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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樱桃错-第7部分

小说: 樱桃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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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贝明显愣了一下,但他什么也没说,立刻低头掏钱。一直处于迷糊状态的我突然惊醒了,一把拨开加贝,问里面的人:“什么药这么贵?”      
    “两天吊瓶呢!这还叫贵?这算便宜的了。”里面的小护士面无表情地说。           
    “为什么要打吊瓶,不是小毛病吗?能不能不打吊瓶?”      
    “别问我,问大夫去!”小护士“哗”地一声把处方单从窗户里推出来。      
    “樱桃,别争了,听话吧。”站在急诊室走廊里,加贝努力劝我。      
    “不,这不是抢钱吗?这还叫医院吗,和强盗有区别吗?”我快步走,愤愤不平地抱怨。      
    “嘘——别让人听到。”      
    “我就要让人听到。我是穷人,没钱给他们抢。”      
    “可你在生病啊。”      
    “在北京,我哪儿有资格生病啊?”说着,我的鼻子突然有些酸了。      
    不知这句话刺激到了加贝哪一根神经,他突然大步跨前,一把扭住我的胳膊,半拖半抱地把我往回带:“我贺加贝不至于穷成这样,连让女朋友看病的钱都没有——”              
    “加贝,你疯了,放开我、放开我……”此时,我的情绪也失控得厉害,在他怀里又踢又打。      
    有人放慢脚步,饶有兴致地看着我俩的表演,暧昧地微笑。在这一刻,我羞惭得恨不能从地面上消失。情急之中,我低下脑袋,冲着他的手狠狠咬上一口。        
    “哎哟——”加贝疼得叫了起来,急忙松手。我如泥鳅般快步溜走。      
    我是穷人,医院的大门是不对穷人敞开的。在医院门口二十四小时便利药房里,我买了一瓶退烧药与消炎药。回到住处,我强迫自己吃东西。尽管还在发烧,味觉明显消退,还有反胃的感觉,但我用喝一口歇三口的速度,就着榨菜,硬是把满满一大碗白粥灌进肚里。看我灌得难受,加贝的眼圈都有些泛红了。              
    吃完东西,为了防止再吐出来,我赶紧躺下。或许是退烧药的作用,很快我便安然入睡了。迷迷糊糊中,加贝摸着我的脸说:“樱桃,对不起、对不起……”              
    10      
    再次睁开眼睛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阳光透过细细一抹窗户洒进来,竟然也暖融融的。      
    加贝正在门口煮东西。不知煮的什么,甜丝丝的,清香宜人。      
    “你在干什么?”我喊了一句。      
    看我挣扎着起来,加贝高兴坏了,捧金子般双手捧着一碗东西走过来。哦,原来是冰糖银耳梨羹。      
    银耳发过了,汤汁幼滑细腻;梨也炖透了,白白软软;透明的汁液上飘着几粒大红枸杞。加上黑漆碗的映衬,一碗简单的梨羹竟被他调制得如一个剔透的白玉工艺品,令人不忍下箸。              
    “是不是有些胃口了?来吃点东西,梨清火,银耳补胃。”他说着,沿着碗边舀了一勺羹,吹了吹,小心翼翼递到我嘴边。      
    甜,真的好甜!只是还没来得及尝第二口,我突然醒悟过来。一把掐住他的手指,紧张兮兮地问:“你去超市买银耳和水果了?你怎么可以这么乱花钱?我们——”              
    “放开我、放开我!”加贝咧嘴叫,满腹委屈地解释,“不是超市。天没亮我就蹬了四十分钟的车子去给你买东西,你一点儿不感动,反倒跟只母老虎似的!”              
    哦!原来他赶早市了。估计他一宿没怎么睡,眼底布满血丝,头发凌乱、胡子拉碴,肤色也有些憔悴。我心疼地说:“加贝,我不过是发烧而已,至于你这么担心吗?”              
    “是啊。你生病还不如让我生病呢。”      
    “那我若是死了呢?”      
    加贝吻住我的嘴,紧紧抱住我,不许我胡说下去。不知为何,我的心突然如被羽毛抚过一般柔软。喝着甘甜的梨羹,嗅着他身上混合了煤气与油彩特有的气息,我轻声问:“加贝,你为什么这么爱我?”              
    “嘿嘿,不知道!”他笑着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说嘛。”我撒赖般搂住他脖子不放。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需要吗?”      
    “不需要吗?”      
    “需要吗?”      
    “不需要吗?”学着孙悟空与紫霞仙子,我俩拌起嘴来。拌着拌着,突然相视大笑。的确,爱一个人,真的不需要任何理由。只是,若想“百年好合、花好月圆”,或许还是需要一点点理由的。看着寒酸简陋的地下室,我又不禁长长叹气,自言自语:“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过上好日子啊?”        
    “我们现在就很好啊!”加贝随口说。      
    “好的话,为什么我连两天吊瓶都不敢打?”我冷笑。一语既出,加贝立即闭上嘴巴,低着头默不作声地搅拌梨羹。过了好一会儿,他赌咒般坚定地说:“樱桃,你放心。我一定会让你满意的。”              
    不想给他压力,我温柔地抚抚他的长发,笑着说:“只要能从地下搬到地上,我也就满意啦!”      
    “不,我们会有自己的房子的。咱们俩一起装修、一起刷墙。我们也会有自己的车,最好是绿色吉普,可以越野。当然,我们还会有——”      
    “还会有什么?”      
    他挠挠脑袋,不好意思地笑:“还会有——自己的女儿,像你!”      
    “天,越说越邪了!”我捂住耳朵。      
    然而,我们俩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还没持续到傍晚便被现实粉碎了。下午,居委会大妈过来收下一个月的房租。又交了七百元后,钱包瘪得如沙漠中风干的酒袋。              
    为了挣外快,加贝决定去后海酒吧唱歌。他说如果有些收入,我们找工作时会从容许多。我双手赞成。这是一件非常浪漫的事情,最重要的是,还来钱。我立刻爬起来,找出一张橘红色的美术纸,加贝用漂亮的美术字写上自己熟悉的中英文歌曲名,他还在歌名四周画了五线谱与小蝌蚪作修饰。              
    吃过晚饭,加贝背起吉他就要出门。尽管此时我还有些低烧,仍然忙不迭地穿上棉衣,戴上毛线帽子跟他跑出去。      
    刚走出地下室,远远地,我便看到一对气度不凡的男女走过来。女的一袭黑羊绒长裙,肩上披着精致的披肩,桃红色滚边,桃红色流苏,非常高贵。男的则是传统的黑西装,一看便是吓死人的牌子,笔挺的领口打着与女人披肩同样色系的暗花领带。俨然一对被上帝眷顾的璧人。我恋恋地看着,待他们稍微走近一点,我不禁大吃一惊。              
    女人竟然是杜思嘉!      
    思嘉显然早已经看到我们,想躲开时已经来不及了,于是她只好朝我们走来,似笑非笑。      
    “思嘉啊!”我啧啧称叹。怎么也无法把面前这位成熟优雅的女士与大学时那个格子衬衫背带裤,一脸傻笑着打羽毛球的女生联系在一起。还不到一年功夫啊!时间真是可怕。              
    “嗯。樱桃。”思嘉似乎也对自己这一身行头不适应,声音有些僵硬,“昨天招聘会怎么样?”      
    “都是货真价实的外企。可是我的条件不太符合,找工作真郁闷死了。”      
    “找工作?”站在她身边的男人好奇地插了一句。男人的声音很细,面孔白净得不可思议,五官还算端正,鼻梁上架着精巧的眼镜,他的眼神像深潭一样深不可测。              
    我不喜欢这种眼神的男人,太深奥。不知为何,我突然想起那个苗乡男孩小武了。黧黑的面孔、诚实的目光、笑时露出一对洁白的虎牙。      
    “是的,我们刚到北京,还没有找到工作。”加贝解释。      
    看我一脸奇怪的表情,思嘉似乎不太情愿地介绍:“这是江教授,协和医学院的医学教授。这是樱桃与加贝,我的大学同学。”      
    “教授?!”我和加贝同时瞪大眼睛。面前这个男人,虽说成熟稳重,可怎么也不像两鬓斑白的教授形象。      
    “哈哈,我上学早,八十年代末就去德国留学了,去年才回来。不过既然是嘉嘉的朋友,你们就叫我江帆吧。”男人矜持地笑。      
    “嘉嘉”,这个称呼让我听得实在别扭,感觉只有小武和杜妈妈这样亲昵地叫过她。      
    “你们干吗去?还背着吉他。”思嘉边走边问我。      
    “后海唱歌去。你们呢?”      
    思嘉没说话,倒是江帆说:“去保利剧院听音乐会。维也纳爱乐乐团来中国演出了。”说着,他竟然还郑重其事地提醒一句:“哦,就是在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出的那个乐团。”              
    我们谁也没理他。我觉得这个江帆一定是作惯了教授,只懂得让别人看自己的脸色,从来不学学看别人的脸色。      
    估计察觉出气氛尴尬,思嘉打圆场:“你们也够浪漫的,竟然去后海唱歌。”      
    “不是唱歌,是卖唱。”加贝非常认真地强调一句。                
    我们坚决拒绝了江帆的好意,没有搭他的顺风车。看着那辆白色本田在夜幕中绝尘而去,加贝愣愣地问:“这个江帆,是思嘉的亲戚吗?”      
    “恐怕不是。或许是相亲的。”      
    “胡说!思嘉怎么看得上他?”      
    “思嘉为什么看不上他?”      
    “他们不合适。”      
    “什么叫合适?她和小武就叫合适?”      
    “至少他们很相爱。相爱就是合适。”      
    “唏——”我嗤之以鼻,“相爱又怎么样?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茱丽叶可能在二十一世纪的北京上演吗?”      
    加贝停住脚步,面对我,双手捧起我的脸,故作惊讶状:“樱桃,怎么一场发烧把你烧成刺猬了?”      
    我苦笑,拂开他的手,不理他。      
    11      
    后海果然香艳。      
    但是,如同大音稀声、大象无形一样,美,其实也是不需要修饰的。光看那一汪静水与四周深深浅浅的胡同院落,以及古老的国槐榆树,你也可以想象得出,后海,曾经拥有多么好的天资。只不过,现在的她,如同一个蠢姑娘,涂抹过重的脂粉,披挂太多珠翠,这样的粉饰让她尽显俗艳,赔尽静美。              
    紧紧拉着手,加贝牵着我慢慢走在人头攒动的人群中。酒吧真多,星罗棋布。戴着魔鬼羽毛面具的服务员拍着巴掌拉扯客人,抱着琵琶的女人坐在船上哼哼唧唧“何日君再来”,还有啃着鸡爪、灌着啤酒的红男绿女们肆无忌惮地大声划拳。              
    “怎么这么闹?”鼎沸的人声中,加贝喃喃自语。      
    “闹了好,闹了我们才有生意。”我安慰他,其实内心也有三分怯意。      
    在大学时,加贝也经常去学校附近的酒吧唱歌,但那时的动机纯粹是为了放松或混免费啤酒,像今天这样纯粹为了“钱”的卖唱,对他来说还是第一次,难怪他有些不自在。              
    鼓起十万分的勇气,我们俩走进一家看上去比较安静的酒吧。这是一个静吧,里面没有乐队,暧昧的灯光下,几对情侣模样的男女在沙发里相拥着窃窃私语。              
    刚绕过酒吧的屏风,一个身着燕尾服的男人伸出手掌挡在我们面前:“出去,我们这里不允许卖唱。”      
    我俩讪讪离开。      
    再寻找下一个酒吧时,我们便长了个心眼儿。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于是我笑盈盈地问站在门口的服务生:“先生,我们能否进去唱两支歌?”      
    染着金发、打着鼻钉的男孩毫不客气地上上下下打量我们好久,最终,手一挥,让我们进去。      
    我们非常高兴。这也是一个静吧,放着舒缓的爵士乐,吊着藤秋千,客人们正舒舒服服半躺在秋千上说话。      
    估计是怕我尴尬,加贝不让我跟他,强把我按在一个椅子上,冲我眨眨眼,然后,拎着歌牌,走向一对正在吃爆米花的恋人。      
    “您好,请问要不要点歌?”加贝低着头,低声下气地问。      
    两人看都没看他一眼,摆摆手,让他离开。      
    幸好酒吧里的灯光暗,否则我们俩一定同时是个大红脸。我跳起来跟在他身后,加贝怎么推也推不走我。我坚信两个人尴尬比一个人尴尬好受一些。      
    我们第二个目标是一群正在玩骰子的男女,玩得热火朝天。看我们走过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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