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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2部分

贺熙朝-第482部分

小说: 贺熙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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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了,笛音的话确实多。只不过,她的话多也不是一开始就多的,相反,一度地她还曾经数月不置一词过,那是在得知他的父亲笛逊终究是被佘庆杀死了之后,她用了三个月的沉默来表达自己对亡父的哀思,对佘庆的仇意。

仇也仇了,却不怨恨。

又过了一段时间,独孤断开始觉得笛音的话慢慢多了起来,有时候不知道她哪里会来那么多的话。

“或许是因为我的话少,才衬得她的话多……”一开始的时候独孤断这样认为。

后来他才渐渐感觉到,笛音的话多,似乎是故意的没话找话说。他自己本来便是沉默之人,若是连笛音也沉默了,两人怕是也无法继续待在一起。

笛音之所以话多,是确确实实地将他独孤断当做是至亲的人了。

因为至亲,所以才要想办法留在他身边。

“你看这‘回’字的结构,是四面围堵之意,就是说语迟姐姐这次想跑也绝对跑不……”

“行了,进城吧!”打断自顾自说话的笛音,独孤断说完便先她一步向城内走去。

“快点吧,如果真的在,再慢一些就真的来不及了……”感觉身后的人没有跟上来,他不得不停下脚步补充说道。

“哈哈,好,快点!”微愣之后,笛音轻笑着跟上身来,迟疑了一下这才抱住他的胳膊,连拉带扯地想着城内走去……

番外其一 独孤断篇(中)

四年的时间足够一个人做太多的事情,有的人花四年的时间看遍山河好景,只为寻一人踪影;有的人花四年的时间沉浸于过去,说不上是祭奠亦或是怀念。

花语迟花了四年来忘掉一个人,一个死人。

不,确切地来说,她只花了不到两年的时间便忘却了那个死人,在熙州西城门外踏雪,在饶州封将台上看雨,在瞻州广袤的土地上用脚丈量每一方土地,每一个角落。

仿佛只需要将他们两人曾经呆过的地方重新踏足一遍,这记忆便会褪去。

她一开始的时候早就明白,如此做不过是一厢情愿的自虐罢了,那人已死,物是人非,便是再如何对自己说谎,心底都总有那么一个刺耳的嘲弄声,几近竭嘶底里的笑,有时候也会声嘶力竭地哭。

后来随着她尝试着重新走上彼时走过的路,在她心底的那个声音渐渐弱了,如微风攒动的火苗,忽闪着几近熄灭,偶尔跃出一道微蓝色明光,只一瞬便没了踪影,就像从未在她心底出现。

心底的声音渐息了,可是她的心却更加慌了。

她知道,之所以那声音渐渐沉默了,是因为在她重走这段路的过程中,那些以往她在心中珍视的东西,也慢慢烧尽了,灰都不剩。

原本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现在如血的妖艳一般在她面前支离破碎。

她当真开始慢慢地将那个已经死去的人忘记了。

奇怪的是,她已经死去多年的父母、兄弟却仍然模样清晰地刻在她的脑海里,而那个死去的不过两年时间的人却怎么留也留不住。

以前的事情变得有些混乱,有的时候根本分不清楚彼时彼处究竟做没做过某事、说没说过某话,更可怕的是他的模样,像是画在岩石表面的一层薄薄的墨痕,不需要日晒风吹,只是一场雨后,便全乱了章法,看不出勾画了。

真丑……

那心底的声音许久未发过声,这一次一开口就几乎激起了她的怒火。不过,也只不过是起了动怒的念头罢了,她怔怔看着某处自嘲:何苦与自己动气……

由刻骨铭心到淡漠遗忘,这过程中的痛苦只有她一人能够领会。可她却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几近疯狂的时候她会躲进深山里捉来凶狠的野兽,先断了它的四肢,一起生活三五天。

这三五天里,她除了睡觉、吃饭,便是与这野兽说话。野兽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可是野兽知道这个可以制服自己、轻易断了自己四肢的人不好惹,所以认命也好,畏惧也好,多是沉默听她说完一些不知道重复了多少遍的话。

等她觉得说话过瘾了,她会采来草药帮那些被她断了四肢的野兽养伤,直到她觉得这野兽与之前并无两样时这才肯放了它们回去。

她担心连野兽也不耐烦听自己唠叨,这才想了断它四肢的办法,以免它们还没听她说完就离开了。

如此两年。

两年之后,她再要去什么地方的时候就不再刻意地循着那些过往的足迹走了,她的脚步变得匆忙,她的行踪变得飘忽,她将去什么地方有时候连她自己也不知道。

因为不知道为什么,从两年前开始,她的足迹竟然慢慢地被那人知道了,好像无论她到了哪里,他都会知道并紧随着赶来。

“那人”也是个死人。

死人也分两种。

一种是不想让他死,他却偏偏要死的人,这种人一旦死了就再也活不过来了;另外一种是想让他死,可是他却偏偏不死的人,这种人即便在心中诅咒他死了上百上千遍,他却仍然毫不识趣地活着。

此时她慌不择路想要躲避的,便是后一种。

不过,等想到那人的背··景后她便不觉得自己的行踪被人发现会有什么好奇怪的了。

他的师父,远在化州的南云城主苟不会,是当朝皇帝亲封的忠勇王——吸取历代各朝亡于内争的教训,熙朝建国之初便有人主张不再封王,尤其是不再封外姓王。皇帝杨九关对这一主张极为赞同,不过却也近乎固执地坚持封了三个外姓王,忠勇王苟不会是其中之一,另外两人则是归义王佘庆和被追封的忠义王窦建章。

将他三人分封过后,杨九关才立下规矩:以后我朝,永不封王!

说起来这三人的封号也是有讲究的,苟不会与窦建章一勇一义,说的是在熙朝建国过程中两人所作出的主要贡献,而共带的一个“忠”字则表明了二者的身份,从一开始便是作为熙州的“臣子”、“奴才”这样的身份存在的;而佘庆的“归义王”,虽然与窦建章一样都有个“义”字,可是前一个字却是用的“归”——归字何解?原来是自家兄弟,中途跑出去了,现在重新回到了家里来,这才是“归”。

所以从三个外姓王的封号上来看分量轻重的话,佘庆的归义王当之无愧是第一位的。

而这个佘庆,与那死人还是最要好的朋友。

除了身份显赫,佘庆另外的身份才最最关键——他还是这熙朝最大的情报部门“踏部”的一把手。

踏,即检踏,是勘察、搜索之意。熙朝的这个部门是从熙州杨氏一族原来的监察长老一职演变来的,因为一直以来都是佘庆在掌握着,所以熙朝国立之后仍然交由佘庆来节制。

自己的行踪被人摸得清楚,大概就是因为佘庆手底下的踏部人员将消息传给那死人的吧……

一想到自己不但此时,便是前两年的行踪或许也被人知道得清楚她便恼怒异常,即便她出于报复心理打残了几个疑似踏部的人,可被追踪的情况却一点也没有改善。

那人……是知道了自己已经不再如当初那般心中放不开了,这才想趁虚而入么?想不到看似木讷之下的那人,竟然还会如此卑鄙!

她不止一次地这样在心中暗骂过那人,自然也就不止一次地想到那人本就是做杀手出身的,伪装是他最基本的能力罢了——以往装作木讷,装作不善言辞,只不过是便于以最小的代价最快地达成目的罢了。

或许,他说话结巴,也是伪装出来的……

想是这样想,她却兴不起一丝去当面向那人求证的心思。她自己安慰自己说是因为这人是不是在虚伪,是不是装作一副憨实的模样都不关自己分毫事;可是那心底的声音却又再次嘲弄她说,这不过是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对方了。

她逃了四年,独孤断带着笛音找了她四年。他们曾经离得很近,近到同在一座城,一个进城,一个出城——实在没有办法再靠近了,以他的本事以及三人之间一体同命的关系,若是再靠的近一些,怕是他便要看到她了。

她没能来得及看过独孤断现在的样子,也不知道笛音是如何能够吃得这份苦,随着这个木讷之人天涯海角地找人。

要找的人,还是个女人。

这个姑娘实在是愚蠢至极、荒唐至极了。

她也曾去而复返,等他们两人失望离去后再返回那城,向城里的人打听他二人如何如何,说了些什么,去了些什么地方……可是每一次,她得到的答案都几乎一样:没有听到说什么,好像没有说话……就在某处某处干等着,似乎是在等人,等不来就走了……

不说话,所以不知道他们两个经历了什么;只是干等,那等待的地方不用旁人说她也知道,绝对是自己之前住过的地方。

她这样关注他们二人,他们二人知道吗?

花语迟觉得他俩是知道的,而之所以没有再匆匆忙忙赶回来,则是因为他们一定知道,即便返回来,只要自己不想见,仍然是挡不住她离开。

这样的烂好人实在是让她心烦,似乎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好,所以为了自己好,他们即便不好也没有关系,可以昼夜兼程数月到了某地,可以在自己不想见他们的时候再昼夜兼顾地远远避开了去……他们从来不说自己想要的,他们从来关注的都是别人想要什么。

正因为如此,这才窝囊!

天色渐暗,她皱眉听了听屋外的风声,有风吹动外面丈高的黑幡,发出烈烈的响声。不一时,便听有人来敲门道:“三头领,时候到了,大头领派小的来请您一起出发。”

她是马贼,是这方圆百里之内大小十数个马贼团伙中势力最大的一家的三头领。

做马贼并没有什么稀奇的,她没有什么收入来源,平日里走东串西的总需要些花销,所以只要能来钱的行当她都做过,比如当悬赏捕头,当护院团练,甚至是当丫鬟,当妓··女卖笑……什么她都尝试着做过。

做马贼的头领也不过是因为她觉得,反正在这迟回城内的人也没有几个好人。

“唔……我知道了。”她轻应一声就准备收拾东西出发了,却察觉出门外的人并没有立即退下,似乎还有话没有说完。“还有什么事?”她皱眉问道。

“这个……大头领说今天城里有消息来,今晚要去的那家客栈又新住进了两个人来,叮嘱您到时候千万不要忘了算进去这两个……”

“哦?每人再交十两么?”听了对方的话,花语迟冷笑道。

她入伙时与另外两名头领有过约定,抢来的钱,按每个人头十两银子算,超过十两银子之外的才是她所得的,如果没有超过,那她便是抢来了也要如数交上去。

希望这两个人身上多带些银子——按照以往的经验,在同一个地方停住的时间决不能超过两个月,如今也还有半个月就要换地方了,她需要先将路上的花销准备好。

“正是这样……”对方也难堪地应下道。

“我知道了,你们去准备吧!”她挥挥手,想起马上就能离开这荒城了,心情也好了许多,便不再与这传话之人计较什么了。

这一次……他们不会没来吧?心中这样想着,她不禁愣了一下,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方才心中所想竟然是盼望着对方来这里的意思,不禁哑然失笑。

做她的梦呀……

番外其一 独孤断篇(下)

迟回城中人本就不多,既然人不多,城里卖肉卖菜的,卖酒卖笑的,酒楼茶馆,小吃摊贩也都不多。

唯一一家能够称得上是客栈的地方,原来是作为城里的马场改造的。既然是马场,也自然没有什么阁楼了,都是清一色的平顶房子,窗户开得有半个墙面大,与凉亭的差别大抵也就是一个是尖顶一个是平顶,一个拐角的地方占地大一个拐角的地方占地少而已。

这样的房子能住人么?

当然能住人了,既然能养马,为什么就不能住人?

只不过当起风或者夜晚的时候,需要将门窗关严,然后在屋里多挡几张羊皮御寒罢了。也正因如此,一旦关了门遮上羊皮,外面发生了什么、有什么吵动,在屋里的人是很难听到、看到的。

同样,因为屋里的羊皮也遮挡在窗户后面,所以外面的人若是想要看清屋里是否点着灯,是否有人未睡,也基本上是徒劳的。

客栈名为“雨天疏客”,起这个名字的掌柜大概是觉得平日里没有个生意实在是说不过去,起了这样一个名字好歹是个心理上的安慰客人少,客人少是正常的啊,谁家下着大雨还在街上跑呢!

他却没有料到,即便是下着暴雨的时候,有人该在外面跑就还是…会坚持在外面跑。

就在一个罕见的雷雨夜,上百号的马贼包围了这家客栈,劫了银子不说,还将这客栈掌柜的性命也一道“劫”了去。

算起来,此时不过距那次事情发生不到一年时间,可是现在的掌柜的已经到了第七位了。

就在方才独孤断与笛音来时掌柜的还是一副矮矮胖胖的模样,这一会儿再看他却已经成了瘦瘦高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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