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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天火魔剑-第17部分

小说: 天火魔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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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一听大喜,口称没问题,还说你放心,做山贼的本来主要是抢,抢完就跑,一般很少杀人,万一惹急了对方,花大价钱请个高手过来或出个高额悬赏任务,整个山寨可就危险了。
哈普林说,“现在我先在这里养上几天,过几天,我去把空桑山收拾收拾,带着弟兄们搬过来,空桑山比起这里,还是小了许多,位置也不太好,没什么可留恋的。
奥库老兄,还是那样,我们各自带着原来的弟兄,遇到事情一起商量,反正我们做山贼的,也没有多少事情,你看怎样?”
奥库大笑,“好极好极。”
这时两人才稍稍能动,吩咐手下山贼拿药治疗伤员,给凌云打扫房间。
凌云看了看山贼为自己腾出的房间,还算干净,位置也不错,在山寨的边上,不会受到干扰。
凌云也十分疲倦,倒在床上,忽的放声大笑,心想,世事真是变幻无常啊,谁能想到,早晨还在雄心勃勃的挑山寨来,到了晚上,莫名其妙的当上山贼头了。
这个地方还不错,有点象茅山,先在这里呆一段时间再说,这里也是个练功和历练的好地方,我的肉体防御力虽高,可攻击力也太差了点,对方打不死我,我也打不死对方。
还有以后打斗时,尽量少利用自己的身体防御力,老这么下去可不好,日后哪天碰到高手或对方拿着利器,自己就不怎么会打,会吃亏的。
另外这样还容易形成依赖,总是仗着身体强悍,不利于我攻击能力的提高,再说了,如果对方不知道我身体强悍,突然来这么一下,对方防不胜防,说不定会收到奇效,就象今天对付鲍文那样,如果他事前知道用剑伤不了我,还会被我砍中么?
看来,我身体是个秘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以后能不用就不用。现在我每天晚上要修炼未央玄真功,功力高了,茅山道术通过灵神诀自会提高,剑法不用怎么练了,我白天修炼什么呢?
看了魔法书之后,觉得自己还是很有魔法天赋的,现在看魔法威力不大,但魔法师在西方占主导地位,级别高了之后自然会厉害,另外还能掩饰我的茅山道术。
所以此后白天主要的任务自然就是练习火系魔法了。那鲍文六阶的实力太厉害了,我要有如此功力就好了,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到六阶呢?
凌云想着想着,由于身体太过疲惫,不多一会儿,就沉沉的睡去。
接下来的两年里,凌云每天仍旧早早起来,练习火系魔法,晚上修炼未央玄真功,隔几天修炼《僵尸的自我修养》。
山寨的伙食还不错,凌云胃口大开,每天吃饭都时候凌云都很兴奋,很庆幸自己当初选择留在葱聋山。
葱聋山和空桑山真正合二为一了,实力明显壮大,渐渐的,五阶高手一共有了十五六个。奥库和哈普林都是豪迈之人,彼此没有什么明争暗斗,相处的也不错。
山贼之间的争斗也很多,差不多每一两个月,不同山寨间都会打上一仗,当然规模有大有小。
凌云为了历练,自然乐意参加,凌云不再凭借强横的肉体了,而是以魔武士的身份,用剑法和自学来的魔法战斗,渐渐的战斗经验也丰富起来。
山贼间争斗六阶以上的高手不多,多数都是五阶实力,逐渐凌云不靠身体优势,一般情况下也能取胜。
两年一过,凌云觉得在山贼间的打斗不过瘾,又开始只人单剑独挑各大山寨历练自己。库巴城范围很大,号称盗贼之家,凌云差不多又用一年的功夫都挑遍了,凌云得了个绰号“山贼杀手”。
刚开始山贼对其恨之入骨,心想那里来的浑小子到处乱打,可凌云摆明是切磋技艺,打斗过程中也不施重手,而且打完就走,慢慢的山贼觉得凌云不那么讨厌,到后来居然还和几个大山贼头关系混的不错。
其间凌云也会过不少六阶高手,由开始的狼狈不堪,手忙脚乱,落荒而逃,逐渐的能打成平手,到最后差不多都能战胜了。
只是凌云早已不用自己的身体抵挡对手的攻击了,除了葱聋山寨,别人很少知道凌云最强的不是攻击,而是变态的防御力。


第三十章 旺街四条棍
更新时间2009620 9:23:42  字数:2504

 转眼间,凌云十七岁了,身子也长高了不少,算不上高大,大概一米七五左右,长方脸蛋,剑眉星目,总的来说,相貌不算英俊,似乎还赶不上十四五岁的时候。
奥库还取笑过说凌云越来越难看,凌云对镜子仔细看了看,认为奥库说的有一定道理,单就相貌来说,还赶不上铁胡子呢。
凌云对这些并不在意,每日醉心魔法和剑法,一身青色的武士服也破破烂烂的,冷不丁一看,和山贼并无两样,连说话方式也深受山贼影响。
经过三年的山贼生涯,凌云的对战经验大大丰富了,巴山夜雨十三剑运用更加熟练,每日练习未央玄真功,虽仍然停留在第二重阶段,但功力却提高了不少,此时凌云的实力已进入六阶,成为准高手。
凌云的剑法和茅山道术都已经到了六阶中级阶段,很多道术凌云都能运用自如了。
凌云自学的火系魔法,由于没有人指点,进展较慢,只是到了四阶顶峰阶段,速度是相对很言,魔法的初期修炼本来就枯燥,进展缓慢,凌云的速度相对于一般人来说,已经是非常快了。
单就魔法实力而言,还赶不上丽娜和露丝,但是凌云发魔法的时候很怪异,可以配合九宫八卦步瞬发一些低级魔法,虽伤害不大,可也叫人难以防范,因此凌云单以魔法配合步法攻击,也能和五阶初级的魔法师不相上下。
凌云心中有些得意,心想,我十七岁就到了六阶,哈哈,恐怕古往今来整个大陆都没有几人,难道我是最年轻的六阶高手,真是天才。
其实凌云不知道,十七岁到六阶的,虽然是凤毛麟角,但还是有一些的,东方许多大门派的弟子,西方实力大的家族,还有奥斯特帝国魔武学院,里面同样有很多年轻的高手。
远的不说,凌云的师父剑圣无常,天纵奇才,修剑仙的时候,年仅十五岁就到了六阶,十七岁已经是七阶高手了,二十二岁达到八阶,二十六岁就到了八阶顶峰阶段。
十七岁的凌云把库巴城周围的山贼老窝都扫了一遍后,觉得自己该离开这个地方了,山贼中的高手毕竟是少数,自己如果还在这里,实力提高的就该缓慢了,自己应该找个高手众多,最好还有人指点自己的魔法,还比较自由的地方,可这样的地方那里找呢?
凌云去问奥库,奥库也知道凌云现在留不住了,反正现在葱聋山兵强马壮,并不怕山贼间的争斗。
奥库对凌云说,“看来你决定要离开库巴范围,你的条件可真多,整个西方大陆,最适合你的地方就是奥斯特帝国的都城——布鲁沙,那里有个帝国魔武学院,里面高手众多,你还可以学习魔法。”
凌云一听,当即决定前去布鲁沙。
临走时奥库和哈普林还有些不舍,送给凌云100金币,并告诉了凌云的行走的路线,还要送给凌云矮马。
凌云没有要矮马,自己走反倒轻松,收下了100金币,100金币可不是小数目,当初凌云在马戏团混了那么多天,老头才给了凌云50铜币,这次凌云发了一笔小财。
凌云平日不怎么花钱,这次出来,头一次带这么多钱,感觉很好,这些钱能够凌云吃很多好东西了。
凌云与奥库两人道别后,走上了去往奥斯特都城布鲁沙的道路。
布鲁沙位于整个西方大陆的中心,路程很远,反正凌云也不着急,只是不紧不慢的在路上。
这一日,凌云到了哥特城,感到腹中饥饿,进入一家小客栈,凌云要了几个馒头,几个炒菜,喝着免费的茶水,在靠近窗边的角落里有滋有味的吃着。
这家小客栈生意还不错,一共十多张桌子,此时正是午饭时间,差不多都坐满了人。
忽的门外进来四个彪形大汉,进门就大声嚷道,“老张在不,快叫他出来。”
里面很快跑出一个中年人,对这四个大汉连连点头,四人中有个似乎是领头的,说道,“老张,把保护费交了,顺便做几个菜,来坛好酒。”
老张不敢怠慢,忙交钱,吩咐手下去做菜。
此时,正吃饭的那些人,不知何时,都走了个精光,只剩下凌云在那边吃着馒头。
领头的那人一看凌云没走,哈哈一笑,对其他三人说道,“看到么,今天又有个外地来的,不识相的小子,居然不怕我们旺街四条棍。”
其中一人冲凌云吼道,“小东西,还不快滚,打扰了老子喝酒的兴致,老子把你打残。”
凌云看了看,边吃边说,“我吃我的,你吃你的,怎么会打扰你。”
那人吼道,“叫你滚你就滚,哪有那些废话。”
说完用手来拉凌云。
凌云用筷子轻轻一拨,那人手扑了个空。
领头的那人笑道,“老四,你也太不中用了,看不出来,这小子还会点本领。”
那个叫老四的人大怒,劈手就是一掌,凌云一边吃馒头,一边再次用筷子轻轻一拨,老四的掌又滑到一边。
凌云笑着说,“你们四个一起来吧,我坐在这桌子上不动,吃完手中这个馒头,喝完这杯子里的茶后,你们四个中有两个脸朝下趴在地上,有两个脸朝上躺在地上,你们信不。”
那个领头的应该是老大,闻听凌云所言,大声叫道,“看不出你小子够狂的,老二老三老四,我们一起上,弄残了他,叫他知道知道旺街四条棍的厉害。”
四个彪形大汉都围了过来,同时出掌猛击凌云。
凌云看都没看,手中筷子一划,四人八掌全部落空,有几掌还打在了一起。
凌云把茶一饮而尽,一个茶壶配四个茶杯,凌云把四个茶杯都倒满茶,头上顶了一个茶杯,肩膀上放上两个茶杯。
对那个老大说,“你们太弱了,这样吧,给你们降低点难度,我头上和肩上的三个茶杯,你们可以随便攻击,能让我身上这三个茶杯中的茶水洒出一点来的话,我身上的钱全是你的,你看怎么样?”
说完微笑着看着四人。
四人都是四阶实力,这条街叫旺街,四人凑在一起收小店的保护费,属于地痞之类,自称旺街四条棍,平时骄横惯了,看到凌云一个少年,这么狂妄,气的哇哇大叫。
老大吼道,“小子,看把你狂的,弟兄们,分开攻击,我就不信他的茶杯不洒。”
老大老二分别从左右直取凌云肩膀,老三老四则出掌猛击凌云的两腿。
凌云身体不动,右手筷子截住老三老四的两掌,老三老四后退了三四步。凌云此时六阶中级,已经能发出淡淡真气,虽然对攻击效果增强不明显,但戏耍几个四阶地痞足够了。
头稍稍一歪,口中吐出一个馒头块,正中老大嘴中,左手稍稍一抬,瞬发个小火球,直奔老二头发。
老大猝不及防,以为中了什么暗器,猛然收掌向后跳。
老二离凌云太近,也毫无准备,见火球袭来,也是往后一闪,还好闪的快,躲过火球,方站稳,第二个火球就来了,正中头发,迅速燃烧起来,幸好老二本来头发本就不多,火焰很快就熄灭了。


第三十一章 很差钱
更新时间2009620 15:32:25  字数:2342

 老大发现凌云吐出的是馒头块之后,气的七窍生烟。
老二同样恨得咬牙切齿,头发一直是老二的心病,比较稀少,这下让凌云烧个精光,如何不怒?
老大老二同时蹦过来用尽全身力气照凌云头上猛击,凌云又塞了一块馒头在口中,把筷子放下,右手连续两记五雷掌法中的张手雷分别击中老大老二一条腿。
这还是凌云收着力,要不以凌云现在的功力,这两掌可够两人受的。
老大老二还蹦在空中,腿部中招,猛然前倾,脸朝下扑到在地上。
此时,凌云手中的馒头已经吃完,凌云又拿起一个,老三老四的双掌到了,凌云轻轻的一封,化去掌力,拿起馒头照两人脑门砸了两下,老三老四躲闪不及,仰面摔倒在地。
其实馒头那有那么大的力量,凌云灌注了一点真气进去,方才把两人砸倒。
凌云大笑,“我现在已经吃完馒头,茶杯中的茶水没洒,你们四个还真听话,果然两个脸朝上,两个脸朝下。滚吧,记住,以后别再那么嚣张。
四人知道厉害,头也不回的逃跑了。”
凌云付了饭钱,走出门外,心情格外愉快,心想,六阶就是不一样,同样是张手雷,速度比三年前要快上许多,现在再看四阶的出手速度,跟慢动作一样;威力也提高一大截。
哎,高手不愧是高手啊,现在对付四阶的地痞流氓已经没有什么意思,我可是要去帝国第一的魔武学院去历练啦。
凌云一路上经过了不少繁华的都市,凌云自小进深山学艺,这三年也总在比较偏僻的库巴城范围内,现在出来一看,这么多人,这么多商店,感到很兴奋。
凌云独自一人,相貌一般,不算显眼,可也有不少少女在打量自己,凌云在山贼堆里,很少见到女子,这次出来,可看了个够。心想,这些少女可比那群山贼好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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