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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

重生之超级金融帝国-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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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珞的话本也不心,不过说出来之后才觉得暧昧的过分了,也就道:“什么事?”

周妁道:“你在星城那边的事情我有听说过,都忙完了吗?”

“暂时告一段落了,不过才刚刚开始,后续可能更麻烦一些。”

周妁试探性的道:“那你什么时候回去?”

陈珞问她:“你呢?”

“我这边演唱会完了之后,还要参加一个慈善晚会,估计要晚几天,十一月五号左右。”周妁想着道。

“那我等你一起回去。”

周妁惊喜:“真的啊,别骗我。”

陈珞就看着她笑,周妁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太大,又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在床上坐下,抓过一个枕头抱着,道:“林夕老师听说你来了,想要见见你,有时间吗?”

陈珞笑道:“我原本以为自己是来游玩的,怎么,你难道要抓着我当壮丁不成。”

周妁故意不屑的道:“就你这小胳膊小腿,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能做什么。”

陈珞苦笑:“好吧,被打击了,为了自我安慰一下受伤的心灵,我决定马上就睡觉,你确定还要留在这里。”

周妁气恼:“陈珞,你怎么能这么小气,亏我还冒这么大的风险过来找你。”

香港这边向来是以狗仔队出名,可以说偷拍无所不在,作为一个即将要举行演唱会,风头正劲的大明星,周妁现在所受的关注的确很多,也非常的复杂。

陈珞知道周妁没说空话,笑道:“那好吧,为了奖励你,来个爱的抱抱。”说着,张开了双臂。

周妁看陈珞一眼,再看一眼,站起身,慢慢的投入陈珞的怀抱里。

幽香冲鼻,惹人遐想,陈珞的手都不知道该怎么动,过了一会,周妁道:“满意了吗?”

陈珞吞了一口口水,问道:“还有没有别的奖励。”

“做梦。”周妁笑呵呵的推开他:“小屁孩。”大概,说这样的话,才能将彼此那个拥抱所带来的复杂情绪撇开一般,可是,看她脸红红的,浑身不自在,一双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看的模样,哪里能撇开。

陈珞知道周妁尴尬,在床的另一头坐下,给自己点燃一根烟,抽了一口才道:“演唱会的事情筹备的怎么样了?”

周妁整理了一下情绪,道:“舞台的布置这边都是专业的,没什么问题,不过还有两首需要跳舞的歌,我始终觉得有点小小的问题。”

陈珞摆了摆手:“跳给我看看?”

“就在这里?”

“嗯。”陈珞点了点头。

周妁穿着一件米黄色的风衣,下身是一条铅笔裤,还有高跟鞋,并不适合跳舞,周妁就将风衣和鞋子脱掉,光着脚,在地毯上跳了起来。

天生为舞台而生的女人,即便只是为陈珞一个人表演,也是认真专注,有着难以言说的魅力。

她跳的很慢,故意将动作分解给陈珞看,大概二十分钟才将两支舞蹈跳完,然后问陈珞:“有哪里不对吗?”

陈珞想了想道:“刚才那个忽然跪下去的姿势,有些问题,太突兀了,剪掉比较好,另外就是一个甩臀部的动作,也可以不要,你不需要走这么路线,太莫名其妙了,和自身的气质很不符合。”

周妁苦笑:“他们说香港这边的消费群喜欢这样子啊,还是要迎合市场吧。”

陈珞再度摇头,一脸的认真:“没必要,完全没必要,就算是歌手,也要有自己的节气,这年头很多东西都无下限,而一旦要去迎合,就要一直牺牲下去,直到牺牲的你自己也没底线。并且我一直认为,成功的演员或者歌手,有自己的风格是最好的,你的歌好,安安静静的站在那里唱完整场演唱会,大家的情绪依旧会很高的。”这一方面,天后王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年王菲在香港发展,弄的全无个性,遭遇人生中的滑铁卢,直到很长一段时间,回到内地之后才重整旗鼓。

周妁不是太自信:“我可以吗?”

“你可以。”陈珞道。

“谢谢!”似是松了口气一般,周妁道。

最近这段日子,关于迎合市场还是坚持自我,她一直都在犹豫和徘徊着,香港这边的娱乐产业比内地要成熟许多,群众的欣赏意识也是被少部分人所带动的,譬如刚刚发行新专辑不久并且大卖的张学友以及老牌谭咏麟。别的明星要介入进来,如若不刻意制造一些噱头的话,无一例外都会败的很惨。

不过,在听了陈珞的话,得到陈珞的肯定之后,周妁就想,就算是这一次失败了又怎么样了,毕竟,她的坚持和骄傲没有丢掉,而有些东西,一旦丢掉,就再也捡不起来了。

……

第二天中午陈珞和周妁陪同林夕一起吃中饭,林夕对陈珞的兴趣明显大过周妁,问道:“最近有没有写新歌。”

“有啊。”陈珞笑道。

“给我看看。”林夕也是爱歌如命的那种人。

陈珞耸了耸肩:“词谱没带出来。”

林夕赶紧道:“能现写吗?”看陈珞点头,赶紧让服务生准备纸张和笔,陈珞随便写了一首递给林夕,林夕接过来,就着旋律哼了几句,脸上露出灿烂的微笑:“天才,果然是天才啊。”

其实这只是一首简单的情歌,歌词并无太多的深意,只是写的押韵,旋律简单,朗朗上口,唱起来非常的容易。

不过一首歌,要传唱的话,格式和旋律本就是越简单越好的,就像是张学友不久前出的专辑《忘记你我做不到》就是这样的一类型的歌。

陈珞听的林夕的评价,本身也没过多兴奋之处,而是道:“林夕老师,这一次周姐的演唱会,你有没有什么建议?”

林夕看周妁一眼,道:“安安静静唱歌就可以了,外界的因素不要过多考虑。我一直认为,一个合格的歌手,拥有高尚的气节和人格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成功固然可以走捷径,但是势必走不远。”

周妁道:“谢谢林夕老师指导。”

林夕摆了摆手,笑道:“既然问了这话,想必早就有这方面的想法了啊,别把功劳全部推给我。”

周妁笑的灿烂,道:“陈珞也是这个意思。”

林夕道:“不错不错,正是要这样的坚持才好。”又对陈珞道:“这首歌卖给我,怎么样?”

林夕是有经纪约的填词人,有合适的歌曲,也会帮公司牵线搭桥之类的,但是商人的作风并不浓。

陈珞笑道:“喜欢就送给你吧。”

林夕诧异的道:“我百分之百肯定这首歌会红,你送给我,会损失很多。”

陈珞道:“这段时间老师对周姐的帮助和提拔,我本身也没什么可以感谢的,难得老师喜欢,就当是一个见面礼吧。”

林夕呵呵的笑了起来,也不矫情,小心翼翼的将纸张折叠好,放在自己的钱包里,道:“周妁有你这样的御用填词人,将来要想不火都不可能。”

周妁脸红,虽然林夕是纯粹谈音乐上的事情,但是还是听出了几分暧昧来。

陈珞淡定,慢慢的喝茶,只是,偶尔看向周妁的时候,眼中的笑意是隐藏不住的。

周妁恨不能掐他一两把,但是一想这么做太露痕迹了,肯定会让别人多想,只能先忍着。

一顿饭吃的其乐融融,最后林夕离开之前,给陈珞一张请柬,要求参加十一月三号的铜锣湾的慈善paty,陈珞接过请柬,表面上无动于衷,实则心中一阵暗喜。

第四十六章祸事

演唱会在即,最后的排练也安排的满满的,周妁虽说是在国内的十多场演唱会都很成功,但是对她来说,香港演唱会是一个新的起点,也是她事业的一个转折点。到底是风光着陆还是惨淡收场,这场演唱会,有着决定性的意义。在这里,她没有把自己当成是天后,而是当做一个新人,用最刻苦最认真,最谦虚最好学的态度对待着一切,不容有一点瑕疵。

陈珞欣赏周妁的认真,虽然也心疼她每天拖着疲累的身体回来。

只是,他和周妁之间,过多的接触却是没有了,因为玉姐一直都紧紧的盯着,生怕在演唱会前期闹出一些不好的绯闻来。对此,陈珞也是无奈,玉姐对他的成见实在是太深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将误会消除。

香港这边的市场,目前来说,还是有些遥远的,陈珞的野心虽然处于一个膨胀期,却也不会做什么不自量力的行为。

他的生活很简单,吃饭,看新闻,然后就是睡觉。

香港市本地的新闻自然是要看的,最近吵的沸沸扬扬的,其实并不是周妁的演唱会,而是在十一月三号即将在铜锣湾举行的一个慈善义演。

演出名单早已敲定,周妁也要上台唱一首歌,但是在香港四大天王的风光之下,在香港这个地方,她实在是算不得太出色,也不可能有什么压轴性的表演。

当然,对明星什么的,陈珞是没兴趣的,他的兴趣在那位发动这场义演的太平绅士唐克平的身上。

这位太平绅士在香港的威望极高,算的上是家喻户晓的人物,最主要的是,唐家,在英国政府的支持下,其家族企业,一度扼住香港经济流通的命脉。

这是一个传奇性的人物,虽然报纸和电视的曝光率不高,但是每当出现,就会引起轰动性的效应。

陈珞的眼睛在报纸上的这个名字上一扫而过,眼睛微微一眯,随即将报纸放下,因为他已经知道,此次香港之行的重点在哪里了。

转瞬间就到了一号,周妁的演唱会如火如荼的进行,陈珞手里也有票,去凑了个热闹,但是也仅仅是去看了而已,并没有发生其他的事情。

本来他是想要献花的,但是玉姐事先严肃的警告过,所以也就放弃了。

不过这次周妁的发挥相当的好,好几个点上,都恰到好处的引起观众的狂潮,到最后,演唱会渐入佳境,观众的兴趣也被带动起来,掌声如雷。

演唱会七点钟开始九点半结束,周妁那边还有很多事情要应付,首要的是庆祝演唱会的成功,陈珞没心思去凑热闹,先回了酒店。

相对于四大天王受追捧的情况来看,周妁在香港的第一场演唱会能有百分之七十的上座率,已经相当的了不起了,最主要的是,由这场演唱会延伸出去的眼球效应会在后期持续爆发,今后很长的一段日子,周妁都会是香港媒体的宠儿。

对于这样一个从来没有任何负面新闻的大明星,狗仔队们自然是不会介意深层次挖掘出一些让群众喜闻乐见的新闻的,只是,其实也没什么东西可挖。

陈珞回到家里打开电视,不出意外,晚间档的几个节目,都提及了这场演唱会的情况,其中有人称叹这是一场华丽的视觉盛宴,颠覆了大部分人的音乐审美,并预言不久的将来,将会引起一阵清新风格的音乐潮流。

陈珞赞一句主持人的眼光,抽了一根烟,关电视睡觉,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手机铃声响了起来,陈珞迷迷糊糊的接起,电话那头传来玉姐的声音:“陈珞,你在哪里?”

“酒店。”

“你赶快出来一趟,接周妁回去,她喝醉了。”玉姐道。

“怎么回事?”陈珞有些不悦。

玉姐道:“你快点过来,我没时间说话,快点带她走。”

陈珞知道是出了点突发状况,赶紧出门,打的朝玉姐所说的方向走去,这是一家在香港极富盛名的会所,陈珞也没办法进去,好在等了一会,玉姐将周妁扶了出来,陈珞赶紧过去,扶住周妁。

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周妁的脸色红的不太正常,见周妁被灌成这样子,陈珞的脸一下子就黑掉了。

玉姐递给他车钥匙,道:“你先送她回酒店,这边的事情我还要处理一下。”

陈珞知道娱乐圈就是这样子,周妁终于引起了众人的反应了,一些潜规则性的应酬也变多了起来,虽然不悦,也没多说话,扶着周妁上车,将车子开了出去。

车子开出去不远,会所里走出来两个人,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和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那中年人朝玉姐冲过去,就是一个巴掌将玉姐扇倒在了地上,后面,陆续有人出来,有人将中年人拉住,中年人依旧絮絮叨叨的,火气极大。

而那个年轻人,则是脸上露出一抹邪魅的笑,上了旁边的一辆车,开车追了上来。

陈珞的手抓着方向盘,指甲微微嵌进去,脸上一片铁青,知道周妁是被某些人给盯上了。

香港回归在即,虽然内部的一些势力正面临着清洗和重组,但是在英国政府的刻意纵容下,还是有不少漏网之鱼,英国政府想要将香港搞乱,一些人不甘寂寞就临死前疯狂一把。

陈珞不知道那人是不是带黑帮性质,但是既然周妁在车子里,他也不敢轻易冒险,只能加速,争取先将周妁送到安全的地方。

只是后面的那辆车子开的很快,开车的人技术很好,在并不宽敞的道路上开的行云流水,距离,迅速拉近。

陈珞开的是一辆临时租来的保姆车,车身庞大,车子的性能也自然不能和几百万的跑车相比,加之对香港的街道情况不熟悉,很快就遇上了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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