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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

活色生枭 (完结)作者:豆子惹的祸-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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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小捕声音清脆,继续道:“浑仪监人手太少,每到立节前后都忙不过来,再上朝的时候,胡叔叔得帮我张罗这件事,请万岁给我们多拨些银子、多派些人。”
浑仪监人手再少也轮不到公主出差,她这次主动请缨要去红城,心里那只小算盘噼啪打出的,也不外八个字:红城再聚,送君赴燕。
又寒暄了几句,任小捕最后道:“不敢再耽搁了,要立夏前赶到红城,不过夏祈之后就没什么事情了,那时胡叔叔也该到了,我再去给您老请安。”
胡大人点头:“巧的很,老夫在红城也有件公务要办,耽搁上一两天也无所谓。”
公主挥手告别等车远去。自始至终她也没去看宋阳一眼,倒是跟在马车旁的秦锥和几个红波卫,对着宋阳含笑点头。秦锥是公主亲卫,任小捕去哪他就去哪,不过这趟是浑仪监的差事,与红波府无关,他也没穿鲜艳红甲,只是普通武士打扮。
※※※
使团行路,沿途大小驿站接应,不用携带辎重更不用担心补给,队伍的气氛轻松但脚程不慢,四月初一时,宋阳一行人抵达红城。两天后立夏,任小捕正为准备‘夏祈’忙得焦头烂额,暂时抽不出时间见面,特意派秦锥过来,请胡大人稍等,待夏祈过后再见面。
春末夏初,南理气候已经炎热起来,尤其这两天,天上压住了一块巨大雨云,始终阴霾却隐忍不发,可想而知,老天爷正酝酿着一场淋漓大雨。空气窒闷湿热,让人难受异常。
胡大人带队在入驻驿馆,并未安闲等待,稍事休息后就召集九位奇士和大小官员离开住处,向着红城中心走去。
向北不远就是南理北关,与大燕接壤,但那里屯兵积械,往来商队从不会多做停留,而是通关后再行几十里路,把红城当做了第一个行商集散之处。由此红城的街面上着实热闹,从大燕运过来的货物随处可见,胡大人兴致极好,带着众人停停走走,偶尔也会买些新鲜玩意。
宋阳明白,胡大人就算有一份逛街的闲情逸致,也犯不着把奇士们都带在身边,此行肯定是有事情要做,不过对方不说他也没兴趣多问,跟在队伍里走马观花,和二傻、萧琪等人一路说笑着,指摘着临街铺子里各色燕国货品。
众人走了大半个时辰,胡大人带着众人来到一座破旧失修的小庙前。
这里正处城中心最最繁华的大街,周边商铺林立,往来行人熙攘,用宋阳前生的话来讲这条街就是红城‘黄金地标’,一座没有香火、没有信徒、甚至连匾额都没有的小庙居然能屹立在此、没被收去该做商铺,也算稀奇了。
胡大人停住脚步,对着宋阳等人笑道:“老夫知道,诸位心里一直有个疑惑。南理一品奇人共十席,至今只九席落定,最后那个奇人究竟在哪里?就在此间。”
跟着,胡大人整理下衣衫,换上恭敬神情,对着小庙扬声喊道:“胡程孝求见无艳大师。”
当朝左丞相,屈尊降贵亲自来访,不以身份叙礼直接自称姓名,足见庙中人的分量如何了……不片刻的功夫,众人面前那扇破败大门吱呀呀地打开,一个僧人走了出来。
和尚年轻得很,二十五六的样子,身材修长步履轻健,一袭白色僧衣纤尘不染,随清风微微摆动,卓立于门前时,宋阳、南荣等人恍惚里觉得,身边这条逐金求利的繁华大街都仿佛随他现身而轻轻一静。
刹那清宁。
最让访客们吃惊的,不是这位高僧的年轻、气度,而是长相……眉若新月,眸如秋水,鼻若悬胆,精致到无以复加,却与英俊无关,只能用‘美’来形容。
一个气度飘逸、面貌奇美的和尚。

第十三章 病症

不用问;年轻僧侣一早就知道自己要随行赴擂,对左丞相的到访没有丝毫意外,只是点头道:“和尚还俗了,世上再无无艳,只剩个光头施萧晓。”
胡大人哈哈一笑:“无艳是大师,施萧晓也是大师,没分别的。”说着,回头望向宋阳等人:“这位施先生,与诸位同为我南理一品奇士,此番出访,大家同心协力,扬我南理国威。”
施萧晓丝毫不嫌麻烦,和九位奇士逐一到招呼,面带笑容语气温和。其他奇士或来自山野、或出身凡俗,对佛家事少有了解,都不清楚和尚的来头,但从左丞相的态度里有哪能不明白此人背景了得,是以大都客气还礼,寒暄几句,唯独二傻较真,等施萧晓到他面前问候时,皱眉道:“还俗就不是和尚了,干嘛还穿着僧袍,换身衣服吧。”
施萧晓不以为意,回答:“衣服就是衣服,不分僧衣或者官袍。人就是人,不分和尚还是屠夫。”
二傻哪听得懂这种话,愣愣摇头:“我不是和尚,也不是屠夫,我是放羊…我是南理官员,谒者台给事郎。”
施萧晓微笑:“你是你,你很好。”迈步走到二傻身边的黑口瑶面前,这次还不等他开口,阿伊果就抢先道:“和尚,你美哟,看得我心跳咚咚。”她两眼放光,一副要脱和尚衣服的样子。
出人意料的,施萧晓伸出手,拉起了阿伊果的手。
就算他还俗了不用再守色戒,也应该顾忌下男女之防;再退一步,至少要明白对方是谁,黑口瑶的手是随便谁都能摸的么?可施萧晓全不在乎,双掌合十的样子,把阿伊果的左手捂在自己的掌心……而孟浪之举,在他做来却只显亲切:“你也是美的,鲜活世界样样都是美的,样样让我动心。”
说完,放开她的手,俯身从地上捡起一片仍翠绿的落叶,放在阿伊果的手心,也不去解释什么,转目望向了最后一个奇士:宋阳。
施萧晓的眼睛不算很大,但眸中微光迷离,仿佛两汪清泉看似静止实则缓缓流转,按照老人的说法,这是‘桃花眼’,最最迷魅不过,任谁被他这样盯着都难免会头晕,宋阳也不例外,苦笑着摇摇头:“大师,你有病。”
出言无礼,旁人都吓了一跳,施萧晓略显意外,随即释然道:“原来先生是位名医,只凭一望就看出来了。我肺有痼疾,自幼如此,老毛病了,不妨事。”
大伙这才知道原来大师真有病,左丞相也插口笑道:“施先生和老夫一样,老夫的肺也不太好。”
施萧晓笑答:“人间苦逃不得,难免的。”
可宋阳却‘不依不饶’,抓住和尚的手腕替他诊脉,问过了脉象后,又伸手去拔他的眼睑,跟着说道:“吐舌头给我看看。”
五脏与五官对应,好的郎中能够通过观察五官以初步问诊,宋阳随尤太医长大,这个本事早就练出来了,和尚面容饱满肤色光泽莹润,唯独鼻翼两侧略显暗淡,按照医经所述当是肺部有疾。但观察得再仔细些,宋阳从和尚脸上又看出了些其他异常之处……
查病是个细致功夫,旁人都从旁边等候着,渐渐二傻有些不耐烦了,跑去和胡大人请示,想要四处转转,左丞相知道他的智力,没去怪他什么,指派了一个小吏随行,主要是怕他迷路走丢了。
二傻也不乱走,就在附近商铺浏览,相隔不远处有家铺子,二傻跨进去后就咦了一声,这家店堂不小,但全无货品,只有一群身带手铐脚镣的赤膊大汉。个个都是青壮,这些人皮肤棕黑身材魁梧,眼窝深陷鼻梁高挺,与中土人的相貌差异极大,但也不同于哑巴,应该是另外的人种。
随行的小吏给二傻解释道:“这些是鬼奴儿,体壮如牛又乖巧能干,最难得的是对主人忠心耿耿,大燕的贵族豪门都抢着要。”
南理贵族一贯效仿大燕,最近这几年,豢养鬼奴儿之风也吹了过来,南理的有钱人都喜欢养几个鬼奴儿来彰显身份,有人买自然也就有人卖,这件铺子就是专门贩卖奴隶的。
二傻的眼睛挺尖,浏览片刻伸手指向一个奴隶:“他不是鬼奴儿吧?”
被他点中那个,肤色明显比着同伴要浅,生着打卷的黄发黄须,而且有伤在身,右胸裹着厚厚的绷布。听二傻询问,店主人殷勤迎上,笑容满面:“大人好眼光,这是个回鹘儿,不是鬼奴,刚到才几天。”
小吏皱眉追问:“怎么会有回鹘人?”鬼奴来自异乡,不用太在意,可回鹘是强国……店主人明白他的意思,急忙应道:“大人放心,小号是正经营生,每个人都有卖身契在手,这个回鹘儿也不例外,他是自愿的,绝无逼迫。”说着,转身回柜台取出契据交予小吏查验。
这个时候,回鹘人忽然问二傻:“你是官?”虽然生涩,却是汉话无疑,连店主人都吃了一惊,愕然道:“你会说话…还懂汉话?”
回鹘不理主人,径自问二傻:“是大官么?”
二傻挺泄气,实话实话:“我是小不点的小官。大官在外面街上。”
“多大的官?”回鹘奴隶面色兴奋……
街上,越检查宋阳的神情就越凝重,寻思片刻,缓缓把右手拇指按在了和尚的左肋下,用力一掀。施萧晓没有任何反了应,面上微笑从容。
见对方这个样子,宋阳松了口气:“不疼么?看来是我弄错了,大师没什么事。”
“我不是大师,以后叫我名字便是了。”施萧晓摇头,继续道:“还有,不是不疼,而是疼得要命,堪比万箭穿身。”
阿伊果大奇:“疼你不叫?”
“和穿僧衣一样,习惯了。”和尚语气清淡,解释了句。宋阳的脸懒得去追究施萧晓是习惯疼痛、还是习惯微笑从容,凝重追问:“最近有吃过什么特殊的东西么?”
问话的时候,宋阳莫名其妙地抬头,看了看压在空中的厚重乌云。
“和尚的吃食,粗茶淡饭顿顿如是,没什么特别,倒是今天还俗了,准备大鱼大肉美酒好菜,去大吃一顿。”说着,施萧晓笑了起来:“不过看你的样子,我好像病得不轻,现在没有吃饭的心思了,只想问问你,我有的治么?”
宋阳没回答他,而是反问:“最近你都去过什么地方?”
施萧晓摇头:“最近一个月都不曾跨出庙门。”话刚说完,大街上突兀传来一阵喧哗,一个身带手铐脚镣的彪形大汉,从不远处的一家铺子中冲出来,口中哇哇大吼着什么,奋力向着他们冲来。
冲出来的是那个回鹘奴隶,他一直呆在店铺内,不知道外面的情形,待问明白南理左丞相居然就在大街上,突然就发了疯,冲出了店铺。
回鹘人身形狂猛,口中哇哇大吼着什么,他的汉话本来就不灵,激动之下声音走样,喊得是啥也没人听得懂,胡大人的随行护卫只当他是刺客,连问都不问抽刀就迎了上去。不过还不等护卫上前格杀,负责看铺的伙计就‘近水楼台’,抢先一步将其一拳打翻。
这个回鹘人一身结实肌肉,却是个空架子,连一拳都挨不住,直接就昏厥了过去。
店主人吓得脸色苍白,急匆匆地跑出来,顾不得去看奴隶,当街跪倒在左丞相跟前,一边用力磕头一边结结巴巴地解释、恕罪。左丞相不去较这种小事,挥袖道:“算了,以后看好你的奴隶。”
店主人谢恩不迭,起身招呼伙计把奴隶拖回去。可一旁的宋阳,在看清回鹘人之后明显吃了一惊,出声道:“且慢。”快步赶上前,从伙计手中夺下了奴隶。
店主人惊疑不定……当初他收下这件‘货物’的时候想得很简单,来自当时强国的奴隶,更会彰显主人身份,多半能卖个好价钱。
可是几天下来,那些老主顾来光顾时,一见这个回鹘人,非但不感兴趣,反而摇头就走。渐渐地店家自己也隐约想明白了,就是因为回鹘强盛,所以回鹘人才卖不出去,试想,回鹘王储要是知道,南理小国的贵族豢养本国人做奴隶,会何等愤怒。这样的奴隶干脆就是个主人惹祸的,但买他的时候价格不菲,店主舍不得就此放人,咬牙忍着、盼着哪天会有个不懂事的纨绔弟子出价带走此人。
就在昨天负责街面的差官还专程提醒过店主人,要么尽快卖掉,要么就放人,店铺里不能总放着个回鹘奴隶。到了现在,回鹘奴莫名发疯险些害死自己,丞相身边的那个年轻人对他好像又挺感兴趣,店主人不敢再有丝毫犹豫,刚好手中还捏着回鹘人的卖身契,直接把它塞进宋阳手中:“大人看上他,是他的福气,是小号的福气,分文不取全当小人的一份孝心。”
宋阳根本没心思把对方的话听下去,随手把卖身契塞进回鹘奴的怀中,这个举动,其实是还了回鹘奴的自由身。宋阳根本不在意这些,扶着奴隶躺倒,先探脉搏、继而扒眼睑、捏口望舌,最后伸指也再起肋下一掀,这一套问诊的过程与他给施萧晓看病时一摸一样。
随宋阳拇指一掀,昏迷中的回鹘人猛地发出一声惨叫,剧痛之下清醒回来,但仅仅一瞬,又复昏厥过去。
稍有些见识的人都能看得出,这个回鹘奴隶,好像是和施萧晓患了一样的病,而宋阳的神情更加凝重了,探手撕掉回鹘人绷布,右胸上的创口颇深,应该伤到了肺叶。
宋阳起身来到左丞相面前:“胡大人……”刚说了三个字,忽地‘咦’了一声,旋即苦笑了起来:“胡大人,恕我唐突。”
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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