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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部分

暗夜王者-第68部分

小说: 暗夜王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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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魔能由杀气激发,理论上并不是一次性的,只是这个方子并不完善并非常初级,第一次激发后就会消耗掉九成以上的魔能,所以说一次性也是对的。

其他的消耗不算,一次性的附魔效果,就要消耗一枚大号血晶,这个成本确实有点高,看到云图听她解释完后,一直拿着她的第一件作品在仔细端详,李馨的心里又开始打鼓了。

一颗大号血晶就能制造出一个进阶者,但现在落到她的手里,却只能给一把武器做一些最低级的附魔,她都有点怀疑附魔师到底有什么作用。

问题总有两面性,战斗过程中能让对方突然晕眩哪怕只有半秒,也足以影响生死,用一枚大号血晶才能完成一次简单的附魔到底值不值得看你如何运用,如果这附魔后的兵器再用来斩杀普通黑僵,那傻子也知道不划算,但如果运用在与绿毛的战斗中,让一场本来失败的猎杀转为成功,那么别说是消耗一颗大号血晶就是二颗三颗也是值得的。

“既然你已附魔了一次,那你的附魔术经验有多少了?”

良久之后云图问,见到这件附魔产品后他之所以久久不语,他所想的不仅仅是这些,还有更加深远的地方。

“现在我的附魔术才百分之一的经验,要再升一级用这个方子的话,则需要附魔一百次。”

李馨红着脸回答,能得体悟到一种有用的方子她开始还很高兴,但一想到这种方子的巨大消耗,她就心中惙惙不安。

一百次!

听到这个数字,云图也大吃一惊,他是一名炼金师,他的炼金术从一级升二级只要强化二十次就够了,但李馨的附魔术竟然要附魔一百次才行,两者之间的差距果然不是一般的大。

难怪在云图的前世,前期很多的附魔师一直在公会的副职业会员中不被重视,看来要培养出一个高级附魔师没有实力的公会还真负担不起。

“依你自己的经验估计,如果材料足够你现在一天最多能附魔几次?”云图再问。

“一天最多十次!老大你不会真的想用一百颗大号血晶帮我把技能刷到二级吧!!”李馨有点不敢相信地问。

“边走边看吧!”

在云图的心里其实早就有了答案,副职业与主职业不同,越是升级困难后面就越有价值,但一百颗大号血晶这可是一个大手笔,说出去会吓死人,所以附魔什么兵器,什么时候用掉它,都值得好好研究。

“我已经想过了,反正这个方子都是一次性的,如果附魔在冷兵器上,万一遇上一头普通僵尸或黑僵,我们是拔刀也不好,不拔刀也不好,因为一刀斩过去,一下子就消耗掉了附在兵器上的魔能确实太不划算了。

但如果我把它附魔在子弹上,只有到了重要时候再拿出来用,这样它的使用价值就大大增加了!”

身为附魔师,李馨在悟出这个方子技能之后,一直在想怎么运用这个技能到实战中,现在见云图老大也在思考这个问题,自然把心中的想法说了出来。

“这是个好主意,附魔在子弹上,如果遇上强大的绿毛,一个人顶上去,一个人在后面偷袭开枪,如果绿毛中枪晕眩,那怕只有一秒,也足够让顶在前面的人一招致胜,这样斩杀绿毛就跟收菜似的简单!”

旁边的风铃马上附和。

“确实是个好思路!”云图也赞道。

末世到了现在,原来军方的人手上的子弹已基本告罄,但云图与江南世家对阵几次每次都有斩获,所以东搞一点,西搞一点,现在暗夜公会狙击枪子还有六发,普通手枪子弹至少有六七十发之多。

本来当僵尸升到二级绿毛之后,狙击枪可能还有些作用但普通手枪与冲锋枪已不再有杀伤力,但现在李馨的这个附魔术却能再次让它们变成了利器。

正常情况下绿毛看到手枪子弹飞过来,凭感觉它就会觉得这东西威胁很小,战斗中极有可能直接凭借强横的肉身硬扛或用手臂格挡,总之只要它不躲避,中枪时子弹上的魔能触发,瞬间的晕眩效果虽然无法直接带去什么伤害,但就给开枪的人或他的同伴造成的绝佳出手机会,这种机会在瞬间变化的战斗中是无比宝贵的,虽然不像风铃说斩杀绿毛就像收菜那么简单,但也足以决定战斗的胜败与生死。

“先帮我把这把枪中的子弹全部附上魔!”

云图一边说着,一边从身下摸出十几枚大号血晶,他身上现在可有好几支枪,战斗时完全可以控制到时用哪把枪在关键时候使用!

“好,我马上弄!”

竟然老大不惜成本要她为子弹附魔,也就充分说明的她的第一个附魔方子虽然简单但也是有价值的,李馨自然满心高兴地马上开工。

“我也要附魔装备!”

见到云图安排李馨为他的子弹附魔,风铃也眼红了吵要附魔装备!

“每弄到十枚大号血晶才能附魔一次,还有其他材料也得自己找,一会李馨把你认为对附魔可能有用的材料列出来发给每一个人,不能光靠你一个人收集材料!”

云图没有理会风铃的叫嚷,每个东西都得有个制度管理,他一边说着一这把今天收获的三阶紫发的胆囊尸毒等材料拿了出来。

“小气,一会咱们姐妹自己商量,哼!”

找云图讨要附魔不成,风铃开始搂着李馨的肩膀打起了她的小算盘,说完话还故意气人似的看了云图一眼。

第101章罗刚1

人情冷暖,饮者自知!

在末世,秩序崩坏虽然不能说所有人都变成了魔鬼,但给你带来最大的伤害的人,往往不是你的敌人,还是你的亲人或朋友。

前天与自己最铁的几个哥们分了手,带着三个孩子,只分到最后的几块过期的面包与一瓶饮用水,罗刚这个在末世第三天就早早成了进阶者的老鸟,终于落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回想起末世的第三天,他与老婆曾是单位中最先勇敢冲上街头与僵尸做殊死搏斗并成功进化的人。

在他们夫妻的帮助下同单位几个要好的同事先后成为了进阶者,并在随后在第五天他们结队攻破了一处秘境,但他的老婆也在那次战斗中牺牲了。

在末世,死人的事不算事儿,他没有责怪过任何人,当北区流行建立公会之时,他与几个活下来的哥们也一起结成了一家名为刚义社的公会,短短的几天时间,公会就从从几个人发展到了十几人。

虽然因为没有主战职业没有当成会长,但作为公会的始创者之一,就连公会的名字都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他万万没有想到,几天之后其他的几个哥们竟然在他外出时在家秘密召开了会议,通过了一项凡是不能直接参与战斗的成员家属不再发放口粮的决定。

全公会所有人也只有他带着三个小孩,这个会议决定很明显是冲他而来,因此他据理力争,但最终被所有人一致否决,一气之下他宣布退出刚义社。

“你们三个蹲家里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准离开,爸爸去去一会就回来!”

安排好三个孩子在家中等待,罗刚拖着带伤腿,一步一拐地走出了家门。

他的伤是在早上僵尸大潮袭来时打秋风时伤到的,虽然早上打秋风冒死斩获了几块小号血晶,又成功让自己最小的女儿也成了进阶者,并且还有两块小血晶的节余,但血晶虽然能短时内快速补充体能,最终却当不得饭吃。

腿上的伤虽然伤得不重,但在没有药品甚至连肚子都填不饱的情况下,就算进阶者的身体自我修复能力很强,没有三四天也无法完全康复,所以他不能再等下去,今天之内必须找到肯接受他们的东家。

“大哥,天印公会还在招人吧,我是来应征的!”

来到天印公会的驻地门口的招聘棚前,罗刚陪着笑脸向旁边几个负责招聘的士兵询问。

“先填一下表!”

负责招聘的人还算客气的递过一张招聘纸与一支笔,表格的抬头还是和平年代的入伍申请表,末世没有了电力,印刷品都是和平年代的产物。

在旁边蹲下,罗刚很快就填好了表格,并按要求在背面写下了入会宣言,保证百分之百服从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

“家庭成员有三个,年龄都没写,都是小孩吧,我看悬,你还是去别的公会碰碰运气吧!”

接过罗刚的表格看了一眼,那名给他表格的招聘人员皱了皱眉头把表格又还给了他。

“家中确有三个小孩,最大的已有十二岁,已都是进阶者!并且我也不是普通进阶者,还是一名职业者,你们这不是写明了职业者优先并待遇从优吗!”罗刚小心地问!

“职业者?你什么职业?”

可能是因为职业者来应聘的人实在太少了,所以刚才那位招聘人员一时没有注意到。

“我是一名材料分解师!”罗刚如实回答。

“材料分析师,和平年代化工厂的技术员吧,我们说的职业必须是秘境中产生的末世职业,不是以前的电工钳工等技术工,再在这里给我们开这种低级玩笑我可对你不客气!”

由于从来没有听说过末世还有材料分解师,那名招聘人员只当他开玩笑。

“材料分解师虽然不是主战职业,但也说正儿八经末世的副职业,是通过一本秘境职业卷轴学来的,不是跟你开玩笑!”

“材料分解师?末世的副职业?有什么能力解释一下或演示一下!”

“这个演示一下的话成本可能比较高,我的技能就是能把秘境产出的武器或者是其他副职业者加工生产的装备什么的重新分解成材料!”

“还有这样的职业,你稍微等一下,我请示一下我们的组长!”

看罗刚一脸正儿八经的神色,几名现场招聘的人员商量了一下,然后一个人快速跑进了驻地。

没多久那名招聘者又出来了,罗刚马上过去询问怎么样。

对方无奈地道:“我们头儿都在开会,表格我已给你递上去了,要不你明天再过来问结果吧!”

末世了大家都不知道今天死还是明天死,所有招聘是现场拍板,根本没有等通知一说,听到对方的回答,罗刚只得无奈地离开。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末世之前他就是一名资深的游戏玩家,他一直深信自己的职业是有价值的,只是目前这些人跟他原来的几个哥们一样目光短浅。

一家不成,再找一家,离开天印公会之后,罗刚接连去了两家公会,其中一家公会的招聘人员硬要他当场演示一下职业技能,结果他就当场把那名招聘组长的一把经炼金士强化过的军刀给分解成了一堆废铁加一些不知所谓的粉末。

“这算怎么回事?只能毁灭不能加工制造,你不会是成心来搞破坏的吧!”

经鉴定罗刚的这种职业根本没有意义,因为末世根本不需要环保产业!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那名强行要求罗刚演示职业技能的招聘人员平白无故地损失了一把武器装备之后,只得苦瓜着脸把他打发走。

自己饥肠辘辘,家中三个孩子又在家中等他,估计也饿得不行了,从人民公园前面走过时,看到一些难民在里面争抢,罗刚也走了过去。

“这是我发现的,是我挖出来的,谁敢跟我抢我就跟谁拼命!”

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双手紧紧地抓住一根像小白薯一样的块根,拼命地从人群中挤了出来。

在刚才的争夺中,他的脸上,头上已多处被人抓伤,在抛开身后的人群之后,他一边走一边大口咬着手中的白薯,在末世,只有食物进到了你的肚子,才能真正算是你的了。

一群人追了百十米,最后看到那个孩子已把那食物吃完,一场争夺才处总算平息。

不过好景不长,那吃下白薯的孩子没过一分钟,突然倒地口吐白沫,全身抽搐起来。

末世到了今天,平民家中和平年代留下的食物已全部告罄,饥饿的人们开始尝试吃变异植物的嫩叶或块根,但这种东西与地球上原来的植物完全不是一回事,不但口感非常难吃,并且绝大部分相对人类来说都有毒性。

“真的走到这一步了吗?”

罗刚不甘心,他想到了身上还有两块小号血晶,虽然把小号血晶拿出来风险非常之大,但没有粮食他一家四口今天都熬不过去。

趁自己还有些体力,罗刚下定了决心,重新走回了刚才那家招聘那家公会!

“你怎么又回来了,就你那个破职业,还有什么不死心的,如果只带一个小孩还有得考虑,但你要求带三个小孩,现在公会的粮食这么紧张,谁家负担得起!”刚才那个吃了亏的招聘组长黑着一张脸。

“我大儿子已十二岁了,也是进阶者,我打算让他自力更生,就带两个小的,你看行不行!”罗刚狠下心来第一次放低了自己的要求。

“最多一个,并且只能带大的,如果你舍得下两个小的,明天就可以来公会报到,其实你这个副职业至少暂时跟没有职业没什么区别,别自以为是的漫天要价了!”

对方的回答再一次让罗刚死了进公会这条路,他终于下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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