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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蜜宠逃妻-第40部分

小说: 蜜宠逃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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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儿轻哼一声,“肯定是乔默笙身边的那个女人。她恨透了我,每天都想我不得翻身!”
“乔默笙身边的女人?”宋明然眼前忽然泛起程曦那张清丽中带着浅淡的美丽脸庞。那的确是个气质很特别的女人。
李敏儿见状,勾唇一笑,“宋先生要是喜欢她,我倒是可以替你想想办法的。”
宋明然轻咳一声,“我只是觉得她气质不错,或许可以试试在我电影里演个角色。这么特别的女人,被乔默笙藏在家中,实在可惜了。”
李敏儿闻言,心中一痛。如果可以,她也希望可以被所爱的男人悉心呵护着,藏在身边不准其他人觊觎。
若遇到爱的人,谁又愿意像她这样抛头露面来出卖笑容?
“那不如让我替您约她?”
宋明然抬头看她一眼,勾唇一笑,“如果她真的肯出来,我会把之前的几个剧本都派人送回给你。”
乔子砚冷冷看着闭路电视,勾唇一笑,“找人做事。”
雷冉一听,忙阻止,“咱们可是正当商人,打打杀杀多不好啊。”
薛以锋闻言唇角一抽,“要脸么?”
乔子砚转眸冷冷扫他一眼,“你想吃下宋明然的公司?”
雷冉一笑,扬眉,“还是二少脑子好使。”
他说着,又道,“反正这事交给我。我保证,程曦一根头发不会少,而且肯定让宋明然那孙子穷得连内裤都没钱买。”
乔子砚闻言挑眉,“我给你三天。”
雷冉笃定一笑,“成交。”

☆、现实篇:抵达英国,岁月这把刀

英国伦敦,这是一座因为用煤过度而永恒雾霾的城市。
八年之后的2013年,乔默笙终于兑现自己多年前的承诺,带着程曦和他们的女儿一起来到了这座城市。
下了飞机走出机场,室外下着潮湿细雨。机场闸口,已经有一位高大西方男士在那里等他们。
看到乔默笙牵着家人走出来,走上前,礼貌恭谦,“乔先生。”
黑色宾利载着他们一家三口去往酒店。
事实证明,乔默笙是会玩会生活的男人,回到酒店简单洗漱之后,他们出发去伦敦眼,从高空中俯瞰整个伦敦的美景。
接着去大英博物馆,然后在门口匆匆吃完一个几英镑的热狗和廉价咖啡,又赶着去英国芭蕾舞团观赏《仲夏夜之梦》。
那里有世界一流的芭蕾舞演员和舞台。走出音乐厅,程晨已经倚在程曦怀里,睡得香甜。
夜色微雨下,伦敦大桥迷人大气,整座城市沉浸在一种别样安静气氛之中。街道干净湿滑,在灯火下,泛着濯濯的光。
两人身后,那辆黑色宾利紧紧跟着。乔默笙将程晨放在轿车后座,用毛毯盖在她身上,自己则牵着程曦漫步在伦敦街头。
不远处的公园里,有年轻人在玩直排轮,对面则是威严庄重的圣保罗教堂,伦敦大桥成为两人背景。
“多少次午夜梦回,都是这样的场景。你挽着我的手,雨声缠绵,伦敦大桥缄默沉静。脑海中常常会想起有一首儿歌,说伦敦大桥倒了,但她伫立了上百年,从来未倒。”
细雨夜风,将程曦忽然响起的话语打得缥缈忽远,听在乔默笙耳里,支离破碎。
2012年,伦敦奥运会过后,顾瀚让程曦来英国谈一份合约。那是她第一次踏足这个国度。
她至今还记得,那客户是一位英国本地人,长久居住在巴斯小镇,从事轻纺业生意,是一位环境富庶的中产阶级。第一次见面的地点就约在她和乔默笙这次入住的酒店。
是个大约四十岁不到的西方人,身形高大,戴一副无框眼镜,手中夹着一本厚厚的原文书。
他也喜欢穿深色的厚羊绒大衣。程曦看着他将大衣挂在椅背上,笑容内敛有礼,举止恭谦,说话时,用许多的敬词和询问句。
“我可以为你买一瓶水吗?”
“我可以为请你吃一顿便饭吗?”
“如果您不介意,我非常愿意带您去伦敦游览……”
生怕自己的好意会造成对方的负担。
于是程曦知道,乔默笙天然冷漠本质外的谦谦有礼,原来源自于这个君子国度的长年累月熏陶。
后来签合同时,有一叠英镑从他手边的书中不小心掉出来。程曦替他一一捡起放到他面前。
那英国男子竟狡黠一笑,“怎么办,竟被你发现我瞒着妻子藏起来的私房钱。”
程曦慢慢笑起来,抬眸,在朦胧间似乎看到乔默笙熟悉身影。几乎没有一丝犹豫,在10月深秋落雨的伦敦街头,她穿着单薄白色衬衣,疯狂追赶着心中那抹深切思念了经年的人影。
不久后,在伦敦大桥旁,那中年英国人终于找到她。细雨中,她清秀小脸上洒满水滴,有些眷恋地粘在她俏长睫毛上,晶莹迷人,仿佛滴在娇艳玫瑰上的雨露。
每个人心中的荒凉,旁人都无能为力。他只是用手中黑伞替这女人挡去风雨,无声陪伴。
那一刻,陷入思念情绪中无法自拔的程曦不会知道,他心中不知多艳羡着这失落流泪的女子。
芸芸众生,平凡生活。在许多许多人眼中,爱只是一个人生命中极小极小的一部分。
因为爱情无关温饱,无关收入,甚至有时候,连身体的某种本能需求也牵扯不到爱情本身。爱,从来都是件极度奢侈的事情。
这男人活了四十多岁,少年时发狠念书,成年后平静工作。到了适当的年纪,遇上一个合适的女人,从此结婚生子。
爱是什么滋味?他只能从书籍和电影中,看到,读到。浪费半生,却从未亲自经历到。
漫长而琐碎的半生岁月里,每天都是那张脸孔,日子久了,连与她睡觉都变成好似齿间嚼蜡。每一天都是相同食物:土豆生菜偶尔牛肉,味觉在一天天失去功能,饿了便吃,不再有讲究。生活枯燥乏味。是,没有浓烈的悲伤,却同样也没有丰盈的喜悦。
他望着眼前的美丽女子,她脸上的思念神情是如此迷人,五官在夜色下泛着好似玫瑰一般耀眼的光芒,哪怕悲伤着,都仿佛拉斐尔笔下最杰出的人物画像。
她定然是异性心中会收藏在岁月和心坎间悄悄眷恋的那种女人。仿若一个人一生中唯一一次的初恋,美丽纯净,令人心动。
于是他长久麻木的感官开始一点点复苏,心中会不由自主地旖想,若在这世上,也会有一个这样的玫瑰女人泪眼婆娑地思念着自己……
又或者,在有生之年,他也能够拥有一份深刻隽永,无关物质和理智的感情……
他不禁深深羡慕起被这女人思念的那位不知名的男人。
时光永远悄无声息地流逝着。从2012的深秋转到2013年的冬季,温暖车厢里,乔默笙沉默紧握着她的手。
雨滴落在车窗上,一颗颗散落四处。街灯温暖,照在玻璃上,使那些原本透明的雨滴渐渐有了色彩。
情丝牵绊,回到酒店客房。乔默笙吻着她,淋了雨的衣裳零零落落,散落在房间四处。
脑海中,想象着她曾经独自一人到过这个城市,可能欣赏过他曾经一个人看了无数次的风景,亦走过他曾经坐过的餐厅,去过他常去的街角书店。
多久了?他们总是不断错过又不断思念;不断寻找又不断迷失。爱在每一日的兜兜转转中被磨折出一道道被时光压过的褶子。
那深色缝隙间,在无人留意到的黑暗角落里,浸满两人深爱痕迹。
意识和身体沉沦迷乱间,她根本无力抗拒乔默笙潮水般汹涌的需索。身体软成一池水,在他怀中,一寸寸吞噬着男人的理智。
她雪色肌肤在他的一个个深吻下开出一朵朵娇艳花朵。乔默笙抱着她,滚烫脸庞揉着她微凉小腹。
一声格外沉重的叹息声从他口中慢慢溢出,“小曦,我多怕丢了你。”
程曦闭着眼,微笑着倚在他厚实胸膛,粉唇贴着他的心脏,她也怕。怕花尽一生的运气却再也无法与他相守。
但,很显然,他们到底还是被命运眷恋的幸运儿。那被每个人挂在口中心间不停歌颂挂念着的爱情,他们幸运地亲身经历过,并且依旧经历着。
*
三日后,他们一家三人在12月8日凌晨时分抵达英属维尔京群岛。气候一下子从寒冬转至炎热夏季。
隔一天就是乔盈盈的婚礼,众多宾客都已经陆续抵达。一场婚礼,众位宾客亲眼见识乔家的雄厚财力。乔家出钱包下了整座五星级度假酒店给来参加婚宴的客人们住,还有数艘游艇供客人们出海游玩,就连男方家请的客人也细致照顾。
有吃有喝有玩,皆大欢喜。
程曦和女儿旅途劳顿,在酒店房间里一直睡到中午才慢吞吞醒来。乔默笙不在房间里,程曦带着女儿下楼吃午餐。
一整个酒店,都是乔家和伊家的亲戚朋友。许多面孔都很熟悉,程曦的目光从他们脸上划过,心想,大约S市过半的名人都来了这里吧。真是不得不佩服乔家的影响力的。
虽然做足了心理准备,但在这里见到岳兰兰,程曦还是有些小小意外。
“程曦。”岳兰兰主动上前与她打招呼。“兰姨姨。”程晨乖巧唤她。
她看着程曦,“我知道你有疑问,我是跟着雷冉一起来的,这次没有什么交易,他只是带我来玩。”
岳兰兰说着,转身朝着身后的雷冉甜甜一笑。雷冉正与乔子砚坐在一起说话,感觉到她们注视目光。乔子砚抬起头看了程曦一眼,脸上没有太多情绪。
程晨一见乔子砚,瞬间抛弃程曦,跑到他面前,也不问人家乐不乐意,径直扑进乔子砚怀里,“嘤嘤嘤,鲁鲁修蜀黍……”
乔子砚原本妖孽酷酷的脸顿时有轻微抽搐,低头淡淡看了程晨一眼,两只手指拎着她的衣领让她与自己保持一段距离。
程晨可怜兮兮,看着他,“鲁鲁修……”
“我不是。”乔子砚才不要被这小屁丫头当成什么漫画人物来迷恋。
“你是!”程晨幼小的心灵微微受挫,嘟着嘴。
乔子砚抬眸看了眼一味袖手旁观的程曦,微有些咬牙动作。
程曦适时放下手中刀叉,“程晨,过来。我们去找爸爸。”
她自然而出口的“爸爸”两字,不知为何刺痛了乔子砚的心,他闲闲看了眼小脸写满失落的程晨,问她,“想抱?”
程晨眨眨眼,忙不迭点头。
他挑眉,看了眼慢慢走过来的程曦,“叫一声爸爸,我就抱你。”
程曦脸色一沉,“乔子砚。”
程晨这下纠结了。她歪着头,皱着小脸,“可是我有爸爸了。”
乔子砚轻抿一口红酒,看着小程晨,表示爱莫能助。
程曦简直无语,这男人分明是故意想要挑起事端。
小程晨苦着小脸,“呜呜呜,我才不要鲁鲁修大人做我爸爸,鲁鲁修大人必须是我亲爱的啊……”
“噗。”雷冉不小心,一口酒喷出来,正好洒在乔子砚身上。乔子砚冷冷扫他一眼,面色极度不善。
想想也是,堂堂乔子砚,居然被一个五岁不到的小孩言语调戏,面色不善已经是克制了。那也是看在她是程曦的女儿份上。
程曦上前要把这熊孩子抱走,谁知她却赖在乔子砚身边不肯走。这逗比小孩思来想去,终于想到一个折中的法子。
她眼巴巴看着乔子砚俊美的脸,“那我叫你鲁鲁修爸爸行不?”
“可以。”乔子砚简直像是皇帝开恩。
“不行!”程曦喝斥女儿,还鲁鲁修爸爸咧,这死孩子是要让乔默笙彻底暴走的节奏啊。
程晨委屈看了眼程曦,“妈妈,为什么?那我也叫顾瀚叔叔叫瀚爸爸啊……”
程曦语塞。见程晨几乎整个人粘在乔子砚身上,撇撇嘴,转身回到自己那一桌,心想,果然是女生外向。见到美男就忘了娘!
岳兰兰含笑望着程晨,“我也想有个像小程晨这样的女孩。活泼聪明,这样的孩子将来长大才不吃亏。”
程曦慢慢将目光转到岳兰兰身上,一段时间不见,她的面色比上次程曦见到她时好了许多,眼眸间的悲伤和沉重也散去许多。岳兰兰原本就长得美艳,这会儿又精心打扮过,很自然吸引这在场很多异性的目光。
岳兰兰凝着手中喝了半杯的咖啡,“小曦,我已经有一个月没有见过他了。我现在跟着雷冉。”
程曦看她一眼,“真的忘得了吗?”十五岁到现在,那毕竟是一段很长的时光。就好像她与乔默笙,认识八年而已,却已经抵得上许多人的一生。
------题外话------
过节太伤了。%>_<%。我今天努力八千。还有四千。

☆、二更:你知道,惹了乔默笙的下场吗?

岳兰兰轻轻勾唇,“真的下定决心要忘掉一个人,其实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
爱上一个人大约只需要一个转身回眸的瞬间,可是忘却一个人却需要耗费许久,夹杂着伤痛和记忆。
那仿佛是长久寄居在身体里的某种毒。很多时候不是真的戒不掉,而是你已经习惯了它,舍不得去戒。
这些天来,岳兰兰像世人口中描述的那种廉价女人,亦步亦趋跟着雷冉。流言蜚语,轻慢敌视,排挤谩骂,随之而来。
是呀,像她这样的女人,竟然痴心妄想想要攀上雷氏集团的少东,遭受这一切是早就预料到的。
可是,就是这样一团乱麻的日子,却可以令她每天因为忙着应付各种不同的麻烦而疲于去思考她与那个男人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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