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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4部分

黄金瞳-第7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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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好美啊,简直太漂亮了……”

来到敦煌的第四天清晨,太阳刚刚露出了头,庄睿等人就驱车离开了敦煌城,进入到沙漠之中,从来没有来过这里的小贾等人,顿时被眼前的美景吸引住了。

风像是沙漠的画笔一般,经年累月在沙地上吹出如蛇状的沙纹,有如大海一般浩瀚粗犷又深挚细腻,入眼处那种单调荒凉再换上一个角度观察,马上又会领略到其变幻莫测之处。

早晨的阳光异常的柔和通明,在不同的角度下,将沙漠渲染的呈现出各种色彩,也只有在这样的地方,才会出现海市蜃楼那样美丽的自然景观。

由于这里靠近敦煌还不算太远,沙地中往往还能见到几株仙人掌一般的低矮植物,在沙漠中是那样的醒目,为荒芜的沙漠点缀上了一抹绿色的生机。

“行了,别疯跑了,看上两天你见到沙子就会想吐的……”

任博士脸上露出一丝微笑,他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表现并不比这些年轻人强出多少,不过在沙漠连续工作几天之后,你就会感到,能生活在城市里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了。

缺水,这是在沙漠要面对的第一个问题,洗澡在这里绝对是种奢望,每天工作之后,甚至连衣服都不能洗,只能把被汗水打湿的衣服扔到沙地上晒干,几天下来,没有一个人不是灰头土脸的,回到城市里不用装扮就会被人认为是乞丐的。

所以在许多考古队里,一般是极少有女性存在的,这次任博士本来是想让小蕾留在敦煌,奈何小丫头很倔强,最终还是跟着进了沙漠。

“任哥,你说的那个地方,还有多久才能到?”

此次只有两辆车进入到沙漠里,现在还有路径,庄睿怕再往前行进一段时间,连路都看不到了。

“还要一个多小时,咱们要先把车开到邱家窝那里,然后再骑骆驼往北戈壁滩方向行进,再走上个把小时就到了……”

五六年之前,任博士曾经跟随孟教授考察过一个沙漠里的遗址,那里原先应该是一个丝绸之路上的小城镇,但是后来被人们遗弃了,逐渐的被风沙所掩盖。

那个遗址出土的东西并不是很多,但是任博士从遗址出土的一些相关文献上得知,在一千多年前的丝绸之路上,这里一度的繁华甚至不亚于敦煌,就是在一百多年前王道士的那个时代,哪里还有人类生存,只是后来条件变得愈发恶劣,才搬离了这里。

现在那个遗址已经被改造成了一个旅游景点,供那些喜欢探险的国内外游客前往游玩,任博士带庄睿前去的目的当然不是去做驴友的,而是想在周边进行勘察,看看是否能找到还没有被世人发现的古代墓葬。

邱家窝有一块不大的天然绿洲,一年四季都不干枯,可以供数百人生活饮用,由此也发展成了一个小镇,住着几十户人家,这里也是距离遗址最近的有人生活的地方,过了邱家窝,就是茫茫的大漠戈壁了。

虽然遗址距离敦煌也不是很远,但是已经完全进入到沙漠地带,车辆无法通行,只能乘坐骆驼前往,所以邱家窝也就成为前往遗址探险的一个中转站,庄睿等人到达邱家窝的时候,已经有不少游客聚集在了这里。

来到小镇外围就能看到,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着骆驼,很多游客已经坐在骆驼上,手舞足蹈的在向沙漠行进着,“叮当”的驼铃声和人们的欢笑声,在小镇里回荡着。

“老刘叔,在家吗?”

任博士曾经在这里工作过几个月的时间,在小镇外面停好车后,带着庄睿等人径直来到一户人家门前,在几年前的考古工作中,任博士一直都是住在这里的。

来的路上任博士就给庄睿等人介绍了这家主人,老刘叔原本是西安人,祖上在清朝的时候,由于不堪忍受政府的苛捐杂税,就举家搬到这个人烟稀少的地方,虽然这里可以耕种的土地贫乏,但总归能让人活下去。

老刘头有三个儿子,其中两个都搬到了城市里,只有他跟小儿子还坚守着祖业,不过随着前些年沙漠遗址的旅游开发,前来游玩的人逐渐多了起来,老刘头的日子过的倒也是挺滋润的。

“在,在,是哪位啊?”

院子里传来答应声,院门随之从里面打开了,一个满面皱纹,身材瘦小的老人出现在众人面前,“强子,是你小子啊,快……快进来……”

老人见到任春强很惊喜,连忙把众人招呼进了院子里,他家的院子很大,在院子中间有一个压水井,院子里到处都搭着架子,上面爬满了不少葡萄藤,在藤蔓上长满了一朵朵黄绿色呈圆锥形的小花朵。

虽然还不到葡萄成熟的季节,但是走进院子之后,那处处绿色,让看了一个多小时黄沙的众人,心里都感觉到一种清凉。

老刘头将众人让进院子之后,走到门口看了下,返身向任博士问道:“笑强子,怎么……孟老弟这次没来吗?”

老刘头的年纪比孟教授还要大上几岁,几年前孟教授住在这里的时候,两个老人结下了很深的友谊,这次见到孟教授没来,神情不由有些失望。

任博士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了一些礼物,摆在了桌子上,说道:“老刘叔,老师这次没来,这是他让我给您带的礼物,他托我向您老人家问好,让您有空去北京他那儿住一段时间去……”

“好,好,有时间我一定去,孟老弟这么有学问的人还惦记着我,到时候一定要叨扰孟老弟去……”

听到任博士的话后,老人脸上的皱纹舒展开了,忙活着从屋里拿出暖瓶,给众人到冲泡起茶来。

“老刘叔,您别忙活了,我们这次来,可是要请您老出山的……”、

任博士上前抢过老刘头手里的暖壶,对着庄睿说道:“老刘叔可是这块地方的活地图,有他跟着,就不怕在这片沙漠里迷路,当年我们进行考察的时候,就是老刘叔做的向导……”

沙漠的地形变幻莫测,往往前一刻的时候眼前还有座沙山,但是到了后一刻就有可能变的一马平川,所以想要在沙漠中进行考古活动,一个熟悉地形的好向导是必不可少的。
第一千九十九章古城遗址

任博士带庄睿所要去地方,是偏离了那处已经被发掘过的遗址的,茫茫戈壁滩和沙漠,向来都是人类的禁区,不是熟悉地形经验丰富的老向导,是不敢进入这些地区的。

而面前的老刘头,从出生就一直生活在这块土地上,在外人看来神秘莫测的沙漠,在他眼里也就是稀松平常,方圆百里之内,老刘头几乎都用双脚丈量过。

任博士说完话后,突然见到老刘叔脸上露出迟疑的神色,不禁奇怪的问道:“嗯?老刘叔,怎么了?这一趟走下来,对您老人家来说不算什么吧?”

老人摇了摇头,有些歉意的看向任博士,摆了摆手说打断了任春强的话,开口说道:“这要是放在两年前,还真是不算什么,至于现在……老刘叔老喽,小强子,别给你老刘叔戴高帽了,我这都七十多岁的人了,从去年到现在,就没有再进去过,这胳膊腿不行啦……”

老人脸上也有些失落,在去年的时候,老刘头在一次带团的时候,遇到沙漠风暴,当时团里的一个女孩没按照老刘头的吩咐躲在骆驼身旁,而是大喊大叫的去拍摄狂沙卷起的景观,当时老刘头为了救她,被埋在了沙子下面,差点没命。

从那次以后,老刘头的身体是每况愈下,如果不是还留恋着这块从小生活的土地,老刘头早就去城里儿子家里享福了。

看到任春强一脸失望的样子,老刘头突然笑了起来,说道:“我去不了,我儿子可以去啊,你猛子哥可是这方圆几十里有名的沙漠向导,不过他带团出去了,要晚上才能回来,小强子,你们在这住一天,明天清早去吧……”

“嘿,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成,就让猛子哥跟我们进去,费用什么的都好说……”

任博士听到老刘头的话后,顿时大喜,他们这次在沙漠里要待上好几天,有老刘叔的儿子跟着,就完全不用考虑向导体力不支了,而且猛子在这个地区也是数一数二的向导,并不比老人差多少。

“行,那就这么说了,晚上猛子来你自己和他谈,我去杀羊去,晚上咱们吃全羊宴……”

老刘头也不和任博士矫情,做向导本来就是要赚钱的,交情再好,总也不至于冒着生命危险,带他们穿越在大沙漠之中吧?

不过生意归生意,人情归人情,家里来了客人,那是一定要招待的,老刘头让几人在院子里休息后,就兴冲冲的去抓羊去了,虽然不能深入大漠,但是这些小事做起来,老刘头还是游刃有余的。

“任哥,请导游一般都是什么费用?”坐在院子里有些无聊,庄睿和任春强聊了起来。

“这个不一定的,有时候一个导游带10几个人进入沙漠,每人100块钱的话,一天就能赚1000多,要是人少了,几百块钱也有人愿意干,不过老刘叔的儿子可以远近有名的向导,你小子可别舍不得花钱啊……”

任博士和庄睿开起了玩笑,这一路上众人连吃带住的,已经花去庄睿五六万块钱了,任春强也知道庄睿不在乎那几个小钱。

“嗯,那就一天2000块钱,先请五天吧……”

庄睿点了点头,从这里到北戈壁,差不多有方圆百里的地方,原先都是有人居住的,即使庄睿拥有眼中异能,想勘测完这么大一块地方,没有几天的时间也是不可能完成的。

……

猛子也住在这个小镇上,不过和老刘头是分开住的,到了晚上七八点的时候,猛子才带着媳妇和小孩来到老刘头家里。

和老刘头干枯瘦小的身材不同,猛子长的很强壮,一米八左右的身材,年龄在三十五六岁的样子,说话的声音很大,为人很是豪爽,见到家里来了客人,屁股连板凳都没沾,马上又去家里杀了一只羊拎了过来。

院子里升起了篝火,两只全羊被串在铁条上,架在篝火上面烤着,火焰舔在羊身上,不住的发出“滋滋”的声音,猛子的媳妇来回翻滚着羊肉,在上面撒着各种调料,猛子的两个小孩围着篝火嬉闹着,老刘头蹲在地上抽着旱烟,不时训斥小孙子几句,脸上却全是幸福的笑容。

“猛子哥,我们可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这次是请你做向导来了……”

刚才任博士还没来得及说来意,猛子就跑去忙着杀羊了,直到这会才有功夫和猛子说起请他做向导的事情。

猛子闻言愣了一下,开口问道:“什么时候?能晚两天吗?我今天回来的时候答应了个客人,明后两天要陪他进沙漠的……”

“什么?我们也是明天就要进沙漠的,猛子哥,这……这怎么办啊?”

任春强没想到这中间还有个截胡的,不由有些着急,要是在这鸟不下蛋的地方等上两天,憋也把人给憋死掉了。

猛子想了一下,站起了身体,说道:“这样吧,反正我也没收他定金,我这就去二蛋家说一声,让二蛋陪他们进去好了……”

“行,行,猛子哥,那人出多少钱,咱们给你双倍的……”任博士这是在慷庄睿之慨,反正花多少钱都不是他的,而庄睿也不会在乎。

“嗯,那倒是不用,回来再说吧……”猛子摆了摆手,径直走出了院子,这事关做生意信誉的问题,早点给别人说,也好让别人另外找导游。

镇子上一共就几十户人家,前后不过七八分钟的时候,猛子就回转过来,招待庄睿等人吃喝起来,不过让庄睿等人不好意思的是,他们四个大老爷们,居然没能喝过老刘头爷俩,最后全被放倒在地,都不知道自个儿是怎么睡到床上去的。

第二天一早五点多钟的时候,庄睿等人就被叫起来了,猛子牵着十匹骆驼,来到停车的地方,这十匹骆驼有六匹是供人乘坐的,而另外四匹,则是装放物资用的,并且在紧急时候,也能用于乘坐。

花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才把三辆车上的帐篷工兵锹还有饮用水等各种物资,都搬到了骆驼驼峰两边的篓子里,这将是他们在沙漠中的所有后勤物资,也是几人在沙漠中的生命线。

每个人的脸上,不管男女,都围上了纱巾,带着帽子,这是防止沙尘吹在脸上,在沙漠中几乎人人都是这种装扮,本地人早已习以为常了,只有那些外来的游客看着庄睿等人在指指点点的。

“走喽……”

随着猛子粗犷的吆喝声,六个人端坐在骆驼上面,晃晃悠悠的向茫茫沙漠深处走去,清脆的驼铃声在沙漠中飘荡着。

和骑马不同,骑在骆驼上十分的稳当,骆驼的足部长有肉垫厚皮,很适合在沙漠中行走,耳朵里浓密的毛,能阻挡风沙进入,双重眼睑和浓密的长睫毛,还可防止风沙进入眼睛,就连鼻子也能自由关闭。

这些特殊的“装备”,让骆驼在沙漠中如鱼得水,看到骆驼在沙地上走的平稳,渐渐的庄睿等人的胆子也大了起来,猛子一声吆喝,十多头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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