上来了,立刻加快了逃跑的速度,在人群里就像条泥鳅一样钻来钻去,滑溜得很。

“让一让,快闪开!”李云龙大吼着往人群里冲。虽然绝大多数战士都不认识他,但他们穿的军装都一样呀。战士们虽然不知道小伙子这么着急有什么事儿,却也没人拦着他,能让的还尽量的给让条路。

“小兄弟,什么东西丢了?是不是把媳妇绣的荷包给弄丢了?”有个年纪大点儿的战士对李云龙表示关心。

“哎呀小子,你慌什么?要找啥跟我说,我这儿要是有的话给你一个,你别着急嘛!”另外一名中年士兵对着李云龙的背影大声表示了自己的好意。

李云龙哪儿有心思理他们?他眼里只有前面那个飘忽的身影。那家伙给他的感觉太不好了,今天要是不能除掉他,总指挥随时都将处与危险之中!

前面那刺客跑得飞快,这边人又多,李云龙追来追去、追去追来,最后把人追丢了!那刺客就像只蚊子一样,跑着跑着就消失在了人群当中。

刺客追丢了!李云龙恨恨的一跺脚,转身他就往回跑。敌人里头有这么一个超级杀手存在,他更不放心任来风一个人了。虽然总指挥身边总是有人,也不乏愿意替他挡子弹的。但论对危险的预判能力来说,李云龙并不认为这次来的人里有谁会比他更强。

李云龙飞一样的往回跑,跑得越快心里那种不安的感觉就越强烈,要出事!李云龙跑的都快飞起来了。可惜他不是冯文英,也不是黄天。那两位能飞檐走壁,能从别人头上跳过去,但他不行,他得把拦路的人推开或者从旁边绕。

终于能远远地看见任来风了,见任总指挥还在和旁边的肖清发等人热烈谈话,李云龙总算松了口气。

任来风也看见李云龙了。刚才李云龙跑出去之前没告诉他原因,任来风只当少年人立功心切想去杀敌立功劳。任来风也能理解,年轻人嘛,谁还没有点儿功利心?浴血杀敌的时候,要是能来个名利双收当然更好。

因此,他并没有责怪李云龙的意思。看见李云龙跑回来,任来风还招了招手,算是跟小伙子打个招呼。突然,他看见跑动中的李云龙冲着他大声叫着连连摆手,并且还把步枪端起来了,看样子是想开枪射击!

任来风当然不相信李云龙会开枪打他,但这小伙子的举动也太古怪了吧?想想李云龙焦急摆手的样子,任来风明白了,云龙是在提醒他卧倒。

有危险!战场上养成的反应速度,让任来风毫不犹豫的把双手前伸身体往下就倒,同时还不忘了用眼睛观察四周围,他要看看危险来自哪里?

任来风看见了,一个不起眼的小黑点儿正在以惊人的速度飞近,是一粒子弹!任来风努力把身体往一边转,再转,他想躲过那颗子弹。但是很遗憾,子弹的飞行速度太快了,任来风的身体反应远远跟不上子弹的速度。

在身体失去平衡往地下倒的过程当中,任来风就觉得左肋猛的一震,整个身体仿佛突然不属于自己了一样,一股麻木的感觉瞬间传遍四肢百骸。坏了,中弹了!

这感觉并不陌生,甚至还能引起他的几分怀念。想当初他不就是因为负伤住院,认识了此生第一个女人,李若云。只是他这次再负伤的时候,李若云已经离开这个人世很久了。

若云?任来风脑子里最后闪过李若云的名字,眼前看见的是一脸焦急的李云龙,随后眼前一黑,仿佛夜晚关灯一样失去了所有的光亮。

“总指挥!总指挥!”李云龙急的都快哭了。就差那么一步,早一步他就能替任来风挡下这颗子弹,早个两三步他甚至都能一枪击毙了偷袭者!可所有的所有、一切的一切,汇成两个字那就是:晚了!

任来风已经中弹了,一切都晚了!还是肖清发经验丰富,任来风往地下一倒,肖清发立刻命令附近的官兵:“快,快围成人墙,把总指挥保护到中间!老肖,你快去请医生过来!”

“是!”肖快手答应一声,撒脚如飞找医生去了。肖清发腾出手来赶紧检查任来风的伤情。解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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