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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与你沉沦 作者:绛唇の影(晋江2014.1.15完结)-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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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事无巨细,犹如身临其境,当然大部分是杜撰的。文末,还感叹名侦探一向独来独往,冷情寡淡,因平安市一役,觅得佳人芳心,终于步入爱河。中间还穿插了几张偷拍照,正是薛默徵牵着她坐入车内。
  “这人是你吧,清月?”魏宁忽然忆起,“这个男人曾经送你来学校。”
  “那又如何。我与他的事恐怕与你无关吧。”
  “你怎么能同他那样的人交往呢?”魏宁急了。
  “为什么不能呢?” 
  “像他这样时刻与罪犯打交道的人,呆在他身边一定很危险。更何况,他喜怒无常,冷血无情,虽然唐温霞不是他害死的,但他也是间接责任人。”
  “你很了解他?”
  “报纸上就是这样写的!”
  清月失笑:“报纸上有几句话是真的。谢谢你的关心,我先走了。”
  穿过中心广场,清月坐在旁边的石凳上,望着篮球场上来回穿梭的身影。一个个外形高大俊朗,阳光扑面般热情蓬勃。篮球场的四周围了一圈女生,兴奋地尖叫着。
  有时候,她非常羡慕这种淳朴的幸福。为什么她就不能像个正常的大学女生,谈一场不用惊天动地、哪怕淡如流水的恋爱,毕业,然后就算是分道扬镳也没什么遗憾了。
  手机忽然响了,是薛默徵,她接起一听:“下课了吗,我过来接你?”
  清月看了眼时间,还没到四点,默徵应该没有下班的才对:“如果事务所忙的话,就不必麻烦了,我自己搭车回去吧。”
  “没关系。你爸邀我晚上吃饭,正好接你回家。”
  “嗯。谢谢你,默徵。”
  那边沉默了一会:“以后不用对我说谢谢,清月。”
  “唔。好。”
  挂掉手机,清月抿嘴低笑。默徵说“以后不用对我说谢谢”,仿佛两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好到不用再分彼此了。一直以来,只要薛默徵一两句关心的话,她的心情立即便会晴空万里、阳光灿烂。其实,就算是以前,她也不可能像普通大学女生一样灿烂微笑,更不可能围在一旁看男生打球,她只会冷淡地路过操场,对任何事充耳不闻。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她有了薛默徵,那个强势地介入她生活,令她的灵魂都为之颤抖的男人,她愿意用整个生命整个灵魂去爱他。
  默徵来接她时,只见她抱着两本书站在校门口对他傻笑。
  “今天心情似乎很好?”接过她的书放在车里。
  清月钻入副驾驶座,隔着窗玻璃望着原先犹如噩梦一般的学校,仿佛那噩梦如同云彩一般越飘越远:“我只是忽然发现生活也不是一无是处。”
  默徵瞪了她一眼:“是我以前让你觉得一无是处?”
  清月笑弯了眼,很想告诉他是的,尤其是以前那个冰霜般不近人情的他,但这样温柔体贴的默徵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她决定不要惹怒他。
  清月收回视线:“自从那件事以后,学校对我来说如同噩梦,如同牢笼,但是,幸好我身边还有你,默徵。”
  “你是想说,我像阳光一样驱散了你的噩梦?”默徵抢白。
  “仿佛让我腐朽的身躯重新获得了生命。”她说的郑重其事。
  默徵笑了,伸手摸了摸她的长发:“清月,不要胡思乱想。忘记那件事吧。”
  “你好好开车啦。”清月拨掉他的手。
  他默认了她的请求。
  回到安家,里头传来清晰的谈笑声。走入客厅,这才看清。
  刘志达、孙凌玉、刘时弘正围坐在沙发上,同安齐家谈得不亦乐乎。
  清月望了眼客厅里的状况,又瞅瞅身旁忽然变得淡薄冰冷的薛默徵。父亲是怎么回事,居然把薛默徵看不对眼的人都请全了。
  安齐家连忙起身迎上前:“默徵,看看我把谁请来了?你母亲和刘叔叔正巧都在,我就邀他们一起来吃晚饭。你们许久不见了,必定有许多话要说吧。”说着推搡着默徵去落座,又转身叮嘱清月:“你未来的岳母,好好表现啊,清月!”
  清月莫可奈何地坐在默徵身旁,气氛异常尴尬,一群人面面相觑,自清月喊了伯父伯母后便冷场了。幸而刘时弘立即发挥了他自来熟的本性,滔滔不绝地说起了他和默徵的往事。
  一顿饭吃下来,尴尬异常,薛默徵除了必要的时候偶尔应和两句外,淡漠的脸色仿佛将眼前一群叽叽喳喳的人当了空气。
  直到孙凌玉探出一只手,自然而然地摸了摸他的额头:“默徵,你的脸色不太好,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薛默徵像是受到了极大的惊吓,后退一步,这才扶住椅背稳住心神,连声音都变得沙哑异常:“我的确有点不舒服。清月,你可以扶我去休息一下吗?”
  清月连忙起身架住他的身子,扶他上楼。
  作者有话要说:  


☆、山园小梅与神仙眷侣

  山园小梅与神仙眷侣
  默徵受的惊吓似乎不轻,浑身发着虚汗,连手指都僵硬地颤抖了。
  “清月,我可能需要几颗镇定药。”默徵凝视了她一眼,艰难地从兜里掏出车钥匙,“药在车里,可以帮我去取一下吗?”
  清月连忙称好,拿了车钥匙飞奔下去,取了药给他服下。
  隔了好一会,他终于平静了下来,嘴角露出苦涩的笑意:“这样的我,还真是可笑。”
  “不过是过敏而已。”清月试图安慰他:“会慢慢好起来的。”
  “恐怕我是等不来那一天了。”默徵叹气,起身将她圈在怀里,“清月,我不想见到他们。”
  清月拍拍他的肩:“那就留在这里休息吧。”
  如果不是为了顾全她父亲的面子,默徵本可以一走了之的。他愿意留下来,清月已经非常感动了。
  晚餐后,楼下的人不放心,上楼来探望默徵。清月只得将他们拦在门口:“默徵他身体不舒服,躺下睡着了,还是不要去打扰他的好。”她说的极为自然,仿佛薛默徵睡在这里是理所应当的事,连安齐家都不免侧目。
  打发了一群人,清月走回卧室,默徵正站在书桌旁翻着她摊开的书。她坐回书桌前,继续看书,笑着望了他一眼:“大侦探,对于大学生读的浅显的书也有兴趣吗?”
  他不答反问:“快期末考试了?”
  清月点头:“这学期老是旷课,课也没上多少,只好临时恶补了。”
  “要不要炖一盅人参鸡汤?”
  “不必了,我脑细胞还够用。”
  “但我们的宝宝应该需要。”默徵弯起唇角,“妈妈挑灯夜读,如此刻苦,要是再不好好进补,宝宝若是营养不良可怎么办。”
  清月这才忆起自己怀有身孕的事实,考完这次期末考,下学期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默徵盯了一眼手表:“十一点整必须就寝,准妈妈可不许熬夜。”
  唔,他管得可真够多的。但心里却觉得甜滋滋的。
  ***
  接连两个星期,清月都忙于准备期末考试,无暇顾及其他,直到考完最后一门,总算能顺利切入放假模式了。天气逐渐转冷,瑟瑟寒风卷起地上的落叶。
  萧瑟寒风中,默徵已等在学校门口,穿着黑色的毛衣和外套,闲静地倚在越野车旁望着她。清月眼尖,却不知为何他换了越野车,走近,这才发现车内塞满了行李,有些不明所以:“默徵,你要远行?”
  默徵点点头。
  清月一阵失落,本以为忙完两个星期就能多陪陪默徵了,没想到他这么快又要远行了。
  “上车吧。”默徵说。
  清月顺从地钻入车里,车子启动,却沿着相反的方向驶去。
  “默徵,我们要开去哪里?”
  “去旅行。”淡笑。
  “旅行?”清月以为自己一定听错了。薛默徵大侦探是个工作狂,居然会有心情去旅行?
  “最近正好大案子都结束了,你又正好忙完考试。”他说。
  车子沿着高速公路离开城市,喧嚣逐渐远去,行了约有半日光景,蜿蜒着驶入乡下,依山傍水,道路崎岖。越野车盘旋着爬过半个山丘,最终停在一处空旷处。
  夕阳薄暮,金色的余晖下将四周的湖光山色染上了一抹朦胧的神圣之美。湖边不远处盖了间小屋,屋边开着几枝寒梅,艳红的枝头抖落几滴还未化尽的白雪。
  默徵从后座的行礼箱掏出羽绒衣披在她肩上:“穿了再出去,外面冷。”
  清月裹了及膝的羽绒衣走下车,空气清新地犹如滤过一般,山间景致犹如泼墨的画卷一般铺陈开来,黄昏薄暮下,湖水漾着金色的波光,寒梅清香凛冽,仿佛跨越了几百个世纪,淳朴地纤尘不染。
  好一副——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一只可爱的小狗忽然蹿了过来,蹭在她脚边,欢快地摇着尾。
  不一会,一个小女孩蹦蹦跳跳追赶而来:“馒头!不要乱跑!”捉住那肥嘟嘟的小狗抱入怀里,这才抬起头来怪异地打量着清月,瞪大了圆圆的眼睛。
  正巧默徵放了行李回来,牵过清月的手,小女孩一见他,立即兴奋地喊:“冷叔叔!你终于回来了!”
  薛默徵笑了笑,对小女孩说道:“小婉,你又长高了不少呢。不要乱跑,你爸妈会担心的。”
  小婉咕噜噜转了转眼睛,忽然咧嘴笑了起来:“冷叔叔,你笑了耶!我要去告诉爸妈,冷叔叔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个漂亮的姐姐!”
  说着,转身就抱着肥嘟嘟的“馒头”沿着崎岖的羊肠小道跑远。
  默徵牵着清月走入那小屋,屋里装饰简单而精致,古色古香,不过电灯空调却是一应俱全。
  清月脱掉羽绒衣,在空调下取暖,不时打量了一圈屋内的摆饰,不说是纤尘不染,却也算是干净,便问道:“默徵,你以前时常住这里吗?”
  “以往每年都会来住一段时间,但最近这几年事务所事情太忙,已经两年没回来了。这里也算是我的半个老家吧。”
  清月走到窗边四处张望起来。默徵取了电热壶,灌了一壶水,接通电源,说道:“你喜欢这里吗?”
  清月笑弯了嘴:“喜欢极了。”
  “这里什么都好,就是许多事得亲自动手,不太方便。”边说着,边从行李里拆出一袋米,抖入米桶里,“我们可能要在这住几个星期,你爸那边我已经打过招呼了。”
  清月看着他熟练的动作,笑道:“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
  “不用。”薛默徵说,“你都忙碌了两个星期了。”眼神里有些哀怨,两个星期,差点把他忽视成空气了。
  正说着,响起了敲门声,门口探出一个小脑袋,正是刚才的小婉:“冷叔叔,爸妈请你和漂亮姐姐去吃完饭!”
  薛默徵笑着点点下巴:“告诉他们,我们一会就去。”
  “嗯。”小婉一溜烟又跑了回去。
  沿着崎岖的山路走了好一阵,转过树丛才出现一幢二层高的房子。小婉正抱着肥嘟嘟的“馒头”站在屋檐下远眺,见着他们走来,一呼喊,屋内又出来三人。是一对夫妻,和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婆婆。
  一家人热情地招待薛默徵,端上了最好的饭菜,既客套又感激。原来,老婆婆曾经是个俏寡妇,后来恋上了一个小伙子,为小乡村的人所不容,两人便避世隐居在半山腰。老婆婆如今已年过九旬,有一日下山进城买东西走丢了,默徵那时候正好在县城办一个案子,顺道寻了老婆婆送她回家,见山中湖光山色远离尘世,便寻人在半山腰建了个小屋,与他们比邻,每年回来住几日。他做的行当,满是阴谋诡计血腥肮脏,似乎只有住在这里的几日才会寻到片刻的安心。
  乡里人家的小菜都是土生土长的,前刻还在土地里,下刻就端上了碗,新鲜的很。
  老婆婆不断敦促薛默徵吃菜,又念念叨叨着这大恩人已有两年未曾见过了,这一见又带回来一个姑娘,笑着问道:“几时成婚呐?”
  “快了快了。”薛默徵说。
  老婆婆抓起清月的手:“姑娘你可真是有福呐。默徵他可是个好人,好人。老身的命是他救的,这屋子翻新再造也是默徵出的钱。他真是我们一家的再世恩人呐。”
  “妈,别光顾着说话,让清月多吃点菜。”一旁的儿媳妇笑着说,又替清月夹了好几筷子的菜。
  “冷叔叔这次要住多久呢?”小婉忽然问。
  “小婉,不乖,怎么能叫冷叔叔呢,叫薛叔叔。”儿媳妇急了。
  “谁叫冷叔叔一直冷着一张脸。”小婉委屈。
  “没事。”薛默徵连忙打圆场,“小孩子,随她去吧。”
  山里的景致极好,默徵带她四处转悠,每到一处,竟是都有不同风光。这此中的生活,真正像人们口中所说的神仙眷侣。每日在默徵的怀里睡到自然醒,吃过早餐便去林间漫步,中午不是去小婉家吃,就是默徵自己下厨,下午翻翻书绘绘画或者再去山里寻个好景致一坐便到了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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